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合同法第一节合同法概述第二节合同的订立第三节合同的效力第四节合同的履行第五节合同的变更、转让第六节合同的终止第七节合同责任第八节合同法分则第一节合同法概述一、合同的概念和特征(一)概念合同,又称契约,是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二)特征1.两个或两个以上平等民事主体之间的法律行为2.以设立、变更和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为目的3.在平等自愿基础上意思表示相一致的协议。4.与身份有关的协议不属于合同二、合同的分类(一)单务合同与双务合同(二)有偿合同与无偿合同(三)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例:1商场无偿保管自行车;2借给李某500元,无息;3找木器加工厂加工100条餐椅。(四)要式合同与不要式合同(五)主合同与从合同(六)有名合同与无名合同合同法分则一、买卖合同二、赠与合同三、借款合同四、租赁合同五、融资租赁六、承揽合同七、建设工程合同八、运输合同九、技术合同十、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十一、保管合同十二、仓储合同十三、委托合同十四、行纪合同十五、居间合同第二节合同的订立一、合同的内容和形式(一)主要条款1)当事人2)标的(指货物、劳务、工程项目等)3)数量4)质量5)价款或者酬金6)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7)违约责任8)争议解决第二节合同的订立(二)合同的形式口头形式书面形式其他(三)合同中的格式条款格式条款指:一方当事人为重复使用而预先拟订,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第一,提供格式条款一方有提示、说明的义务第二,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第三,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的,应当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所有KODAK洗像店在装照片的纸袋封口上方都用非常小的字体提示到:“1、如遇意外损坏或损失,只赔偿同类同量胶卷;2、由订印照片之日期起,如三个月后仍未前来领取,订件将由本公司销毁;3、如遇机械故障、电流中断或水源问题,本公司有权将取件时间押后。”请问,对这三条提示的效力评价正确的陈述()A、这三条提示都属于格式条款,都应当归于无效B、尽管这三条提示都属于格式条款,但只是第一条无效;C、第一条与第二条无效D、第一条与第三条无效;二、合同的订立程序(一)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要约邀请:希望他人提出要约的意思表示1.条件:1)由要约人向相对人作意思表示2)内容必须确定和具体(剥下来即可成为合同主要条款)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例:A产品100元,在**有卖。到**无货A产品100元,钱汇到**,款到即发货。钱寄出对方无货。2.区分要约与要约邀请(1)依法律规定作出区分。我国《合同法》第15条规定,寄送的价目表、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商业广告等为要约邀请。商业广告的内容符合要约规定的,视为要约(2)根据当事人的意愿来作出区分。(3)根据订约提议的内容是否包含了合同的主要条款来确定该提议是要约邀请还是要约。(4)根据交易的习惯即当事人历来的交易做法来区分例:美达家俱厂得知乙机关所建办公楼要购置一批办公桌椅.美达厂于07.2.1日致函乙,以每套1000元出售桌椅.乙于2.2收到函,并回函订购300套,提出每套800元,同时要求3个月內将桌椅送到乙处,验货后7日内电汇付款.美达厂2.4收到函后回函:同意各项条款只要求每套900元.2.6日乙收到函后表示同意,2.7日家俱厂收到函.例:下面哪些言辞属于要约?A、甲对一直想购买其珍藏的猴年邮票的乙说“我正在考虑是否要将这张邮票卖给你。”.B、某建筑公司发传真给水泥公司“速送20吨150型号水泥来我公司”C、某大学生张三勤工俭学出售IC卡,他在各个学生宿舍都散发了销售传单,上面写着“面值100、50、30元的IC卡9折优惠,如需要请打15947519872”D、赵六素来想购买好友郭七祖传的一副黄庭坚真迹,郭七都不肯割售。