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2023年挖机设备租赁合同(通用4篇)随着法治精神地不断发扬,人们愈发重视合同,越来越多的人通过合同来调和民事关系,合同能够促使双方正确行使权力,严格履行义务。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合同感到非常苦恼吧。下面我就给大家讲一讲优秀的合同该怎么写,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第一篇】出租单位:(以下简称甲方)租用单位:(以下简称乙方)根据《合同法》及有关规定,按互惠互利的基本原则,为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一、乙方因承建工程,施工需要租用甲方______,甲方同意租借。因此,双方需共同遵守本合同的各项条款及规定。二、租赁品种、租赁价格及修理赔偿费用以合同附件为准。所租赁的品种、规格、数量及租赁日期以双方签收送货单位或提货单为准。三、租赁期限__年__月__日起至__年__月___日止。如果租用时间不足按约定时间,延长按送货租用实际天数计算。租赁期限需在__个月以上,不足__个月,按__个月租赁收费,租赁物资退完前合同一直有效,租费持续计算。四、甲方必须按乙方供货计划提供设备,如期保证质量为2/11乙方提供符合乙方要求的产品。五、租费每季度按实际租借数量结算一次,并结清租赁费用,押金当抵作租费处理,甲方开出结算单十五个工作日之内乙方付清款项,逾期每天加收欠租金额百分之二的违约金。六、违约责任:在租赁期间,乙方不得将租赁物资转让、转租给第三方使用,也不得变卖或变作抵押品,否则,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和产生的一切经济纠纷由乙方一方承担。七、乙方租甲的租赁物到甲方租赁站提货或退货,双方当场点清数量,退货单由双方签字生效,乙方工程结束后,乙方应提前10个工作日通知甲方,由乙方负责组织车辆将物品送到甲主租赁站,并按规格、品种堆放,以方便甲方及时清点验收。八、如发现质量、规格有误可拒收,所用的费用自负,包括装卸费、车运费、修理费、赔偿费、违约金等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九、租赁价格等费用,均不含税。型号及规格单位单价/元押金(元)损坏赔偿修理费用合计十、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或盖章后方可生效。本合同一式多份。十一、乙方指定材料员负责提货及租金结算等相关手续的签收确认。甲方:xx乙方:xx3/1120xx年xx月xx日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第二篇】承租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为明确出租人与承租人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第一条:公司原则上对使用设备时间在一个月以下的不租赁。承租人凡低于一个月的租赁期,又急需使用的设备,租赁费按整月计算。第二条:收取各种设备租金的计价标准:物品名称规格单位价格备注第三条:押金原则上按所租设备成本收取,押金不得低于成本价15%,押金待租赁物全部送还验收抵作租金或作为赔偿结算,先交押金后提货。第四条:租赁物交付的时间,地点及验收方法本合同双方签字后,由承租人出具设备使用清单。由出租人负责运送,运费由工地直接结算。提取租赁物时当场验收,4/11并办理机械完好手续,送还时应清刷干净,否则应加收清除费用。第五条:租赁物资的保管维护与使用一,承租人对租赁物资要妥善保管,租赁物资返还时,双方检查验收,如因保管不善使用不当或故意造成租赁物资损坏,丢失的',承租人应按赔偿价格表向出租人赔偿。二,承租方所租的物资不得调换,否则按租赁物价格表赔偿。三,承租方不得在租赁物品上打眼焊接,握弯,否则按本条第一款赔偿方式赔偿。第六条: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不得将租赁物资转让转租给第三人,也不得变卖或作抵押品。第七条:出租方在合同期内,不得要求承租方提前交回租赁物,否则承担违约责任。第八条:违约责任1,不按时交纳租赁费,应向出租人缴付租赁费日5‰的违约金,如超过30天不能缴付租赁费,出租人有权随时收回租赁物。如承租人不能及时按合同支付租金,造成设备供应不足或供应不及时,出租方不承担责任。2,如承租人转让,转租或将租赁物资变卖,抵押等行为,除出租人有权解除合同,限期如数收回租赁物资外,承租人还应向出租人偿还全部租金20%的违约金,并赔偿由此而给出租人造成的其他损失。5/113,工程完工结算时,对丢失的设备,可暂按赔偿结算,对赔偿金不能在一个月内付清的承租方,出租方有权对丢失的设备连续计收租赁费。直至赔偿金和连续计收的租赁费还清为止。第九条:租赁物价格钢模板丢失每平方160元,模板堵头丢失每个1。5元,模板卡丢失每个0。4元,钢架板丢失每块150元,钢架管丢失每米12元,底座丢失每个5元,扣件丢失每3。80元,螺丝丢失每套0。4元,其他酌情办理。第十条:本合同在履行过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调解不成一方可向人民法院起诉。第十一条:本合同未尽事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执行。第十二条:本合同一式份,合同双方各执份,本合同附件或附注都属合同的组成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出租方:承租方:住所:住所: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6/11电话:电话:年月日年月日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第三篇】承租方:(甲方)出租方:(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同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合同。