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交易广发华福证券泉州田安路营业部融资融券业务第一节融资融券业务的含义及资格管理一、融资融券业务的含义融资融券业务是在证券交易所或国务院批准的其他证券交易场所进行的证券交易中,证券公司向客户出借资金供其买入证券或者出借证券供其卖出,并由客户交存相应担保物的经营活动。二、融资融券业务资格第二节融资融券业务的管理一、融资融券业务管理的基本原则二、融资融券业务的账户体系(一)证券公司的账户体系证券公司经营融资融券业务,应当以自己的名义,在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分别开立融券专用证券账户、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信用交易证券交收账户和信用交易资金交收账户;在商业银行分别开立融资专用资金账户和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资金账户。【例如·多选题】证券公司经营融资融券业务,应当以自己的名义,在商业银行应开列的账户是:()A.融资专用资金账户B.信用交易证券交收账户C.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资金账户D.信用交易资金交收账户答案:AC(二)客户的账户体系客户申请开展融资融券业务要在证券公司开立信用证券账户和信用资金台账,在存管银行开立信用资金账户。1.客户信用证券账户,是证券公司根据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相关规定为客户开立的、用于记载客户委托证券公司持有的担保证券的明细数据的账户。该账户是证券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的二级证券账户。2.客户信用资金台账,是客户在证券公司开立的用于记载客户交存的担保资金及融资融券形成的负债的明细数据的账户。3.客户信用资金账户,是客户在存管银行开立的用于记载客户交存的担保资金的明细数据的账户。该账户是证券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资金账户的二级账户。三、融资融券业务客户的申请、征信与选择(一)客户的申请(二)客户征信调查了解客户的身份、财产与收入状况、证券投资经验和风险偏好,并以书面和电子方式予以记载、保存。(三)客户的选择标准证券公司应当按《办法》规定的有关条件和征信的要求制定选择客户的具体标准。一般主要包括一下几方面:1.从事证券交易时间:要求客户在申请开展融资融券业务的证券公司所属营业部开设普通证券账户并从事交易满半年以上。2.账户状态。3.信誉状况。4.资产状况。5.投资风格及业绩。6.关联关系:非证券公司股东或关联人。四、融资融券业务合同与风险揭示(一)融资融券业务合同内容证券公司在向客户融资融券前,应当与其签订载入中国证券协会规定的必备条款的融资融券业务合同。合同应由证券公司统一制定、保管和与客户签订。合同中载明的事项:理解记忆(二)风险揭示五、客户开户、提交担保品与授信客户用于一家证券交易所上市证券交易的信用证券账户只能有一个。客户信用证券账户与其普通证券账户的开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应当一致。证券公司向客户融资,只能使用融资专用资金账户内的资金;向客户融券,只能使用融券专用证券账户内的证券。证券公司对客户融资融券的额度按现行规定不得超过客户提交保证金的2倍,期限不超过6个月。授信方式一般有两种:一是固定授信方式,即客户使用资金(证券)的金额和期限在授信额度和合同期限内固定不变,并按合同约定的金额和期限计收利息(费用);二是非固定方式,即客户使用资金(证券)的金额和期限在授信额度和合同期限内,客户可根据需要依法使用和偿还,并按实际使用的金额和期限计收利息(费用)。六、融资融券交易操作(一)融资融券交易的一般规则(二)标的证券可作为融资买入或融券卖出的标的证券,是在交易所上市交易并经交易所认可的下列四大类证券:符合交易所规定的股票、证券投资基金、债券、其他证券。七、保证金及担保物管理(一)有价证券充抵保证金的计算充抵保证金的有价证券,在计算保证金金额时当以证券市值按下列折算率进行折算:1.上证180指数成分股股票及深证100指数成分股股票折算率最高不超过70%,其他股票折算率最高不超过65%。2.交易所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折算率最高不超过90%。3.国债折算率最高不超过95%。4.其他上市证券投资基金和债券折算率最高不超过80%。证券公司可以根据流动性、波动性等指标对可充抵保证金的各类证券确定不同的折算率,但证券公司公布的折算率不得高于交易所规定的标准。