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气火灾防范专项整治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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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气火灾防范专项整治方案对电气火灾防范的工作做出全面良好的评判报告,有利于的电气火灾防范的顺利完成。下面是阳光网网友给大家分享的“电气火灾防范专项整治方案”,供大家参阅!第三季度火灾防范工作研判情况的报告台州市公安消防支队:根据总队《关于印发〈浙江省公安消防总队火灾防范工作研判制度〉的通知》(浙公消〔2015〕66号)和支队《关于印发〈台州市公安消防支队火灾防范工作研判制度〉的通知》(浙公消〔2015〕41号)要求,我大队对临海市2016年第三季度火灾形势和消防监督执法等情况进行了科学全面地研判,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一、火灾数据研判(一)火灾基本情况。2016年7月至9月,临海共发生火灾38起,死亡0人,受伤0人;去年同期火灾起数为161起,火灾下降幅度76.40%,火灾起数大幅度下降。(二)火灾发生月度分布情况。临海市38起火灾中,发生在7月份25起,8月份9起,9月份4起,总体来说,消防安全形势持续向好,尤其是G20杭州峰会消防安保期间,落实特殊时期消防管控措施,火灾防控成效明显。(三)火灾发生区域分布情况。火灾主要集中在古城、杜桥、大洋、江南等经济发达地区,无发生社会影响较大和亡人火灾事故,全市各地火灾均有大幅度大降。(四)起火原因情况。从起火原因分析,发生电气火灾19起,生活用火不慎类火灾7起,这两类占了全部火灾起数的68.42%。发生电气火灾的主要原因主要是电气线路短路、超负荷、接触不良及用电设备故障等。此外,发生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火灾3起,占了全部火灾起数的7.9%,主要为电气焊违章作业,调查发现现场未进行动火审批,未排除火灾爆炸危险性,未落实人员现场监护及放置灭火器材。(五)火灾调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大部分火灾发生的场所往往消防设施配置不足、火灾隐患十分突出,企业(场所)缺乏员工消防安全岗前培训和组织灭火疏散演练,导致初起火灾扑救成功率不高,造成蔓延扩大,小火酿成大灾。(六)工作建议及对策措施。一是加强居住出租房屋、合用场所整治,巩固整治成效;二是总结提炼G20安保期间好的经验、做法,形成长效机制;三是加大火灾“两类责任”的追责力度,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四是扩大消防宣传覆盖的范围,组织消防教育馆免费对外培训。二、消防监督执法情况研判(一)消防监督实力。大队共有消防监督人员6名,消防民警118名,协助执法文员9名。消防工作任务繁重,除监督检查之外,还要承担较重的社会化消防工作,人少事多矛盾仍十分突出,派出所民警消防监督检查工作任务较重。(二)消防监督检查情况。临海市共检查社会单位1729家,发现火灾隐患3590处,整改火灾隐患3593处,处罚单位96家,临时查封28家,责令停产停业17家,拘留34人。(三)百日攻坚专项整治。截至9月30日,全市动员发动排查整治人员7500余人,发动群众参与整治45000余人,全市共排查居住出租房屋23225家,其中10人以上居住出租房屋3197家,共排查合用场所2941家,经我市组织自查验收基本符合整治标准。“群防群治”在此次居住出租房屋起到关键作用。(四)消防行政许可及备案抽查情况。临海市受理消防设计审核项目14个,办结14个;消防验收项目10个,办结10个;消防设计备案项目16个,办结16个;竣工验收消防备案项目14个,办结14个;投入营业使用前消防安全检查22个,办结22个。(五)工作建议及对策措施。做好消防安全百日攻坚专项行动暨居住出租房、合用场所消防安全整治的收尾工作,组织综合检查和暗访督导,确保整治成效;开展杜桥镇眼镜行业区域性火灾隐患整治的验收检查,确保摘牌销案;督促行业主管部门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要求,对学校、医院、宾馆饭店、商场市场、社会福利机构、公共娱乐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寺庙、紫阳街历史文化名街、文物建筑、易燃易爆场所、建筑工程施工工地等集中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三、社会消防安全管理情况研判(一)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户籍化”管理情况。临海市共有消防安全重点单位206家,全部完成“户籍化”系统建档工作,第三季度临海市重点单位人员备案率100%、维保备案率98.06%、评估备案率97.57%。(二)消防安全专项检查、整治情况。