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外币折算3.1外币折算及其会计准则3.2外币交易的会计处理3.3外币财务报表折算3.4外币业务的信息披露3.1外币折算及其会计准则3.1.1外币、外币交易与外币折算按照我国会计准则,外币是企业记账本位币以外的货币。外币交易则是以外币计价或结算的交易。外币折算是建立在外币、外币交易基础之上的一种会计业务。3.1.2记账本位币及其确定要求按照我国《会计法》第十二条的规定,会计核算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业务收支以人民币以外的货币为主的单位,可以选定其中一种货币作为记账本位币。但是编报的财务报表应当折算为人民币。境内企业记账本位币的确定在我国的会计准则中,也并没有将虽在我国境内但业务收支以人民币以外的货币为主的企业完全排斥在外.在这种情况下,若在我国境内经营的企业不采用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则要按照一定的原则选定作为编报货币的记账本位币.按照我国会计准则的要求,在选定记账本位币时应考虑以下因素:1.该货币主要影响商品和劳务的销售价格,通常以该货币进行商品和劳务的计价和结算;2该货币主要影响提供和劳务所需人工、材料和其他费用,通常以该货币进行上述费用的计价和结算;3该货币是融资活动获得的货币以及保存从经营活动中收取款项所使用的货币某主要从国外进口原材料且其产品主要销往国外的企业,其所需原材料的采购价格主要受美元影响。销售产品的价格也主要采用美元进行计价和结算。而其在银行存放的款项也主要以美元为主。在这种情况下,该企业即可选用美元作为记账本位币。但是,若该企业只是在采购和销售环节受美元的影响,但是在融资环节主要是取得人民币,而销售产品及存在银行中的款项也主要是人民币,则该公司应当将人民币确定为记账本位币。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确定企业是否为境外经营,不是以企业的位置是否在境外,而是要看企业选定的记账本位币是否与其母公司等使用的记账本位币相同.境外经营记账本位币的确定比如,企业在境外的子公司、合营企业、联营企业、分支机构等,一般采用所在国(地区)的货币为记账本位币,这样的单位即为境外经营单位。但是,企业在境内的子公司、合营企业、联营企业、分支机构等,若与其母公司采用的记账本位币不同,也应当视同境外经营。按照上述要求,企业在选择确定境外经营的记账本位币时,还应当考虑下列情况:1境外经营对其所从事的活动是否拥有很强的自主性。2境外经营活动中与企业的交易是否占有较大比重。3境外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是否直接影响企业的现金流量,是否可以随时汇回。4境外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是否足以偿还其现有债务和可预期的债务。按照上述规定选择的记账本位币一经确定,除其经营所处的主要经济环境发生变化外,不得随意变更。企业因经营所处的主要经济环境发生重大变化,确需变更记账本位币的,应当采用变更当日的即期汇率将所有项目折算为变更后的记账本位币。折算后的金额作为新的记账本位币的历史成本。记账本位币变更的会计处理要求如果企业变更记账本位币,应当提供确凿的证明,以显示企业经营所处的主要经济环境确实发生了重要变化,并在财务报表附注中将这样的事项披露清楚。3.13外币交易及其不同类型外币交易,亦称外币业务。主要指下列以外币计价或者结算的交易:1买入或者卖出以外币计价的商品、劳务或者设备等。2借入或者借出外币资金以及接受外币投资。3进行货币之间的相互兑换。4在会计期末将以外币计价的交易事项进行期末汇率的折算调整。5其他以外币计价或者结算的交易。外币交易的构成一般来看,企业外币交易应发生于国际交往的经济业务中。但是,若本国内企业间的交易约定以某一非记账本位币结算,其相关的交易活动也属外币业务。而企业与境外的企业交易按照本企业的记账本位币结算时,则不作为该企业的外币业务。1货币兑换。