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县生活污水治理全覆盖建设方案为进一步提升我县生活污水治理水平,改善我县水环境质量,助力全域旅游、城市品质提升、乡村振兴。按照县委、县政府部署安排,全面推进全县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全面规范设施的运行管理,现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一、目标任务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推进县城、集镇及农村生活污水厂(站)及配套管网建设,全面加强设施运行维护。到2021年底县城生活污水收集处理率达到85%以上,集镇生活污水收集处理率达到70%以上,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实现行政村全覆盖。二、工作安排1.县城部分。一是管网部分(2022年完成)。为有效提升县城范围内生活污水收集率,并提高县城生活污水处理厂的进水浓度,对县城范围内污水管网进行新建或改造,预计总长度约28.9公里;二是污水处理厂扩容部分(2023年完成)根据县城排水专项规划要求,按照一级A排放要求,对XX县城市污水处理厂进行扩容改造,处理规模增加10000m/d。(牵头单位:县城管局)2.集镇部分(2022年完成)。为满足集镇范围内生活污水处理要求,需对部分集镇生活污水处理站进行提升改造,完善官庄镇、高湖镇、水口乡、璪都镇、三爪仑乡、宝峰镇、仁首镇、雷公尖乡污水管网建设,提高生活污水收集率及处理率。(牵头单位:各乡镇、县住建局)3.农村部分。一是XX县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整县推进项目,共计新建43座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2021年完成)。二是XX县已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入河排污口规范化整治项目,共对已建30座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提升改造(2021年完成)。三是XX县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示范建设项目,分二期实施。其中一期为常住人口及旅游人口大于等于150人且涉及旅游、示范、重点、河流沿线村的97个自然村组生活污水进行处理(2022年完成)。二期为常住人口少于150人大于等于100人的59个自然村组生活污水进行处理(2025年完成)。(牵头单位:各乡镇、县生态环境局)三、工作要求1.强化分类治理。坚持集中与分散相结合、工程措施与生态措施相结合,因地制宜,采取适合我县实际的县城、集镇以及农村污水处理模式及工艺,分类梯次推进生活污水治理。县城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应根据县城排水专项规划要求,对XX县城市污水处理厂进行扩容改造;县城周边的乡镇可以通过以城带乡镇,设施共享等形式,把污水纳入县城污水处理设施进行处理;地域上相近的镇村可采取共建共用的方式,建设污水处理设施;推动乡镇污水管网向周边村庄延伸,实行统一管理;人口密度较低、水环境容量大的镇村,可采用技术路线简单、投资规模小、便于维护和管理的方式处理污水;人口规模较大的村庄,运用人工湿地处理系统、微生物滤池等技术集中处理;人口规模较小的村庄,采用化粪池、生态氧化塘等技术分散处理;旅游乡镇(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应考虑旅游人口及时间影响,选择抗冲击负荷大、适合旅游季节变化的污水处理工艺;旅游景点、农宿点等应按规范逐步建设污水处理设施。2.强化统筹推进。坚持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管理的要求,统筹推进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污水治理工作应与城镇规划、新农村建设、美丽宜居示范创建、厕所革命、黑臭水体治理等工作统筹推进。城市规划、特色小镇、新农村建设规划、美丽宜居创建规划应与污水治理专项规划相衔接,并落实规划相关建设内容,建设时必须涵盖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内容,按照先地下后地上的原则推进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推广使用规范的三格式化粪池,对传统旱厕、无防渗化粪池进行清理,按照“黑水”、“灰水”分治的原则做好污水管网的收集,对农村生活污水做到应收尽收。3.强化站网共管。新建污水处理厂(站)必须配套建设污水管网,污水管网严格执行“雨污分流”、“清污分流”要求,管网服务人口率应达到上级规定要求,尽量做到应收尽收,管网线路应科学、合理,管径、管材应符合工程建设需求,管网高程应与污水处理设施设计相匹配,尽量采用重力自流排水方式,减少污水提升成本;进一步完善已建成污水处理设施配套管网,推进老旧污水管网改造,对已建的合流制排水系统,实施雨污分流改造,加快建设截留、调蓄和处理等设施,提高现有污水管网排涝和收集能力,同步推进污水处理站升级,提升处理能力及处理效果。已建成的镇村污水处理设施原则上应将污水处理站及管网统一交由第三方公司进行标准统一运维,运维单位应建立维修基金,对损毁设施进行修复。四、保障措施1.明确实施主体。为进一步节约生态环境基础设施投资及运行成本,规范生态环境以及污染防治建设及管理活动,考虑公司的专业性,由XX县创辉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创辉公司)为项目主体,分县城、集镇、农村(XX县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整县推进项目、XX县已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入河排污口规范化整治项目、XX县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示范建设项目)推进生活污水处理项目实施,公司应重点围绕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改造、运行,采取合作经营、人才引进等方式,提供投资、融资、建设、管理、运维等工程管理服务,进而全面提升XX生态环境基础设施专业建设及管理水平。污水处理厂扩容部分采用BOT(建设-运维-移交)模式实施,农村及集镇生活污水工程招投标采用政府采购方式实施,中标单位应与创辉公司及所在乡镇签订三方合同,明确各自职责。2.明确责任分工。成立以县政府县长为组长,分管副县长为副组长、各乡镇及相关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县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建立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合作的工作机制,领导小组下设指挥部,定期召开工作调度会、现场推进会,协调推进工作进展;县创辉公司作为项目实施主体,要引进专业技术人员,加强与各责任单位的对接,确保项目顺利推进;县生态环境局、县住建局、县城管局要切实履行自身职责,对各自领域内项目具体负责;县发改委要加强业务指导,在依法依规的前提下,促进项目尽快启动施工;项目所在地各乡镇,要负责做好辖区内项目施工土地征收、青苗补偿及纠纷调解等工作,并承担征收补偿费用。3.明确资金筹措。积极向上争取资金支持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按规定统筹整合城镇污水治理、农村环境综合治理、人居环境整治、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重点生态功能区等相关资金,县财政局负责加强污水治理资金使用的监管,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切实加强县城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的运行监管,严格落实污水处理费审核机制;落实镇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及运行保障机制,将运维经费列入财政预算,由县、乡财政根据运维数量对等共同承担;按照“谁受益谁付费”的原则,结合城乡供水一体化工作,建立和完善生活污水处理收费机制。县创辉公司要加快推进项目融资工作,做好资金保障;项目实施要坚持科学合理,对勘探、设计、施工和运维全过程进行优化,严格控制工程造价,在工程施工、验收等阶段采取管道检测机器人等现代化手段,确保工程质量。4.明确督导考核。县政府办要对照工作计划,坚持每周调度,及时协调解决项目推进过程中的各类问题。各责任单位要尽快制定工作计划,明确工作责任人、时间表,对于难以解决的问题,及时上报。县环委会办公室要定期督查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及运行情况,将设施建设及运行存在问题列入生态环境保护重点督查内容进行督办;将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及运行管理列入高质量发展考核内容,对各乡镇及责任部门履职情况进行考核;对因工作推动不力,造成严重影响的,将追究有关人员责任。5.明确宣传发动。鼓励充分利用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采用群众喜闻乐见形式,大力开展生活污水治理宣传。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党员干部模范带头作用,发动组织群众,积极参与生活污水治理。倡导节约用水,引导农民群众形成良好用水习惯,从源头减少生活污水乱泼乱倒的现象。定期将污水处理设施向公众开放,接受群众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