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导论1.管理会计:是以企业现在和未来的资金运动为对象,以提高经济效益为目的,为企业内部管理者提供经营管理决策的科学依据为目标而进行的经济管理活动,因此又称“内部报告会计”。2.财务会计:是通过对企业已经完成的资金运动进行全面系统连续地核算与监督,以为外部与企业有经济利害关系的投资者、债权人及政府主管部门提供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现金流量等会计信息为主要目标的经济管理活动,又称“外部报告会计”。3.会计理论:是指会计实务所依据的会计基础观念,包括会计目标、会计假设、会计概念、会计原则等。会计实务根据这些会计基础观念进行核算,就可以充分发挥其市场经济“通用语言”的作用,向会计报表使用者提供所需要的进行经济决策有用的会计信息。4.财务会计理论的基本结构:是指财务会计实务所依据的会计基础观念的构成。财务会计理论的基本结构主要包括会计目标、会计假设、会计概念和会计原则等会计基础观念,它形成了财务会计的基本理论。5.会计报表目标:又称“会计目标”。是指会计是为哪些人提供哪些会计信息,以及满足会计报表使用者的哪些需要。会计目标是建立会计实务和会计理论的基础,是会计理论基本结构的最高层次。6.会计准则:又称“会计原则”。是建立在会计目标、会计假设及会计概念基础观念之上,具体确认和计量会计事项所依据的概念和规则。7.高级财务会计:是在现代社会经济条件下产生的运用传统财务会计理论与方法,以及在新的社会经济条件下发展了的财务会计理论与方法,对在新的社会经济条件下出现的传统财务会计中不予包括或不经常发生的企业特殊经济业务进行核算和监督,向与企业有经济利害关系者提供决策有用的会计信息的经济管理活动。第一章外币会计1.外币:“外国货币”的简称,是指本国货币以外的其他国家或地区的货币。2.外汇:是指以外币表示的用于国际结算的支付手段,包括可用于国际支付的特殊债券、其他外币资产。3.外币交易:是指企业以非记账本位币进行收付、结算等业务。4.外币报表折算:是指为满足特定的目的,将一种货币单位表述的会计报表折算成所要求的另一种货币单位表述的会计报表。5.外币会计:是以记账本位币核算和监督企业各项外币业务活动的专门会计。6.汇率:又称“汇价”或“外汇牌价”,是指一国货币兑换成另一国货币时的比价或比率;或以一国货币所表示的另一国货币的价格。7.直接标价法:是指以一定单位的外币为标准折合成一定数额的本国货币。8.间接标价法:是指以一定的本国货币作为标准,折合成一定数额的外币。9.银行挂牌汇率:是由银行挂牌公布进行外汇兑换的汇率,分为买入汇率、卖出汇率和中间价。10.即期汇率:是外汇买卖成交后第二个工作日应交割的外汇汇率。11.远期汇率:是属于预定的外汇买卖,按事先约定的将在未来一定时日,据以交割的外汇汇率。12.汇兑损益:是指企业发生的外币业务在折合为记账本位币时,由于汇率的变动而产生的记账本位币的折算差额和不同于外币兑换发生的收付差额,给企业带来的收益或损失。13.单一交易观点:是指企业将发生的外币购货或销货业务,以及以后的账款结算均分别视为一笔交易的两个阶段,外币业务按记账本位币反映的购货成本或销售收入,最终取决于它们结算日的汇率。因此,年终不确认未实现的汇兑损益。14.两项交易观点:是指企业发生的购货或者销货业务,以及以后的账款结算视为两笔交易,外币业务也按记账本位币反映的采购成本或者销售收入,取决于交易日的汇率。215.结汇:是指企业按规定卖出外汇,银行买进外汇并按其挂牌买入价将人民币兑付给企业。16.售汇:是企业向银行购买外汇,银行卖出外汇。17.货币性项目:是指企业持有的货币资金和将以固定或可确定的金额收取的资产或者偿付的负债。18.非货币性项目:是指货币性项目以外的项目。19.外币货币性资产:是指以外币形式存在的现金、银行存款、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等。20.外币货币性负债:是指以外币形式存在的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长期应付款等。21.外币财务报表折算:为反映一个企业集团在综合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在年末或编制合并会计报表时,将对所属各企业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成由统一的记账本位币计量的财务报表,以及为了特定目的将一种货币表述会计报表折算为另一种货币表述的财务报表,对此称为外币财务报表的折算。22.流动法与非流动项目法:是指将资产负债表的项目分为货币性项目和非货币性项目,折算外币报表时,对资产负债表上的货币项目,按报表编制日的现行汇率折算;对非货币性项目及业主权益项目,按原入账的历史汇率折算。23.