XX县20XX20XX年农房抗震改造实施方案

整理文档很辛苦,赏杯茶钱您下走!

免费阅读已结束,点击下载阅读编辑剩下 ...

阅读已结束,您可以下载文档离线阅读编辑

资源描述

XX县2020-2021年农房抗震改造实施方案根据《XX市建设局、财政局关于做好2020年农村危房改造及农房抗震改造工作的通知》(XX建村[2020]134号)要求,结合我县农房抗震设防实际,落实抗震加固措施,确保改造后的农房达到设防要求,并同步推动农房建筑节能改造,满足农民群众的需求,提升农房建设品质。进一步落实抗震改造政策,如期完成抗震改造任务,保障我县农房抗震改造有序进行,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深入贯彻国家乡村振兴战略、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决策部署,尊重农民意愿和农村住房建设实际,开展农村住房抗震及建筑节能改造工作,预防和避免地震灾害对农村住房的破坏,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农村住房建设品质提升,为全县农村住房安全提供保障。二、总体要求(一)标准引领,政策保障。农房抗震改造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建设部《关于加强村镇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的若干意见》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相关规定。同时农房抗震改造执行XX省工程建设标准《高烈度地区农房抗震设计和鉴定加固技术标准》(DB13(J)8354-2020),《农村住宅设计标准》(DB13(J)8328-2019)、《XX省农村住房建筑规化设计导则》等技术要求,并参照《中央财政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规范抗震改造资金管理和使用。进一步加大政策宣传,调动农村群众抗震改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加强服务指导、尊重农民意愿,保障全县农房抗震改造安全、有序进行。(二)分类指导,突出重点。抗震房改造结合农户贫困程度、房屋危险程度和改造方式;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以农户自建为重点,分类指导,统筹兼顾,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根据申请情况,组织或协调社会专业机构依据抗震鉴定技术导则,进行抗震鉴定,确定农房是否具备抗震性能及存在的抗震薄弱环节,出具鉴定意见。推进既有农房抗震改造和新建抗震房。既有农房改造应对原房屋进行抗震鉴定,新建两层(不含)以下抗震住房可以参照住建局提供的农房建设通用图集;新建两层及以上的严格按照专业设计图纸进行施工建设。对已享受农村危房改造的农户,不得申请农房抗震改造,但因自然灾害灾损等原因导致房屋结构抗震能力受损,经专业部门鉴定,且有能力、有意愿按照抗震设防标准进行改造的,方可向乡(镇)政府提出抗震改造申请。农房抗震改造执行“一户一宅”规定,禁止超面积占用宅基地;控制农村住房建筑高度,保护传统建筑及其格局。(三)同步推进,注重实效。我县农房抗震改造执行7度抗震设防要求,并同步进行建筑节能改造。改造户可通过墙体增加保温层;更换节能门窗;屋面增加保温层、保温板吊顶;地面铺设保温材料等措施,综合提高节能效果。农户结合实际,按照优先顺序从墙体节能、门窗节能、屋面节能、地面节能选择2项实施建筑节能改造。采取先进的施工工艺、绿色环保的建筑节能材料,提高农村住房建筑节能效果和舒适性。同时鼓励利用乡土材料、乡土工艺改良和创新,降低改造成本,缩短工期,提高安全和节能效果。(四)示范带动,结合实际。积极推广适合我县农村特点的农房抗震及建筑节能改造技术,改造后的农房建筑体量、外观、色彩等应符合村庄规划、风貌管控等要求;结合村庄农房建设规划、地理位置、自然资源条件,注重保持地域特征、乡土风貌,全面推进试点村农房建设和抗震改造实施。在尊重农民意愿的基础上,因地制宜采取经济实用的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和新型建筑体系,满足抗震设防及建筑节能要求,建设一批功能现代、结构安全、成本经济、环保节能的示范性农房,引领乡村农房建设新时尚,发挥农房建设示范带动作用。三、任务目标及范围农房抗震改造范围:建制乡(镇)和村庄建设规划范围内居民(农民)自建住房。申请改造对象包括农村“四类人员”和“一般农户”。对“四类人员”新建抗震住房面积控制范围:1至2人户不低于30㎡,3人及以上户不低于60㎡(且人均住房面积不低13㎡);“一般农户”新建抗震住房建筑面积每户不低于60㎡(且人均住房面积不低于18㎡),特殊情况报乡镇政府审核后可参照“四类人员”控制面积。农房抗震改造按照主房优先,附房其次的顺序进行,严禁只改造附房不改造主房。四、实施步骤(一)动员部署阶段(2020年10月底前完成)。