腐败的经济学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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腐败的经济学分析内容提要:文章从经济学的角度去分析腐败,把腐败作为一种经营活动来进行分析,为腐败给出了一个经济学定义。文章认为,由于权力的可交换性及其需求与供给的无弹性,决定了权力总是倾向腐败,从而形成一个公权与私利交换的市场可能;根据“经济人”理论和公共选择理论分析,可以认定官员也是“经济人”,也面临着选择,让公权与私利的交换具备了主体;通过对腐败的成本、权力运行的制度及运行过程中普遍存在的信息不对称等情况的分析,认为这些构成了腐败产生的诱导性因素。文章进而分析了腐败对经济的危害,如阻碍经济发展、影响贫困治理、造成潜在的社会资源的浪费和损失、造成政府信誉的丧失、增加信用交易成本等。文章最后提出了抑制腐败的经济学对策:一是建立良好的制度和监督制约机制,降低腐败交易的市场空间,让官员“不能腐”;二是增加对官员的激励因素,降低腐败主体进行腐败交易的主动性,让官员“不愿腐”;三是完善对腐败官员的惩罚性机制,加大打击力度,减少腐败黑数,增加腐败交易的成本,让官员“不敢腐”。关键词:腐败经济学分析当前,腐败已成为我国不正之风的焦点,严重影响着改革的进程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如何有效地治理腐败,是全国上下极为关注的重大社会问题。约翰.梅纳德.凯恩斯指出:“经济学理论并没有提供一套立即可用的完整结论。它不是一种教条,只是一种方法、一种心灵的器官、一种思维的技巧,帮助拥有他的人得出正确的结论。”[1]对腐败问题进行经济学的考察和分析,或许会给我们提供一些有益的启示。一、腐败的经济学定义什么是腐败?美国著名政治学家亨廷顿认为:“腐败是指国家官员为了谋取个人私利而违反公认准则的行为。”[2]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将腐败定义为,腐败是滥用公共权力以谋取私人的利益。一个更为广义的定义是:腐败乃是通过关系而有意识地不遵从,以图从该行为中为个人或相关的个体谋取利益。国际透明组织对腐败含义的解释是,公共部门中官员的行为,不论是从事政治事务的官员,还是行政管理的公务员,他们通过错误地使用公众委托给他们的权力,使他们自己或亲近于他们的人不正当地和非法地富裕起来。迈克尔·约翰逊采用广义的腐败定义,认为腐败是指对公共角色或资源的滥用,或公私部门对政治影响力量的不合法的使用形式。戴维·H.白利认为,腐败一词意味着不正当地使用权威以得到个人利惠,这种利惠不一定是金钱。我国的一些学者认为:“腐败是党和国家公务人员滥用权力谋取私利,从而违反当时社会公认的纪律、法律和道德规范,并形成一定社会危害的一种畸型的政治行为和政治现象。”[3]这些从政治、法律和道德层面的研究结论,是从权力的运行角度去探讨腐败问题,把腐败仅看成公共权力在运行过程中偏离了应有的作用方向,违背了国家法律和社会公德,损害公共利益的现象,给人一种雾里看花的感觉。正如一位政治学者所说,权力是一种使人产生神秘感的东西,是一种充满魔力的社会现象。[4]如果从经济角度去研究,把腐败看作一种经济活动,一种用公权谋私利的经济活动的话,许多东西就会豁然开朗。我们是否可以这样来定义腐败:腐败就是官员或官僚集团利用公共权力谋求私利的一种经营活动,他们总是期望以最低的成本做最大的买卖,获得最大的收益。可以为腐败者或腐败集团设计一个计算和思考的过程:投入是多少,带来的收益又是多少,最希望达到的目标就是拿出去少一点,拿回来多一点。二、腐败成因的经济学分析我们既然把腐败看着一种经营活动,一种公权与私利交换的活动,那就让我们来剖析三个问题:一是有市场可能吗,即公权可能与私利交换吗;二是作为公权主体,官员会拿公权去谋求私利吗;三是利用公权谋得到私利吗。(一)腐败交易[5]的市场可能:权力总是倾向腐败如今,腐败是重要的新闻内容。当我们打开电视或翻开报纸收看黄金时段的新闻报道时,我们可能被大量的有关腐败的报道弄得头昏眼花。为什么腐败如此泛滥呢?