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性参与行政管理高层的论文一、女性参与高层行政管理的现状男女平等虽已提倡很久,但实际上在行政管理层及其高层管理层中男性和女性之间还存在着差别。从政府工作人员的性别分布状况来看:根据中国第四次人口普查资料,在政府工作人员中,中央政府女性比例为18%,省和地区一级在10%,乡镇一级仅为6%左右。从高校女性参政的情况,据一统计部门对某一高校行政管理部门中女性参政调查结果看,女性工作人员在行政管理部门所占比例为:校长占16.7%,院长占17.6%,院系行政主任占57%,科员及事务助理占61%,文员及办事员占73写。可见,男性在高层管理中处于绝对优势,女性在高层行政管理中所占的比例极少,而且大多集中在中、低层次的管理层级中。如此,导致妇女在地位、晋升、收人方面亦处于劣势。为什么在行政管理中能担任高层管理人员的女性占少数?造成这种情况的原因是什么呢?二、女性在高层行政管理中不受重用的原因笔者认为,女性在高层行政管理中不受重用,既有来自意识形态领域的原因,亦有来自社会和妇女自身的原因。(一)首先在思想观念上,受几千年根深蒂固的封建思想的影响。自封建社会开始,我国传统观念就存在严重的重男轻女思想,从男性的角度看,由于受到封建礼教“男尊女卑”、“女子天生不如男”等观念的影响,在男性思想意识的深处存在着看不起女性的思想,女性一直处于被男性统治的地位,受到长期的压迫。这使得男性对女性有一种高一等的统治感。从女性自身角度看,同样存在封建愈识的一面,认为女性对男性应该有一种依附感和服从感。女性最好是在家庭中相夫教子,这使女性还要受到家庭的束缚,家庭和事业不能两顾,只能选择其一,因此多数妇女把实现自己的最高价值定位在为家庭作贡献上,选择了家庭,这样也使女性参与更高层领导的人数减少。由此可见,传统的思想观念造成的性别意识形态是女性在高层管理中受到束缚的思想原因,也是最根本的根源。(二)社会对男女两性社会角色的期望和规范,直接影响着男性与女性在社会生活中的行为方式和角色定位。在社会意识领域当中,妇女角色的定位常常是定位于“贤妻良母”。全国妇联、国家统计局从2000年12月l日对18~64岁的中国公民进行为期一个月的调查资料显示:在社会对男女两性社会角色的期望一问题里,“男主外,女主内”这种观点的支持率超过了一半,男人比女人更认可这种社会角色分工。社会对女性的定位是一个贤妻良母的角色,受这种角色的影响,女性应该把重心放在照顾家庭中,而男性则应该在工作中处于支配地位。这就成为了高层行政管理中男性占优势的一个因素。在国外的一些研究结果也与此有相同之处。研究者对妇女参与管理的潜在障碍的陈述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社会大众对女性参与管理的态度。传统观念认为,男子生来健壮而又独立自主,而妇女则相对柔弱,妇女的职责主要是料理家务。因此传统观念鼓励妇女从事的主要是“辅助性”和“服务性”的工作。大众传媒也在扩大家庭特别是子女对女性管理人员职业选择所产生的影响,这使得一部分企业对自己组织不能吸引女性管理人员缺少足够的认识。二是管理者形象。人们心目中的管理者形象大多是男子形象,传媒也较多地谈论男性管理人员,更加重了对这种男子形象的心理定势。这种状况会对渴望从事管理工作的女性产生阻力。三是组织文化。在大多数组织内,占主导地位的文化是男性文化,这种状况往往是无意识的,但是许多工作安排如日程表、会议时间、工作时间等都是根据男性的需要和期望来安排的,较少考虑女性管理者的需要。四是当组织内有女性处在管理职位时,往往十分引人注目。女性管理者常因此遭到挑剔。她们为取得成功去努力工作、团结员工,但仍难以成为受人依赖的领导者。如此造成在长期以来的社会角色定位上,男性占主导,女性受支配,从而形成了高层行政管理中一直是男性人数居多的状况。(三)女性自身的生理和心理特点,在一定程度上成为女性参与高层管理的制约因素。一方面,由于受传统思想的影响,女性自身存在着严重的依赖思想。据有关资料:“同意‘干得好不如嫁得好’这一观念的女性比例在城乡均要高于男性,其中农村女性的认可率最高,达到了38.5%,城市女性的这一比例为33.7%,城市男性中有31.4%的人同意这一观点,这种观念在女性群体中获得如此高的认可,因此对女性自身的发展产生一种负面效应,它对女性的影响是:女人依靠婚姻来获取社会资源和地位要比依靠自己的努力可行。