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纠纷的解决途径THISISAARTTEMPLATE,THANKYOUWATCHINGTHISONE.(一)民事诉讼的适用范围•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发生纠纷,均可以提起民事诉讼。适用于《民事诉讼法》的案件具体有5类:•1.因民法、婚姻法、收养法、继承法等调整的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发生的民事案件,如合同纠纷、房产纠纷、侵害名誉权纠纷等案件。•【相关链接】与人身有关的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不能提请仲裁。•2.因经济法、劳动法调整的社会关系发生的争议,法律规定适用民事诉讼程序审理的案件,如劳动合同纠纷案件等。•【相关链接】劳动争议不适用《仲裁法》,但因劳动争议提起的诉讼(劳动诉讼)属于民事诉讼。•3.适用特别程序审理的选民资格案件和宣告公民失踪、死亡等非讼案件。•4.按照督促程序解决的债务案件。•5.按照公示催告程序解决的宣告票据和有关事项无效的案件。(二)审判制度1.合议制度合议制下,由3名以上审判人员组成审判组织;独任制下,由1名审判员独立地对案件进行审理和裁判。2.回避制度(1)回避对象:审判人员、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2)回避对象出现下列情形,当事人有权用口头或者书面方式申请他们回避:①回避对象是案件的当事人或者当事人、诉讼代理人的近亲属;②回避对象与案件有利害关系;③回避对象与案件当事人、诉讼代理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对案件公正审理;④上述人员接受当事人、诉讼代理人请客送礼或者违反规定会见当事人、诉讼代理人。(二)审判制度•3.公开审判制度•(1)应当公开审理•除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或者法律另有规定的外,法院审理民事或行政案件,应当公开进行。•(2)经当事人申请可以不公开审理•离婚案件、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审理。•【相关链接】仲裁不公开进行;当事人协议公开的,可以公开进行;但涉及国家秘密的除外。•(3)公开审判包括审判过程公开和审判结果公开两项内容,但不论案件是否公开审理,一律公开宣告判决。(二)审判制度•4.两审终审制度•(1)一般情况•①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民事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②超过上诉期没有上诉的,该第一审民事判决发生法律效力。•③在上诉期内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的,进行第二审;二审法院的判决是终审判决。•(2)最高人民法院所作的一审判决为终审判决。•(3)适用特别程序、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和简易程序中的小额诉讼程序审理的案件,实行一审终审。•(4)对终审判决,当事人不得上诉;如果发现确有错误,可以通过审判监督程序予以纠正。•【相关链接】仲裁实行一裁终局制度,仲裁庭作出的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仲裁裁决作出后,当事人就同一纠纷再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三)调解制度•1.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在事实清楚的基础上,分清是非,进行调解。•2.除特别情况外,调解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2018年新增(四)强制执行•1.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文书•(1)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2)调解书;•(3)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如仲裁裁决)。•2.管辖•(1)对于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法院或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财产所在地法院执行。•(2)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则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法院执行。【小结】练习巩固•【例题1·多选题】根据民事诉讼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公开审判制度的表述中,正确的有()。(2017年)•A.涉及商业秘密的民事案件,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审理•B.不论民事案件是否公开审理,一律公开宣告判决•C.涉及国家秘密的民事案件应当不公开审理•D.涉及个人隐私的民事案件应当不公开审理【答案】ABCD【解析】(1)选项ACD: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除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或者法律另有规定的以外,应当公开进行;离婚案件、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审理。(2)选项B:公开审判包括审判过程公开和审判结果公开两项内容,不论案件是否公开审理,一律公开宣告判决。练习巩固•【例题2·单选题】根据民事诉讼法律制度的规定,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一定期间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该期间是()。(2013年)•A.5日•B.10日•C.15日•D.30日【【答案】C【解析】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练习巩固•【例题3·多选题】下列案件中,适用《民事诉讼法》的有()。(2011年)•A.公民名誉权纠纷案件•B.企业与银行因票据纠纷提起诉讼的案件•C.纳税人与税务机关因税收征纳争议提起诉讼的案件•D.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劳动合同纠纷提起诉讼的案件【答案】ABD【解析】(1)选项C:属于行政争议纠纷,不适用《民事诉讼法》;(2)选项D:因劳动争议提起的诉讼属于民事诉讼民事诉讼的管辖•1.级别管辖(划分上、下级法院受理第一审案件的分工和权限)•2.地域管辖•(1)“原告就被告”•除另有规定外,民事诉讼实行“原告就被告”原则,即由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2)“被告就原告”•下列民事诉讼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①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民事诉讼;•②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民事诉讼;•③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或者被监禁的人提起的民事诉讼。