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财产所有权【教学目的与要求】通过本章学习,理解财产所有权的概念、特征和权能;掌握财产所有权的取得、移转和善意取得制度。【教学内容】第一节财产所有权的概念和特征第二节财产所有权的权能第三节财产所有权的取得第四节财产所有权的移转和消灭第五节财产所有权的种类【教学重点】财产所有权的权能和所有权取得制度【法律条文】《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阅读书目】《物权法研究》:王利明著,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出版;第一节财产所有权的概念和特征先看一案例10-1F:\民法教学案例\第十章财产所有权.doc一、财产所有权的概念(一)列举式定义财产所有权:是指所有人依法享有的对自己的财产进行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民法通则》第71条F:\法律法规\民法通则.doc《物权法》第39条F:\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doc第一节财产所有权的概念和特征(二)概括式定义1、所有权是指所有人依法对自己的物享有独占性的支配权。——马俊驹《民法原论》2、所有权是指所有人于法令限制范围内,对于所有物为全面的支配的物权。——梁慧星《物权法》3、所有权人拥有特定的不动产或者动产,对其不动产或者动产享有全面支配的权利。——《民法草案》第40条。思考:两种定义方式的优、缺点?第一节财产所有权的概念和特征(续)二、财产所有权的特征(一)财产所有权具有内容上的完整性——财产所有权是完整的物权(二)财产所有权具有权利主体上的特定性和义务主体的不特定性——权利主体是特定的所有权人,义务主体是除所有人之外的任何不特定的民事主体(三)财产所有权具有强烈的排他性——对所有权而言,必须严格实行一物一权主义,即在一物之上只能有一个所有权(四)财产所有权的客体仅限于有体物、特定物和独立物此外,所有权具有弹性力、回归力和永久性等特征。第二节财产所有权的权能一、占有权能:1、占有、占有权的概念:(1)占有:是对物的一种事实上的控制。(2)占有权能:是实际掌握、控制物的权能。第二节财产所有权的权能(续)2、占有的分类:所有人占有(1)有权占有(合法占有)非所有人占有(法律、合同)善意占有(2)无权占有(非法占有)恶意占有(3)区分善意占有与恶意占有的法律意义。第二节财产所有权的权能(续)二、使用权能:1、使用、使用权能的概念:(1)使用:是指民事主体按照财产的性能对其加以利用,以满足生产或生活的某种需要。(2)使用权能:是指利用财产的权利。2、使用的分类:所有人使用和非所有人使用。第二节财产所有权的权能(续)三、收益权能:(一)收益、收益权能的概念:1、收益:是指民事主体通过合法途径获取基于财产而产生的物质利益。(1)天然孳息:是指原物因自然规律而产生的,或者按物的用法而收获的物;(2)法定孳息:是指根据法律的规定,由法律关系所产生的收益。2、收益权能:是指从财产上获取一定的经济利益的权利。(二)收益的归属:如果法律或合同没有特别规定,则就由原物所有人所有。第二节财产所有权的权能(续)四、处分权能:1、处分、处分权能的概念:(1)处分:是指依法对财产进行处置;(2)处分权能:是指民事主体对财产进行处置的权能。2、处分的分类(1)事实处分:对财产的实物形态进行物理上的消灭或改造。(2)法律处分:指通过法律行为对财产进行处置。第二节财产所有权的权能(续)五、消极权能——所有人依法排除他人对所有权的非法侵害的权能。所有人对物的独占性权利受到非法干涉,所有人可依据此项权能请求排除妨害、恢复原状、返还原物或赔偿损失。第三节财产所有权的取得一、原始取得--是指根据法律规定,最初取得财产的所有权或不依赖于原所有人的意志而取得财产的所有权。问题1L:\所有权问题1.doc问题2L:\所有权问题2.doc(一)生产:通常由生产资料的所有人和生产者享有所有权。(二)收益(孽息):(三)没收:归国家所有。第三节财产所有权的取得(续)(四)添附:添附:民事主体把不同所有人的物或劳动成果合并在一起,从而形成另一种新形态的财产。1、附合:指不同所有人的物密切结合在一起,形成难以分割的新物——三种情况(1)动产与动产的附合;(2)动产与不动产的附合;(3)不动产与不动产的附合。2、混合:是两个或两个以上不同所有人的动产互相混杂合并,不能识别。3、加工:是指在他人之物上附加自己的有价值的劳动,使之成为新的财产。第三节财产所有权的取得(续)(五)拾得遗失物1、拾得遗失物:发现并占有他人丢失之物。2、拾得遗失物的法律效力(1)拾得人的义务:第一、返还、通知义务;《物权法》第109条规定..\法律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doc第二、保管义务;《物权法》第111条规定..\法律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doc第三、报告和上缴义务。《物权法》第110条规定..\法律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doc第三节财产所有权的取得(续)(2)拾得人的权利:第一、必要费用请求权;第二、特定情况下的报酬请求权。《物权法》第112条规定..\法律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doc(3)遗失物的归属《物权法》第113条规定..\法律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doc3、发现埋藏物、隐藏物、拾得漂流物《物权法》第114条规定..\法律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doc第三节财产所有权的取得(续)(六)先占1、概念先占:占有人以所有的意思占有无主动产,从而取得动产所有权的事实。2、构成要件(1)占有的对象必须是无主物;(2)占有的对象必须是动产;(3)占有人必须以所有的意思占有。3、法律效果——先占人取得占有物的所有权。第三节财产所有权的取得(续)(七)取得时效1、概念:取得时效:占有人自主、和平、公开、持续占有他人财产,达到法律规定的期限,占有人依法取得该项财产的所有权的时效制度。