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委换届代表选举办法【汇集4篇】【学习指导】这篇学习资料“党委换届代表选举办法【汇集4篇】”由三一刀客漂亮的网友为您精心整理收集,供您学习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喜欢就分享下载吧。党委换届代表选举办法【第一篇】一、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及上级党组织有关规定,制定本次党员大会选举办法。二、经镇党委同意,本次大会选举村支部委员会委员名,选举工作由上届支部委员会主持。三、根据党支部委员候选人的差额比例为应选人数的20%的要求,确定本届党支部委员正式候选人名。正式候选人名单按姓氏笔画为序排列。四、村党支部委员初步候选人由村党员、村级组织干部、村民代表等人员(召开户主会议或组织全体有选举权的村民参加)以无记名投票的形式推荐,并由上届村党支部委员会根据推荐情况提出,镇党委根据党员群众推荐得票情况、届末考察情况、班子结构和任职条件初审、联审情况进行综合分析研究,按不少于应选名额20%的差额比例确定党支部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经公示后批复村党支部,提交党员大会选举。新一届党支部委员选举产生后,人选须经镇党委考察,提交党支部委员会酝酿讨论后选举产生。五、为了保证村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能够顺利进行,按照中组部规定,以下几类党员可以不计入应到会人数内:①患有精神病或其他疾病导致不能表达本人意愿的;②自费出国半年以上的;③虽未受到留党察看以上党纪处分,但正在服刑的;④年老体弱卧病不起和长期生病生活不能自理的;⑤工作调动,下派锻炼、蹲点、外出学习或工作半年以上等按规定应转走正式组织关系而没有转走的。虽不属于上述情况的党员,但因个人意见或其他非正当理由故意不参加选举大会、经批评教育仍不改正的,报镇党委确认并同意,可参照上述几种情况不计入应到会人数。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党员,不得提名为党支部委员候选人,通过另选他人等形式当选的,其当选无效。1、被判处刑罚或者刑满释放(或缓刑期满)未满5年的;2、违反计划生育未处理或者受处理后未满5年的;3、涉黑涉恶受处理未满3年的;4、受到党纪处分尚未超过所受纪律处分有关任职限制期限的;5、丧失行为能力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党员,不宜提名为党支部委员候选人:1、被劳教或者解除劳教未满3年、3年内受行政拘留处罚累计超过15日、正在被立案侦查的;2、组织参与群体性事件的;3、有严重违法用地、违章建房行为拒不整改的;4、长期拖欠村级集体公款不还的;5、有辞职承诺情形而又不主动辞职、上年度考核不合格的;6、道德品质低劣、在群众中影响较坏的;7、先锋指数考评中被评为不合格的党员;8、连续两年被列为计划生育整治村的村两委主要负责人;通过贿选等违法违纪行为当选的,经查实,当选无效。对拒不签订三项承诺书的,取消其候选人预备人选资格。七、选举以无记名投票方式,采用差额选举的办法进行。选举设立秘密写票处。选举时,有选举权的正式党员超过应到会有选举权的党员人数的五分之四时方可进行。选举时收回的选票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有效;多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无效,应重新进行选举。候选人得到的赞成票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正式党员人数的半数方可当选;如遇赞成票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正式党员人数的半数的候选人多于应选名额时,以得票多少为序取足应选名额;如遇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就票数相等的候选人重新选举,以得票多的当选。当选人少于应选名额时,不足名额是否另行选举,由镇党委决定。八、填写选票必须使用指定的钢笔或圆珠笔,笔迹要清楚,符号要准确。党员不能填写选票的,可由本人委托非候选人按选举人的意愿代写。因故未出席会议的党员不能委托他人代为投票。对选票上所列的候选人,可以投赞成票、不赞成票或弃权票。