工程名称:工程地点:第一条:租赁机械及附件的名称、型号、数量。名称:qtz40型号:4807数量2台出厂日期:2005年第二条:租赁期限。租赁期:暂定4个月,出租方自(具体以启用单时间为准)起将机械交付承租方使用。第三条:进出场费、租金及交纳期限。1、进出场费人民币12000元/台(不含税价),机械进场前先支付6000元,余款退场后一次结清。2、按月结算租金,每月租金人民币12000元(不含税价),一次包死不作调整。3、每月机械运转签证单经承租方签认后,承租方在次月7/11二十日前将租金支付给出租方。4、机械退场后承租方应支付所有租费。5、出租方在机械设备装拆前应提供装拆方案和国家监督管理部门的备案,并将安装资质证书与特种工操作人员岗位证书提供给承租方。6、出租方设备安装完毕,经政府主管部门验收并将验收手续交承租方后,出租方凭甲方启用通知书日起开始计收租赁费。如遇特殊情况,工地确实难以开始作业时,出租方应等待,如何计算租赁费由双方协商解决。第四条:人员管理及安全责任。1、机械安装、预升、拆除及维修保养必须由具有专业资质的单位进行,现场必须配备足够技术力量和人员以完成安装或拆除作业。作业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规范进行装拆,遵章守纪,严禁违章作业指挥安装。机械由于产品质量或在安装、顶升、拆除、维修保养中发生一切机械及人身安全事故所造成的费用与有关责任均由出租方承担。2、机械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承租方负责安排操作人员的食宿(费用由出租方自理)3、乙方必须组织人员对机械设备进行定期检查,检查周期为10天。4、乙方必须保证塔吊24时小时施工需要,司机不服从甲方安排消极怠工,上班迟到,甲方有权按《项目部塔吊司机管理制度》对其罚款,并扣除塔吊误工费。8/11第五条:场地承租方负责设备进场道路的清理及障碍物的排除,提供设备料具用房,确保机械及附件免遭损坏和丢失。第六条:双方对租赁设备所需地基与基础的处理。出租方:1、向承租方提供有关地基处理要求及基础图纸等有关技术资料并进行书面交底。2、负责技术监督及隐蔽验收。3、对设备进场的道路及安装环境提出要求。4、提供机械附墙预埋件及附墙标准撑杆。5、出租方应根据安全使用的原则安排定期、不定期的检修保养时间。保养时间每月不得超过24小时,并累计利用休息时间完成。承租方:1、根据出租方所提供的地基、基础资料及交底要求,完成地基与基础处理、施工工作。2、填写、整理好有关技术资料,通知出租方进行隐蔽工程验收。3、按出租方的要求,保证设备安装环境及进出场道路的畅通;第七条:租赁期间机械设备的维修保养及故障排除。1、租赁期间机械设备维修保养及费用均由出租方承担。2、故障排除:出租方应使用机械设备随时保持良好运转9/11状态。若设备发生的故障现场人员不能排除时,出租方应在2小时内派人员赴现场排除,设备故障及维修期不计算租费。累计每超过24小时承租方可扣除两天的租金。第八条:违约责任1、国家法定节假日、气候条件月租金不变,春节放假期间承租方应书面通知出租方停机时间,出租方免收放假期间租费,假期结束,出租方正常计算租期,收取租费。如遇地质灾害造成的停机或其他损失由乙方自负。2、机械退场,承租方以书面形式于报停前一周通知出租方,出租方接到承租方报停通知后15日内退场,报停后到退场期间不计算租费,承租方机械退场后及时与出租方结算并支付所有租费。第九条: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不成时,可交由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解决。第十条:延期或补充条款本合同在规定的租赁期届满前10日内,双方如愿意延长租赁期限,应重新续签合同或签补充条款。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共同协商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事同具的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出租方:承租方:10/11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年月日年月日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第四篇】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中,不能要求追究发包人为被告。因为合同纠纷,只能以合同相对人为被告,不能将合同外人列为共同被告。这就是合同的相对性。主要是指合同关系只能发生在合同当事人之间,只有合同当事人一方能够向另一方基于合同提出请求或提起诉讼,而不能起诉与合同当事人没有合同上权利义务关系的第三人。同理,合同外的第三人也不能依据合同向合同当事人提出请求或提起诉讼。《合同法》: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第六十条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助、保密等义务。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报酬。争议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六条:“实际施工人以转包人、违法分包人为被告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实际11/11施工人以发包人为被告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可以追加转包人或者违法分包人为本案当事人。发包人只在欠付工程价款范围内对实际施工人承担责任。”所以说还是可以以发包人为被告进行起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