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师通讯总174期2010年第3期立信羊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10年3月25日1请关注:中国证监会最新要闻转载,我所刘杰生在公示名单内。关于公示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第十二届主板发行审核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名单的公告中国证监会时间:2010年03月24日来源: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62号)成立的第十一届发行审核委员会(以下简称“发审委”)将于2010年4月届满,我会将同时选聘第十二届主板发审委委员。为了使发审委换届工作更加公平、公正、透明,我会决定对这次换届工作的原则、委员选聘条件和有关协会、部门推荐的发审委委员候选人名单予以公示。一、第十一届发审委委员组成和基本情况第十一届发审委委员的组成为25名,其中我会专业人员5名(会内3名兼职委员,沪深证券交易所2名专职委员),会外专职委员15名,其他兼职委员5名。第十一届发审委在全体发审委委员的共同努力下,圆满完成了审核工作,取得了较大的成绩。据对第十一届发审委2009年4月至2010年3月19日召开发审委会议情况的统计,共召开发审委会议183次,审核公司315家次,通过发审委会议的公司共294家,通过率为93.33%,未通过发审委会议的公司21家,否决率为6.67%。第十一届专职委员平均每人参会76次,审核企业107家。本届发审委完成了中船重工、中国北车、中冶科工、中化工程、西电电气、二重集团、中国第一重型机械、华泰证券等大型公司上市的审核工作,也审核通过了大量中小企业的发行上市申请,积极支持了国民经济保增长、调结构,同时有力地促进了就业增长。二、第十二届主板发审委组成的意见本次换届在委员组成上与第十一届发审委的组成相同,不作其他调整。25名委员全部新聘,具体如下:1、中国证监会的委员5名,从各证监局选聘3名兼职委员,从沪深证券交易所选聘2名专职委员。22、中国证监会以外的专职委员15名,其中,从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中选聘9名,从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中选聘5名,从资产评估机构合伙人中选聘1名。3、中国证监会以外的兼职委员5名,分别从发改委、国资委、中央财经大学各选聘1名,从基金管理公司选聘2名。三、第十二届主板发审委候选人的推荐(一)会外专职委员候选人的推荐由我会商请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和中国资产评估协会等行业自律组织推荐。为确保推荐质量,我会对推荐工作提出如下要求:1、会计师专职委员候选人从中注协《2009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前百名信息》中具有证券相关业务许可证的会计师事务所排名在前30位所(剔除已聘任为第十一届发审委9名委员所在事务所、第一届创业板发审委14名委员及并购重组委4名委员所在的事务所)的合伙人中推荐委员候选人22名,一家会计师事务所只推荐1名候选人;2、律师专职委员候选人由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在证券业务集中的主要省、市按律师事务所上一年律师证券业务收入进行排名,从前15位所(剔除已聘任为第十一届发审委5名委员所在事务所、第一届创业板发审委6名委员及并购重组委4名委员所在事务所)的合伙人中推荐委员候选人15人,一家律师事务所只推荐1名候选人;3、资产评估师专职委员候选人由中国资产评估协会从具有证券相关业务许可证的资产评估机构的收入排名在前3位评估机构(剔除已聘任为第十一届发审委1名委员所在评估机构、第一届创业板发审委1名委员所在的评估机构及并购重组委3名委员所在的评估机构)的合伙人中推荐委员候选人3人,一家评估机构只推荐1名候选人。(二)会外兼职委员候选人的推荐1、高校候选人由中央财经大学从副院长以上职务的学者中推荐2名;2、基金管理公司的候选人由我会基金监管部从基金管理公司规模排名前20位公司中推荐相关公司分管投资的投资总监或副总经理4名;3、发改委、国资委的候选人分别由两委各推荐1-2名。四、发审委委员选聘的条件3(一)发审委专职委员的条件中国证监会以外的专职委员的构成主要是从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和资产评估机构的合伙人中选聘。这些专职委员候选人的条件是:1.本人所在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具有证券业务资格;2.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担任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合伙人5年以上(担任事务所主任、首席合伙人、事务所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等职务的合伙人不作为推荐人选),并具有证券业务从业经历5年以上;3.本人签字或负责的上市公司和拟上市公司(含已受理)相关证券业务不少于10家次;4.近三年本人没有违法违规处罚和不良从业记录;5.坚持原则,公正廉洁,忠于职守,严格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勤勉尽责,遵守职业道德,在所从事领域有较高声誉;6.聘任为发审委委员期间,本人能够与本所业务脱钩,遵守中国证监会工作人员管理制度和工作纪律,按时上下班,并按要求参加发审委审核工作会议。(二)发审委兼职委员的条件发审委兼职委员候选人的条件是:坚持原则、忠于职守、秉公办事、廉洁自律,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规章;熟悉证券市场基础知识、股票发行上市基本程序及其相关业务知识;精通本行业专业知识,有较高的专业技术水平;恪守道德操守,在所从事领域有良好声誉;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本人愿意且能够按要求参加发审委审核工作会议。五、本次发审委换届的候选人公示名单目前,我会已发函商请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和有关单位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组织推荐中国证监会以外发审委委员候选人。上述协会、单位实际推荐发审委委员候选人46人。公示名单如下(按姓氏笔画为序):(一)会计师事务所(22人):王秀萍、王永新、冯渊、祁卫红、李玉明、李萍、刘杰生、刘元锁、朱清滨、何德明、宋新潮、林万强、林雷、赵燕、郭海兰、郭李锦、郭宪明、钟平、高彦琴、曹爱民、童传江、谢峰。(二)律师事务所(15人):于绪刚、李志强、吕崇华、曲凯、张晓彤、张韶华、4何贤波、项振华、高俊、徐军、徐孔陶、崔利国、蒋方斌、章晓洪、戴钦公。(三)资产评估机构(3人):谢岭、刘霞、王晶。(四)中央财经大学(2人):张礼卿、陈颖。(五)基金管理公司(4人):刘明、朱剑彪、陆文俊、陈戈。对上述公示的发审委委员候选人如有异议,请在2010年3月31日17:00前提出。可以通过信件邮寄,也可以通过电话、传真或电子邮件反映情况。反映情况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凡以单位或部门名义书面反映问题的,应当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一般要求署真实姓名和所在单位或部门,便于有关部门进一步核实情况。