今年三季度,临海市聚集G20安保开展九项专项整治(居住出租房及合用场所、社会福利机构、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城市商业综合体、高层地下建筑等6类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严厉打击消防控制室违法行为,全面加强电气火灾和电动车2类火灾防范工作);进一步加强消防安全百日攻坚专项整治行动推进出租房屋、合用场所专项整治。(三)火灾隐患举报投诉查处情况。临海市火灾隐患举报投诉中心三季度受理火灾隐患举报6件,查处属实3件,占查处总数的50%。群众举报投诉的途径主要通过“96119”火灾隐患举报热线和“12345”市长热线反映问题。(四)工作建议及对策措施。进一步推进“户籍化”工作,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及时做好相关数据的录入和更新工作。以公众聚集场所为重点,进一步强化监督检查,加强消防动态监督管理。督促重大火灾隐患单位落实隐患整改和火灾防范措施,强化重大节日、重大活动和重要时期的消防安全保卫,深入开展火灾隐患排查及各类专项治理工作,切实消除火灾隐患。四、建设工程消防审批情况研判(一)建设工程审核、验收、备案抽查情况。临海市受理消防设计审核项目14个,办结14个;消防验收项目10个,办结10个;消防设计备案项目16个,办结16个;竣工验收消防备案项目14个,办结14个。(二)符合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要求的`建设工程情况。第三季度,临海市办理的建设工程审核、验收、备案抽查、投入营业使用前消防安全检查等项目中,符合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要求的建设工程为3家。(三)被举报投诉建设工程情况。临海市三季度无被举报投诉建设工程。(四)工作建议及对策措施。在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中,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防火设计规范的要求,坚持细之又细,必要时关口前移,确保督促设计单位的设计责任、施工单位的施工责任、建设单位的组织责任以及图纸审查机构的审查责任、监理单位的监理责任落到实处。五、消防宣传情况分析研判(一)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基地建设、运行情况。江南中心消防站教育馆和杜桥镇消防安全教育馆免费对外开放,各镇(街)消防教育点也免费对外开展培训。第三季度,全市共利用基地开展消防教育805课时,培训各类人员16532余人(次),开展消防演练352场(次)。(二)媒体、宣传阵地消防宣传情况。大队在临海广播电台开设了消防专栏,每月一期向群众及时公告消防工作、曝光隐患及消防安全常识等内容。大队借助移动互联网消防信息服务平台,积极发动目标人群关注“临海市消防大队”微博、台州临海大队微信。目前,大队微信粉丝达15355人,每日发布消防工作动态、消防常识。(三)工作建议及对策措施。进一步加大常态化的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强化重点单位“四个能力”建设。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协调,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各类渠道,围绕今冬明春火灾防控主题,建立专栏,设立曝光台,加大正反两方面的宣传报道,推广典型经验,曝光重大隐患,“引导”和“打击”并重,营造浓厚的宣传攻势。全市宗教活动场所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方案各市(区)民宗局,泰州医药高新区党工委宣传部,各市级宗教团体和市直宗教活动场所:为切实做好宗教活动场所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预防和遏制电气火灾特重大事故发生,确保宗教活动场所人员安全、财产安全,维护宗教领域和谐稳定,根据《江苏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苏安〔2017〕14号)和市安委会《关于印发的通知》(泰安委〔2017〕20号)要求,经研究决定,从即日起至2020年4月30日,在全市宗教活动场所开展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工作目标在全市宗教活动场所全面开展排查整治,重点查找发现电器产品生产质量、建设工程电气设计施工、电器产品及其线路使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隐患和问题,严格禁止采购、安装、使用各种假冒伪劣电器产品,有效整治宗教活动场所电气使用维护中的违章违规行为,广泛宣传安全用电和逃生自救常识,力争通过近三年时间的综合治理,实现全市宗教活动场所使用的各种电器产品质量明显提升、建设工程电气设计和施工质量明显提升、电气使用维护安全水平明显提升,宗教教职人员和信教群众电气火灾防范意识和防范能力显著提高,电气火灾事故显著减少。