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密人员保密制度二、使用密件、密品应严格领取手续和使用范围,不得擅自扩大;传达密件内容时,不得使用无线话筒等无保密保障的设备;借用密件、密品应严格履行审批和借用手续,并限时归还。三、复制绝密件必须经制发机关批准,复制机密、秘密件必须经本办领导批准并做好登记手续;非机要部门不得复印密码电报。四、确需随身携带密件、密品外出,必须经本办领导批准,采取有效的保密措施,确保安全;参加外事活动,不得携带密件、密品,特殊情况须经办领导批准并采取有效的保护措施。五、严禁个人私自留存密件、密品。六、销毁密件、密品,必须履行登记手续,纸质密件交秘书处统一处理;其它类密品交指挥通信处统一处理。严禁私自销毁密件、密品或将密件、密品作废品出售。销毁时应确保密件、密品的内容无法还原。七、不得引带无关人员进入涉密会议场所,会议允许与会者带回的密件,必须及时交档案室保管。八、向新闻出版部门投寄的稿件,不得引用涉及国家和工作秘密的内容;严禁未经本办保密审批的信息稿件对外投寄发表。九、涉密人员未经办领导审查批准,不得私自出境;经批准因公或因私出境的,要接受保密教育,严格遵守保密法纪。十、涉密和秘密载体管理人员离岗、离职前,应当将所保管的秘密载体全部清退,并办理移交手续。十一、涉密人员发生失泄密事故时,必须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及时报告,不得隐瞒。十二、涉密人员必须自觉接受保密教育和保密监督检查。包头市政澔测绘有限公司2012年10月25日涉密人员保密管理制度2015-12-1611:42|#2楼1.工作人员进入涉密岗位前,必须进行涉密资格审查。未取得涉密资格,不得从事涉密岗位工作,不得接触国家秘密。2.保密工作领导小组会同人事部门等对涉密人员的涉密资格进行审查,填写《涉密人员审查表》。3.对涉密人员要经常进行保密教育和必要的保密培训。保证涉密人员知悉其必须承担的保密义务和责任,以及应当享有的权利;熟悉基本的保密法规制度;掌握与其工作相关的保密知识和技能。4.各级领导和保密工作管理部门要对涉密人员履行保密义务和责任的.情况,进行有效的监督和管理。涉密人员要严格履行保密责任书中确定的责任和义务。对涉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定期考核。考核不合格的涉密人员应调离涉密岗位。5.涉密人员实行脱密期制度。涉密人员脱密期期限根据涉密程度确定,一般为六个月至三年。6.涉密人员脱离涉密岗位时,应主动清退期保管和使用的秘密载体。7、对申请辞职的涉密人员,要征求保密工作领导小组的意见。8、涉密人员请假逾期不归,单位保密部门应采取相应措施进行处理。涉密人员保密管理制度2015-12-1621:57|#3楼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认证标准》和上级有关涉密人员管理的规定,为切实做好涉密人员的管理,不断加强涉密人员的保密观念和保密业务素质,结合昆明贵金属研究所、z铂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所和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第二条保密委负责对涉密人员的管理工作。人事部门负责为每个涉密人员建立档案,保密办进行备案,并由保密办进行分类监督管理。保密办按照涉密人员的等级实行保密补贴,保密补贴按《保密工作经费管理制度》执行。第三条涉密人员的界定、分级。一、涉密人员界定、分级的原则为:以涉密岗位及岗位涉密程度为界定、分级标准。二、凡是进入涉密岗位掌握处理国家秘密的人员属于涉密人员,长期从事或接触涉及机密级国家秘密的涉密人员属于重要涉密人员,涉及秘密级国家秘密的涉密人员属于一般涉密人员。三、涉密人员界定、分级程序为:识别涉密事项——确定涉密岗位——岗位密级确认——涉密人员确认——涉密人员上岗程序。第四条涉密人员上岗程序。一、所和公司员工进入涉密岗位时,由保密办主办、人事部门协办,执行审查审批——培训——签定保密责任书——上岗。涉密人员审查表(见附表1)、员工培训档案(见附表2)、涉密人员保密责任书(见附表3)。涉密人员审查的基本内容是:(一)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二)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三)无各种不良记录。(四)忠于职守,有较强的责任心和事业心。(五)熟悉保密要求,具有相应业务工作能力。第五条涉密人员涉密等级的改变。涉密人员因工作中涉密等级的改变,由保密办拟定,保密委批准。保密办及时通知人事部门在该涉密人员原有资料上加备注。第六条涉密人员的考核。涉密人员在岗期间,由人事部门主办、保密办协办周期性组织对涉密人员进行考核,若涉密人员经考核不合格,须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如培训或调离涉密岗位等。涉密人员考核表(见附表4)。第七条涉密人员离岗。当涉密人员因项目完成或不涉及涉密事项时,由保密办主办、人事部门协办对其签定涉密人员离岗保密承诺书(见附表5)。该涉密人员自动进入脱密期管理。第八条涉密人员或脱密期未满的涉密人员调动、辞职。按人事程序到保密办进行审查确认,填写涉密人员调动、辞职审批表(见附表6)。第九条涉密人员出境时,按《涉外活动保密管理制度》执行。第十条涉密人员的脱密期为:重要涉密人员2-3年,一般涉密人员1-2年。第十一条保密办可根据非涉密人员或涉密人员涉及涉密事项变化情况,及时调整涉密人员密级变更,并执行以上涉密人员上岗程序。第十二条涉密人员脱密期未满的,不得到外国驻华机构、外商独资企业工作。第十三条涉密人员须努力学习,不断提高自己的政治素质、保密业务素质及职业道德。第十四条涉密人员须熟悉自己所从事工作中秘密事项和秘密事项的保密要求,并采取严格的保密措施,以确保国家秘密的安全。第十五条涉密人员发生失、泄密时或发现失、泄密事件时,执行《安全保密应急与响应报告查处制度》。第十六条涉密人员应积极对本部门的保密工作提出意见或建议。第十七条保密办、人事部门和各部门应定期、不定期对涉密人员进行教育及保密监督检查,不符合保密要求的及时调离。涉密人员应自觉接受保密教育和保密监督检查。第十八条涉密人员违反保密制度、法律法规或在保密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的按《保密工作奖惩制度》给以处罚或奖励。第十九条本制度由所和公司保密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第二十条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