货币性与非货币性项目法:是指将资产负债表的项目分为货币性项目和非货币性项目,折算外币报表时,对资产负债表上的货币项目,按报表编制日的现行汇率(即期末汇率)进行折算,因而它是一种单一汇率法。24.现行汇率法:是将列在资产负债表的所有外币资产项目和外币负债项目,均根据编制报表日的现行汇率(即期末汇率)进行折算,因而它是一种单一汇率法。25.时态法:是指现金应收和应付项目(包括流动和非流动的)按资产负债表编制日现行汇率换算,其他资产和负债则依其特性分别按现行汇率和历史汇率换算。26.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又称外币报表折算损益,是指在报表折算过程中,对不同报表项目采用不同汇率折算而产生的差额。27.递延损益处理:是指对外币报表折算的差额不计入当期损益而递延到以后各期,即将报表折算差额以单独项目列示于资产负债表所有者权益内,作为累计递延处理。28.当期损益处理:是指对外币报表折算的差额在利润表中确认折算差额,以“折算差额”项目单独列示。第二章所得税会计1.企业所得税:是国家对企业在一定期间内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依法征收的一种税。2.所得税会计:是从资产负债表出发,通过比较资产负债表上资产、负责依据会计准则规定确定的账面价值与按照税法规定确定的计税基础,对于两者之间的差额,分别作为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负债与递延所得税资产,并在此基础上确定每一会计期间利润表中的所得税费用。3.资产和负债的账面价值:是指企业按照相关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核算后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金额。4.应纳税所得额:是指在会计利润﹙利润总额﹚的基础上,依据税法规定进行纳税调整用以计算所得税的金额。5.当期应交所得税:是企业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的当期应纳税所得额和适用的所得税率计算的应交所得税金额。6.所得税费用:是指包括在本期净损益确定中的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的总金额﹙即企业利润表中应确认的所得税费用﹚。7.资产的计税基础:是指企业在收回资产的账面价值过程中,计算应纳所得额时按照税法规定可以自应税经济利益中抵扣的金额,即某项资产在未来期间使用或最终处置时,依据税法规定,可以作为成本或费用税前列支而不需要缴税的总金额。38.负债的计税基础:是指负债的账面价值减去其未来期间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照税法规定可予抵扣的金额,亦即某项负债在未来支付时不能抵扣的税额。9.暂时性差异:是指资产或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未作为资产和负债确认的项目,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确定其计税基础的,该计税基础与其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也属于暂时性差异。10.应纳税暂时性差异:是指企业在确定未来收回资产或清偿负债期间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将导致产生应税金额的暂时性差异。11.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是指企业在确定未来收回资产或清偿负债期间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将导致产生可抵扣金额的暂时性差异。12.应税合并:是指合并企业接受被合并企业的有关资产,计税时可以按经济评估确认的价值确定成本。13.免税合并:是指非股权支付额不高于所支付股权票面价值20﹪的企业合并。所谓非股权支付额,是指合并企业支付给被合并企业或其股东的收购价款中,除合并企业股权以外的现金、有价证券和其他资产。14.递延所得税资产:是指根据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包括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计算的未来期间可收回﹙可抵减﹚的所得税金额。15.递延所得税负债:是指根据应纳税暂时性差异计算的未来期间应付的所得税金额。16.当期所得税:是指企业依据税法规定针对当期发生的交易和事项,计算确定的应交所得税金额。17.