这正是我们在这一部分要讨论的问题。权力倾向腐败,是一种普遍的社会现象。法国政治学家孟德斯鸠认为:“一切有权力的人都容易滥用权力,这是一条万古不易的定理。”[6]英国历史学家约翰.阿克顿也曾指出,绝对的权力必然产生绝对的腐败。卡洛斯·艾伯特·罗赞斯基指出:“腐败是一种所有社会都出现的症状,它既可见于最庞大的上层建筑,也可在最微小的团体中找到痕迹。”[7]权力与腐败,犹如月光下人与其影子,凡权力所在之处,腐败必定形影不离。权力倾向于腐败,绝对的权力倾向于绝对的腐败,这可以从权力的交换性和供求特点得到证明。1、权力是一种可交换的社会资源权力是什么呢?德国的马克斯·韦伯认为“权力是某种社会关系中一个行动者将处于不顾反对而贯彻自己意志的概率,不管这种概率所依据的基础是什么。”[8]美国的一个学者则表达了这样的看法,“对于权力,我的直接看法是这样的:在A能使B做本来不愿做的事情这个范围内,A对B拥有权力。”[9]R.H.陶奈认为,权力可以被定义为一个人(或一群人)按照他所愿意的方式去改变他人或群体的行为以及防止他自己的行为按照他所不愿意的方式被改变的能力。可以说,权力意味着一种对其他人的一定强制、支配和控制,意味着掌权者的行为相对于其所作用对象的优位。英国著名的社会学家帕森斯认为:“权力关系也存在互惠关系的可能性。”[10]因此,权力从来就是不够分配的紧俏品,古往今来不知有多少人向往它,觊觎它,为了它拼得死去活来。权力的可交换性,是指权力作为一种外在型的能力,可以在一定的条件下,通过权力主体的更换而发生转换。权力主体所拥有的权力,是外在于自己的利益,当他履行相应公共职务时,他就有权力,当他离开这一职务时,则会丧失权力。这就是民间常说的“有权不用,过期作废”。当权力主体拥有权力时,他就能“一呼百应”;当他离开了权力,就会“风光不在”了,这会让权力主体产生强烈的失落感,从而导致权力的异化,就是指权力主体把自己所掌握的权力作为“商品”用以交换私利,即权力腐败。2、权力的需求与供给的无弹性从普遍意义上看,在商品经济条件下,任何市场的发展壮大都由需求所决定。由于权力具有凌驾于社会之上以及一定的职责范围内具有绝对的支配力的特征,一方面使得人们向往权力,追求权力,对权力产生了强烈的需求;另一方面,代行公共权力的人,也容易被权力所具有的特征所迷惑,容易把人民的权力当成他自己私有的东西,并凭借着手中的权力进行权钱交易,将他人财产和公共财产据为私有。通过对公共权力的不合理使用来满足人们对权力的需求。我国长期计划经济体制的影响,及我国传统思想和我国的社会制度,都导致党领导下的政府成为权力垄断主体。而一个公职人员在一定时期内拥有的权力是一定的,权限是一定的。出于理性他为获取更多、更高的个人利益,必将权力“价格化”。价格随用权对象的不同是变化的,而权力拥有者又是一定的。这就形成了权力供给的零弹性。面对这种情况,“经济人”必然会扩大权限或提高“价格”,同时对于权力效益的需求者来说只要价格在其承受范围内(一般以边际成本成本=边际收益为限)则不会顾及其高低,而权力所有者也抓住权力需求者这一心理,更多为自己创造获取有价值事物的机会,从而使腐败的产生成为了必然。(二)腐败交易主体分析:官员也是“经济人”中国自古以来就有性善和性恶的争论,但无论哪派都认为存在抽象的普遍的人性。无论是信奉性善还是性恶,大家都普遍认为,政府是超越一切私利之上、专求社会福利的超然组织,政治家和政府官员都是大公无私的圣人,是以促进公共利益为惟一目的的“公共人”。但实际是否是这样呢?现实中以人性善为假设而构建的权力运行机制由于过于信赖人的自律,由于严重脱离自利人性的现实,为腐败提供了丰富的物质基础,以至于腐败情形泛滥。1、“经济人”理论简述现代生物学证明,生物的本性是自利的,否则无法在自然的残酷选择中生存下来。人作为生物的一部分,更是经历了无数的自然选择才进化到今天的人类。因此,人的原始本性即其自然的生物性,必定是自利的,人总是为自己着想、力图追求自己欲望的实现。建立在这一基础上的“经济人”理论成为了西方经济学大厦的理论基石。这一理论认为,人类存在着尽可能增加自身利益的意愿,“经济人”就是指个人以追求个人利益的最大化或以极大化的个人的效用作为做事最基本动机的人。正如亚当.