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算会计《新编预算会计》第一篇绪论学习目标通过本章学习,要求理解预算会计的概念、特点、对象、等基本理论;掌握预算会计要素的含义及其构成内容;了解预算会计体系;为继续学习以后各章内容奠定基础。《新编预算会计》第一章预算会计概念、特点和体系本章内容:第一节预算会计的概念第二节预算会计的要素与会计平衡等式第三节预算会计体系《新编预算会计》第一节预算会计的概念一、预算会计的概念二、预算会计的特点《新编预算会计》一、预算会计的概念预算会计是以预算管理为中心的宏观管理信息系统和管理手段,是核算、反映和监督中央与地方各级政府预算,以及行政事业单位收支预算执行情况的专业会计,是我国两大会计体系之一。财政预算依法对预算资金的筹集、分配、使用进行的组织、协调的监督活动。会计主体客体或对象《新编预算会计》会计的两大体系企业会计:是反映和监督社会再生产过程中生产、流通领域的企业经营资金的活动。其主要特征:以营利为目的包括:工业、商品流通、运输交通、施工、农业、金融、房地产、旅游饮食服务等企业会计。预算会计(又称政府与事业单位会计):是反映和监督社会再生产过程中分配领域、社会福利领域、精神产品领域中的各级政府部门、行政单位和各类事业单位的业务资金的活动。其主要特征:不以营利为目的,而是以社会效益为目的。包括:财政、行政、事业单位会计。《新编预算会计》预算会计的会计主体政府财政部门:是各级政府中负责组织国家财政收支、办理国家预算的工作部门,它以各级政府为会计主体。行政单位:是指管理国家事务、组织经济建设和文化建设、维护社会公共秩序的国家机关及其派出机构。包括:国家立法机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检察机关、军队、政党组织和社会团体。它以各行政单位为会计主体事业单位:是指不直接进行物质资料的生产和流通,不具有国家管理职能,而是以精神产品和各种劳务形式,向社会提供生产性或生活性服务的单位。包括:科学、教育、文艺、广播电视、信息服务、卫生、体育等科学文化事业单位;气象、水利、地震、环保、计划生育等公益事业;孤儿院、养老院等社会福利救济事业单位。它以各事业单位为会计主体(注意:事业单位所属的经济实体,如科研所的公司,不采用事业单位的会计处理程序,适用企业会计)《新编预算会计》预算会计的会计对象财政总预算会计一般对象:在执行总预算过程中各级预算资金集中、分配和结果的预算资金运动过程。预算收入:来自各种类型企业和经济组织的税金、国有资产收益和其他缴款;预算支出:通过预算拨款和经费使用的方式,有计划地分配给企业、基建、事业、行政等单位由他们按照规定的用途用于进行经济建设、发展社会文化事业、支付国家军政费用等;预算执行的结果即为政府财政收入结余。预算收入预算支出预算结余《新编预算会计》行政单位会计的对象:单位预算资金的领拨、使用及其结果的资金运动过程。资金收入:各行政单位按照核定的预算向财政部门领取经费。资金支出:取得经费后拨付下级单位的经费、购置行政单位工作所需的设备和材料物资、支付人员经费、公用经费等。尚未使用的货币资金是行政单位的收支结余。《新编预算会计》事业单位会计的一般对象:单位预算资金的领拨、使用及其结果,以及收入的取得,成本费的发生和效益的形成等资金运动过程。业务资金:事业单位自身的业务收入、政府拨款、有关机关拨款、各种专项资金、捐赠收入等。业务支出:主要用于购置设备和材料物资、支付所属单位的拨款、支付人员工资、各项业务支出等。收支相抵后余额为事业结余。《新编预算会计》二、预算会计的特点1.适用范围不同。2.会计核算的基础不同。3.会计要素构成不同。4.会计等式不同。5.会计核算原则、内容及方法有其特殊性。《新编预算会计》第二节预算会计的要素与会计平衡等式一、预算会计的要素二、预算会计的会计平衡等式《新编预算会计》一、预算会计的要素(一)资产是会计主体所占有或使用的能以货币计量的经济资源。包括各种财产、债权或其他权利。资产具有如下特征:第一、资产必须是一种经济资源。作为经济资源的必备条件,是资产能为预算单位开展业务及其他活动提供服务或带来经济利益。不具备经济资源属性的,不能确认为资产。第二、资产必须能用货币来计量。资产必须能用货币加以计量,才能确认其价值,并据以登记人账。否则,不能用货币表现其价值的,即使符合经济资源的属性,也不能确认为资产。第三、资产必须为预算单位所占有或使用。预算单位拥有占有权或使用权(不一定具有所有权)的经济资源才能作为单位的资产进行核算。