亦即以本企业的记账本位币购买某种外币,或者将手中的某种外币卖出,取得记账本位币,也包括通过外币市场将一种外币转换成另一种外币的业务活动。2取得或者支付外币资金。这类事项既包括取得以外币表现的权益、债务以及经营活动收入,也包括以外币对外支付的所有事项。外币交易的不同类型3通过结汇、购汇等方式销售或者采购以外币计价的商品、劳务等。这是我国企业现阶段有着特殊性的业务类型,亦即企业发生的通过金融机构进行人民币与外币结算的业务。4外币折算。与上述诸项外币业务相比,外币折算指并没有实际的外币收取、支付事项。但是却因为汇率变动、报表转换等原因,在会计账表上对外币业务事项进行计算、调整,并将调整的差异计入损益等的业务活动。3.1.4外币交易的相关概念外汇:外汇指一国持有的以外币表示的用以进行国际结算的支付手段。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对外汇的定义为:“外汇是货币行政当局(中央银行、货币管理机构、财政部门)以银行存款、财政部库券、长短期政府证券等形式,以确保在国际收支逆差时可以使用的债权”。外汇与汇率我国《外汇管理条例》所称的外汇指下列以外币表示的可以用作国际清偿的支付手段和资产:1外国货币,包括纸币、铸币;2外币支付凭证,包括票据、银行存款凭证、邮政储蓄凭证等;3外币有价证券,包括政府债券、公司债券、股票等;4特别提款权、欧洲货币单位;5其他外汇资产。特别提款权(specialdrawingright,SDR)是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创设的一种储备资产和记账单位,亦称“纸黄金(PaperGold)”。它是基金组织分配给会员国的一种使用资金的权利。会员国在发生国际收支逆差时,可用它向基金组织指定的其他会员国换取外汇,以偿付国际收支逆差或偿还基金组织的贷款,还可与黄金、自由兑换货币一样充当国际储备。但由于其只是一种记帐单位,不是真正货币,使用时必须先换成其他货币,不能直接用于贸易或非贸易的支付。因为它是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原有的普通提款权以外的一种补充,所以称为特别提款权(SDR)。欧洲货币单位(EuropeanCurrencyUnit)由一定量的欧洲货币体系成员国货币组成的综合货币单位。用以作为该体系测量成员国货币之间相对波动偏差系数的内容之一,还为成员国外汇储备资产的计算提供了计算单位。欧洲货币单位类似于特别提款权,是成员国货币组成的复合货币,各国货币在ECU中所占权重按其在欧共体内部贸易中所占权重及其在欧共体GDP中所占权重加权计算,指标取过去5年中的平均值。权数每5年调整一次,必要时可随时调整。ECU的币值根据这些权重和含量及各组成货币汇率用加权平均法逐日计算而得。欧洲货币单位(EutopeanCurrencyUnit,ECU),又称埃居。是欧洲共同体国家共同用于内部计价结算的一种货币单位,是欧洲货币体系的关键一环。1979年3月13日开始使用。欧洲货币单位是欧洲货币体系的核心,它由德国马克、法国法郎、英国英镑、意大利里拉等12种货币组成。组成欧洲货币单位的每一种货币在欧洲货币单位中所占的比重一般每5年调整一次。欧洲货币单位的主要用途是:用作确定各成员国货币之间的固定比价和波动幅度的标准;用作共同体各机构经济往来的记帐单位;用作成员国货币当局的储备资产。90年代以汇率又称外汇汇价,指两个国家的货币在指定时间相互交换的比价。汇率及其标价方法汇率有直接标价法和间接标价法两种形式。直接标价法,又称应付标价法,是以一定单位的外国货币为标准,折算为一定数额的本国货币的标价方法。这种方法被包括我国在内的大多数国家所采用。在这种方法下,外国货币的数额固定不变,本国货币的数额随外币或本国货币价值的变化而变化。例如:以我国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美元为外币,则1美元=6.96元人民币,间接标价法,也称收进标价法,是以一定的本国货币为标准,折算为若干单位外币的标价方法。在间接标价法下,本国货币的数额固定不变,外币的数额随本国货币和外国货币的币值变动而变化。例如,直接标价法下的1美元=6.96元人民币,用间接标价法则表示为1元人民币=0.1437美元.