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检谈话安全预案纪检谈话安全预案范例(精选4篇)【学习指导】这篇学习资料“纪检谈话安全预案纪检谈话安全预案范例(精选4篇)”由三一刀客漂亮的网友为您精心整理收集,供您学习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喜欢就分享下载吧。纪检谈话安全预案纪检谈话安全预案【第一篇】纪检监察机关开展谈话应当做到全程可控。谈话前做好风险评估、医疗保障、安全防范工作以及应对突发事件的预案;谈话中及时研判谈话内容以及案情变化,发现严重职务违法、职务犯罪,依照监察法需要采取留置措施的,应当及时采取留置措施;谈话结束前做好被谈话人思想工作,谈话后按程序与相关单位或者人员交接,并做好跟踪回访等工作。纪检监察工作是做人的工作,重在转化人、挽救人,纪检监察机关开展谈话工作,不仅仅是查明问题、获取证据的过程,也是贯彻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开展思想政治工作的过程;既要严格依规依纪依法收集证据,也要用党章党规党纪、理想信念宗旨做被谈话人的思想政治工作,靠组织的关怀感化被谈话人,使存在错误的同志真心认错悔过。从监督执纪情况看,谈话特别是非留置条件下的谈话,仍然是安全风险比较集中的领域。少数纪检监察干部没有从开展思想政治工作的高度来把握谈话工作,把谈话工作当作仅仅为了撬开嘴、拿证据的工作,工作安排不细致不周全,谈话内容和方法不恰当,甚至没有做到依规依纪依法开展谈话,未严格执行谈话安全的相关规定,导致安全问题偶有发生。没有安全就没有办案。一旦出现安全问题,必将严重影响纪检监察机关的信誉和形象,也给当事人带来严重损害。开展谈话工作,必须坚决守住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底线,要在确保谈话安全的前提下顺利推进各项工作。《规则》规定谈话要做到全程可控,既体现了对纪检监察干部严格依规依纪依法监督执纪的一贯要求,也体现了对监督对象合法权益的尊重和保护,还体现了精准执纪、善于监督的高标准、严要求。《规则》围绕谈话做到全程可控的关键环节和重要事项,进一步从谈话的各个阶段提出具体要求。一是对谈话前的准备阶段提出要求。做好谈话前的准备工作,既包括熟悉问题线索、了解核对相关问题、明确谈话提纲和策略等基础性工作,也包括做好安全预案、防控谈话风险。该条重点对谈话预案作出细化规定,明确要求在谈话前做好风险评估、医疗保障、安全防范工作以及应对突发事件的预案。实践中做到这一点,需要对被谈话人的性格特点、身体状况等有相当程度的了解,也需要对谈话场所的安全性进行认真把关,还需要对医疗保障做好准备,对可能存在的风险、可能出现的突发事件等作出评估和应对准备,确保万无一失。二是对谈话的实施阶段提出要求。谈话的进程是动态变化的过程,不可能一成不变,有时甚至瞬息万变,必须及时分析研判所掌握情况,积极主动应对变化,采取必要措施,防范发生安全风险。分析谈话过程中发生安全问题的案例,可以发现其中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应当采取留置措施而没有及时采取。需要采取留置措施的条件和情形,主要是被谈话人涉嫌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等严重职务违法或者职务犯罪,并且组织上已经掌握部分事实及证据,发生突发事件和安全事故的风险较高。此时,被谈话人思想压力、情绪波动很大,易受到外界干扰影响,加剧畏惧、对抗、侥幸等心理,可能会出现过激反应,如不及时采取留置措施加以有效控制,就极易发生自杀、自残等人身安全事故,或者发生逃跑、串供、毁灭证据等妨碍调查的行为。因此,《规则》明确规定,谈话中及时研判谈话内容以及案情变化,发现严重职务违法、职务犯罪,依照监察法需要采取留置措施的,应当及时采取留置措施。三是对谈话的结束阶段及谈话后跟踪回访等提出要求。谈话过程结束后,被谈话人的心理波动并未结束,甚至被谈话人可能在谈话结束后因为害怕受到追究等产生更大的心理压力。对此,《规则》规定谈话结束前做好被谈话人思想工作,以此来稳定被谈话人情绪,使其适当释放压力、减轻压力,有助于防范意外事件发生,体现了将思想政治工作贯穿谈话工作始终的要求。