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自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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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自查报告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社会治理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下面是网友搜集分享的“2023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自查报告”,供大家学习下载参考。篇1:2016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自查报告20XX年,我局深入贯彻落实市委九届三次、四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以实现“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为目标,以政府信用建设为龙头,企业环境信用评价为重点,全面推进环境信用建设,使良好的企业环境成为助推经济稳定协调发展的重要保证。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完善信用评价制度6月,成立了攀枝花市环保局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明确了法宣处牵头,办公室、监察室、污防处、监察执法支队、园区环保分局、农村生态处、科标监测处、核安全与信访应急处、环评处、监测站、规划财务处、创模办、总量处、信息中心协同配合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运行机制,明确了职责分工,建立了考核细则和相关工作。制发了《攀枝花市环境保护局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实施方案》、《攀枝花市环境保护局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办法》等工作文件。修改完善了2007年创设的《攀枝花市企业环境保护行为信用等级评价管理办法(试行)》(攀环发〔2007〕104号),安排布置了本系统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工作,明确了分管领导、牵头处室和人员。为加快建立环境保护“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的机制,督促环保系统和企业持续改进环境行为,自觉履行环境保护法定义务和社会责任,并引导公众参与环境监督,推进环境信用体系建设打下了基础。二、环保部门诚信建设工作开展情况按照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廉洁政府建设要求,扎实推进环保诚信建设,增强环保公信力。加快了环保行政审批标准化建设,进一步完善了市环保局行政审批电子监查系统,深化告知承诺,提升行政效能。完善了“12369”环保举报热线建设和管理,进一步完善畅通了环保门户网站“政民互动”、“在线服务”、“信息公开”频道建设。深化环保信息公开工作,主动公开信息数量政策法规、环评审批等信息23000余条。开展了环保执法规范化建设,公开了执法人员信息,清理规范并公开了环保行政权力247项。三、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工作开展情况在对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管理工作中,为切实规范企业环境行为,促进履行环保法律和社会责任,我局从2006年开始在钒钛产业园区进行试点,开展了企业环境信用评价考核工作。2007年根据试点工作经验,印发了《攀枝花市企业环境保护行为信用等级评价管理办法(试行)》(攀环发〔2007〕104号),在全市范围内全面推开了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并将评价结果通报银行,促进建立绿色信贷机制。20XX年12月,我们按照环保部《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办法(试行)》的要求,组织力量修改完善了《攀枝花市企业环境保护行为信用等级评价管理办法(试行)》,准备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出台《攀枝花市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实施细则》。同时,推动了企业环境信息公开工作,对列入国控、省控、市控重点企业纳入了信息公开范围,要求企业在媒体公开企业基本情况、主要污染物排放量、环保设施运行情况、遵守环保法律法规情况、履行环保社会责任情况。四、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尽管我局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做了一些工作,但也存在很多问题和困难,主要是:一是制度建设还不完善,需要根据建设信用体系的实际需要,建立健全和完善相关制度,做到有章可循。二是督查督办工作不够。受人员不足影响,还不能有效开展督查督办和跟踪考核、检查工作。三、惩戒手段乏力。由于法律法规不配套,致使对企业环境信用失信情况不能做到全面惩戒。篇2:2016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自查报告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社会治理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省委省政府对此项工作高度重视,已将其列入全省深化改革的重要事项,作为湖北“建成支点、走在前列”的基础工程来抓。为落实好全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工作部署,省信用办组织有关方面专程赴辽宁系统考察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情况,提出的建议得到王晓东常务副省长批示肯定。今天召开这次会议,就是为了贯彻落实电视电话会议和省领导批示精神,通报交流全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推进工作情况,研究布置《湖北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2014-2020年)》编制及省信用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等专项工作。下面,受省信用办领导的委托,先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一、关于前期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工作情况按照国家和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省信用办(省发改委、人行武汉分行)在各成员单位的支持下,从调查研究、探索思路、顶层设计、组织建设、动员部署方面积极推进,全面启动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取得了初步进展和成效。(一)围绕构建大信用理清工作思路。组织开展专题调研,形成了推进全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五个四”的工作思路(覆盖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司法公信四大领域,构建领导小组、信用办、专责小组、信用信息中心四层机构,夯实规划指导、制度建设、宣传教育、机制保障四大基础,用好示范试点考评、守信激励失信惩戒、联合征信、信用服务体系建设四个抓手,把握统分结合、远近结合、条块结合、政社结合四个结合),得到了省政府的认可。(二)围绕构建大体系加强组织建设。提请省政府成立了王国生省长任组长的领导小组和分工明确的十个专责小组,正在按照工作要点的要求积极探索组建信用信息中心,为形成领导小组领导决策、信用办统筹协调、专责小组分工落实、信用信息中心支撑服务的工作组织架构打下了良好基础。(三)围绕搞好大统筹加强顶层设计。