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党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4篇)【学习指导】这篇学习资料“机关党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4篇)”由三一刀客漂亮的网友为您精心整理收集,供您学习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喜欢就分享下载吧。机关党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第一篇】按照县委“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办公室的安排制定以下方案,对黄赌毒、黑恶案件“保护伞”问题开展进一步专项整治:一、开展黄赌毒、黑恶案件背后“保护伞”线索逐案排查1、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公安局要分别组织力量认真对照本系统前期排查建立的黄赌毒、黑恶案件及“保护伞”线索移交反馈情况台账,通过组织复查、复核、审查、评查等措施,逐案深挖“保护伞”线索,将发现的“保护伞”线索及时移交纪检监察部门,并建立复查复核及发现移交“保护伞”情况台账。县纪委监委要组织力量对未发现“保护伞”的黄赌毒、黑恶案件加大查处力度,深挖背后“保护伞”问题,督促各有关办案单位及时发现移交黄赌毒、黑恶案件“保护伞”线索,对受理的“保护伞”线索明确办理时限及反馈要求,并建立查处“保护伞”台账。2。对照省扫黑办下发的《黄赌毒、黑恶案件及“保护伞”线索移交反馈情况台账》,组织县纪检监察、审判、检察和公安机关建立工作专班逐案开展工作,对未发现移交“保护伞”线索的案件,通过组织复查、复核、审查、评查等措施,逐案深挖“保护伞”线索,并将发现的“保护伞”线索及时移交纪检监察机关,未发现“保护伞”线索的案件要分别说明情况,并对相关资料存档备查,同时建立发现移交“保护伞”线索合账。纪检监察机关对未发现“保护伞”的黄赌毒黑恶案件加大查处力度,深挖背后“保护伞”问题,督促各有关办案单位及时发现移交黄赌毒、黑恶案件“保护伞”线索对受理的“保护伞”线索明确办理时限及反馈要求,并建立查处“保护伞”台账。二、开展行业部门黄赌毒、黑恶犯罪及“保护伞”案件逐案整改1、县纪检监察、审判、检察和公安机关在专项整治工作中,要针对排查出的黄赌毒、黑恶犯罪及“保护伞”案件进行个案或者类案分析,提出加强监管和制度机制建设等方面的意见建议,及时向相关行业领域主管部门发出“三书一函”建议。2、县各级行业领域主管部门收到有关“三书一函”建议后,要逐条对照分析,组织开展逐案整改,进一步完善体制机制补齐制度短板、堵塞制度漏洞,将整治工作中行之有效的做法及时上升为可操作、能执行的制度,确保问题整改不反弹、成长效。整改结果应及时向建议机关反馈,同时组织力量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本系统办理“三书一函”的情况进行一次集中“回头看”,确保全部整改到位。3、对发生在县域内的黄赌毒、黑恶犯罪案件,按照行业领域归属进行梳理分类,指导当地行业领域主管部门开展逐案分析。各行业主管部门在逐案分析的基础上,要举一反三,认真查摆行业领域对黄赌毒和黑恶势力监管不到位,听之任之、失职失责,致使黄赌毒和黑恶势力滋生蔓延等问题,并进行重点整改,确保监管漏洞得到有效封堵,滋生士壤得到彻底铲除。在查摆中如发现“保护伞”线索,及时移交纪检监察机关。三、开展专项整治落实情况督促指导1、加强对专项整治落实情况的督促指导力度,全面掌握工作情况,从严把关、从严督导,及时发现纠正突出问题,对专项整治不力或搞形式、走过场的要严肃批评、坚决纠正,确保专项整治不做表面文章、不搞花拳绣腿,动真格、见真章,真刀真枪地解决实际问题。2、适时对各地打击黄赌毒、黑恶势力及“保护伞”情况进行调研指导。针对工作起色不大的乡镇和部门,组织督导专员深入调查研究,深挖根源,分析研判工作落后症结,帮助当地制定针对性措施,争取迎头赶上,尽快扭转被动局面;针对排查出的疑难案件,组织案件专家帮助有关乡镇和部门解决案件侦办难题,合力开展专案攻坚。机关党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第二篇】为全面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充分发挥机关党组织作用,促进机关党的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和科学化,根据《XX县开展机关党建“灯下黑”专项整治施方案》,结合我乡实际,提出如下专项整治方案。一、工作目标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省委十一届二次全会、市委七届四次全会、县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和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关于机关党建工作的重要部署,聚焦机关党建“灯下黑”问题开展专项治理,着力解决党建责任落实不到位、党内组织生活不规范、党员教育管理不严格、保障机制不健全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通过专项整治,使党员身份亮起来、组织生活严起来、党建工作硬起来、服务功能强起来,由“宽、松、软”走向“严、紧、硬”,抓实“服务中心、建设队伍”两大核心任务,着力构建“党建引领+”工作格局,使机关党建在全乡基层党组织中走在前、作表率。