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考资料,少熬夜!保密工作守则精编5篇【导读指引】三一刀客最漂亮的网友为您整理分享的“保密工作守则精编5篇”文档资料,供您学习参考,希望此文档对您有所帮助,喜欢就分享给朋友们吧!国家工作人员保密工作守则1一、不该说的国家秘密,绝对不说;二、不该问的国家秘密,绝对不问;三、不该看的国家秘密,绝对不看;四、不该记录的国家秘密,绝对不记录;五、不擅自复制、留存、销毁国家秘密;六、不在私人交往中涉及国家秘密;七、不在公共场所谈论和处理国家秘密事项;八、不在无保密保障的地方存放密品、密件;九、不用普通电话、手机、明码电报、普通邮政传递国家秘密;十、不携带国家秘密文件、资料、物品参观、游览和探亲访友。保密制度2一、不该说的机密绝对不说,不该问的机密绝对不问,不该看的机密绝对不看,不该记录的机密绝对不记;不在私人电话、通信中涉及机密;不得携带机密文件游览、参观、走亲访友和出入公共场所;不得在公共场所和家属、子女、亲友面前谈论机密。二、凡有秘密内容的文电、草稿、资料、档案、表册、照片等在拟制、打印、复制、收发、传递、阅办、保管、清退、归档、移交和销毁等过程中,必须严格按保密文电管理工作的规定执行,不得私自复制抄录和保存秘密文件,机要文电必须存放在加锁的文件橱内。三、对收文和发文,要严格按登记、传阅手续办理,并定期检查清理,发现短缺要及时查找,如有丢失,要及时报上级备案。工作人员调动时,必须将个人所保存的机密文电、统计资料等进行认真清点、交接,不得带走。四、加强印信管理中的保密工作。凡需加盖印章的,都要严格按印信管理规定办理。工作人员要妥善保管印章和各类介绍信函,不准携带公章外出,下班后必须将印章锁入保险柜内。五、加强对现代通信、办公自动化设备和计算机联网管理,严禁在非保密通信、计算机信息系统中涉及机、绝密事项。使用计算机及其网络时,不能在互联网网站上刊登国家秘密及内部办公信息;不能利用电子邮件在互联网上传递国家秘密及内部办公信息;不能利用外网计算机处理、存储、传递国家秘密及内部办公信息;处理、存储、传递国家秘密及内部办公信息的计算机及其网络必须与互联网实行物理隔离。领导干部、涉参考资料,少熬夜!密人员不得使用手机谈论秘密事项;不得将手机带入谈论秘密事项的场所。六、跟随领导出发的司机及有关人员,凡本人不应知道的机密文件、机密事项,要自觉做到不看、不听,已经知道的要做到不传。七、对违反公司保密制度,造成失泄密事件的,根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八、一定要做到这十六字,严肃认真、周到细致、稳妥可靠、万无一失。保密制度3为加强保密管理工作,严防失泄密事件发生,确保国家秘密安全,结合单位实际,制定本制度。一、保密守则(一)不该说的机密,绝对不说。(二)不该问的机密,绝对不问。(三)不该的看机密,绝对不看。(四)不该记录的机密,绝对不记录。(五)不在非保密本上记录机密。(六)不在私人通信中涉及机密。(七)不在公共场所和家属、子女、亲友面前谈论机密。(八)不在不利于保密的地方存放机密文件、资料。(九)不在普通电话、明码电报、普通邮局传达机密事项。(十)不携带机密材料游览、参观、探亲、访友和出入公共场所。二、工作人员保密规定(一)不得在非保密场所阅办、存放秘密文件、资料。(二)不得擅自或者指使他人复制、摘抄、销毁、留存带有密级的文件、资料。确因工作需要复印的,复印件应按同等密级文件管理。(三)不在非保密笔记本或未采取保密措施的电子信息设备中记录、传输和储存党和国家秘密事项。(四)不得携带秘密文件、资料进入公共场所或进行社交。(五)不准用无保密措施的通讯设施和普通邮政传递党和国家秘密。(六)不得在私人通信及公开发表的文章、讲话中涉及党和国家秘密。(七)不得在涉外活动或接受记者采访时涉及党和国家秘密;确因工作需要涉及或提供党和国家秘密的,应当事先报经有相应权限的机关批准。(八)不得在出国访问、考察等外事活动中携带涉及党和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或物品;确因工作需要携带的,须按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并采取严格的保密措施。(九)实行保密工作责任制。主任对本单位的保密工作负总责,分管领导对分管科及人员的保密工作负责,每一位同志都参考资料,少熬夜!要对自己从事的工作负保密责任。(十)坚决同泄密行为作斗争,对已知的窃取或者泄露国家秘密的行为,要予以制止并及时向有关部门举报。