印发了《关于设立湖北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专责小组的通知》、《湖北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2013-2014年工作要点》、《〈湖北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2014-2020年)〉编制工作方案》等三个推进工作文件,印发了《湖北省小微企业信用建设试验区创建工作意见》,起草了《湖北省社会法人失信行为联动惩戒试行办法》、《湖北省药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实施意见》、《关于在行政管理事项中使用信用记录和信用报告的实施意见》等三个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稿。(四)围绕搭建大平台加强调查研究。2012年12月,省发改委会同人行武汉分行成立专题调研组,赴浙江、安徽等省份开展了专题调研,并结合我省情况研究提出了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推进工作思路。将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建设列为委重点课题,组织力量深入调研论证,形成了《关于全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建设有关问题的研究》课题成果,提出了建立省级公共信用信息平台的基本思路。最近在赴辽宁考察的基础上,进一步理清了建设省级公共信用信息平台的工作思路,组织编制了《湖北省信用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可行性研究报告》。(五)围绕营造大氛围加强动员部署。先后召开了省政府专题会议和全省电视电话会议,承办了国家督导组督导活动,并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网站等多种方式加强宣传,营造了领导重视、社会关注的良好氛围。总体来看,当前我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正在全面有序推进。我们也清醒地看到,与国家要求以及先进省市相比,我们的工作还存在明显不足:一是信用法规制度建设滞后,信息采集、信息披露、信息主体权益保护制度不健全,导致信息整合程度不高、信息开发利用程度较低、信用信息服务市场发展不足;二是整体推进不平衡,金融领域的信用体系建设相对完善,部分领域、行业的.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尚未起步;三是信用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不完善,对失信行为尚未建立联合惩戒机制,对守信行为的激励措施和力度还有待提高。二、关于下一步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主要工作省政府通过专题会议和电视电话会议审议和发布了领导小组三个推进工作文件。这三个推进工作文件涉及全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顶层设计,也涉及全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工作分工,是全面启动和部署全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重要文件,也是省信用办会同省目标办、省综治办对成员单位进行考核的主要依据。下一步,省信用办将按照领导小组的工作部署,组织各地、各部门重点推进以下几项工作:(一)加强组织体系建设。从外省市的经验做法看,建立领导小组、信用办、专责小组、信用信息中心四个有机统一、相互协调的组织机构,是顺利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基本组织保障。目前,我省已发文成立了高规格的领导小组和专责小组。今年的工作重点:一是发挥好各成员单位作用。各成员单位要进一步明确分管领导、责任处室、联络员,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责任处室落实抓的工作机制。为能充分发挥在座各位联络员在推进全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中的中坚骨干作用,今天,我们印发了《湖北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联络员工作细则(征求意见稿)》,我们将在充分吸纳大家意见的基础上修改完善,并以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印发。二是组建省信用信息中心。组建省信用信息中心去年已经省政府专题会议审定,并列入领导小组今年工作要点。我们将按要求尽快提出组建方案,按程序报省编办审批,争取在年内挂牌成立。工作要点已明确此项工作的责任单位为省编办、省发改委、省财政厅。三是推动各地建立完善社会信用建设组织体系。督促各地成立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及相关办事机构,建立省、市领导小组及其办事机构的工作联系机制。(二)开展规划编制和制度建设工作。一是组织编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长期规划。争取8月底完成《湖北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2014-2020年)》编制工作。二是抓紧制定出台部分规范性文件。按照“规范性文件——政府规章——地方性法规”循序推进的思路,争取6月底前出台《湖北省社会法人失信行为联动惩戒试行办法》、《关于在行政管理事项中使用信用记录和信用报告的实施意见》、《湖北省药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实施意见》等三个规范性文件,协同省环保厅在年内研究制定《湖北省企业环境行为信用评价管理暂行办法(试行)》,在年内启动《湖北省社会信用信息征集管理试行办法》、《湖北省社会信用服务机构备案暂行管理办法》等政府规章的调研、起草工作。今后还要逐步建立健全信用信息标准规范、信用信息分类管理、信用信息产品应用、信用服务市场管理等制度。(三)推进省信用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一是提出建设方案,6月底前在组织完成《关于湖北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建设有关问题的研究》课题调研的基础上,提出建立省级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的建设方案。二是抓紧梳理编制省信用信息征集目录,明确信源单位责任,健全信用信息征集工作保障机制。三是建立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制定省信用信息编码规则。按照工作要点要求,年内要重点完成两项工作:其一,尽快着手建立以公民身份证号码为基础的公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此项工作由省公安厅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其二,尽快着手建立以组织机构代码为基础的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此项工作由省质监局、省国税局、省地税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这两项工作涉及部门多,国家的分工是分别由公安部和质检总局、税务总局牵头负责,中编办负责协调有关部门按职能分工参与此项工作,并于今年6月底前提出方案。请省公安厅、省质监局等部门加强与国家有关部门的沟通衔接,尽快研究提出我省的方案。四是建立全省统一的信用信息数据标准。建立完善全省统一的信用信息数据库,采取以省直部门纵向收集行业数据为主、市州县横向收集区域数据为辅的信用信息征集方式,纵横数据在省平台集中存储管理和容灾备份,力争一至两年内主要信用信息数据基本入库。请有关部门从现在开始抓紧建立并逐步完善金融、工商登记、税收缴纳、社保缴费、安全生产、环境保护、交通违章、法院生效裁判执行、市场中介等领域失信记录档案,加快建立完善相应重点行业信用信息系统,构建信息共享机制,逐步消除“信息孤岛”。(四)强化信用信息应用服务。深化社会信用信息应用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核心环节。根据省领导小组工作要点要求,今年年内主要工作是开展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试点,稳步推进小微企业信用建设试验区及药品安全、企业债券、招标投标、融资担保、小额贷款等重点领域信用示范工程。人行武汉分行已组织开展小微企业信用建设试验区创建和农村信用体系试验区创建等信用主体建设示范工作,年初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下发了《湖北省小微企业信用体系建设试验区创建工作意见》(鄂信用文[2014]1号),各部门要大力支持、密切配合,贯彻落实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