二、整治对象XX乡机关党支部。三、整治内容(一)责任落实情况。是否落实党委书记第一责任、领导班子成员分管责任、机关党支部书记直接责任;是否制定机关党建工作责任清单;党委是否每半年至少听取一次所辖党组织党的建设工作情况汇报;是否对所属党组织开展联述联评联考;是否严格机关党建工作考核问责,对党组织书记履职情况作出“好、较好、一般、差”的总体评价,实行考核结果与党组织书记年度考核和评先挂钩。(二)政治建设情况。是否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是否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执行重大问题请示报告制度;党委成员是否参加民主生活会、党支部组织生活会(落实双重组织生活会制度)和民主评议党员,每年讲党课不少于2次;是否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是否发展积极健康的党内政治文化,开展“学党章、戴党徽、护党旗”活动,每年至少进行1次红色教育主题宣传活动;是否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每半年开展1次党员党性分析。(三)思想建设情况。党委是否制定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是否贯彻落实党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是否注重先进典型示范引领;是否做好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并参与社区党员教育活动;是否认真执行谈心谈话制度。(四)组织建设情况。是否按期换届,是否严格落实“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党务公开等基本制度,支部党员大会每季度至少召开1次,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每月召开1次,基层党组织每季度组织党员上一次党课,党组织书记每年讲党课不少于1次;是否每月15日固定为主题党日,每月开展组织活动不少于1次,做到年初有计划,活动有记录;是否建立规范化党员活动阵地;是否按机关工作人员总数的1-2%配齐配强机关专职党务工作者;是否把机关党建工作经费按机关工作人员(含离退休人员)工资总额的2%列入本部门行政经费预算,保障党建工作正常开展;是否开展“三分类三升级”活动;是否开展城乡党建结对共建;是否落实机关党务干部培训制度和党内激励关怀帮扶机制;是否开展清理查找失联党员和“口袋”党员工作;发展党员是否有序规范,更加注重强调政治入党、思想入党;党员是否按时足额交纳党费;党建工作痕迹留痕是否规范有效。(五)作风建设情况。是否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市县十项规定及实施细则和县委全面从严治党七项规定;是否深入推进“护根行动”;是否发挥党组织引领助推作用,服务中心工作,党建与业务是否存在“两张皮”现象;是否建立完善加强干部职工管理的规章制度;是否常态化认真开展“走基层、解难题、办实事、惠民生”活动,帮扶干部是否按照规定开展精准扶贫工作;是否全面执行党政正职末位表态制和不直接分管人事、财务、工程项目建设、大宗采购等规定;是否加强党员干部家风建设,把家风建设情况作为年度述职述廉重要内容。(六)纪律建设情况。是否把纪律教育贯穿到党员日常管理、培养、任用等环节;是否自觉遵守《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纪律要求,签订党风廉政责任书,开展年度述责述廉;是否定期分析研究党员干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是否开展党风廉洁风险迹象精细化记分管理;是否有党员违纪违法未给予相应处理的情况;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是否得到有效解决。机关党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第三篇】党建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坚持以党的和全市党建工作会议精神为指针,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创先争优”活动为抓手,大力加强班子建设、组织建设、干部队伍能力作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以及工会建设,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核心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为我市人防事业的快速发展提供坚实的组织保障。