三、保密工作会议(一)保密工作领导小组应当定期听取保密工作汇报,专题研究保密工作,每年不少于2次。(二)定期召开保密工作会议,学习保密知识,每年不少于2次。(三)全体工作人员应当积极参加保密工作会议,并认真作好保密工作会议记录。(四)各科每季度至少召开1次保密工作会议,强调科保密工作。四、定密规定(一)定密工作由综合科负责人负责。(二)各科负责人认为本科有关业务应列为秘密内容的,应当及时报综合科定密。(三)综合科应结合安监工作实际,客观地进行定密,并督促落实保密措施。(四)定密责任人应当根据安监工作的变化,及时调整或解除本单位产生的秘密文件。五、涉密文档保密管理(一)文档人员要模范遵守保密法规和各项保密制度。(二)不准在文档室会客。(三)凡涉及党和国家机密以及按规定不能公开的文件内容,不准以任何方式向外散布。(四)未经综合科负责人批准,非文档人员不准私自将文件带出文档室。(五)丢失文件和发生失、泄密事件,要及时向分管领导报告,造成重大损失的,要按有关规定处理。六、涉密文件传阅(一)认真执行党和国家的保密规定,严格按规定范围进行传阅,不准将文件内容随意泄露给他人,严防失、泄、窃密事件的发生。(二)文件传阅一律由综合科负责。对领导阅批的文件,应根据批办意见和文件规定及时传阅,特急件当日传完,普通件七日传完。传阅时要本着先急后缓、先主后次的原则,保证办文质量和效率。(三)传阅文件要严格手续,做到送出有登记,收回要清点,文件不横传。(四)对领导有批示意见的文件,办文人员要及时催办落实,并将办理结果及时向批文领导汇报,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五)阅文人员应当在办公室阅读文件,不得将文件随意带出或乱丢乱放,不准从文件传阅夹中擅自抽走文件或将文件带回家中。参考资料,少熬夜!(六)对涉密文件,必须做到阅后及时上橱上锁,确保万无一失。(七)传阅文件要做到勤传、勤收、勤催办,不拖、不压、不误事。传阅办理完毕后,应分类保管。七、涉密文件借阅(一)严格文件借阅手续,建立借阅文件登记簿。借阅文件要履行签字手续,严防丢失。(二)借阅机密以上文件,需经综合科科长同意。绝密文件只能在综合科阅读,不准携带外出。借阅时间一般不能超过两天,借阅期满,经办人员应当及时催问,以防丢失。(三)不经批准,借阅人员不能随意摘录和复印文件内容。(四)借阅人员必须爱护文件,不准在文件上随意涂改、勾划、损坏,凡造成文件损坏、丢失者,按情节轻重予以处理。八、上网信息审查(一)禁止在连接政务网的计算机上连接互联网。(二)网络管理员在互联网上发布信息时,应当认真审查信息内容,确保信息内容不涉及国家秘密,经科负责人及分管领导审阅后方可发布。(三)不得利用网络传输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利用网络传输涉密信息而导致发生泄密事件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九、计算机信息系统保密管理(一)涉密计算机信息系统管理人员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保密法律、法规规定,严格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切实提高保密意识和保密技能。(二)涉密信息网络要与非涉密网络物理分离,做到专机专用、专人管理。(三)禁止在与公众网络相连的计算机上存储、处理和传输党和国家的秘密信息;禁止使用处理涉密信息的计算机拨号连接互联网。(四)禁止使用处理涉密信息的计算机玩电子游戏。(五)禁止在非涉密计算机系统处理涉密信息。(六)禁止将涉密载体在涉密网络与非涉密网络之间交替使用。(七)禁止文件接收计算机接连互联网。(八)涉密计算机信息系统管理人员要切实增强责任心,一旦发生泄密事件,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十、档案鉴定、销毁(一)鉴定档案保存价值的原则、保管期限的标准以及销毁档案的程序,按照国家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严禁擅自销毁档案。(二)严格执行《档案法》和《机关档案业务建设规范》要求,每年至少一次全面检查档案的保管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三)对各门类档案的鉴定工作,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档案参考资料,少熬夜!鉴定的规定,对保管期限已满的档案,应当及时进行鉴定。