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反映灵活就业人员权益保障面临的问题及建议近两年在疫情的影响下,涌现出了大量的失业人员,国家和政府为了缓解就业压力推行了一系列灵活就业政策。但新业态在带来新机遇的同时也面临新的挑战,作为互联网共享经济的重要部分,“零工经济”既带来增加就业机会、更好满足大众消费需求等机遇,但同时也面临从业人员权益难以保障等问题。随着灵活就业的普及,灵活就业人员的培训服务、社会保险、劳动保护、等问题也凸显出来了,引起大众的关注。一、存在的问题(一)培训服务少。新业态形势下,政府的扶持力度赶不上新业态行业的发展速度,灵活就业人员往往参加的职业培训都是通过政府和培训机构组织的,培训的人数及开班次数有限,灵活就业人员获得的技能培训信息及机会相对少,从而缺乏胜任新业态的岗位技能。(二)社会保险参保有困难。目前灵活就业人员学历普遍有所提升、年轻人居多、收入水平较低。同时,新业态下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存在参保率低、参保层次不高、参保品种不全等情况。且大多年轻人参保意识不强,只是参加了医保,养老保险的参保率不高,而一些就业地点、岗位和时间不固定、劳动关系不稳定的人员无法购买工伤保险,像外卖骑手、滴滴司机等灵活就业从业者因发生交通事故受伤风险较大,单纯的医疗保险难以保障人身权利。(三)劳动权益难以得到保障。由于劳动报酬相关法律法规的执行及监管方面的缺陷,即使为数不大的工资,依然会出现拖欠劳动报酬的情况,仅第一季度,某镇社保中心共接到农民工工资维权案例七起,涉及金额某万多元。二、意见及建议针对上述提到的灵活就业人员权益保障遇到的问题,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给予支持。(一)在新职业开发方面。及时宣传推广国家动态发布的新职业以及新的职业分类,推动直播销售、网约配送、社群健康等更多新就业形态发展。可加大职业技能培训,将新业态工种纳入职业技能培训补贴目录清单,给予培训补贴。引导有条件的企业承担培训任务,鼓励新业态企业为从业人员建立技能成长通道,引导学习技能、提升能力,提高收入。(二)在针对性培训方面。及时将国家制定标准的新职业纳入培训范围,充分利用创业服务各平台资源,提供在线培训和创业指导。支持各类院校、培训机构、互联网平台企业更多组织开展各类、各领域职业技能培训。(三)增强宣传服务工作的针对性。通过线上网络平台、政务服务网、微信公众号等多媒体渠道,线下街道(乡镇)、社区(村)等开展社保政策宣传,提供政策解读、知识普及等,提高灵活就业人员参保意识。(四)探索开展职业伤害保障试点。可围绕青年农民工、快递和外卖从业青年等重点保障群体,依据国家鼓励试点的相关政策,在本区域探索开展职业伤害保障试点,建立职业伤害保障机制。具体而言,可从制度层面探索,明确灵活就业人员的认定标准,研究调整社保政策的“有劳动关系才可以缴纳社会保险”思路,建立灵活就业人员就业统计制度,对传统用人单位、劳动关系进行适当拓展。(五)在维护劳动保障权益方面。加快研究制定平台就业劳动保障政策,积极探索新业态领域行业集体协商模式。深入推进劳动关系协商协调工作,依法纠正拖欠劳动报酬等违法违规行为。持续深入推进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按项目参加工伤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