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排水工程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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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城市排水工程规划城市排水工程规划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PGB50318-200023排水系统概述4污水分类污水在使用过程中受到了不同程度的污染,改变了原来的化学成分和物理性质的水,叫污水。污水分类及处置生活污水工业废水降水雨污5污水处置不同处置要求生活污水——收集、处理、排除工业废水——处理、收集、再处理、排除或直接排除降水——收集、排除或收集、部分处理、排除最终出路一是排放水体二是灌溉农田三是重复使用自然复用间接复用直接复用6排水体制概念生活污水、工业废水和雨水可以采用一个管渠来排除,也可以采用两个或两个以上独立的管渠来排除,污水的这种不同排除方式所形成的排水系统,称为排水体制,也称排水制度。排水体制分类合流制分流制7合流制排水系统生活污水、工业废水和雨水混合在同一管渠内排除的系统8直排式合流制排水系统132直排式合流制排水系统1合流支管(沟)合流干管(沟)2河流3混合的污水未经处理直接排入水体9截留式合流制排水系统合流干管(沟)截流式合流制排水系统1截流主干管(沟)溢流井23722211133366456污水厂4溢流干管(沟)出水口65河流7在沿河的岸边铺设一条截流干管,同时在截流干管上设置溢流井,并在下游设置污水处理厂10完全合流制将污水和雨水合流于一条管渠,全部送往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污水厂污水和雨水11分流制排水系统将生活污水、工业废水和雨水分别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各自独立的管渠内排除的系统12完全分流制排水系统完全分流制排水系统1污水干管(沟)出水口532雨水干管(沟)6污水主干管(沟)河流4污水厂363135422121既有污水管道系统,又有雨水管渠系统13不完全分流制排水系统有污水排水系统,没有完整的雨水排水系统。雨水沿道路边沟,地面明渠和小河,然后进入较大的水体污水干管(沟)不完全分流制排水系统(未建雨水管网)1明渠或小河235污水厂3412出水口4河流514不完全分流制排水系统雨水干管(沟)不完全分流制排水系统(补充部分雨水管网)河流65出水口污水干管(沟)1原有渠道234污水厂14236515合流制与分流制的比较环保方面:全部截流式合流制对环境的污染最小;部分截留式合流制雨天时部分污水溢流入水体,造成污染;分流制在降雨初期有污染。造价方面:合流制管道比完全分流制可节省投资20%~40%,但合流制泵站和污水处理厂投资要高于分流制,总造价看,完全分流制高于合流制。而采用不完全分流制,初期投资少、见效快,在新建地区适于采用。维护管理:合流制污水厂维护管理复杂。晴天时合流制管道内易于沉淀,在雨天时沉淀物易被雨水冲走,减小了合流制管道的维护管理费。16排水系统及其组成排水的收集、输送、处理和排放等设施以一定方式组合成的总体,称为排水系统。排水系统组成通常,排水系统是由城市生活污水排水系统、工业废水排水系统和雨水排水系统组成。城市生活污水排水系统和工业废水排水系统一般可以合并为城市污水排水系统17生活污水排水系统室内污水管道系统与设备室外污水管道系统污水处理厂出水口事故排出口污水泵站或压力管道街坊管道、街道污水管道、附属构筑物等18室内污水设备19街区管道系统20污水泵站提升废水用的泵站。在排水管道的中途和终点需要提升废水时设置泵站,称为中途泵站和终点泵站。当周围环境有特殊要求时,中途泵站有时全部隐建在地下。