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理规范全县城镇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行业收费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X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清理规范全省城镇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行业收费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XX政办字〔2021〕31号)和《X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清理规范全市城镇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行业收费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XX政办字〔2021〕30号)要求,清理规范全县城镇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行业收费,理顺行业价格形成机制,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切实减轻社会负担,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权责对等、清费顺价、标本兼治、稳步推进的原则,深化全县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行业市场化改革,完善政府监管体系,通过合理界定权责关系、区分网络型自然垄断环节和竞争性环节、加快推进竞争性环节的市场化、清理取消不合理收费等方式,进一步深化公用事业领域“放管服”改革,有效发挥价格机制激励约束作用,提升对网络型自然垄断环节价格监管水平,降低城镇经济社会运行基础成本,不断提升产品和服务供给的质量和效率,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二、工作目标到2025年,全县清理规范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行业收费取得明显成效,政府投入机制进一步健全,对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的项目,合理确定成本构成,加强成本监审,完善价格形成机制,科学确定价格水平,基本建立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的长效机制,水电气暖等产品和服务供给的质量和效率明显提高。三、实施步骤此次清理规范全县城镇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行业收费工作,共分四个阶段,逐步进行清理规范。县有关部门、县供电公司负责对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行业收费进行清理规范工作。(一)自查自纠阶段(2021年4月-6月)。1.召开工作动员部署会议,安排部署清理规范城镇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行业收费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工作。(完成时间:2021年4月30日前)2.监督指导所辖供水供电供气供暖企业按照《重点任务责任分工表》(详见附件),全面自查现行收费项目和标准,主动取消不合理收费项目,纠正强制性收费。(完成时间:2021年5月31日前)3.组织人员对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行业收费行为进行全面调查,精准识别,摸清底数,建立原有收费项目和现有收费项目台账。(完成时间:2021年6月30日前)4.积极开展政策宣传活动,形成声势,营造氛围,正确引导舆论导向。(完成时间:2021年6月30日前)(二)清理整治阶段(2021年7月-12月15日)。1.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行业相关收费项目进行核查,逐个甄别,全面取消无政策依据、明显不合理的收费项目,并将取消收费项目清单报县发展和改革局。(完成时间:2021年8月25日前)。2.县发展和改革局组织相关部门对县有关企业进行核查。(完成时间:2021年11月30日前)3.县发展和改革局于2021年12月10日前将我县清理整治结果报市发展改革委。(三)提升服务阶段(2021年12月15日-2022年6月)。1.强化行业标准化管理。参照省市行业主管部门制定的制度和标准,制定和健全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行业管理制度和技术标准体系。(完成时间:2022年6月30日前)2.提升行业服务质量。制定完善全县行业服务质量规范和评价体系。同时,加强行业服务质量管理,积极开展行业服务质量提升工作。(完成时间:2022年6月30日前)3.指导供水供电供气供暖企业制定并完善服务标准和规范,进一步提升服务意识和水平,提高供水供电供气供暖服务质量和办事效率。(完成时间:2022年6月30日前)4.通过门户网站、新闻媒体等渠道公开通报行业服务情况,公开服务标准、资费标准等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完成时间:2022年6月30日前)(四)完善机制、理顺价格阶段(2021年12月15日-2025年12月)。1.县政府采取特许经营方式授权供水供电供气供暖企业以入网费、集中管网建设费、并网配套费等名目仍在收取专项建设费用补偿收入的,应结合理顺水电气暖价格,建立健全补贴机制,于2025年底前逐步取消。(完成时间:2025年12月31日前)2.取消收费项目后,属于公共服务范围且需政府补贴的,应由行业主管部门制定相应补贴办法报县政府审定,由有关企业按补贴办法和程序向行业主管部门提出补贴申请。(完成时间:2025年12月31日前)3.取消收费项目后,应由价格调整予以补偿的,有关企业可按程序向县发展改革部门提出调整价格申请。县发展改革部门应及时对现阶段政府定价目录内的项目收费标准进行调整。(完成时间:2025年12月31日前)4.对2021年3月9日后新纳入政府定价目录的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行业相关收费项目,发展改革部门应及时跟进,依法依规做好收费标准调整工作。(完成时间:2025年12月31日前)四、保障措施(一)高度重视、提高站位。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清理规范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行业收费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把清理规范工作作为重要任务列入工作日程,参照本实施方案,制定目标清晰、责权对应、切实有效的工作方案,确保清理规范工作全面落实到位。(二)建立机制、合理推进。建立由县发展和改革局牵头,城区管理局、水利局、财政局、市场监管局、住建局、行政审批局、供电公司等相关部门和单位密切配合的联合工作机制,统筹研究存在问题和改革措施,监督指导全县工作开展。在推进实施过程中,要稳妥把握节奏和力度,兼顾各方利益,合理设置过渡期,充分评估可能出现的风险,制定应对预案,确保全县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三)强化监督、依法惩处。县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对供水供电供气供暖工程安装、维护维修领域的价格监管和反垄断执法工作,着力查处不执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收取不合理费用以及达成实施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和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等违法违规行为。对清理过程中虚报、瞒报不合理和违法收费现象依法严肃查处,对违法违规典型案例,及时向社会公开曝光,充分发挥警示震慑作用。(四)明晰权限、主动作为。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国办函〔2020〕129号、XX政办字〔2021〕31号和XX政办字〔2021〕30号文件精神,确保主体明确、权责对等,在理顺价格、政府补贴、统筹公共设施规划和建设管理、落实工程建设资金、加快推进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行业体制机制改革、推进经营服务市场化进程、健全法规规章制度体系、明细管理边界等方面,各司其职,主动作为。涉及供水供电供气供暖服务企业跨边界提供服务情形的,由服务企业所在地负责清理规范。(五)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有关部门要通过多种渠道、多种方式广泛宣传清理规范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行业收费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意义和典型经验做法,加强政策解读,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营造良好舆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