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三章证券基础知识2第一节证券及证券市场概述Ⅰ掌握证券与有价证券的定义、分类和特征、证券市场的定义、特征、结构、地位及基本功能,证券的票面要素,虚拟资本的含义,商品证券、货币证券、资本证券、证券市场的含义和构成。3一、有价证券的定义、分类和特征1、定义证券:是指各类记载并代表一定权利的法律凭证,用以证明持有人有权依其所持凭证记载的内容而取得应有的权益有价证券:是指有票面金额,用于证明持有人或该证券指定的特定主体对特定财产拥有所有权或债权的凭证。2、分类狭义:指资本证券(本文专指狭义);广义:商品证券、货币证券、资本证券。(1)按证券发行主体政府证券、政府机构证券和公司证券。我国目前尚不允许除特别行政区以外的各级地方政府发行债券,也不允许政府机构发行债券。(2)按是否在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可分为上市证券和非上市证券。(3)按募集方式分类,可分为公募证券和私募证券。(4)按证券所代表的权利性质分类,分为股票、债券和其他证券三大类。3、特征(1)收益性;(2)流动性(到期兑付、承兑、贴现、转让等方式)(3)风险性(风险越大,投资者要求的预期收益越高);(4)期限性(债券和股票的期限不同)。4二、证券市场的定义、特征、结构、地位及基本功能1、定义证券市场:是股票、债券、投资基金等有价证券发行和交易的场所。2、特征(1)是价值直接交换的场所;(2)是财产权利直接交换的场所;(3)是风险直接交换的场所。3、结构(1)层次结构按证券进入市场的顺序而形成的结构关系,发行市场和交易市场(一级市场、二级市场);(2)多层次资本市场除一、二级市场区分之外,证券市场的层次性还体现为区域分布、覆盖公司类型、上市交易制度以及监管的多样性。按交易方式:集中交易市场、柜台市场(或代办转让),按上市公司规模、监管要求:主板市场、二板市场(创业板或高新企业板),按区域分布:全球性市场、全国性市场、区域性市场等。(4)品种结构股票市场、债券市场、基金市场、衍生产品市场。(5)交易场所结构有形市场(场内市场)和无形市场(场外市场)4、基本功能(1)筹资和投资功能;(2)定价功能;(3)资本配置功能。5三、其他概念1、虚拟资本:是指以有价证券形式存在,并能给持有者带来一定收益的资本,它是独立于实际资本之外的一种资本存在形式,本身不能在实体经济运行过程中发挥作用,其变化并不完全反映实际资本额的变化。2、商品证券:是证明持有人有商品所有权或使用权的凭证如提货单、运货单、仓库栈单。3、货币证券:是指本身能使持有人或第三者取得货币索取权的有价证券,一类是商业证券,如商业汇票和商业本票;另一类是银行证券,如银行汇票、银行本票和支票。4、资本证券:是指由金融投资或与金融投资有直接联系的活动而产生的证券。5、证券的票面要素:第一、持有人。,即证券为谁所有;第二、证券的标的物,即证券票面上所载明的特定的具体内容,它表明持有人权利所指向的特定对象;第三,标的物的价值,即证券所载明的标的物的价值大小:第四,权利,即持有人持有该证券所拥有的权利。6Ⅱ熟悉公募证券与私募证券、上市证券与非上市证券的含义,证券市场参与者的构成,机构投资者的种类。一、公募证券与私募证券公募证券是指发行人通过中介机构向不特定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公开发行的证券,审核较严格并采取公示制度。私募证券是指向少数特定的投资者发行的证券,其审查条件相对宽松,投资者较少,不采取公示制度。目前,我国信托投资公司发行的信托投资计划、商业银行和证券公司发行的理财计划均属于私募证券,上市公司采取定向增发方(非公开发行)发行的证券也属于私募证券。二、上市证券和非上市证券上市证券是指经证券主管机关核准发行,并经证券交易所依法审核同意,允许在证券交易所内公开买卖的证券。非上市证券是指未申请上市或不符合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条件的证券。非上市证券不允许在证券交易所内交易,但可以在其他证券交易市场发行和交易,凭证式国债、电子式储蓄国债、普通开放式基金份额和非上市公众公司的股票属于非上市证券。三、证券市场参与者证券市场参与者:证券发行人、证券投资人、证券市场中介机构、自律性组织、证券监管机构7一、证券发行人证券发行人是指为筹措资金而发行债券、股票等证券的发行主体。它包括(一)公司(企业)欧美等西方国家能够发行证券的金融机构,一般都是股份公司:所以将金融机构发行的证券归入了公司证券。而我国和日本则把金融机构发行的债券定义为金融债券,从而突出了金融机构作为证券市场发行主体的地位。