斯密所说:“每个人都在力图应用他的资本,来使其生产品得到最大的价值。一般来说,他并不企图增进公共福利,也不知道他所增进的公共福利是多少。他所追求的仅仅是个人的安乐,仅仅是他个人的利益。在这样做时,有一只看不见的手引导他去促进一种目标,而这种目标决不是他所追求的东西。”[11]经济人理论主要包含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内涵:一是人的自利性,即每个人都要为自己打算,总是在追求自己认为有价值的东西。这种价值物,只要是个人觉得值得追求的,既可以是物质利益,也可以是非物质利益。二是利益最大化原则,即人们总是寻求对自身利益的最大程度满足。经济人能够通过成本—收益分析,权衡比较每种方案的利弊得失,采取最有利的行动,从而实现自身利益的最大化。三是人的理性假定,即人具有理性的知识和计算能力,能够收集必要的信息,对备选方案进行比较,会做出能更好地满足自身偏好的选择。在经济人的适用范围上,公共选择学派对其发展有了重大突破,把“经济人”假设应用于政治领域,认为个人在政治活动和集体选择过程中,同样追求的是利益和效用的最大化。公共选择学派的代表人物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布坎南指出,没有理由相信,同一个人,在私人领域或经济活动中,追求个人利益及其最大化,而到了公共领域,或政治活动中则追求公共利益及社会利益的最大化。同样,由政治家和行政官员所组成的政府也是具有个人利益的组织。公共选择理论将“经济人”理论推广到政治领域,使我们可以很好的解释官员腐败现象。由于公共决策者的“经济人”特性,政策过程中,追求自己利益最大化的动机驱使他们制定出利己的政策,导致腐败现象的产生。最近,一个对县(处)级领导干部进行的调查显示,“理性经济人”是领导干部的基本人性特征。[12]干部队伍为崇高理想奋斗的思想相对淡薄了,其人生价值观有较强的功利化倾向。如急功近利的思想,不考虑实际需要和效果搞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等等做法;或者在遭受挫折情况下,变得不思进取,不求有功,但求无过,甚至专为小集团利益和个人利益作打算等等。例如,66.6%的人认为自己的班子是“绩效型班子”。如果自己主抓的工业园项目,而该项目列入国家调控的对象,那么,真正愿意清理的只占30.6%,甚至有11.1%的人选择“为了当地经济甘冒风险也要继续搞下去”。而其下级认为他们的这一倾向更强烈,即愿意清理的只占14.3%,甘冒风险做下去的占28.6%。作风问题中最大的是形式主义,占53.8%,功利主义为30.8%,如果认真分析一下,就会发现,形式主义是做给人看的,实质上还是功利主义。2、官员面临选择一个社会无论有多少资源,总是有一个有限的量,相对于人们的无限欲望而言,资源量总是有限的,不足的,这就是经济学家所说的“稀缺性”,稀缺性决定了每一个社会和个人必须作出选择。选择就是要实现有限资源下的最大化。在按照这种思路做出选择时,人们往往把收入最大化、利润最大化,或者其他利益的最大化作为目标,官员也不例外,他也面临选择:一是公共决策与官员自身利益的选择,二是腐败与廉洁的选择。公共决策与官员的私人利益之间存在着矛盾。一方面,公共决策越正确、越及时,组织的利益越大,作为这个组织的掌权人所分享的收益也相应越大,不仅如此,官员还可以从中获得比一般成员更高更大的收益(或效用),如对官员政绩的物质奖励、职位的晋升等。相反,公共决策的效果越差,官员的损失也许比组织内的其他成员更大。这是矛盾的同一性。另一方面,公共决策与官员的私人利益之间又存在着冲突:这种冲突源于公共决策的组织成本和收益与官员的私人成本和私人收益存在着差异和背离。并非每一公共决策都能同时实现公共组织的收益和具体决策人的收益最大化,因此便存在组织机构与官员两个不同的目标:组织收益最大化和官员自身利益最大化。在缺乏有效的监督的情形下,官员会利用其手中的权力,根据其自身利益最大化的目标来做公共政策抉择,这种抉择有可能以牺牲组织机构的目标为代价。在官员的行动中有两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