2、构成要件(1)占有他人之物;(2)自主占有;(3)和平占有;(4)公开占有;(5)善意占有;(6)达到法定期限。3、法律效果——占有人取得占有财产的所有权第三节财产所有权的取得(续)(八)善意取得1、善意取得概念善意取得:是指无处分权人在不法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第三人后,如果受让人在取得该财产时出于善意,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受让人就可依法取得对该财产的所有权。受让人在取得财产的所有权以后,原所有人不得要求受让人返还财产,而只能请求转让人赔偿损失。《物权法》第106条F:\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doc第三节财产所有权的取得(续)2、善意取得的要件(1)让与人须无移转财产所有权的权利;(2)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的;(3)以合理的价格有偿转让;(4)完成法定的公示方法——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第三节财产所有权的取得(续)3、善意取得的法律后果(1)所有权(物权)变动——适用善意取得制度的后果是所有权的移转;让与人向受让人交付了财产,从受让人实际占有该财产或登记时起,受让人就成为财产的合法所有人,而原所有人的权利归于消灭。(2)动产上的原有权利消灭;(3)无权转让人的责任——合同责任、侵权责任、不当得利返还责任。第三节财产所有权的取得(续)二、继受取得--是指基于所有人的所有权和意志,通过某种法律行为从原所有人那里取得对某项财产的所有权。1、买卖合同;2、赠与;3、互易;4、继承遗产;5、接受遗赠;6、其他方式:问题3L:\所有权问题3.doc第三节财产所有权的取得(续)三、征用、征收(一)征用:国家因抢险、救灾等紧急需要而通过行使征用权,临时使用单位或者个人的财产。1、征用必须出于抢险、救灾等紧急需要;2、国家必须依法行使征用权;《物权法》第44条规定..\法律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doc3、不移转所有权。第三节财产所有权的取得(续)(二)征收: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而利用公权力强制性地将集体或私人财产征归国有的制度。1、征收必须是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2、征收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3、征收后必须依法作出补偿。第四节财产所有权的移转和消灭一、财产所有权的移转1、所有权移转概念——所有权的移转:是指所有权从原所有人手中转移到新的所有人手中。2、动产所有权因交付而移转《物权法》第23-27条规定F:\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doc3、不动产所有权的移转必须符合法定的形式要件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非经登记,不能产生法律效力。《物权法》第14条规定F:\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doc第四节财产所有权的移转和消灭(续)二、财产所有权的消灭1、财产所有权消灭的概念财产所有权的消灭:是指因某种法律事实的出现,而使财产所有人丧失了所有权。2、财产所有权消灭的原因(1)财产所有权客体灭失;(2)财产所有权主体消灭;(3)财产所有权被依法转让;(4)财产所有权被抛弃;(5)财产所有权被依法强制消灭。3、财产所有权消灭的后果——绝对消灭和相对消灭问题4L:\所有权问题4.doc第五节财产所有权的种类一、国家所有权(一)国家所有权定义国家所有权:是指国家对国有财产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二)国家所有权的客体1、国有财产的范围《物权法》第46-52条F:\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doc2、专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1)矿藏、水流、海域、城市的土地;(2)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野生动、植物资源;(3)无线电频谱资源;(4)国防资产。第五节财产所有权的种类(续)二、劳动群众集体组织所有权(一)劳动群众集体组织所有权的定义集体所有权:是指劳动群众集体组织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其财产的权利。(二)集体组织财产的范围(劳动群众集体组织所有权的客体)《物权法》第58条F:\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doc第五节财产所有权的种类(续)三、法人、社会团体所有权(一)法人、社会团体所有权的定义是指各类社会团体、法人对其财产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二)法人、社会团体财产的范围四、自然人个人所有权(一)自然人个人所有权的定义是指自然人依法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其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的权利。(二)自然人个人财产的范围(自然人个人所有权的客体)《物权法》第64、65条F:\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doc复习与练习..\民法练习\第十章财产所有权.doc..\民法练习答案\第十章财产所有权答案.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