但股份制的金融机构发行的股票并没有定义为金融证券,而是归类于一般的公司股票。(二)政府和政府机构政府发行证券的品种仅限于债券。由于中央政府拥有税收、货币发行等特权。通常情况下,中央政府债券不存在违约风险,因此,这类证券被视为“无风险证券”,相对应的证券收益率被称为“无风险利率”,是金融市场上最重要的价格指标。中央银行作为证券发行主体,主要涉及两类证券。第一类是中央银行股票,第二类是中央银行出于调控货币供给量目的而发行的特殊债券。中国人民银行从2003年起发行中央银行票据。8二、证券投资人1.政府机构。2.金融机构。参与证券投资的金融机构包括证券经营机构、银行业金融机构、保险公司以及其他金融机构。(1)证券经营机构。以其自有资本、营运资金和受托投资资金进行证券投资。(2)银行业金融机构。银行业金融机构投资一般仅限于政府债券和地方政府债券,而且通常以短期国债作为其超额储备的持有形式。我国现行法规规定,银行业金融机构可用自有资金及银监会规定的可用于投资的表内资金进行证券投资,但仅限投资于国债。对于因处置贷款质押资产而被动持有的股票,只能单向卖出。银行业金融机构经银监会批准后,也可通过理财计划募集资金进行有价证券投资。(3)保险公司及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目前保险公司已经超过共同基金成为全球最大的机构投资者,除大量投资于各类政府债券、高等级公司债券外,还广泛涉足基金和股票投资。(4)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QFII制度:我国QFII可投资范围:证交所挂牌交易的股票、债券、证券投资基金、权证等,还可参与新股和可转债发行,股票增发和配股的申购。(5)主权财富基金。中国投资责任公司被视为中国主权财富基金的发端。(6)其他金融机构。其他金融机构包括信托投资公司、企业集团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等等。93.企业和事业法人。企业可以用自己的积累资金或暂时不用的闲置资金进行证券投资。各类企业可参与股票配售,也可投资股票二级市场;事业法人可用自有资金和有权自行支配的预算外资金进行证券投资。4.各类基金。基金性质的机构投资者包括证券投资基金、社保基金、企业年金和社会公益基金。(1)证券投资基金。(2)社保基金。在一般国家,社保基金分为两个层次:其一是国家以社会保障税等形式征收的全国性基金;其二是由企业定期向员工支付并委托基金公司管理的企业年金。在我国,社保基金也主要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是社会保障基金。其资金来源包括国有股减持划入的资金和股权资产、中央财政拨入资金、经国务院批准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及其投资收益;同时,确定从2001年起新增发行彩票公益金的80%上缴社保基金。101112三、证券市场中介机构:证券公司、证券服务机构(一)证券公司:新《证券法》按照业务类型对证券公司进行管理。(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是为证券交易提供集中的登记、托管与结算服务的专门机构。根据《证券法》规,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是不以营利为目的的法人。(三)证券服务机构证券服务机构是指依法设立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法人机构,主要包括证券登记结算公司、证券投资咨询公司、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律师事务所和证券信用评级机构等。13四、自律性组织(一)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所是为证券集中交易提供场所和设施,组织和监督证券交易,实行自律管理的法人。(二)证券业协会证券业协会是证券业的自律性组织,是社会团体法人。证券业协会的权力机构为由全体会员组成的会员大会。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证券公司应当加入证券业协会。五、证券监管机构在我国,证券监管机构是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以其派出机构。中国证监会是国务院直属的证券监督管理机构。