采用直接标价法时,外汇汇率的升降与本国货币币值的升降呈反比例变化;而用间接标价法时,外汇汇率的升降则与本国货币币值呈正比例变化。汇率的分类可按照不同的标准进行:1市场汇率和法定汇率。这是按照汇率的制定和使用方式进行的分类。市场汇率指外汇市场上由交易双方的供求关系形成的汇率,这种汇率经常随市场行情的变化而上下波动;法定汇率又称官方汇率,是由各国政府根据发展经济的政策和交易性质而制定的汇率。汇率的分类2.现行汇率和历史汇率。这是按照汇率记入账中的时间对汇率进行的分类。现行汇率是指企业将外汇款项记入账中,或者是编制财务报表时采用的汇率。因此又被称为记账汇率,历史汇率是相对于现行汇率而言的,指最初取得外币资产、承担外币负债时记入账中的汇率。因此又被称为账面汇率。从上述内容可以看出,现行汇率与历史汇率是整个外币业务核算的重要内容,是形成汇兑损益的基础,会出现在与汇率变动有关的任何方面。买入汇率和卖出汇率这是按照从事外汇经营的银行和经纪人的角度对汇率进行的分类。买入汇率是指银行等在买进外汇时使用的汇率,而卖出汇率则是银行等在卖出外汇时使用的汇率。从具体内容来看,买入汇率与卖出汇率是进行货币兑换会计处理的关键,也是企业外币业务会计的重要事项之一。由于外汇交易市场一般都可以进行现汇交易和期汇交易,因此这是按照外汇交易的交割期限对汇率进行的分类。即期汇率是指外汇买卖的双方在成交后即期(原则上不超过两个工作日)办理交割业务时采用的汇率。在我国,通常是指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当日人民币外汇牌价的中间价。企业发生的外币兑换业务或涉及外币兑换的交易事项,应当按照交易实际采用的汇率(即银行的买入汇率或卖出汇率)折算。即期汇率、近似汇率和远期汇率近似汇率,是指按照系统合理的方法确定的、与交易发生日即期汇率近似的汇率,通常采用当期平均汇率或加权平均汇率等。企业通常应当采用即期汇率进行折算,汇率变动不大的,也可以采用即期汇率的近似汇率进行折算。远期汇率则特指外汇买卖双方在成交时只是订立合同,规定外汇买卖的数额、汇率、期限等条款,到合同约定日再办理外汇实际交割的远期外汇业务所使用的汇率。即在远期外汇交易订立合同时使用的约定汇率。1外币折算。指将以外币编制的财务报表转换为记账本位币的财务报表的折合换算过程。从实际情况来看,这样的业务也存在于日常的外币交易的账务处理中。外币折算与外币兑换这种折算只是货币表述形式的改变。其主要表现有二:一是将在收支过程实际使用的外币折合为等值的记账本位币。二是将以外币表示的财务报表转换为由记账本位币表示。这样的转换业务没有相伴的货币转换,即不是真正的货币兑换,只是一种会计处理程序。外币兑换。外币兑换则指企业根据需要,并在规定允许的情况下,将一种货币兑换为另一种货币的实际交易活动。外币兑换主要发生在一些需要用外币结算的交易中,比如用本国货币换取外国货币,或将外国货币换为本国货币等。按照我国现阶段会计准则的规定,外币折算一般发生在会计期末,是在企业对外报出财务报表时对某些外币项目的必要调整以及对非以本国货币编制的财务报表的调整;而外币兑换则一般发生在会计期中,是对实际经济业务进行的会计处理。汇兑损益是指将同一项目的外币资产或负债折合为记账本位币时,由于汇率变动而形成的差异额。这样的差异额要作为企业的利得或损失处理。汇兑损益在实际会计业务中,汇兑损益是由交易损益和报表折算损益两部分内容构成的。其中的交易损益可能来自于实际的外币兑换业务,也可能来自于存储外币以及记录外币交易事项所形成的折算差异。而报表折算损益则来自于财务报表各外币项目的折算。货币性项目是指企业拥有的货币和应以货币结算的项目。其主要表现为企业的货币资金、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以及有固定利息收入的长期证券投资等货币性资产,也表现为企业的短期借款、应付账款、应付货币性项目票据、其他应付款、应付职工薪酬、长期借款、应付债券、长期应付款以及其他可由固定货币金额表现的货币性负债。相对应而言,货币性项目以外的项目,即非上述项目的资产与负债等,如存货、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