21工业废水排水系统车间内部管道系统与设备污水泵站或压力管道厂区管道系统废水处理站2223雨水排水系统雨水收集系统与设备街坊或厂区雨水管道系统街道雨水管道系统出水口排洪沟雨水泵站雨水口、天沟、雨水斗...24排水系统布置形式正交式在地势向水体适当倾斜的地区,各排水流域的干管可以最短距离沿与水体垂直相交的方向布置。12333河1.城市边界2.排水流域分界线3.干管正交式(干管与河流垂直)25截流式沿河岸再敷设主干管,并将各干管的污水截流送至污水厂。1.城市边界2.排水流域分界线3.干管4.主干管5.污水厂6.出水口12333河45626平行式在地势向河流方向有较大倾斜的地区,可使干管与等高线及河道基本上平行,主干管与等高线及河道成一倾斜角敷设1.城市边界2.排水流域分界线3.干管4.污水厂5.出水口13河4522227分区式在地势高低相差很大的地区,当污水不能靠重力流至污水厂时采用。分别在高地区和低地区敷设独立的管道系统。高地区的污水靠重力流直接流入污水厂,而低地区的污水用水泵抽送至高地区干管或污水厂。1.城市边界2.排水流域分界线3.干管4.泵站5.污水厂123345河28分散式当城镇中央部分地势高,且向周围倾斜,四周又有多处排水出路时,各排水流域的干管常采用辐射状布置,各排水流域具有独立的排水系统。1.城市边界2.干管3.主干管4.污水厂灌溉灌溉河河河123429环绕式可沿四周布置主干管,将各干管的污水截流送往污水厂集中处理,这样就由分散式发展成环绕式布置。1.城市边界2.排水流域分界线3.干管4.主干管5.污水厂6.出水口河12345630城市排水工程规划—基本要求31规划内容划定城市排水范围预测城市排水量确定排水体制进行排水系统布局原则确定处理后污水污泥出路和处理程度确定排水枢纽工程的位置、建设规模和用地32规划期限与城市规划期限一致设市城市:20年建制镇:15~20年重视近期建设规划为详细规划和单项设计提供依据应具有一定超前性,注意排水系统的逐步形成考虑城市远景发展的需要具有弹性,为远景发展留有余地排水口与污水受纳体的确定尤其不能影响远景发展33规划方针“全面规划、合理布局、综合利用、保护环境”七字技术要点保–保护饮用水源截–完善排水系统,清污分流治–点源治理与集中治理相结合,集中治理优先管–强化管理,以管促治用–污水资源化综合利用,减少排放引–引水冲污,增大水体流量和环境容量排–科学排海排江,减少治理费用34规划依据法律法规城乡规划法、水法、环境保护法、水污染防治法等规范标准城市给水工程规划规范污水综合排放标准地面上环境质量标准城市污水处理厂污水污泥排放标准生活杂用水水质标准景观娱乐用水水质标准农田灌溉水质标准海水水质标准农用污泥中污染物控制标准室外排水设计规范室外给排水工程抗震设计规范污水排入城市下水道水质标准城市工程管线综合规划规范35城市排水工程规划—规划内容36排水范围应与城市规划范围一致凡需建设排水设施的地区均应进行排水工程规划雨水汇水面积的确定可超出城市规划范围城市污水处理厂或污水排出口设在城市规划区范围以外时,应将处理厂或排出口及其连接的排水管渠纳入城市排水工程规划范围涉及邻近城市时,应统一规划位于城市规划区范围以外的城镇,其污水需要接入规划城市污水系统时,应进行统一规划37排水体制城市排水体制分为分流制与合流制同一个城市的不同地区可采用不同的排水体制新建城市、扩建新区、新开发区或旧城改造地区的排水系统应采用分流制。在有条件的城市可采用截流初期雨水的分流制排水系统(半分流制)38排水体制合流制排水体制应适用于条件特殊的城市,且应采用截流式合流制雨水稀少区域内水量充沛,环境容量大街道狭窄,建设完善,地下管线多,施工复杂,没有条件修建分流制排水系统旧城改造宜将原合流制系统改造为截留式合流制系统39城市污水量城市污水量组成城市综合生活污水量由城市给水工程统一供水的用户和自备水源供水的用户排出的城市综合生活污水量工业废水量少量其它污水市政、公用设施及其他用水产生的污水数量小且无法统计,可忽略不计城市污水工程规模和污水处理厂规模应根据平均日污水量确定。