14Ⅲ掌握证券发行市场和交易市场的概念及关系。掌握证券交易市场的分类、定义、特征和职能。熟悉我国的股份代办转让系统的沿革、现状、功能、相关规定和改革方向。一、证券发行市场和交易市场的概念及关系1、概念证券发行市场是发行人向投资者出售证券的市场,通常无固定场所,是一个无形的市场。交易市场是为已经公开发行的证券提供流通转让机会的市场,通常分为证券交易所市场和场外交易市场。2、关系证券发行市场是是流通市场的前提和基础,证券发行的种类、数量和方式决定着流通市场的规模和运行,流通市场是证券得以持续扩大发行的必要条件,为证券的转让提供市场条件,使发行市场充满活力,流通市场的交易价格制约和影响着证券的发行价格。15二、证券交易市场的分类、定义、特征和职能1、分类证券交易所市场、其他交易市场2、定义证券交易所:是证券买卖双方公开交易的场所,是一个高度组织化、集中进行交易的市场,是整个证券市场的核心。场外交易市场:是证券交易所以外的证券交易市场的总称。3、特征(1)交易所:第一,有固定的交易场所和时间:第二,参加交易者为具备会员资格的证券公司,采取经纪制;第三,交易的对象限于合乎一定标准的上市证券;第四,通过公开竞价的方式决定交易价格;第五,集中了证券的供求双方具有较高的成交速度和成交率;第六,实行“三公”原则,并严格管理。(2)场外市场:第一,是一个分散的无形市场;第二,组织方式多采用做市商制度;第三,拥有众多证券种类和经营机构的市场,以未能或无须在交易所批准上市的股票和债券为主;第四,以议价方式进行证券交易;第五,管理比较松散。4、职能(1)交易所:根据《证券交易所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其职能主要包括:第一,提供场所和设施;第二,制定业务规则;第三,接受上市申请、安排上市;第四,组织、监督证券交易;第五,对会员进行监管;第六,对上市公司进行监管;第七,设立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第八,管理和公布市场信息;第九,证监会许可的其他职能。(2)场外市场第一,是证券发行的主要场所;第二,为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企业债券以及按照有关法规公开发行而又不能或一时不能到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票提供了流通转让的场所;第三,是证券交易所的必要补充。16三、股份代办转让系统的沿革、现状、功能、相关规定和改革方向代办股份转让系统是由中国证券业协会组织设计、具有资格的证券公司参与的为非上市股份公司流通股份提供转让的场所。它的出现,是为了解决原中国证券交易自动报价系统(STAQ)、人民银行发起的报价系统(NET)挂牌公司流通股份的流通问题,也为交易所终止上市公司提供了股份转让渠道。目前,其发展尚处于初期,定位尚未明确,机制远未完善,离真正意义上的“三板”市场还有较大的距离。目前,在代办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公司大致可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原STAQ、NET系统挂牌公司和沪、深证券交易所退市公司,这类公司按期资质和信息披露履行情况,其股票采取每周集合竞价1次、3次或5次的方式进行转让:另一类是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报价转让,目前主要是中关村科技园区高科技公司,其股票转让主要采取协商配对的方式进行成交。(代办转让和报价转让)17IV掌握证券公司的定义、功能和主要业务种类:熟悉不同业务种类公司的设立条件、业务范围。掌握证券公司内部控制的原则、目标与主要内容。一、证券公司的定义、功能和主要业务种类1、定义证券公司是指依照《公司法》和《证券法》设立的经营证券业务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在我国,设立证券公司必须经证监会审查批准。2、作用第一,是证券市场投融资服务的提供者,为证券发行人和投资者提供专业化的中介服务,如发行和上市的保荐、承销、代理等第二,也是证券市场重要的机构投资者,为投资者提供证券及其他金融产品的投资管理服务。3、主要业务种类经纪业务、投资咨询业务及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业务、承销与保荐业务、自营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