一、突出理论武装,激发创先争优的精神动力1、增强学习能力。充分发挥党组、支部的核心、阵地作用,结合人防工作实际,把学习实践活动与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结合起来,与纪念中国共产党成立__周年结合起来,与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结合起来,提高理论学习质量和水平。要坚持学用结合、学以致用、用以促学,做到学有所思、思有所悟、悟有所得,通过增强学习力,提升创新力、执行力。2、突出主题教育。积极参加上级组织的各类教育培训和党员的轮训,以“创先争优”活动为抓手,开展“忆党恩、颂党情”、“爱党爱国爱江都”、“一支部一品牌”、“一党员一面旗”、“加强党性修养、坚持廉洁从政”等主题教育活动。大力宣传各条战线上的先进典型,用典型事迹鼓舞人、激励人,营造激情干事、大干快上的工作氛围。3、开展特色活动。围绕“庆祝建党__周年”、“学习贯彻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回顾十一五、展望十二五”、第九届“龙川学习节”、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学习心得体会交流、理论研讨会、外出参观学习等特色活动,进一步唱响共产党好、社会主义好、改革开放好、伟大祖国好的时代主旋律。二、加强组织建设,保证创先争优活动的开展4、继续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围绕市委提出的“跨越争先推进科学发展,创新实干建设和谐江都”的主题和争创“龙川先锋”的实践载体,努力创建“五个好”先进基层党支部和努力争当“五带头”优秀共产党员,扎实推进党建工作走前头、作表率,党员立足岗位创先进、争优秀,不断增强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为人防事业科学发展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和政治保证。5、加强组织自身建设。根据人员变动情况,2月份对本办领导班子成员工作分工进行一次调整。7月底前对现任支部委员会成员进行一次改选,届时,支部委员会将向支部大会报告近3年来的工作情况。年内,拟确定一名入党积极分子,6月份讨论一名预备党员转正。继续推行发展党员公示制、票决制,把好发展党员质量关。6、充分发挥组织功能。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定期开展党支部活动,全年召开支部大会不少于4次,支委会或小组会不少于5次,落实党课制度,定期组织收看党建电教片,3月底前更新“党员创争园地”内容。按期足额交纳党费,年内将党费分两次上缴机关党工委,并将交纳情况进行公示。三、注重作风建设,打造创先争优的干部团队7、贯彻会议精神。按照扬州市干部队伍能力作风建设动员大会要求,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出台本办《关于加强干部队伍能力作风建设的意见》,围绕扬州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增强五种能力”、“大兴五种作风”,着力解决党员干部大局意识、服务质量、工作效率、奉献精神等问题,按照“学习提高、对照检查、民主评议、整改落实”四个阶段抓好落实,制定整改方案。8、配强干部队伍。为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上半年,按照德才兼备、群众公认、民主评议、任前考察、党组研究的标准和程序,对部分中层干部进行调整使用,从而优化用人机制,激发干部干事创业的热情。9、落实工作责任。坚持以“准军事化”建设为载体,以作风建设带动和促进机关建设。一季度,将组织领导班子成员、科室负责人、办事人员分别签订履行“一岗双责”和履行工作职责承诺书。年内,视情修订完善现行规章制度,适时出台事业性质人员绩效考核办法。10、加强效能建设。继续依托行政服务中心人防窗口服务平台,加强与相关部门、企业的联系与协作,继续以“方便、快捷、高效”为目标,深化“三集中、三到位”工作,适应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电子监察系统业务要求,规范行政审批行为,确保审批事项办结率和群众满意率均达100%。四、深化廉政建设,营造创先争优的良好氛围11、加强党纪国法教育。继续抓好《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的贯彻落实,严格执行“八个禁止”和“52个不准”的规定;开展《党内监督条例》、《党纪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党纪政纪条规学习活动,促进党员干部依法履行职责和遵守职业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