(二)融资融券保证金比例及计算客户融资买入证券时,融资保证金比例不得低于50%。(三)保证金可用余额及计算(四)客户担保物的监控证券公司向客户收取的保证金以及客户融资买入的全部证券和融券卖出所得全部资金,整体作为客户对证券公司融资融券债务的担保物。客户维持担保比例不得低于130%。当该比例低于130%时,证券公司应当通知客户在约定的期限内追加担保物。该期限不得超过2个交易日。客户追加担保物后的维持担保比例不得低于150%。维持担保比例超过300%时,客户可以提取保证金可用余额中的现金或充抵保证金的有价证券,但提取后维持担保比例不得低于300%。交易所另有规定的除外。八、权益处理在客户融资融券期间,证券持有人的权益按“客户融资买入证券的权益归客户所有、客户融券卖出证券的权益归证券公司所有”的原则处理。(一)对证券发行人的权利的行使所谓对证券发行人的权利,是指请求召开证券持有人会议、参加证券持有人会议、提案、表决、配售股份的认购、请求分配投资收益等因持有证券而产生的权利。(二)证券发行人派发红利的处理涉及的利息税由登记结算公司根据证券公司的委托按照信用交易客户的身份计算。证券公司收到现金红利和利息款项后,应当及时分派给对应的信用交易客户。(三)其他权益的处理证券发行采取市值配售发行方式的,客户信用证券账户的明细数据纳入其对应市值的计算。(四)融券交易期间权益的处理客户融入证券后、归还证券前,在下列情形下应当按照融券数量对证券公司进行补偿:1.证券发行人派发现金红利的,融券客户应当向证券公司补偿对应金额的现金红利。2.证券发行人派发股票红利或权证等证券的,融券客户应当根据双方约定向证券公司补偿对应数量的股票红利或权证等证券,或以现金结算方式予以补偿。3.证券发行人向原股东配售股份的,或者证券发行人增发新股以及发行权证、可转债等证券时原股东有优先认购权的,由证券公司和融券客户根据双方约定处理。九、信息披露与报告证券公司应当于每个交易日22:00前向交易所报送当日各标的证券融资买入额、融资还款额、融资余额,以及融券卖出量、融券偿还量和融券余量等数据。第三节融资融券业务的风险及其控制一、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的风险(一)客户信用风险(二)市场风险(三)业务规模及集中度风险(四)业务管理风险(五)信息技术风险二、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风险的控制(一)客户信用风险的控制1.信用评估。2.合同管理。3.保证金控制。4.强行平仓。(二)市场风险的控制1.单只标的证券的融资余额达到该证券上市可流通市值的25%时,交易所可以在次一交易日暂停其融资买入,并向市场公布。当该标的证券的融资余额降低至20%以下时,交易所可以在次一交易日恢复其融资买入,并向市场公布。2.单只标的证券的融券余量达到该证券上市可流通量的25%时,交易所可以在次一交易日暂停其融券卖出,并向市场公布。当该标的证券的融券余量降低至20%以下时,交易所可以在次一交易日恢复其融券卖出,并向市场公布。(三)业务规模和集中度风险的控制1.规模确定,实时监控。2.证券公司对客户的授信和融出资金、证券均应由公司总部统一控制和办理,严禁分支机构擅自对外办理相关业务。3.业务集中度严格控制在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范围内:(1)对单一客户融资业务规模不得超过净资本的5%;(2)对单一客户融券业务规模不得超过净资本的5%;(3)接受单只担保股票的市值不得超过该只股票总市值的20%。【例题·判断题】证券公司对客户的授信和融出资金、证券的具体事项,由证券公司总部或相关营业部控制和办理。()【答案】错误。(四)业务管理风险的控制业务管理主要是指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经营因制度不全、管理不善、控制不力、操作失误等原因导致业务经营损失的可能性。(五)信息技术风险的控制信息技术风险主要是指因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交易系统故障致使交易中断、失效而导致承担客户资产损失的赔偿责任或无法收回到期债权的可能性。第四节融资融券业务的监管和法律责任一、融资融券业务的监管(一)交易所的监管(二)登记结算机构的监管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发现异常情况的,应当要求证券公司作出说明,并向证监会及该公司注册地证监会派出机构报告。(三)客户信用资金存管银行的监管(四)客户查询(五)信息公告证券公司应当按照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在每日收市后向其报告当日客户融资融券交易的有关信息。(六)监管机构的监管二、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