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自然资源厅20XX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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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自然资源厅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2021年,我厅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和自然资源部法治建设有关决策部署,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推动自然资源法治建设取得新进展。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一、2021年主要工作情况(一)厅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带头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穿到自然资源管理全过程各方面,以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全面加强自然资源管理。围绕习近平法治思想开展中心组专题学习,邀请法学专家为全系统作专题讲座。二是全面谋划部署。将自然资源法治建设摆在突出位置,纳入年度工作计划,与其它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研究制定全系统年度法治工作要点、“八五”普法规划等文件并组织实施。三是统筹推进落实。坚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定期听取工作汇报,亲自研究部署法治建设重大问题。通过党组会、厅务会等研究部署立法、普法等工作8次,先后对制度建设、重大案件办理等工作批示11次,推动中央和部省法治建设决策部署落地落实。自觉将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纳入年终述职内容。(二)健全完善自然资源重点领域法规政策。一是加强重点领域立法。完成省土地管理法实施办法修订草案代拟稿起草和省地质灾害防治条例、自然资源督察办法立法调研。科学申报2021-2025年重点推进立法项目8个、2022年立法项目2个。二是出台一批务实管用的政策文件。推动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制定印发全国首个耕地保护党政同责省级考评细则。研究出台以片区为单元编制乡村国土空间规划、工业用地“标准地”改革、地质灾害全域综合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和地勘单位改革等政策,有效助推高质量发展。三是加强法规政策管理。对涉及行政处罚法、长江保护法等内容的自然资源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进行专项清理。启动厅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依法制定并报备规范性文件5件。(三)持续优化自然资源营商环境。一是有序下放省级用地审批权。将天府新区、中国(绵阳)科技城等范围内省级用地审批权分别委托成都市、绵阳市等市政府行使,大力提升用地审批效率。二是着力保障重大项目建设用地。对重点项目一对一确定“用地保姆”,省级核发重大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98个,全年获批建设用地45.5万亩,川藏铁路、成渝中线高铁、大运会主场馆及配套工程、白鹤滩水电站、乌东德电站、夹金山隧道等一大批国省重大项目用地得到及时有力保障。三是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阶段实现“多论合一”,论证审查时间减少50%以上;工程建设项目“多测合一”实现一次委托联合测绘成果共享。“一网通办”实现自建业务系统与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100%对接,建设用地预审与选址等25个事项和不动产登记3个高频事项实现“一件事一次办”,“川渝通办”矿业权登记走在全国前列。四是深化矿产资源管理改革。出台省级矿业权出让网上交易规则,营造公平公正公开的矿业权出让环境。会同财政厅公布钒钛磁铁矿等6个矿种矿业权出让收益基准率,缓解企业资金压力,在全国率先采取“固定采矿权收益率+竞价探矿权出让收益”方式出让2宗锂钾资源矿业权。2021年度,我厅被省政府评为全省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先进集体、省级政务服务大厅先进窗口单位。(四)从严开展自然资源督察执法。一是扎实开展自然资源督察。以省政府名义召开全省2021年耕地保护督察动员部署电视电话会议。积极配合做好2021年国家耕地保护督察。在德阳市、峨眉山市、高县开展省级耕地保护专项督察。二是加强卫片执法。完善早发现早制止严查处工作机制,严格执行“月清、季核、年度评估”要求,全省发现违法用地4199宗、8.17万亩,立案查处土地违法案件1513件,其中省级直接立案查处2件、挂牌督办5件。三是大力推动违法违规问题整改。向30个土地违法违规问题突出的县(市、区)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印送提醒函,采取定期通报调度、点对点提醒约谈、暂停用地审批、追责问责等方式持续督促整改。历年国家土地督察反馈问题综合整改率达87.83%,历年卫片执法发现违法用地整改率达81.85%。四是积极开展各类专项整治。