一日,两人共饮都有七分醉意,赵六以言语相激,说郭七自己不懂欣赏书法却不肯出售黄庭坚真迹,郭七不胜赵六之激,便说,“好,你拿30万块钱来,这副画就归你。”要约的效力要约的生效时间: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要约的消灭要约的撤回:撤回通知在要约之前或同时到达要约的撤销:撤销通知在承诺之前到达不可撤销:1)要约人确定了承诺期限或以其它形式表明要约不可撤销;2)受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不可撤销,并已经为履行合同作了准备工作。撤回需不需要负责任?撤销给对方造成损失怎么办?例:甲农场于7月2日向乙农场发出要约,要卖给乙农场一头种牛,甲农场要求乙农场15天内答复。甲农场的要约于7月5日到达乙农场。7月3日,甲农场又给乙农场去信,该种牛对本场意义重大,不能出售,请乙农场原谅,第二封信于7月6日到达。乙农场7月7日回信表示接受甲农场的一切条件,该回信7月10日到达,甲农场拒绝交货,需不需要承担违约责任?(二)承诺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条件:1、由受要约人向要约人作出2、内容应当与要约的内容一致未对要约内容做实质性变更例:除对履行地点提出异议其他条件都同意。除对争议解决方式提出异议其他条件都同意。其他条件都同意,但要求签书面合同。承诺有效否?3、在承诺期限内作出概念:承诺期限;承诺期限的起算点(发出)承诺有效期=承诺起算点+承诺期限例:7月5日10天7月10日发出要约要约到达有效承诺应该几日前做出?问:未约定承诺期限?承诺的效力:一般情况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承诺的生效时间:承诺到达要约人时生效承诺的撤回:撤回承诺的通知应先于承诺到达要约人或与承诺同时到达要约人才能发生效力,即在承诺生效前到达。迟到的承诺:非正常超时问:有迟到的要约撤回吗?例:甲4.11以信函方式向乙发出要约,4.14乙收到.乙于5.1寄出承诺信件,5.8寄致甲.5.9日董事长知悉该信内容,5.9日电话告知乙收到承诺.问:要约生效时间?承诺生效时间?承诺期限的起算点?例:被告(某市食品公司)因建造一栋大楼,急需水泥,其基建处遂向本省的青锋水泥厂、新华水泥厂及原告建设水泥厂发出函电,函电中称:“我公司急需标号为150型号的水泥100吨,如贵厂有货,请速来函电,我公司愿派人前往购买。”三家水泥厂在收到函电以后,都先后向原告回复了函电,在函电中告知它们备有现货,且告知了各自的价格。而原告建设水泥厂在发出函电的同时,并派车给被告送去了50吨水泥。但在该水泥送达被告之前,被告得知新华水泥厂所生产的水泥质量较好,且价格合理,因此向新华水泥厂发去函电,称:“我公司愿购买贵厂100吨150型水泥,盼速送货,运费由我公司负担。”在发出函电后第二天上午,新华水泥厂发函称已准备发货。下午,原告将50吨水泥送到,被告告知原告,他们已决定购买新华水泥厂的水泥。问:1、原被告之间的合同是否成立,被告是否需要承担违约责任?2、被告和新华厂之间的合同是否成立?三、合同成立的时间1.一般情况承诺生效时。2.明确约定采用书面形式双方签字盖章时合同成立。3.信件、数据电文等形式,在成立前要求签订确认书的签订确认书时成立。四、合同成立的特殊情况(实际履行原则)法律法规规定或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合同,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或采用书面形式但尚未签字盖章时,一方履行了合同的主要义务,另一方又接受的,合同也成立例:下面哪些情形中,合同已经成立()A.甲对乙说,“我的这本《中国民法》8块钱卖给你,要不要?”,乙说,“好,一言为定。”B、联想公司与某销售公司签订了销售500台电脑的合同,双方就合同的全部条款都已经协商完毕打印好后各执一份,但没有签字盖章。不久联想公司便将500台电脑运送到了该销售公司。C、某超级市场发传真给某食品厂,上面写着“请速运20箱统一牛肉味方便面来我公司。”该食品厂立即派车送去了30箱统一牛肉味方便面。D、甲的要约6.1日发出,6.5日到达乙,要求10日内答复。10日乙发出承诺6.12到达甲五.