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讲--------发达国家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措施与启示第一部分发达国家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措施•循环经济可在提高资源的利用率、节省大量自然资源、提高发展质量的同时,减少污染物的排放,从而大大节省污染防治费用,实现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的“双赢”。•部分发达国家为发展循环经济和相关环境产业,已经制定了一些鼓励性的经济政策,分别是针对科研、生产、消费等领域的,并且在实践中不断改进和推陈出新。它们的成功经验值得我们借鉴和参考。一、政府实行环保奖励政策•政府奖励政策,主要用于奖励为减少资源消耗和环境污染有突出贡献的科学研究和创造发明,同时还可以用于鼓励公众参与循环经济的举动。•美国为了鼓励和支持具有基础性和创新性,并对工业界有使用价值的清洁生产新工艺的研究,1995年设立“总统绿色化学挑战奖”,以通过减少资源消耗来实现对污染的防治;•英国2000年开始颁发Jerwood—Salters环境奖,用于资助在绿色化学方面卓有成就的年轻学者;•日本:资源回收奖励制度在日本许多城市较为通行,目的是要鼓励市民回收利用物资的积极性。•例如日本大阪市对社区、学校等集体回收报纸、硬板纸、旧布等发给奖金。在大阪全市设了80多处牛奶盒回收点,并发给牛奶纸盒卡,盖满回收图章后可凭卡免费购买图书。对于市民回收100只铝罐或600个牛奶盒可付给100日元。二、安排支持循环利用的财政预算支出•为了克服由地球温暖化、废弃物等问题对经济发展的制约,增强以环境技术和环境经营为核心的产业竞争力,发展循环经济,发达国家政府普遍制定了相关的财政预算政策。•韩国政府十分注重环保和资源的循环利用。2002年,韩国用于环境保护的财政支出达到13万亿韩元,占其当年国内生产总值的2.3%,高于发达国家德国和法国的1.6%、日本的1.4%和英国的0.7%。•2003年为建设循环型社会,日本相关的财政预算为35.1亿日元,2004年为24.7亿日元,其中15.4亿日元用于生态园区事业,8.8亿日元用于促进普及汽车、家电和容器包装回收利用,0.5亿日元用于开发产业、社会资本构造物耐久型高度维持系统。•美国政府也计划在2004年至2006年间每年拨款34亿美元给地方州政府,用于旧家电回收和鼓励购买节能新产品。三、对循环生产设备实行税收优惠政策•在现有技术条件下,企业为减少环境污染和资源消耗而实施的清洁生产、废弃物回收项目,往往需要相当大的投入,会给企业带来一定的经济负担。•政府要鼓励企业参与循环经济实践,就应在税收上对企业实施优惠政策,减轻企业的负担,为发展循环经济创造良好的经济条件。•不少发达国家已经实施了各种税收优惠政策,扶持循环型产业的发展。•美国亚利桑那州1999年颁布的有关法规中,对分期付款购买使用再生资源及污染控制型设备的企业可减税(销售税)10%。•荷兰利用税法条款来推动清洁生产技术的开发和应用,对采用革新性的清洁生产或污染控制技术的企业,其投资可按1年折旧(其他投资的折旧期通常为10年)。•日本对废塑料制品类再生处理设备的企业可在使用年度内,除了普通退税外,还按取得价格的14%进行特别退税。对废纸脱墨处理装置、处理玻璃碎片用的夹杂物除去装置、铝再生制造设备、空瓶洗净处理装置等,除实行特别退税外,还可获得3年的固定资产税退还。•对各类环保设施可减免固定资产税,根据设施的差异,减免税率分别为原税金的40%——70%。四、政府优先购买再生产品•发达国家通过干预各级政府的采购行为,促使环境产业产品在政府采购中占据优先地位。这种以宏观调控手段来推进循环经济和环境产业发展的方法,在市场经济发达国家十分普遍。•美国几乎所有的州均有使用再生材料的产品实行政府优先购买的相关政策或法规。联邦审计人员有权对各联邦代理机构的再生产品购买进行检查,对未能按规定购买的行为将处以罚金。