赞成的,在其姓名上方的空格内画O或√;不赞成的,在其姓名上方的空格内画,另选他人的,在候选人后面的空格内写上另选人的姓名,并在其姓名上方的空格内画O或√,只写姓名不画O或√的无效。每张选票所选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名额的为有效票,多于应选名额的为无效票。九、选举时设监票人名、计票人名。监、计票人由上届支委会从不是候选人的有选举权的正式党员中提名,监、计票人名单经党员大会举手表决通过。监票人对选举的全过程进行监督。十、正式投票选举时会场设立秘密写票处、集中回避场所和投票箱。采取到会有选举权的正式党员逐个领票,逐个填票,逐个投票的方式。在会议主持人宣布选举领票投票开始后,先由监、计票人员和主持人领票投票,再由候选人领票投票,然后由其他党员进行领票投票。十一、投票完毕,由监、计票人当众开启票箱,清点选票张数并计票。十二、计票结束后,由监票人向大会报告计票结果,大会主持人按姓氏笔画为序宣布当选人名单。十三、选举过程中,如遇到本办法以外的特殊情况,由镇党委研究决定处理。十四、本选举办法,经党员大会通过后生效。党委换届代表选举办法【第二篇】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及《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一、本次党员大会选举产生中共XXX委员会和纪律检查委员会。选举中共XXX委员会委员(以下简称党委委员)7名,选举中共XXX纪律检查委员会(以下简称纪委委员)5名。二、党委委员、纪委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由党委会根据所辖基层党组织的意见提出,报区委审查同意,党员大会酝酿讨论后,根据多数党员的意见确定候选人,提交大会进行选举。三、大会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直接差额选举。党委委员和纪委委员候选人的差额不少于应选人数的百分之二十,党委委员候选人9名,应选7名,差额2名;纪委会委员候选人6名,应选5名,差额1名。四、选票上的候选人按照姓氏笔划为序排列。党委委员和纪委委员的选票分别印制,同时投票、分别计票。五、出席本次党员大会的正式党员有选举权(受留党察看的党员除外)。正式党员对候选人,可以投赞成票或不赞成票,也可以投弃权票。对候选人赞成的,在其姓名上边的空格内画“0”,不同意或弃权的,其姓名上边的空格内什么也不画。如另选他人时,请在另选人姓名栏的空格内写上所要选的人的名字,并在其姓名上方的空格内画“0”,如只写姓名,不画“0”的不计得票。每张选票上所选的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人数,为有效票;多于应选人数,为无效票。划写选票要用钢笔或圆珠笔,符号要准确,笔迹要清楚。完全书写模糊无法辨认的选票,全票无效;部分书写模糊无法辨认的选票,可辨认的部分为有效,无法辨认的部分为无效。六、选举设监票人3人,其中总监票人1人。总监票人和监票人对选举全过程进行监督。总监票人、监票人由大会主席团从不是候选人的党员中推选,已提名作为党委委员和纪委委员候选人的不得担任监票人。总监票人和监票人需经大会表决通过。七、进行选举时,有选举权的到会党员超过应到会党员的五分之四,会议有效。收回的选票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有效;收回的选票多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无效,应重新进行选举。八、被选举人得到的赞成票超过实到会党员的半数始得当选。如果所得赞成票数超过实到会党员半数的候选人多于应选名额时,按得票多少为序,至取足应选名额为止;如遇票数相等不能确定谁当选时,应当就票数相等的候选人重新投票,得赞成票多的当选。九、总监票人以得票多少为序,向大会分别报告选举计票结果;大会主持人以姓氏笔划为序,向大会分别宣布当选的党委委员和纪委委员名单。十、本选举办法经中共XXX党员大会讨论通过后生效。党委换届代表选举办法【第三篇】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一、党员大会选举产生中共XXX委员会和纪检委员会。选举中共XXX7名委员(以下简称党委委员)选举中共XXX5名纪委(以下简称纪委)。2、党委委员、纪委委员候选人名单由党委根据基层党组织的意见提交区委审查批准。党员大会酝酿讨论后,根据大多数党员的意见确定候选人,并提交大会选举。3、会议以无记名投票的形式进行直接差额选举。