《规则》还规定谈话后按程序与相关单位或者人员交接,既是程序手续的要求,更是安全保障方面的无缝衔接。《规则》还对做好跟踪回访等工作提出要求,体现了组织的温暖和人文关怀,是贯彻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的具体措施。纪检谈话安全预案纪检谈话安全预案【第二篇】为有效预防在执纪审查谈话过程中出现谈话对象逃脱、自杀、殴打办案人员、突发疾病等安全事件,避免造成重大政治、社会影响,根据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结合**镇实际,特制订本预案。一、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镇纪委处置在办案谈话过程中出现被调查人逃跑、自杀、殴打办案人员、突发疾病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工作。二、处置突发事件处置领导小组成员与职责镇纪委执纪审查谈话期间突发事件处置领导小组成语如下:组长:副组长:成员:领导小组职责:及时向镇纪委报告情况;组织指挥处置工作;协调力量参与处置;妥善处置善后事宜;确保案件调查工作顺利进行。三、各类事故应急预案(一)谈话时涉及涉案人员自杀、自残、突发疾病情况处置预案1、谈话时发生涉案人员自杀、自残、突发疾病情况时,谈话人员应当立即制止,拨打120急救,通知单位其他人员予以援助,第一时间报告镇党委和县纪委,并在谈话记录中注明。2、谈话人员应立即通知镇卫生院医生进行现场救治,情况紧急的,在镇卫生院医生指导下送县医疗机构进行诊治。3、镇纪委书记接到报告后要立即亲临现场协调处理。4、将谈话对象情况及时告知其家属。5、镇纪委、派出所联合封存现场监控录像,以便后查。(二)谈话时发生谈话对象跳脱情况处置预案1、发生逃脱情况的,谈话人员要立即向镇党委和县纪委报告,通知派出所立即组织抓捕。2、镇纪委所有参与办案有关人员要在镇机关待命。3、谈话人员要在谈话记录中详细记录逃脱情况。(三)谈话时发生谈话对象袭击谈话人员处置预案1、谈话时谈话对象突发袭击谈话人员情况时,谈话人员要迅速通知单位其他人员予以援助,拨打110。2、责令谈话对象停止伤害,展开政治攻势。3、以最快速度组织警力进场,控制现场。4、谈话人员确保安全后,再向镇党委和县纪委进行报告,并在谈话笔录中记录袭击经过。(四)在谈话室发生其他紧急情况或安全事故的,适用以上措施。四、责任追究执纪审查谈话期间突发事件处置工作实行责任追究制。对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突发事件重要情况或处置工作中有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依法对有关责任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根据实际情况的变化,及时修订本预案和人员组成。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镇纪委办公室负责解释。纪检谈话安全预案纪检谈话安全预案【第三篇】一、掌握xxx同志的下列情况充分掌握谈话对象的工作履历、性格特征、身体状况及家庭成员、社会关系等情况,研究谈话对象心理,评估健康风险,做到一人一对策。1、身体情况。仔细询问谈话对象的身体状况。比如,是否患病,患有何种疾病(心脏病、高血压、糖尿病等)及既往病史,必要时要求其本人或家人提供近期诊疗情况,同时配备必要的急救药品。2、生活情况。了解谈话对象近期的工作生活基本情况,比如工作性质、生活习惯,是否饮酒、吸烟、爱好等。3、思想情况。深入细致地了解掌握该同志的思想状况,掌握其思想动态。二、谈话全过程的安全预防1、选择安全谈话地点。谈话应在指定地点或专门谈话场所进行。无论是一般谈话、初核谈话、审查谈话,均应按照规定选择谈话的地点(必须是在楼房一层或平房谈话)。2、强化全程医疗保障。谈话场所建立医务室,配备医务人员,配备医疗箱、常用急救药品,配备应急车辆,随用随到,并与谈话场所临近的正规医院开通“绿色通道”。对年龄偏大、患有疾病、问题严重可能产生较大心理压力的谈话对象,应视情况通知医护人员提前到场,对谈话对象进行身体检査,做好应急准备等工作。3、检査谈话场所和随身物品。