•日本从2001年4月开始,根据《绿色采购法》,日本政府各机关在购买商品如纸类、文具用品、汽车时,都要购买减少环境负荷的环境友好型产品,这一行动已经在日本产生了减少环境负荷的效果。•2002年,由于日本政府大量采用再生纸,使得原生纸浆使用量减少了23.4万立方米,环保文具用品和低公害汽车的使用也使二氧化碳的排除量减少了58吨和816吨。五、实行排污收费政策•征收污水和生活垃圾处理费是最常见的收费政策,它们的实行为环境保护提供了稳定的资金保障,对促进水资源和水环境保护、降低生活垃圾的危害发挥了很大作用。•为了促进循环经济发展,需要考虑所有能引起污染的废弃物品的安全回收和处理,将它们都包含在循环经济发展相关政策的使用范围内。•收费政策一方面可以从经济上促使人们节约使用各种消费品,同时为废弃物的回收处理提供有效的资金保障。•循环经济最直接的刺激措施是根据所倒垃圾数量进行收费。•这种对垃圾收费的计划目前正在美国的200个城市进行。美国的环境保护机构对其中109个城市进行了分析,表明大多数城市为这项基本服务征收固定的费用。•一项研究表明,如果对每袋32加仑的垃圾收1.5美元的费用,将使城市垃圾数量减少18%。•在德国,居民水费中含有污水治理费;市、镇政府必须向州政府缴纳污水治理费,污水治理没达到要求的企业要承担巨额罚款。•市民用水每立方米费用为7.5马克,其中的2.5马克归饮水公司,5马克给废水公司。废水公司又将所得款项的1/3拨给污水处理厂,2/3拨给污水输送管道系统。六、开征资源环境税收•1.征收生态税。•国外绿色生态税收产生于20世纪70年代,典型的绿色生态税收有二氧化碳税、汽油税、垃圾税和资源税等。•目前,已有相当多的国家开始通过税收政策来保护环境。•在德国,除风能、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外,其他能源例如汽油、电能都要收取生态税,比如1升汽油现在1.7马克。•2.征收垃圾填埋和焚烧税。•垃圾填埋和焚烧税在美国新泽西州和宾夕法尼亚州得到征收,这种税的征收也得到英国和法国的响应。•英国在1972年开征了二氧化碳税,在1996年开始对居民垃圾征收垃圾税,随后法国、澳大利亚等国也先后开征了二氧化碳税、硫税等。•美国对每吨碳征收6美元——30美元的碳税。填埋具有成本低的特点,收取填埋和焚烧税使这条最便宜的垃圾处理途径的价格趋于上涨,因而可以使减量化和再生利用等显出吸引力。•这种税赋主要针对将垃圾直接运往倾倒场的公司或企业,而不是针对一般居民。如果对这些公司征收一笔填埋税甚至焚烧税,将有力地促进它们对垃圾进行减量化和再利用。七、政府推动循环经济技术的开发和应用•发展循环经济,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必须要有相关的技术做支撑。重点加强对节能技术、节水技术、链接技术、新材料技术、生态技术的研究开发,促进技术进步和科技成果的转化,降低能耗、水耗,实现废物转变成资源的链接或进行无害化处理,以可再生资源替代自然资源,用高新技术和先进实用技术改造传统产业,提高资源节约的整体技术开发。••日本政府一直积极支持循环经济研究项目,制定了各种资金投入的政策制度。•日本对中小型企业从事的有关环境技术开发项目给予补贴,补助费占其研发费用的1/2左右;对废弃物再资源化工艺设备生产者给予相当于生产、试验费1/2的补助;对引进向导型合理利用能源设备予以补贴,其补贴率为1/3,补贴金额最高上限为2亿日元;对民间生产企业采用的高效使用技术给予2/3的补贴,补贴金额上限为1亿日元。••煤是美国最丰富的传统资源之一,近年来该国提出了“让煤更干净”的口号,联邦政府准备在2004年至2012年期间,每年拨款2亿美元,用于减少煤电环境污染等技术开发和相关工程建设。八、鼓励公众参与物资的循环消费•在瑞典的老百姓眼里,没有废弃的垃圾,只有放错地方的资源,几乎所有垃圾都是可回收的。•日常生活中人们有意识地把各种瓶瓶罐罐分装好,积存多了就送到分类垃圾回收站。统计表明,超过89%的瑞典人把他们的废玻璃瓶送到回收站。•日本非常重视民众参与的力量,利用各种手段宣传加强公众对实现零排放和低排放的社会意识。•例如大阪市,每年发动市民开展公共垃圾收集活动,并向100万户家庭发放介绍垃圾处理知识和再生利用的宣传材料,鼓励市民积极参与废旧资源回收和垃圾减量工作。