它强化了女性依附于男性的思想,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女性作为独立个体的自我奋斗意识,这很不利于女性自立自强。”另一方面,从妇女的生理角度看,出于文弱的`天性,女性被认为在行政管理活动中只适合于从事一些辅助性的工作,例如打字、传发通知、或是一些简单的接待工作等。由于长期以来都是由女性来从事这些工作,这就在观念上造成了这些工作是“专属于女性”的工作,只能由女性来从事。而相反过来,就有“专属于男性”的工作(如高层的管理职务)只有男性才能胜任。这样就会形成由性别区分而划分出的不同职位,使女性无法从事那些所谓“专属于男性的工作”,从而造成一种思维、观念上的“定势”:女性只能从事“女性的工作”,而没有必要去涉及那些“男性的工作”.因此,女性会一直只能从事“女性的工作”,参与不到诸如高层管理的工作中。这里又引出了一个问题:由于“女性的工作”大多是基础性、辅助性的工作,工作量不大,操作简单,因此,这些工作可提供的位置数量偏少,使这方面的女性就业者供过于求,造成劳动力价格降低,即从事这些工作所得的薪水较低。再者,由于这些工作所需技术不高,没有竞争的压力和动力,这样不利于从事这些工作的职员积极上进,努力争取更好的发展。所以从这个角度上看,“低薪、低压、低动力”不利于女性的进步和发展。三、如何提高女性在行政管理中的地位综上所述,由于受思想观念、社会角色定位、女性自身的因素等的影响,使女性与男性在高层行政管理中的地位存在着差距。在整个社会大环境的束缚下,女性自身的一些思想和行为也受到了压抑或歧视,这些内外因素都不利于女性思想文化素质的提高,从而使女性参与到行政管理特别是高层管理的比例少于男性而处于劣势。怎样才能使女性在行政管理中与男性得到同等的机会,让她们在适合的岗位上充分发挥应有的才干,以此来证明在高层管理中女性有着和男性同样的能力呢?针对上文所分析的原因,作者有以下几点建议:(一)从观念上要消除对女性的轻视。在建设社会的过程中,女性和男性都同样为推动社会进步作出了贡献,男女之间是平等的,没有谁统治谁的“天生的权力”。在文明的现代社会中,人们应该互相尊重他人的社会价值,而不因性别遭到“另眼相对”。男性不应该从性别差异上看不起女性,女性也不应该自己看不起自己。整个社会应本着相信女性、尊重女性的平等观念,给女性提供同等的机会和环境,使女性能发挥出她们应有的才干。(二)制定相应的政策保证女性不受歧视。从法律法规上保证女性参与高层行政管理的,这既是女性的权利,也是一项义务。1997年以来,国家制定了一系列保证女性不受歧视的政策,如《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关于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中,名额和选举问题的决定》指出:“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中,妇女代表的比例应高于八届的比例”等等。这些政策如果落到实处,得到认真贯彻执行,就能使女性的权益真正受到保障,促使她们得到进步和发展。(三)女性自身也要摆脱传统观念的束缚,不要被“女性天生不如男性”的思想所束缚。女性和男性并没有地位上的天生差别。撒切尔夫人曾经说过:“就领导而言,没有性别之分,只有能力之分。”女性要在这个基础上建立起能与男性担任同样工作的自信心。管理学家罗宾斯对领导风格性别差异研究后认为“女性相对于男性倾向于采用更为民主型和参与型的领导风格,而较少采用专制型或指导型的风格。女性更乐于鼓励、参与、共享权利与信息,并努力提高下属的自我价值。女性通过包容进行领导,并以她们自己的领袖魅力、专业知识和人际交往能力来影响他人,倾向于运用变革型的领导方式,通过把员工的自身利益转化为组织的目标来激励他人。”来自TheInstituteofManagement的研究报告—《管理走向黄金时代》认为,“未来管理者应具备的基本心理素质是:灵活性和适应性、专致精神、精力充沛、对组织变革的敏感性。所有这些都是参与管理的妇女的主要特征。妇女完全具备领导各种组织的能力,因为她们善于处理社会、工作和家庭各个方面的变化。”因此,女性只要充分发挥自身的优势,充分利用周围的有利环境,协调好各方面的关系,就能把更高层的管理工作做好。此外,女性还必须提高自身的文化素质,不断更新思想观念,争取用自己的实际行动来实现自身价值,在为社会做出贡献的同时底得社会的认可和尊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