40城市污水量城市污水量主要用于确定城市污水总规模城市污水量估算方法城市污水量宜根据城市综合用水量(平均日)乘以城市污水排放系数确定注意最高日换算成平均日城市综合用水量包括市政、工业设施及其他用水量和管网漏失少量41城市污水量城市综合生活污水量估算方法根据城市综合生活用水量(平均日)乘以城市综合生活污水排放系数确定城市工业废水量估算方法1.根据城市工业用水量(平均日)乘以城市工业废水排放系数确定工业用水量:平均日工业用水量(不含工业重复利用水量),即工业新鲜用水量或工业补充水量2.由城市污水量减去城市综合生活污水量确定工业用水资料不易取得时42污水排放系数定义:在一定的计量时间(年)内的污水排放量与用水量(平均日)的比值分类:按城市污水性质的不同可分为:城市污水排放系数、城市综合生活污水排放系数和城市工业废水排放系数43污水排放系数计算根据城市供水量、排水量的多年统计资料进行分析取值缺乏数据资料时可根据城市居住、公共设施、分类工业用地布局从“城市分类污水排放系数”表中选取44污水排放系数城市分类污水排放系数城市污水分类污水排放系数城市污水0.70~0.80城市综合生活污水0.80~0.90城市工业废水0.70~0.90注:工业废水排放系数不含石油、天然气开采业和煤炭与其他矿采选业以及电力蒸汽热水产供业废水排放系数,其数据应按厂、矿区的气候、水文地质条件和废水利用、排放方式确定。选取时结合以下考虑因素45污水排放系数1.城市污水排放系数应根据城市综合生活用水量和工业用水量之和占城市供水总量的比例确定一般城市污水量不包括其他污水量,因此在按城市供水总量估算城市污水量时,其污水排放系数应小于城市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的排放系数,并根据两者之和占总供水量的比例确定。46污水排放系数2.城市综合生活污水排放系数应根据城市规划的居住水平、给水排水设施完善程度与城市排水设施规划普及率,结合第三产业产值在国内生产总值中的比重确定。城市不同的污水排放系数与城市规模、所在地区无明显规律。影响城市分类污水排放系数的主要因素是建筑室内排水设施的完善程度;各工业行业生产工艺、设备及技术、管理水平;排水设施普及率等。47污水排放系数给排水设施完善程度根据总体规划对居住、公共设施等建筑物室内给排水设施水平的要求,结合保留的现状,对整个城市进行综合评价也可分区确定完善程度分类(三种类型)完善:用水设施齐全,排水设施配套,污水收集率高较完善:用水设施较齐全,排水设施配套,污水收集率较高一般:用水设施能满足生活基本要求,排水设施配套,主要污水均能排入污水系统排水设施普及率一般城镇规划期末都应达到100%48污水排放系数3.城市工业废水排放系数应根据城市的工业结构和生产设备、工艺先进程度及城市排水设施普及率确定。各工业行业生产工艺、设备和技术、管理水平,根据规划城市总体规划的工业布局、要求及新、老工业情况进行综合评价。先进程度分类(三类)先进、较先进、一般石油、天然气、煤炭、采矿、电力蒸汽热水行业生产条件特殊,废水排放系数与其他行业出入较大,单独估算并与前面的加和构成全部工业废水量。49污水排放系数不同性质用地污水量在城市总体规划阶段城市不同性质用地污水量可按照《城市给水工程规划规范》中不同性质用地用水量乘以相应的分类污水排放系数确定。居住用地与公共设施用地污水量:城市综合生活污水排放系数工业用同地工业废水量:工业废水排放系数其他用地污废水量:根据用水性质、水量和产生污废水的数量及其出路分别确定。50城市污水量当城市污水由市政污水系统或独立污水系统分别排放时,其污水系统的污水量应分别按其污水系统服务面积内的不同性质用地的用水量乘以相应的分类污水排放系数后相加确定。在地下水位较高地区,计算污水量时宜适当考虑地下水渗入量。因当地土质、管道及其接口材料和施工质量等因素,一般均存在地下水渗入现象。规划时,可按计算污水量的10%考虑。51城市污水量总变化系数1.城市综合生活污水量总变化系数2.工业废水量总变化系数根据规划城市的具体情况,按行业工业废水排放规律分析确定,或参照条件相似城市的分析成果确定52城市雨水量城市雨水量计算应与城市防洪、排涝系统规划相协调城市防洪、排涝系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