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市春季农机安全大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省交安委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春季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部署,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坚决防范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确保全市春季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平稳,以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迎接建党100周年,按照省交安委统一部署,从3月20日至5月20日,在全市开展为期两个月的春季农机道路交通安全大整治专项行动,特制定本方案。一、工作目标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理念,扎实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以“保安全、保畅通、树形象”为主线,深刻汲取松原“4.15”“10.4”重大事故教训,以农田、场院为重点,严厉打击拖拉机违法违规行为,扎实推进农机道路安全风险大治理、车辆隐患大清零、重点违法大整治、春耕出行大服务、安全出行大宣传,切实减少一般事故,有效防范较大事故,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为春季群众出行和春耕生产创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二、组织领导成立全市农机安全大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市农业农村局范传福局长任组长,XX副局长任副组长,成员单位为安监科、农村管理科、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市农机化管理中心。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农业农村局安监科,承担大整治行动的统筹协调、信息报送、组织联合、督导检查等。三、工作措施(一)集中治理拖拉机安全隐患。县级农业农村部门要严格拖拉机注册登记管理,把好安全技术检验关,对不符合国家标准、灯光不齐全、未粘贴反光标识的,不予以注册登记。对已登记的拖拉机,粘贴反光标识要查漏补缺,要深入推进“亮尾工程”,拖拉机运输机组应灯光齐全并粘贴反光标识,鼓励其他上道路行驶的农业机械粘贴反光标识或插挂反光指示旗,农业农村部门要联合公安部门开展变型拖拉机专项整治,推动报废淘汰,加快“变拖”清零。要联合加强违法治理,在春耕等重点时期和城乡结合部及通往农田、建筑工地、农贸市场等主要路段,严查拖拉机违法违规行为。(二)丰富农村客运运输组织形式。各地农业农村部门要配合公安交通部门针对春耕季节农民群体性、潮汐性流动特点,统筹各种资源,及时协调班线客车、公共汽车等运力,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通过新开线路、延长路线、点对点预约式服务等方式,开展“春耕”季节性班车客运服务,从根本上解决我市春耕时段农民下地劳作的实际需求。四、工作要求(一)提高认识,精心组织。春季是我市事故高发多发,重大事故集中发生的重要时段,特别是农村地区风险隐患突出,松原“4.15”重大道路交通事故给了我们深刻教训。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务必要高度重视,提高认识,充分认清春季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的严峻性,切实增强担当意识和责任意识,结合本地区实际,全力抓好春季交通安全整治专项行动,坚决防范重特大事故。(二)强化督导,狠抓落实。专项行动期间,市农业农村局将适时派出督导组,对各县(市、区)工作落实情况,采取“四不两直”明察暗访的方式进行督导检查,对整治工作不负责、不作为,措施不得力,重大问题隐患悬而不决的,要严肃处理。(三)统筹兼顾,“五化”推进。要突出季节性特点,全面开展春季道路交通安全大整治专项行动。要运用“五化”工作法,全力推进专项行动取得实效,要制定春季道路交通安全大整治专项行动任务清单,实现任务“清单化”管理;要制作隐患排查治理流程图,针对在排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挂图作战、对照整改,实现隐患治理“图表化”推进;要制作农村交通执法手册、农村交通安全宣传手册,加大农村地区春季交通安全的执法和宣传力度,实现执法和宣传“手册化”操作。(四)加强信息报送。从3月20日开始,每15天报送一次工作进展情况,于5月15日报送工作总结;涉及需要具体报送专题报告的工作,按时限单独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