开展谈话前,执纪审査人员及案件监督管理室人员应当对谈话场所进行安全检査,熟悉现场情况,对存在的安全隐患(比如尖锐物品、铁丝、螺丝钉等)及时进行处理。谈话对象进入谈话室后,执纪审査人员应对谈话对象进行必要的安全检査,要求谈话对象主动交出所有随身携带的物品,如公文包、茶杯、手机、钥匙等,由执纪审査人员清点登记、并协助其保管,谈话结束后归还本人或按规定移交。4、保障谈话对象权益。一是在组织实施谈话过程中,谈话室内始终保持有2名以上工作人员与谈话对象谈话或者陪护。谈话对象为女性的,应当有女性执纪审査人员参与。谈话全过程要做到语言文明,行为规范,保障谈话对象合法权益,以同志相称,严禁诱供、逼供、体罚、虐待或变相体罚等行为,要保障谈话对象的饮食、休息以及提供必要的医疗服务。不得随意延长或变相延长谈话时间,每次连续谈话时间不应超过6小时,谈话时间不能超过当天晚上12点。严禁以连续谈话等方式留置谈话对象。5、灵活调整谈话策略。谈话期间,应密切关注谈话对象身体、情绪变化,把握好谈话的方式、节奏,注意防范谈话安全风险。对身体出现不适症状、情绪过度紧张的谈话对象,应及时调整谈话策略,加强心理疏导,缓解精神压力。出现突发情况,应立即中止谈话,采取紧急应对措施,同时报告分管领导。6、做好无缝接送工作。谈话结束前,执纪审査人员应根据谈话对象所交代问题的严重程度、情绪变化等情况,有针对性地做好心理减压和安抚疏导工作;谈话结束后,应结合谈话情况对谈话对象适时进行回访,并通过谈话对象所在党组织、家庭共同做好其思想工作,防止产生过度负面情绪做出极端行为。谈话对象是在职党员干部的,一般应由其所在单位党委(党组)或纪委(纪检组)派人陪同;谈话对象是退休干部的,一般应由其原单位派人或其家属接送。执纪审査人员与接送人员要做好衔接,“手递手”交接并填写《谈话(询问)对象交接单》。对因保密和其他原因不适宜由谈话对象所在单位派人接送的,纪检监察机关应安排专人负责接送,履行好交接手续。7、严格遵守保密制度。执纪审査人员应严格遵守有关保密制度,严格控制谈话内容知悉范围;对谈话对象要求保密的事项、内容,依纪依规予以保密,不得传播泄露与案件无关的个人隐私。执纪审査人员在谈话结束后应告知谈话对象遵守相关保密纪律,要求其不对外透露谈话有关情况。纪检谈话安全预案纪检谈话安全预案【第四篇】谈话是案件调查的基础工作。每一位基层纪委监察委负责案件调查工作的人员都离不开谈话这一项基础工作,开展违纪违法案件事实的初核、调查工作都是围绕下一步谈话工作进行。在谈话过程中,难免有谈话对象突发疾病怎么办?很多基层纪委监察委的同志可能会问到,做谈话笔录因谈话对象突发疾病未结笔录如何处理。下面我将结合我的工作经历逐一讲讲:谈话对象突发疾病分为严重危及生命安全、未严重危及生命安全两类。比如谈话对象在谈话过程中突发阑尾炎、急性肠炎、心肌梗塞、心率不齐或者过快、脑血栓、中风等病症出现,导致谈话工作无法继续进行,谈话工作就必须立即中止,立即与监控室的负责安全工作的人员联系,并报纪委监察委负责此次谈话工作的值班领导批准采取安全预案。对于严重危及生命安全的,首要是采取急救措施。在同步录音录像的的谈话室里面,必须留两个人,没有同步录音录像的谈话室,必须派一个人第一时间打开手机录像录音软件,并仔细询问并观察谈话对象的身体状况,对谈话对象反馈的病情作初步判断,救人是第一要务,保证办案安全是纪委监察委案件调查工作的基本要求。针对谈话对象突发疾病导致身体、心理变化,及时记录并报告给协作医院的急救医生作诊断判断。比如常见的突发疾病中的心脏病,谈话对象会出现胸痛并伴有压迫感、胸闷等,这种不适感会扩散到双肩、颈部、下颌、手臂或后背,同时伴有头昏眼花、眩晕、大汗、恶心呕吐、呼吸困难。中日友好医院心内科主任柯元南表示,心律失常、烦躁不安、意识丧失、心力衰竭等都是发病信号。我曾经历过两次谈话对象突发疾病状况。下面简要讲个案例,上次,在接触一个谈话对象时,正在谈话期间,谈话对象感觉到地板在摇晃、坐的椅子不稳,他的心脏跳动很快,我发现心率很高,达到190次/每分钟,正常人是60-100次/分钟,发现这个情况后,我立即报告给监控室的分管领导,我对于这种情况发生,作为谈话人员,直接面对的是谈话对象,他的身体情况怎么样,我们能近距离观察得到的,通过询问他的目前的身体情况,能从他回答和眼神中能看得出是否出于真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