•美国不仅重视对废旧物品和垃圾进行处理和加工,使其成为再生资源,而且十分重视循环消费。所谓循环消费是指某件物品对于你来说没有使用价值,但是如果对于其他人来说还有使用价值就让其再消费一次,直到其对任何人都没有消费价值时,才将它作为垃圾处理掉。•美国开展循环消费的渠道很多,有家庭的庭院甩卖,也有慈善机构进行的旧货交易,消费者还可以通过一些商业网站或政府支持的网站进行甩卖。••美国循环消费的另一重要途径是遍布全国的旧货店,例如,有1900多家节俭商店的友善事业公司就是一家将收入用于残疾人事业的慈善机构。节俭商店里出售的物品,从瓦罐到衣服等各种日用品,几乎全是居民捐赠的旧货。节俭商店要将旧货进行清洗、消毒和整理,使其符合卫生和安全标准后才能放在商店里出售。•节俭商店也为捐赠物品的居民提供免税证明。第二部分国际经验对我国发展循环经济的启示•通过比较研究,可以发现国际上发展循环经济、建设循环型社会的做法对目前我国正在大力推行的循环经济有很多启示,主要体现存法规政策、管理体制与机制、技术与信息、宣传与公众参与等几个方面。一、法律法规和政策启示•完善的循环经济法律制度是发展循环经济的基本依据和保障。•为实施全过程资源循环利用,实现循环型社会发展模式,日本在“基本法、综合法、专门法”三个层面上建立了一套完善的法律法规体系,值得我国借鉴学习。•《清洁生产促进法》的颁布标志着我国环保立法观念已从末端污染治理方式转向生产全过程控制,但这一立法思想在其他的资源环境法律中体现不充分。另一方面,在资源再生利用和可持续消费等循环经济的重要领域,我国的立法基本处于空白。••因此,我国应重新改造现有的资源环境法律体系,构建涉及生产、消费和资源循环利用等领域,包括基本法、综合法和专门法几个不同层次的循环经济法律法规体系;上述体系包括循环经济促进基本法、废物处置法、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促进法,以及促进各种特定物质循环利用和废物安全处置的专项法律法规,使我国循环经济发展有法可依,并与现有资源、环境法律相协调。•要全面推进循环经济发展,我国应逐步建立和完善以下四个方面的关键制度和政策:•第一,循环经济市场制度。循环经济市场制度是指以价格为杠杆,以激活工业经济生产、流通、消费各领域中资源利用效率为目的,从循环经济的角度规范工业经济个体经济行为的约束和激励制度。•第二,循环经济规范制度,包括清洁生产制度、绿色消费制度、绿色贸易制度、绿色采购制度、绿色包装制度、绿色标志制度等。•这些制度的建立与实施,将会使资源在生产、交换、分配、消费等经济领域实现资源循环利用,并对各种资源循环利用行为进行有利的约束与规范。•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是一个重要的循环经济规范制度,在产品的生命周期内,生产者不仅要为产品的质量负责,同时也要负责废旧产品的回收和循环利用。•利用经济手段和市场机制,建立生产者对其产品使用结束后负责其收集、回收和循环利用的机制。•第三,循环经济激励制度,包括绿色财政制度、绿色金融制度、绿色税收制度、绿色投资制度等。•这些激励性制度安排,将会对资源循环利用和环境保护活动提供一种有效的动力机制。•第四,循环经济核算制度,包括绿色会计制度、绿色审计制度、绿色国民经济核算制度。•这些制度安排,将生态环境资源的存量消耗与折旧以及保护与损失费用纳入到资源循环利用与经济绩效的考核之中,评价社会经济活动的真实经济绩效,对经济个体的经济行为实行有效的定量考核与监督。•鉴于提高资源和能源利用效率是发展循环经济的核心内容,国际上在发展循环经济时也非常重视提高资源和能源利用效率、调整和优化能源结构等方面的内容,因此,建立和完善配套的资源、能源利用政策十分重要。•针对我国目前的情况,需要重点研究制定促进资源综合利用政策、节约石油管理政策、水资源节约政策、包装物回收利用政策、废旧轮胎回收利用管理政策等。二、管理体制和机制启示•恰当的体制安排可以保证政府各部门之间互相协调,各司其职,共同推进循环经济的发展。•德国、日本等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