(3)专属管辖纠纷类型专属管辖法院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不动产所在地法院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港口所在地法院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1)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法院(2)主要遗产所在地法院(4)一般合同纠纷管辖法院的确定•①协议管辖•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民事诉讼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②特殊地域管辖•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5)其他特殊地域管辖规定•①因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保险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②因票据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票据支付地人民法院管辖。•③因公司设立、确认股东资格、分配利润、解散等纠纷提起的诉讼,由公司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④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包括侵权行为实施地、侵权结果发生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6)选择管辖和共同管辖•两个以上法院都有管辖权的诉讼,原告可以向其中一个法院起诉;原告向两个以上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的,由最先立案的法院管辖。知识点一:经济纠纷的解决途径(★★)【注意1】“或裁或审原则”:平等主体之间出现经济纠纷时,只能在仲裁或者民事诉讼中选择一种解决方式,有效的仲裁协议可排除人民法院的管辖权,只有在没有仲裁协议或者仲裁协议无效,或者当事人放弃仲裁协议的情况下,人民法院才可以行使管辖权。【注意2】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都由行政管理相对人一方提出申请,选择哪种方式与纠纷的性质有关。(选择复议、必经复议、只能复议)选择复议是指可以选择行政复议,也可以选择行政诉讼。必经复议指的是先选择行政复议,对结果不服才能选择行政诉讼。只能复议指的是只能选择行政复议,不可以选择行政诉讼。【例题·多选题】(2015年)两个公司因拖欠货款而发生纠纷,可以选择的纠纷解决方式有()。A.行政复议B.行政诉讼C.仲裁D.民事诉讼【例题·单选题】(2015年)甲公司长期拖欠乙公司货款,双方发生纠纷,期间一直未约定纠纷的解决方式,为解决纠纷,乙公司可采取的法律途径是()。A.提起行政诉讼B.申请行政复议C.提起民事诉讼D.提请仲裁CDC知识点二:(经济)仲裁(★★★)(一)仲裁的适用范围1.适用:平等主体间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2.不适用《仲裁法》:劳动争议、农业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农业承包合同纠纷3.不能提请仲裁(1)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2)行政争议。【注意】分清“适用《仲裁法》”和“可以申请仲裁”的区别。【例题·多选题】(2016年)根据《仲裁法》的规定,下列纠纷中,当事人不能提请仲裁的有()。A.货物运输合同纠纷B.收养纠纷C.房屋买卖合同纠纷D.继承纠纷BD(二)仲裁的基本原则1.自愿原则——双方自愿,达成仲裁协议。没有仲裁协议,一方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链接】有效的仲裁协议可以排除法院的管辖权。2.公平合理原则在法律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完备的情况下,仲裁庭可以按照公平合理的一般原则来解决纠纷。3.独立仲裁原则仲裁机构不依附于任何机关而独立存在,仲裁依法独立进行,不受任何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注意】仲裁机构间也没有隶属关系。4.一裁终局原则仲裁裁决作出后,当事人就同一纠纷再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例题·判断题】(2015年)对仲裁庭作出裁决不服时,仲裁裁决作出后,当事人可就同一纠纷再申请仲裁。()【例题·判断题】(2013年)买卖合同当事人发生纠纷,没有仲裁协议,一方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应予受理。()【例题·多选题】(2015年)根据《仲裁法》规定,下列选项中,符合法律规定的有()。A.仲裁实行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B.仲裁实行一裁终局制度C.仲裁采用自愿原则D.仲裁机构独立仲裁××BCD(三)仲裁机构——仲裁委员会仲裁委员会“不”按行政区划层层设立,仲裁委员会独立于行政机关,与行政机关没有隶属关系,仲裁委员会之间也没有隶属关系。【注意】仲裁委员会是“民间组织”,属于“商务服务业”范畴,既不是行政机关也不是司法机关。【例题·多选题】根据《仲裁法》的规定,下列关于仲裁委员会的表述中,正确的有()。A.仲裁委员会是司法机关B.仲裁委员会不按行政区划层层设立C.仲裁委员会独立于行政机关D.仲裁委员会之间没有隶属关系BCD【例题·判断题】(2009年)当事人申请仲裁,必须按照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的规定选择仲裁委员会。()×(四)仲裁协议1.仲裁协议的形式仲裁协议应以书面形式订立。口头达成仲裁的意思表示无效。2.仲裁协议的内容a.请求仲裁的意思表示b.仲裁事项c.选定的仲裁委员会【注意】仲裁协议对仲裁事项或者仲裁委员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当事人可以补充协议;达不成补充协议的,仲裁协议无效。3.仲裁协议的效力(1)仲裁协议独立存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或者无效不影响仲裁协议的效力。(2)当事人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仲裁委员会作出决定或者请求法院作出裁定。一方请求仲裁委员会作出决定,另一方请求法院作出裁定的,由法院裁定。当事人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有异议,应当在仲裁庭首次开庭“前”提出。【注意】案例中的文字游戏“仲裁庭首次开庭时”(3)当事人达成仲裁协议,一方向法院起诉未声明有仲裁协议,法院受理后,另一方在首次开庭“前”提交仲裁协议的,法院应当裁定驳回起诉,但仲裁协议无效的除外;【链接】有效的仲裁协议可以排除法院的管辖权。另一方在首次开庭“前”未对法院受理该案提出异议的,视为放弃仲裁协议,法院应当继续审理。【例题·多选题】(2013年)根据《仲裁法》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仲裁协议必备内容的有()。A.仲裁事项B.请求仲裁的意思表示C.选定的仲裁员D.选定的仲裁委员会ABD【例题·单选题】(2010年)甲、乙发生合同纠纷,继而对双方事先签订的仲裁协议效力发生争议。甲提请丙仲裁委员会确认仲裁协议有效,乙提请丁法院确认仲裁协议无效。关于确定该仲裁协议效力的下列表述中,符合法律规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