联系方式如下:张楠,电话010—88061228;李霖,电话010—88061209传真:010—88061240电子信箱:201003@csrc.gov.cn通讯地址:中国证监会发行监管部(北京西城区金融大街19号富凯大厦1101)邮编:100033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二O一O年三月二十四日附件:中国证监会第十二届主板发行审核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公示名单(按姓氏笔画排序).doc5中注协发布2009年报审计情况快报第九期(全文转载附表略)2010年3月19日,中注协发布2009年报审计情况快报(第九期),3月13日—3月19日,沪深两市共有139家上市公司披露了2009年年度报告(详见附表1)。其中,沪市61家,深市主板40家,深市中小企业板30家,深市创业板8家。从审计意见类型看,135家上市公司被出具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4家上市公司(*ST秦岭、中江地产、S*ST聚友和ST星美)被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在被出具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4家上市公司中,2家是因为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1家是因为未决诉讼事项存在重大不确定性,1家是因为正在接受中国证监会四川稽查局的稽查且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1)截至2009年12月31日,*ST秦岭破产重整已进入重整计划实施阶段,生产经营状况好转,但重整计划的实施和公司的持续经营仍然存在重大不确定性;(2)2009年,中江地产收到深圳仲裁委员会裁决,对深圳富豪科技开发有限公司所欠深圳发展银行深圳龙华支行1.5亿元的贷款本金及同期罚息承担保证责任。该项担保中的《贷款保证合同》及有关材料上加盖的公司公章及董事会决议均涉嫌伪造,公安部物证鉴定中心出具了物证鉴定书,中江地产于2009年11月28日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请撤销深圳仲裁委员会的上述裁决,深圳中院于2009年12月25日下达受理案件通知书。该未决诉讼事项存在重大不确定性;(3)2005年2月,S*ST聚友被中国证监会四川证监局立案稽查。由于中国证监会的正式处罚决定尚未下达,该事件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的影响尚无法确定。此外,S*ST聚友主营业务持续亏损,虽然于2007和2008年度实施了两次债务重组,但仍存在巨额债务及对外担保连带责任。目前,聚友网络正在与各相关单位沟通,推进债务重组和资产重组工作。但由于债务重组和资产重组方案能否获得批准以及能否得到成功实施尚难预料,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4)截至2009年12月31日,ST星美归属于母公司的净资产为-11,652,868.96元,其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尚需得到商务部及中国证监会的审批,6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对于上述强调事项,相关会计师事务所已在审计报告中提请财务报表使用者予以关注。截至3月19日,会计师事务所共为509家上市公司出具了审计报告(详见附表2),其中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488份,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20份,保留意见审计报告1份。中注协通过会计师事务所业务报备了解到,3月13日—3月19日,有28家上市公司变更了会计师事务所(详见附表3)。截至3月19日,共有313家上市公司变更了会计师事务所,其中,207家的变更原因为会计师事务所的合并(更名)。在接受委托前,多数后任注册会计师都与前任注册会计师进行了必要的沟通。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中应注意的28个新涉税问题(转贴)2009年度的汇算清缴即将开始,由于2009年度,国家税务总局出台了不少税收新政策,与2008年度的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相比,确实有些差异。为了更好的做好2009年度有关费用的调整,保证2009年度的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质量,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2009年度税收自查有关政策问题的函》(企便函[2009]33号)的有关规定,笔者建议企业在2009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中应着重注意以下28个涉税问题。(一)有关企业所得税的涉税问题1、保障成品油市场供应财政补贴的涉税处理。为保障成品油市场供应,国家对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所属企业进口原油、成品油和加工原油进行财政补贴。进口成品油企业包括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华东销售分公司、华南销售分公司、东北销售分公司、西北销售分公司。对于为保障成品油市场供应而给予的财政补贴应根据《》(财税[2008]151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有关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7知》(财税[2009]87号)规定,重点复核上述财政补贴是否符合不征税收入条件和补贴资金使用情况。不符合条件的补贴收入应作为当期收入征税;符合条件的不征税收入,其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费用,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资产,其计算的折旧、摊销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财政性资金、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2、石油开采企业油气田二次开发支出的资本化问题。根据新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八条、企业会计准则第27号准则《石油天然气开采》第十七条第(三)项规定,购建提高采收率系统发生的支出(即油气田二次开发),应作为油气田开发成本。3、金融机构贷款利息收入逾期90天冲减收入的企业所得税问题。根据新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利息收入,应按照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应付利息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新企业所得税法实施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金融保险企业所得税有关业务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2]960号)第一条规定已失效。即以下两条有关“金融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