(四)鉴定、销毁档案,必须统一标准,每五年进行一次集中鉴定、销毁工作。(五)销毁档案必须经单位领导初审后,填写《档案销毁清册》报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后,派专人鉴销,并写出专题报告,由档案室存档。机关工作人言保密工作守则4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办法》,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则。第二条实行积极防范,突出重点,既确保国家秘密,又便利各项工作。第三条保守国家秘密,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是本局每个工作人员的责任和义务。全局干部职工都应当遵守保密法规,认真做好保密工作,确保国家秘密的安全。第二章保密工作机构、任务和职责第四条市局、县局设立保密领导小组,配备专职保密干部,由分管局领导负责指导、监督、检查保密工作。各稽查局、城区局、开发(华侨)区局相应配备兼职保密干部,负责本单位的保密管理工作。第五条市局机关保密工作在自治区国税局、南宁市保密局的指导下进行,具体工作由市局办公室承办。第六条市局保密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和任务:(一)负责本机关和下属单位贯彻执行各项保密法律、法规和上级机关制定的保密规章制度,每年召开1-2次保密工作会议。(二)确定和调整本局保密要害部门、部位,与保密要害部门、部位主要负责人签订保密责任书,对新进入和调离保密要害部门、部位的工作人员进行保密审查。(三)制定保密管理制度,落实保密防范措施,开展保密技术防范检查、保密宣传教育和保密干部业务培训工作。(四)根据南宁市保密局的有关规定和实际情况,做好本单位文件的定密工作,负责确定密级及保密、解密期限和内部文件、资料的保密管理等工作。(五)负责本局泄密事件的调查处理工作,并将有关情况报告上级机关保密委员会办公室。重大泄密事件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或安全机关报告。参考资料,少熬夜!第七条市局办公室负责本局具体的保密工作,其主要职责和任务:(一)具体负责局保密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对本系统的保密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二)组织本系统开展保密宣传教育、培训、调查研究、检查评比、经验交流活动。(三)负责局机关秘密载体的产生、使用、传递、复制、归档、销毁各环节的保密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四)负责局机关涉密计算机、局机关与当地党政部门联网的计算机信息网络的管理工作。组织、协调并会同有关部门落实本局其他通信和办公自动化方面的保密工作。(五)在本系统组织开展保密环境、涉密载体、具体业务涉密事项的保密检查。(六)对局机关保密设备购置、保密设施改善提出意见和建议,推广应用保密技术设备,加强要害部位保密技术的防范。(七)制定本局保密工作的规章制度、工作计划、总结工作。第三章保密管理第八条国家秘密载体(以下简称秘密载体),是指以文字、数据、符号、图形、图像、声音等方式记载国家秘密信息的纸介质、磁介质、光盘等各类物品。磁介质载体包括计算机硬盘、软盘、录音带、录像带等。秘密载体的保密管理,遵循严格管理、严密防范、确保安全、方便工作的原则。第九条市局产生的秘密载体,由拟稿部门按照南宁市国家税务局国家秘密及其密级具体范围的规定标明密级和保密期限,由市局办公室审核并注明发放范围、制作数量、编排序号。不属国家秘密,主要在内部使用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应当标明“内部使用”、“内部资料”等字样。第十条纸介质秘密载体不得通过公文处理系统制发,由拟稿部门在涉密计算机操作后纸质传递(并报密件u盘)至办公室机要员送办公室主任、领导审核签发。密件签发后,由机要员或打字员通过办公室涉密计算机对密件u盘上的密件进行排版,不得将u盘密件拷入计算机。操作完毕后,应将保存密件的。u盘放至保险柜保管。纸介质秘密载体应当在局机关文印室或保密工作部门审查批准的定点单位印制。磁介质、光盘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