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1年度工业节能监察实施方案根据国家、省关于开展节能监察工作有关精神,按照《XX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下达2021年工业节能监察任务的通知》要求,为高质量完成2021年度节能监察工作,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建设思想、绿色发展理念。充分发挥节能监察监督保障作用,推动工业绿色高质量发展,走绿色低碳循环发展路线,助力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如期实现,为我市打造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全省东部绿色转型发展先行区做出更大的积极贡献。二、重点任务1、重点行业能耗专项监察(9家)。依据国家强制性能耗限额标准和用能设备国家强制性能效标准,对全市水泥企业执行强制性单位产品能耗限额标准和重点用能产品设备能效提升情况开展现场专项节能监察。依据《国家发改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水泥企业用电实行阶梯电价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对水泥行业阶梯电价政策执行情况开展专项现场节能监察。2、数据中心能效专项监察(1家)。依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国家能源局关于加强数据中心建设的指导意见》要求,按照《数据中心资源利用第3部分:电能能效要求和测量方法》《电信互联网数据中心(IDC)的能耗测评方法》等标准,对重点用能数据中心电能利用效率(PUE)实测值进行核算,并检查能源计量器具配备情况。3、日常节能监察(3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要求,对年综合能源消费量5000吨标煤以上的重点用能企业能源管理体系建设、能源管理岗位设立和能源管理负责人履职等能源管理制度落实情况,能源计量、能源消费统计和能源利用报告制度执行情况,以及节能宣传培训等情况开展现场监察。三、实施步骤1、召开年度节能监察会议。由XX市节能监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召开2021年度节能监察工作部署推进会,研究讨论本年度节能监察计划、工作安排、具体措施,明确责任分工,部署工作任务,确保有力有序开展本年度节能监察工作。(责任部门:市工信局、节能监察中心,完成时限:2021年8月20日前)2、开展专项监察企业自查。按照水泥行业能耗专项节能监察企业自查报告、数据中心专项节能监察企业自查报告,组织指导企业编写自查报告,并按时限要求及时上报。对企业能源消耗、能源限额标准达标、能源计量器具配备等情况进行初审,为实施现场监察做好准备。(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各县市区工信局、节能监察中心、各水泥企业、XX市联通公司,完成时限:2021年9月1日前)3、实施行业专项现场监察。由市工信局统筹协调、组织开展本年度现场节能监察工作。严格依法行政,按照行政执法三同时等有关制度要求,开展现场节能监察7个工作日前对企业下达《节能监察通知书》,被监察企业严格按照通知书要求,提前准备监察调取资料,并安排单位负责人或能源管理负责人配合监察。同时,全力保障2021年度节能监察队伍力量,发挥省专家库专家、节能监察中心技术支撑、属地工信局等优势,组成2021年度节能监察工作组,赴企业开展现场监察。(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各县市区工信局、节能监察中心、各水泥企业、XX市联通公司,完成时限:2021年10月5日前)4、实施日常节能监察。对年综合能源消费量5000吨标煤以上的重点用能企业开展日常监察,组织企业编制《年度书面节能监察报告》,并对报告审核后予以备案。(责任单位:市工信局、节能监察中心、XX热电、通矿公司、东圣焦化,完成时限:2021年10月5日前)5、全力做好监察材料报送。完成全部现场节能监察任务后,及时梳理总结年度节能监察工作完成情况,形成节能监察工作总结、日常节能监察工作总结,节能监察企业名单、监察结果和公示情况一并报送省工信厅。(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完成时限:2021年10月10日前)四、有关要求(一)提高重视程度。要将节能监察作为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工业节能管理办法》、持续推动工业绿色高质量发展、助力碳达峰和碳中和目标实现的重要手段。(二)严格规范执法。依据《工业节能监察手册》,严格按照程序组织实施,统一执法标准,规范执法文书,采集完整的原始材料及数据。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违规用能行为,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依法依规处理。(三)完善经费管理。按照《工业节能监察体制机制建设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工信部节〔2016〕228号)和省里有关要求,加强专项补助资金管理,保证经费使用合规合法,及时报送专项补助资金使用情况,并接受监督管理和专项审计。(四)确保监察质量。严格落实水泥行业节能监察全覆盖要求,对停产、兼并重组或半停产的水泥企业须现场核实其真实生产经营状况,并留取相关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