递延所得税:是指按照所得税准则规定应予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期末应有的金额与原已确认金额之间的差额,即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当期发生额的综合结果。第三章上市公司会计信息的披露1.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指上市公司以招股说明书、上市公告书以及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等形式,将公司以及与公司相关的会计信息,向投资者和社会公众公开披露的行为。2.招股说明书:招股说明书是股份有限公司在发行股票时向社会公众披露有关公司的基本情况及与本次股票发行相关的股本结构、资金运用、盈利水平、财务状况的书面报告。3.上市公告书: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获准在证券交易所交易后,其管理当局向社会公众披露有关股票上市情况信息的书面报告。4.重大事件公告:是指当上市公司发生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事件,投资者尚未得知时,应当立即披露,说明事件的起因、目前的状态和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的公告。5.分部报告:是指对跨行业、跨地区经营的企业,按其确定的企业内部组成部分﹙业务分部或地区分部﹚编报的有关各组成部分收入、费用、利润、资产、负债等信息的财务报告。6.分部:是指企业内部可区分的、承担不同于其他组成部分风险和报酬的组成部分。7.地区分部:是指企业内部可区分的、能够在一个特定的经济环境内提供产品或劳务的组成部分。该组成部分承担了不同于在其他经济环境提供产品或劳务的组成部分的风险和报酬。8.报告分部:是指符合业务分部或地区分部的定义,按规定应予披露的业务分部或地区分部。从定义中可见,报告分部应在业务分部或地区分部的基础上确定,即报告分部首先应是业务分部或地区分部。9.业务分部:是指企业内部可区分的、能够提供单项或一组相关产品或劳务的组成部分。该组成部分承担着不同于其他组成部分的风险和报酬。10.股份公司:亦称股份制企业,是指以股份制形式集资组成依法设立的企业法人组织。11.有限责任公司:是指由两个以上股东共同出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法人组织。12.分部会计信息的披露:是指分部报告应披露的会计信息内容,即披露哪些会计信息。企业4在确定出报告分部和及其主次要报告形式之后,应当按照规定的内容进行分部会计信息的披露。13.分部会计政策:是指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或企业财务报表时采用的会计政策,以及与分部报告特别相关的会计政策。14.中期财务报告:指非年终报表外的其他按一定时间阶段编出的财务报告,即中期为基础编制的财务报告。15.独立观:将每一中期视为一个独立的会计期间。其基本特点是:中期财务报告中所采用的会计政策和确认与计量原则与年度财务报告相一致,其中所应用的会计估计、成本分配和应计项目的处理等亦与年度财务报告相一致。16.一体观:将每一个中期视为年度会计期间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而非独立的会计期间。其基本特点是:中期财务报告中应用的会计估计、成本分配、各递延和应计项目的处理必须考虑到全年将要发生的情况,即要考虑会计年度剩余期间的经营成果。17.会计政策变更:是指企业对相同的交易或事项由原来采用的会计政策改用另一会计政策的行为。18.追溯调整法:是指对某项交易或事项变更会计政策,视同该项交易或事项初次发生时即采用变更后的会计政策,并以此对财务会计报表相关项目进行调整的方法。19.未来适用法:是指将变更后的会计政策应用于变更日及以后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或在会计估计变更当期和未来期间确认会计估计变更影响数的方法。20.关联方关系:是指关联的各方之间的存在的内在联系。21.共同控制:是指按照合同约定对某项经济活动所共有的控制,仅在与该项经济活动相关的重要财务和经营决策需要分享控制权的投资方一致同意时存在。22.重大影响:是指对一个企业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利,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23.关联方交易:是指关联方之间转移资源、劳务或义务的行为,而不论是否收取价款。24.股份有限公司:是指其全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