第四、资产的内容包括各项财产、债权和其他权利。资产有多种表现形式,既有以实物形态存在的,也有以非实物形态存在的。《新编预算会计》1.财政总预算单位的资产。根据《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规定,财政总预算会计所核算的资产,是一级财政掌管或控制的能以货币计量的经济资源。包括财政性存款、有价证券、暂付及应收款项、预拨款项等。2.行政单位的资产。根据《行政单位会计制度》规定,各级行政单位的资产,是行政单位拥有的能以货币计量的经济资源,包括各种财产、债权和其他权利。行政单位的资产一般分为流动资产和固定资产。3.事业单位的资产。根据《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规定,各类事业单位的资产,是指事业单位占有或者使用的能以货币计量的经济资源,包括各种财产、债权和其他权利。事业单位的资产一般分为流动资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对外投资。《新编预算会计》一、预算会计的要素(二)负债是指会计主体承担的能以货币计量、需以资产或劳务偿还的债务。负债具有如下特征:第一,负债是已经发生的,并在未来一定时期内必须偿付的经济责任,该责任的履行,则需要单位付出资产或提供劳务。第二,负债的实质是未来的经济利益的丧失或牺牲。第三,负债必须能够用货币确切计量或者可以合理地预计,不能用货币计量的经济业务,则不能作为负债来进行核算。第四,负债通常都有确切的债权人和偿付日期,因此在会计核算上,均要求按照负债的类别和债权人进行明细核算。大部分负债是交易的结果,而这种交易一般是以契约、合同、协议或者法律约束为前提。《新编预算会计》1.财政总预算单位的负债。根据《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的规定:财政总预算负债,是一级财政所承担的能以货币计量,需以资产偿付的债务,包括应付及暂收款项和按法定程序及核定的预算举借的债务、借入财政周转金等。2.行政单位负债。根据《行政单位会计制度》规定,行政单位负债,是行政单位承担的能以货币计量,需以各项资产偿付的债务,包括应缴预算款、暂存款、应缴财政专户款等。3.事业单位负债。根据《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规定,各类事业单位的负债,是指事业单位所承担的能以货币计量,需要以资产或者劳务偿还的债务。事业单位的负债一般包括借入款项、应付账款、预收账款、其他应付款、各项应缴款项等。《新编预算会计》(三)净资产是指资产减去负债的差额。资产减去负债后的差额,在企业会计中称为所有者权益,是指企业投资人对企业净资产的所有权。在预算会计中将其称为净资产,是由于这部分经济资源的所有权属于国家,为体现单位的自主性和独立性,并尊重法律事实,将其称为净资产。《新编预算会计》1.财政总预算会计的净资产。根据《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规定,财政总预算会计的净资产,是指资产减去负债的差额。包括各项结余、预算周转金和财政周转基金等。2.行政单位的净资产。根据《行政单位会计制度》规定,行政单位的净资产是指资产减去负债的差额。包括固定基金和结余等。3.事业单位的净资产。根据《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规定,事业单位的净资产是指资产减去负债的差额。包括事业基金、固定基金、留本基金、专用基金和结余等。《新编预算会计》(四)收入是指国家或单位依法取得的非偿还性资金。收入具有如下特征:第一,收入必须是非偿还性的。需要偿还的资金来源不能作为收入,而是属于负债的范畴。第二,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收入的表现形式通常为资金。对于特殊情况下取得的非资金性财物,也应该是能以货币计量的收入。《新编预算会计》1.财政总预算收入。根据《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规定,财政总预算收入是国家为实现其职能,根据法令和法规所取得的非偿还性资金,是一级财政的资金来源。包括一般预算收入、基金预算收入、专用基金收入、资金调拨收入和财政周转金收入等。