二、治理重点(一)全面开展电器产品购买使用综合治理。指导宗教活动场所在采购电器产品中应当认真查看生产企业资质,严禁采购使用无证产品、套牌、贴牌假冒伪劣产品,杜绝采购无厂名、厂址等来源不明和不合格商品,依法对发现的违法违规企业和不合格电器产品进行举报,共同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二)全面开展建设工程电气综合治理。积极协助有关部门加强对新建、改扩建的`宗教活动场所建设工程电气设计质量的监管,规范建设工程电气设计,严格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电气工程设计质量终身负责制;落实电气工程施工质量责任制,严格电器产品及其线路施工检查验收。指导宗教活动场所严密防范施工单位不按设计图纸施工、偷工减料、使用劣质电线及质量不合格电器产品等问题和隐患;严禁质量不合格电器产品在工程上使用和安装;严查施工不规范造成电线绝缘层损坏、电缆井(沟)封堵不严密等隐患问题。(三)全面开展电器产品使用管理综合治理。指导宗教活动场所建立电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机制,定期开展自查排查和整改落实工作,及时整改管理制度不完善、不落实等问题;认真排查各教场所电气线路敷设不规范、用电负荷超额、电源插座数量不足以及未设短路保护装置、私拉乱接电线、使用无证、“三无”电器产品等问题,是否按照规定配备专业电工、定期检测电气线路和设备问题;推动落实电气系统定期维护保养及检测,提高场所发现和消除电气安全隐患能力。三、治理时间和步骤2017年7月开始至2020年4月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一)动员部署阶段(2017年8月底前)。各市(区)民宗局要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全面动员部署,广泛开展宣传,动员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积极参与。要组织对宗教教职人员和信教群众开展一次集中培训,明确治理标准、排查重点和整治方法、要求等相关内容。(二)自查自纠阶段(2017年9月底前)。要组织发动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按照《宗教活动场所电气火灾防范自查表》,自行开展检查,排查电器产品及其线路是否符合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规范要求,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三)集中整治阶段(2017年11月至2020年4月)。要按照综合治理工作要求,依法开展宗教活动场所电气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督促各教场所及时更换违规使用伪劣电器产品,重点整改重大电气安全隐患。四、工作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市(区)民宗局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把宗教活动场所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纳入重要议程,明确具体工作职责,因地制宜制订方案,组织实施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定期分析研判、督导检查、通报情况,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宗教团体和宗教活动场所要认真组织开展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结合实际研究制订实施方案、细化整治目标和整治措施,确定重点区域和重点环节,务求治理实效。(二)密切协作配合。要主动联合公安、安监、质检等部门,组织开展针对宗教活动场所的检查、督查工作,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情况通报、联合查处、案件移送机制,对发现的问题要追根溯源、一查到底,及时通报违法违规行为,移送违法违规案件,加强全链条监管和跨区域打击力度,切实形成工作合力。(三)注重宣传培训。要把安全用电常识宣传教育纳入宗教界“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和“安全生产月”活动内容,邀请消防等部门组织开展电气火灾防范专题培训,分级分批组织宗教教职人员和信教群众,讲授电气火灾预防和应急处置措施、疏散逃生知识等内容,提升各教活动场所电气火灾防范能力。要采取有效措施,指导宗教活动场所开展安全用电的宣传教育,积极利用墙报、宣传栏、微信等宣传电气火灾事故教训,普及安全用电常识。(四)强化督促检查。要坚持明查与暗访相结合,按照“四不两直”的要求进行随机抽查,对督查发现的问题,要紧盯不放,督促彻底整改。市局将适时组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