县住建局牵头组织各乡镇召开专题会,进行动员部署,结合我县农村住房现状,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量化任务指标,确定补助标准,规范抗震改造程序;各乡镇要加强组织领导和宣传,通过发放政策明白卡、广播、标语等方式积极宣传发动,让农村群众了解掌握抗震改造相关政策,提高安全意识;组织开展乡村干部和农村建筑工匠抗震改造业务培训,提高农村从业人员素质。积极推动本乡(镇)农房抗震改造工作,确保我县农房抗震改造工作加快推进。(二)调查摸底阶段(2020年11月底前完成)。各乡镇认真开展摸底调查,对有意愿实施抗震改造的农户建立台账,详细掌握改造户基本信息、改造方式、建筑层数等相关信息,汇总上报县住建局。住建局根据各乡镇摸底调查情况,建立任务清单,落实各乡(镇)抗震及建筑节能改造任务。(三)施工建设阶段(2021年4月底前完成)。农房抗震改造施工应选择有经验的建筑工匠或有资质的施工队伍,签订施工合同确定工期、主体责任、安全施工要求;建设方要按照协议进行施工改造,按时完工。县住建局要组织技术人员开展技术指导和施工质量抽查。对施工设计方案、关键环节改造技术进行必要的指导和服务;对施工人员进行技术培训。在工程质量监督中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督导整改。建设方和施工方对工程建设负主体责任,要加强施工管理,确保工程施工安全和改造质量达标。(四)竣工验收阶段(2021年5月底前)。抗震改造工程完工后,由建设方申请乡镇组织初步验收,初验结束后由乡镇向县住建局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县住建局组织施工方、监理方、乡镇有关人员,按照抗震和建筑节能技术标准进行联合验收,验收合格的填写竣工验收表。由乡镇负责完善档案资料,并提交住建局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按照程序发放抗震改造补助资金。五、补助标准及申请程序(一)抗震及建筑节能补助标准。县级统筹中央财政和省级补助资金,综合考虑农户经济贫困程度、建筑节能技术以及新型结构体系、建造方式应用等因素,结合我县农房建设实际情况,对我县农房抗震改造实行分类补助标准。1.既有农房抗震改造。既有农房改造每户补助0.8万元(含建筑节能改造补助资金0.2万元)。2.新建抗震住房。新建抗震住房每户补助1.2万元(含建筑节能改造补助资金:0.2万元)。(二)抗震改造申请程序。农户向村委会提交申请,新建住房(既有住房改造须经专业鉴定后)由村委会组织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议评议、公示;无异议的上报乡镇政府审核;乡镇审核结果公示后提交县危改办进行审批,危改办根据农户基本情况、农房抗震鉴定结果确定改造对象名单,并向社会公布。具体流程:农户向村委会提出改造申请(经专业鉴定后)-→村委会评议、公示→乡镇政府审核、公示→县级审批(依据公示和鉴定结果)→乡镇政府(组织施工、竣工初验)→县级组织复核验收(依据专业设计图纸)→县财政发放补助资金。六、保障措施(一)完善工作机制,强化组织协调。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全县农房抗震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住建局。各乡(镇)要加快成立农房抗震改造领导专班,明确专人负责,积极开展工作;建立公开、透明、公平、公正的农房抗震改造申请受理制度,做好政策宣传工作;加快推进农房抗震改造落实,确保本乡镇农房抗震改造目标任务按时完成。(二)加强档案管理制度,规范补助资金监管。各乡镇落实“一户一档”管理制度,建立抗震改造台账,实行一村一汇总、一乡(镇)一台账。完善档案资料,规范农房抗震改造补助资金发放,落实抗震资金监管要求,按规定及时足额将补助资金支付到农户“一卡通”账户,支付时间不应晚于竣工验收合格后30日。严禁挤占挪用、截留滞留、套取骗取、重复申领补助资金等有关问题。对涉嫌违纪违法线索及时移送有关部门按照规定追究责任。落实监管责任,做好绩效运行监控。县乡(镇)村形成三级联动态势,加强农房抗震改造监管力度。县住建局组织相关部门,对全县抗震改造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各乡镇要落实主体责任,对本乡镇农房抗震改造实施监督管理,定期组织乡村干部开展施工巡查,保障施工进度和改造质量;各村村委会要严格申请、评议、公示和农房建设管理工作,对巡查发现问题督促整改落实。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乡镇抗震改造工作进展情况进行定期排名、通报。对工作落实不力、改造进展慢,排名靠后的乡镇进行全县通报批评。对直接负责人失职失责行为影响全县抗震改造进度,造成严重后果的启动问责程序严肃问责。

1 / 8
下载文档,编辑使用

©2015-2020 m.777doc.com 三七文档.

备案号:鲁ICP备2024069028号-1 客服联系 QQ:2149211541

×
保存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