党委委员与纪委委员候选人之间的差额不得少于候选人人数的20%。党委委员9人,7人,2人;纪委委员6人,5人,1人。四、选票上的候选人按姓氏笔划排列。党委委员和纪委委员的选票分别打印、投票和计票。5、出席本次党员大会的正式党员有选举权(被留党检查的党员除外)。正式党员可以投赞成票或者不赞成票或者弃权票给候选人。如果候选人同意,则在其名称上方的空格中画0。如果您不同意或弃权,则在其名称上方的空格中什么也不画。如果您选择另一个人,请在另一个候选人名称栏的空格中写下所选人的名称,并在其名称上方的空格中画0。如果您只写姓名,而不画0,则不计得票。每张选票中选择的人数等于或少于候选人人数,为有效票;超过候选人数的,为无效票。用钢笔或圆珠笔或圆珠笔,符号应准确,笔迹应清晰。完全模糊不可辨认的选票,全票无效;部分模糊不可辨认的选票有效,不可辨认的部分无效。6、选举中有3名监票人,其中1名监票人。监票人和监票人监督选举的整个过程。监票人和监票人由大会主席团从不是候选人的党员选举。已提名为党委委员和纪委委员的候选人不得担任监票人。监票人和监票人应当经大会表决通过。七、选举期间,有选举权的党员超过应届党员的五分八、被选举人得到的赞成票超过实到会党员的半数始得当选。如果所得赞成票数超过实到会党员半数的候选人多于应选名额时,按得票多少为序,至取足应选名额为止;如遇票数相等不能确定谁当选时,应当就票数相等的候选人重新投票,得赞成票多的当选。九、总监票人以得票多少为序,向大会分别报告选举计票结果;大会主持人以姓氏笔划为序,向大会分别宣布当选的党委委员和纪委委员名单。十、本选举办法经中共XXX党员大会讨论通过后生效。党委换届代表选举办法【第四篇】一、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及有关规定,制定本选举办法。二、中国共产党××镇第×届委员会、中国共产党××镇纪律检查委员会均由中国共产党××镇第×次代表大会选举产生。选举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由大会主席团集体讨论决定。三、大会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按照委员候选人的差额比例高于应选人数20%的规定,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直接差额选举。候选人名单按姓氏笔划排序。四、经县委批准,中国共产党××镇第×届委员会委员应选名额为×名、中国共产党××镇纪委委员应选名额为×名。党委委员候选人的差额为中国共产党×名,纪委委员候选人差额为×名。五、党委委员、纪委委员候选人建议名单,由×届委员会提出,经大会主席团审议,提交各代表团酝酿讨论。汇总各代表团的意见后,由大会主席团研究确定党委委员、纪委委员正式候选人名单,提交大会进行选举。六、党委委员、纪委委员的选举,分两张选票,即党委委员、纪委委员各一张选票,在同一票箱投票,分别计票,一次宣布选举结果。七、大会选举时,参加选举的代表必须达到应到会代表的五分之四方可进行选举。收回的选票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有效;收回的选票多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无效,须重新进行选举。候选人得到的赞成票超过实到代表的半数为当选。如果得票超过半数的人多于应选名额时,按得票多少为序,以取足应选名额为止;如果两名以上候选人票数相等,不能确定谁当选时,应当在票数相等的候选人中重新投票确定;如果得票超过半数的候选人少于应选名额时,不足的名额可以在得票未超过半数的候选人中重新进行选举;如果第二次选举仍不能取足应选名额时,不再进行选举。八、填写选票时,对选票中的候选人,赞成的在其姓名上方的空格内划“○”;不赞成的,在其姓名上方的空格内划“×”;弃权的不划任何符号。投不赞成票的可另选他人,如另选他人,应在划“×”的候选人姓名下面的“另选他人姓名”栏内写上另选人的姓名,并在其姓名上方的空格栏内划“○”,不划“○”的视为无效;弃权的,不能另选他人。九、会场设×个票箱。投票顺序是:首先监票人投票;接着主席团成员和代表依次投票。十、选举设监票人×名,其中总监票人×名。监票人由各代表团推选,大会主席团研究提名,大会通过。总监票人由大会主席团从监票人中提名,经大会通过。已提名作为党委委员、纪委委员候选人的,不得担任监票人。监票人在大会主席团的领导下,对选举的全过程进行监督。计票工作人员由大会秘书处指定,在监票人监督下进行工作。十一、大会选举不设流动票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