缔约过失责任:是指合同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因故意或过失致使合同未成立、未生效、被撤销或无效,给他人造成损失而应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与违约责任相区分)(一)发生时间:合同订立过程中合同开始磋商,但合同最终未生效,且造成损失。例:A准备买房,B有处房产准备10万卖给A。但A要求签合同时B总是推脱,致使合同一直未签成。两个月后,同类房产涨为15万。这时B告诉A,房产已出售。1)A再买同类房产多花5万可不可以要求赔偿?2)A可不可以要求B必须与其签合同?3)如果A在与B签约前,将该房产以20万的价格出售给C。由于B将房产出售他人,损失的10万利润可不可以要求赔偿?4)如果合同已签,A可以要求多少赔偿?(二)客观表现:1、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2、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提供虚假情况3、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合同无效或被撤销,而一方有损失4、泄露或不正当使用订立合同中知晓的商业秘密给对方造成损害(三)承担方式: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损失:1、订立合同所支出的费用,包括交通费、通讯费、考察费、餐饮住宿费等;2、准备履行或履行合同所支出的费用,如仓储费、运费、保险费等;3、主张合同无效或可撤消时支出的诉讼费用或其他费用;4、上述费用的利息损失;5、丧失与他人签约机会等情形下产生的间接损失等。例:甲某出国将房产交给父亲管理。房产增值甲父擅自出售房产约定一个月后办理过户手续。甲不同意,乙损失装修费、搬家费及未及时购房而遇到房价上涨导致的损失。问:1、甲父与乙的合同效力如何?2、甲父是否属于违约?3、甲父应对哪些损失负赔偿责任?某软件开发公司决定在较为繁华的地段为公司购买一座大型的办公楼,经过调查,发现有3家卖主所提供的大楼可以选择。该公司便派出有关人员和3家卖主同时联系,准备择优选择卖主订立合同。其中一家卖主为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在洽谈过程中,该开发公司的人员一再表示愿以低于另外两家的价格出售楼房。另外两家的价格都已谈到每平方米8000元时,该开发公司表示自己愿意以低于8000元的价格订立合同。软件公司因此中止了和另两家公司的洽谈,决定与该开发公司签订合同。经过近1个月的协商,在软件公司准备签订合同时,该开发公司却提出,由于市场房价已有回升,要求所受楼房的价格必须在8100元以上才签订合同,否则就不签订合同。软件公司找到原来洽谈的另外两家公司时,两家公司的楼房均已卖出。1.软件公司是否有权要求房地产公司签订买卖房屋的合同?2.软件公司因错过了和另两家签约的机会,另行购房,必然需要支出高于原来的价格的房款,对该部分的差价,软件公司是否有权要求房地产公司赔偿?为什么?3.假如该房地产公司在和软件公司洽谈的过程中,得知了该公司的有关产品销售情况及该公司固定的客户名单,由于合同最终没有签订,房地产公司的有关人员便将该情况泄漏给另一家从事软件开发的企业,该企业便与软件开发公司的客户名单上的有关客户进行联系,并将一部分客户拉走。软件开发公司因此损失了近5万元,对该损失,软件公司是否有权要求房地产公司赔偿?第三节合同的效力一、合同的生效(一)合同生效概述与合同成立相区分(二)合同生效的要件行为人具有相应的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比较“民事行为”和“合同”效力民事行为:有效可撤销可变更无效合同:有效效力待定可撤销可变更无效二、合同的效力待定:此类合同主要是因为有关当事人缺乏缔约能力、代订合同的资格及处分能力所造成的。(主体资格存在一定瑕疵)1、在权利人尚未承认以前,效力待定合同虽已经订立,但并没有实际生效。2、此类合同须经权利人的承认才能生效;权利人拒绝承认则合同无效。(一)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例:14岁少年自己买电脑问:民事行为的效力?合同的效力?限制民-纯获利则有效事行为-与年龄相符则有效能力-与年龄不相符则效力待定无民事-纯获利则有效行为能力-其他无效1、相对人的催告权——追认期:1个月;追认后有效;拒绝追认则合同无效.2、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例:16岁的A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