扎实开展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挖田造湖、挖湖造景、长江黄河流域违法用地采矿等问题专项整治,有力有效维护自然资源管理良好秩序。(五)不断强化权力制约监督。一是规范行政决策活动。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全年开展合法性审核35次、公平竞争审查6次。二是深化政务公开。形成主动公开事项清单,拓展主动公开内容;依法依规、高质高效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743件,实现连续6年依申请公开答复办理零逾期。三是持续推进自然资源领域工程招投标突出问题系统治理。清理涉及工程招投标制度规则。土地整理、地灾防治等项目全流程电子招标系统在省政务服务和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平台上线试运行,确保招投标活动公开透明。全系统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抽查项目129个,发现问题18个,均整改到位。四是自觉接受监督。办理省人大代表建议99件、省政协委员提案75件,办结率、代表委员满意率均100%。建立厅领导对口联系市(州)“两代表一委员”机制,14位厅级领导赴市(州)调研座谈,收集“两代表一委员”意见建议460条,已全部办结,得到代表委员高度肯定。(六)妥善化解矛盾纠纷。一是依法稳妥推进信访工作。各级信访工作联席会议集中交办自然资源系统的529件重复信访事项全部完成化解;开展“走基层、解忧难、化积案、维权益”专项行动,化解信访积案61件,化解率达91%。二是依法办理行政复议应诉等案件。全年办理复议应诉等案件835件,同比增加42%。坚持定期通报和以案释法,发布案情通报12期、典型案例3期。三是全面排查整改征地类案件。全系统共排查1397件,实质化解1091件,持续化解306件。(七)扎实解决法治建设三个具体问题。按照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安排部署,圆满完成法治建设三个具体问题的示范解决任务。一是围绕业务与法制结合不紧,全系统梳理形成单位法治总台账和总导图各22份、部门法治总导图649份、岗位法治分导图2771份、业务流程图1751份,强化了干部职工岗位法定、职责法定的意识。二是围绕行政裁决运用不足,出台省自然资源权属争议行政裁决办法,拓宽争议解决渠道。三是围绕生效判决执行难,与省法院建立不动产网络查控系统,全面实现被执行不动产在线查询、查封、过户。(八)深入推进法治宣传教育。一是抓好“八五”普法开篇布局。谋划出台全系统“八五”普法规划,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紧紧围绕“十四五”时期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把法治宣传教育贯穿到自然资源管理全过程。二是抓“关键少数”和“关键岗位”开展系统内法治教育。制定2021年学法普法指导目录,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学习民法典、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开展耕地保护制度等专题培训12期、培训1100余人次,举办自然资源大讲堂14期、培训47000余人次;组织“党建引领法治”答题打卡、执法人员大学习大练兵大比武、学法考法、庭审旁听等活动;编印自然资源法治参阅7期、基层疑难问题征集解答3期、法律法规问题解答2期,不断提升干部职工依法行政能力水平。三是多形式面向社会普法。利用新媒体开展民法典、土地管理法等系列宣传活动,营造浓厚法治氛围,发布各类文稿300余篇、短视频35部。强化与其他部门互学联动,到省法院、交通运输厅、省税务局宣讲自然资源法律法规。二、存在的问题一是自然资源法规体系不够健全。二是“放管服”改革需进一步深化。三是部分地方和群众依法用地意识不高,违法问题时有发生。四是自然资源督察执法效果有待提升。三、2022年重点工作打算(一)积极推动自然资源重点领域立法。做好省土地管理法实施办法修订、解读和实施工作。积极推动省地质灾害防治条例、自然资源督察办法立法。根据国家立法进程,加强耕地保护、国土空间规划、矿产资源管理等制度研究,做好立法储备。(二)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抓好省级用地审批权下放,加强指导服务和监督检查,切实提高用地审批质效。巩固提升“一网通办”前提下“最多跑一次”改革,推进“一件事一次办”“全程网办”“川渝通办”,提升企业群众的满意度、获得感,纵深推进自然资源领域“放管服”改革,持续提升政务服务能力水平,助力打造更加优良的营商环境。(三)深入推进依法行政。科学制定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法律顾问工作机制,严格落实合法性审核制度。规范和加强行政复议应诉工作,积极配合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深入推进法治账图成果推广运用。认真组织实施“八五”普法规划,大力开展自然资源法治宣传教育。推行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和普法责任清单,探索推出一批自然资源法治文化产品。(四)继续加强自然资源督察执法。进一步完善自然资源违法违规行为发现机制、处置机制、治理机制、评价考核机制,构建“大督察”“大执法”格局,扎实开展自然资源督察执法工作。压紧压实耕地保护主体责任,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节约集约用地制度,采取“长牙齿”的硬措施,严肃查处整改自然资源违法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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