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道办事处诚信街道建设实施工作方案为加强街道办事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完善诚信街道建设长效机制,进一步提升政府公信力,全面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营造诚实守信的社会环境,结合街道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总体要求按照国家、省、市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总体要求,紧紧围绕《区优化营商环境三年行动计划》的攻坚目标,以建立健全街道社会信用制度体系为基础,以加强政务诚信建设为着力点,以诚信街道试点创建为引领,加大诚信教育宣传,全面加强诚信街道建设,逐步形成政府主导、多元参与、广泛渗透、体现特色、覆盖全社会的社会信用体系框架,为提升街道政务诚信水平、助力经济创新发展、提高社会治理能力发挥好支撑保障作用。二、工作目标建立街道诚信制度,明确基层政务公开工作机构、人员和职责,加强信息发布载体和信息查阅场所建设,实现街道政务信息公开透明、政务领域失信记录健全完善、政务信用评价与监测体系运转有效,确保就业、就学、计生、养老、扶贫、医保、拥军优属、便民服务等公共服务和优惠有效落实到社会公众,依法行政水平全面提高,守信践诺、政府公信力显著提升。三、主要任务(一)建立健全街道政务诚信制度体系。依据新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区加强政务诚信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依法依规推动辖区信用建设工作,构建起“政府诚信+社会监督+失信问责”的全方位运行机制,切实提升政府公信力。主要包括以下内容:坚持依法行政,深入推进“互联网+政务公开”,通过政务网站、政务微博微信、政务客户端等途径依法公开政务信息。建立完善街道政务失信记录。将街道公务人员在履职过程中违法违规、失信违约和被司法判决、行政处罚、纪律处分、问责处理等失信信息纳入区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形成信用档案。建立街道政务领域信用承诺制度,推动街道办事处和公务人员在履职尽责、依法行政、优化服务等方面做出信用承诺,通过政务网站或“信用”网站向社会公示。建立街道政务信用评价制度。完善街道政务失信投诉举报机制,发挥社会舆论监督作用,畅通民意诉求渠道,对街道政务失信行为进行投诉举报。加强街道公务人员诚信教育。将信用建设纳入街道公务人员培训和领导干部进修课程,提升街道公务人员信用意识等。(二)推动街道政务领域信用信息应用。在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事项中查询使用由具备资质的信用服务机构或符合条件的政府部门出具的信用报告或信用记录,依法依规在行政审批、政府采购、招商引资、专项资金申请等重点领域对严重失信行为主体进行限制。依据《区加快推进“信易+”守信激励工作方案》(信用办[2020]号),在重点民生领域拓展社会化、市场化的守信激励措施,加快街道信用惠企便民项目建设。在就业、就学、计生、养老、扶贫、医保、拥军优属、便民服务等领域推行“信易+”工程,确保公共服务和优惠有效落实到社会公众(三)创新“信用+社会治理”管理模式。探索将信用管理理念融入城市社会治理、乡村治理,将信用嵌入环境卫生、公共安全、城市(乡村)管理、志愿服务、帮扶互助等网格化管理体系中,建立综合治理信用评价管理体系,提升社会治理能力和服务水平。探索适用于基层治理的个人诚信积分体系,创新信用换积分、积分换服务、积分换商品等激励措施。支持开展商圈、街道、社区等“治理+信用”试点。深化网络空间治理,强化网络空间的信用建设。(四)助推乡村振兴发展行动。加强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支持建立农村信用信息系统,建立健全农户、农场、农民合作社、休闲农业和农产品生产、加工企业等农村社会成员信用档案,依法依规推进农村信用信息共享,夯实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的基础。拓展信用惠农、信用支农应用场景,加强农村金融产品、服务方式创新,推广“整村授信”模式。支持金融平台建设,发挥信用信息服务农村经济主体融资功能,促进农村信息、信用、信贷联动。(五)积极创建诚信街道示范创点。结合实际,探索创新诚信街道特色亮点,深入开展“信用街道”“信用社区”“信用村”创建和“诚信户”评选活动,做好与乡村振兴衔接的信用服务。创建诚信街道、信用社区、信用村试点申报条件:一是具备一定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基础。高度重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已在本区域进行了积极探索,信用体系建设取得初步成效。已明确信用工作责任人,已出台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方案或实施意见的村居社区优先。二是不存在政府机构失信行为。辖区内存在党政群机关和其他组织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等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不具备申报资格。三是具备良好的诚信氛围。能够经常性的开展诚信宣传教育活动,举办诚信市场、诚信业户创建等工作。辖区内最近两年内未发生社会影响力较大的重大失信事件。四是具备一定的信息化水平。辖区具备了建立信用记录或信用档案能力,能够初步实现信用信息的电子化归集、存储和发布,具备信用信息共享交换的条件。(六)开展诚信宣传教育。大力弘扬诚信文化,以诚信主题教育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的着力点,将诚信教育贯穿公民道德建设和精神文明创建全过程。依托各类媒体,广泛宣传信用政策法规,积极开展各类诚信主题宣传教育活动,营造诚实守信的良好社会氛围。大力开展信用宣传,加强对辖区内村民、居民的诚信教育,营造风清气正的社会风气,培育良好经济社会发展环境。四、阶段安排(一)建章立制(2021年7月--2021年9月)。各部门要统筹推动本领域内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抓紧制订出台诚信街道建设的相关政策文件,建立完善长效工作机制,确保做到制度健全,组织得力,措施到位,成效明显。(二)全面实施(2021年9月--2021年11月)。围绕诚信街道建设的重点任务,加快推进落实各项信用建设相关工作,全面组织签订信用承诺、健全诚信档案、开展信用评价、实施联合奖惩、加强诚信教育等为主要内容的政务诚信建设,积极拓展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诚信等多领域、多场景的应用,推动街道社会诚信体系框架基本形成,运行机制高效。(三)试点评估(2021年9月--2021年11月)。街道办事处将对各单位的诚信工作开展情况不定期开展调研评估,并选择部分创新做法和成熟经验进行推广。将根据各单位、村居、社区诚信建设情况,选取2-3家作为办事处创建试点,打造办事处诚信建设示范单位。(四)总结提升(2021年12月)。总结实施诚信镇街建设以来的工作亮点,挖掘提炼典型案例和创新样本。通过综合分析,进一步在制度建设、规范运行、诚信体系建设和应用等方面进行完善,把诚信之风推向社会,真正形成以“讲诚信为荣、不诚信为耻”的社会舆论氛围。五、保障措施(一)加强领导,压实责任。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是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基础,是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强诚信街道建设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深入推进,务求实效;要安排专人负责本项工作,做到制度健全、目标明确、落实到位;要加强对各自领域诚信街道建设的业务指导;要强化部门联动形成强大合力,依法依规共同推动诚信街道建设走在改革前列。(二)加强督导,务求实效。加大对诚信街道建设的督导推进力度,建立不定期督查调度工作机制;街道督查办和业务主管部门对各单位的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具体了解各单位的工作推进情况,明确各单位的工作亮点和不足,定期进行通报;对工作突出、亮点多的单位予以通报表扬;对推进不力、落实不到位、失信现象多发的单位按规定通报批评,督促整改。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