2.行政单位收入。根据《行政单位会计制度》规定,行政单位收入是指行政单位为了完成公务,从财政部门或上级单位取得的各项拨款,以及按规定取得的收入。包括拨入经费、预算资金收入、其他收入等。3.事业单位收入。根据《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规定,事业单位收入,是指事业单位为开展业务活动,依法取得的非偿还性资金。包括财政补助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其他收入和基本建设收入等。《新编预算会计》(五)支出是指一级政府或单位按照批准的预算所发生的资金耗费和损失。支出的特征是:支出是单位资金的耗费或损失,最终表现为单位资产的减少;支出必须能以货币计量。《新编预算会计》1.财政总预算支出。根据《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规定,财政总预算支出,是一级政府为实现其职能,对财政资金的再分配。包括一般预算支出、基金预算支出、专用基金支出、资金调拨支出和财政周转金支出等。2.行政单位的支出。根据《行政单位会计制度》规定,行政单位支出是指行政单位为了完成公务活动而发生的各项资金耗费及损失。包括经常性支出和专项支出等。3.事业单位的支出。根据《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规定,事业单位支出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及其它活动发生的资金耗费和损失,以及用于基本建设项目的开支。包括事业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上缴上级支出、基本建设支出等。《新编预算会计》二、预算会计的会计平衡等式资产=负债+净资产收入—支出=结余资产=负债+净资产+(收入—支出)或变成资产+支出=负债+净资产+收入表现为同一资金的两个方面不以盈利为目的资产部类负债部类《新编预算会计》第三节预算会计体系国家预算组成体系按政权结构和行政区划分:A、中央预算:由国务院直属各部门的预算组成B、地方预算: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及以下各级人民政府的预算组成。按预算收支管理范围划分:A总预算:中央总预算:中央政府预算。地方总预算:本级政府和下一级政府总预算组成。B单位预算:列入总预算的国家机关和其他单位预算。是国家为实现其职能而集中和分配一部分国民收入的基本财政计划。《新编预算会计》一、财政总预算会计财政总预算会计:是各级政府财政部门核算和监督政府预算执行情况的专业会计。我国政权划分:中央、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县、乡五级政府。总预算会计也相应分为五级,每一级政府建立一级总预算会计;即:财政部中央财政总预算省财政厅(自治区、直辖市)省级财政总预算市财政局(地、州)市级财政总预算县财政局(不设区的市)县级财政总预算乡财政所(镇)乡级财政总预算《新编预算会计》财政总预算会计的主要特点:1、与预算管理密切相联,并受预算管理制度的制约。2、以收付实现制为会计核算的基础。3、不进行成本核算。《新编预算会计》二、行政单位会计行政单位会计:是国家各级行政单位对单位预算资金的运动过程和结果进行全面、系统、连续地核算和监督的专业会计。根据国家机构建制和经费领报关系,行政单位会计组织系统分为:主管会计单位向财政部门领报经费二级会计单位向主管会计单位领报经费,并有下级会计单位基层会计单位向上级会计单位领报经费并无下级会计单位《新编预算会计》总预算会计主管会计单位指导监督二级会计单位基层会计单位指导监督指导监督主管会计单位指导监督北京大学北大附中领报领报教育部领报财政部《新编预算会计》行政单位会计的特点:1、具有明显的非市场性。2、收支核算必须服从预算管理的要求。3、以收付实现制为核算基础。4、不进行成本核算《新编预算会计》三、事业单位会计是各类事业单位对单位预算资金及经营收支的资金运动过程和结果进行全面、系统、连续地核算和监督的专业会计。根据事业单位建制和经费领报关系,事业单位会计组织系统分为:主管单位会计二级单位会计基层单位会计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