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生物安全管理制度(最新5篇)在日常的学习、工作、生活中,肯定对各类范文都很熟悉吧。相信许多人会觉得范文很难写?这里我分享的“生物安全管理制度(最新5篇)”,希望对您的写作有所帮助,下面我们就来了解一下吧。生物安全管理制度最新【第一篇】1、实验室内各种设施要符合生物安全及其他相关规定,所使用的所有仪器应经过安全使用认证。病理科科供电线路中必须安装断路器和漏电保护器。2、科内大型仪器、设备、精密仪器由专人负责保管、登记、建档,仪器设备的使用者,需经专业技术培训,持证上岗、3、科内仪器设备应在检定和校准的有效期内使用,并按照检定周期的要求进行自检或强检,对使用频率高的仪器按规定在检定周期内进行期间核查。4、主要仪器设备应建立使用记录,有操作规程,注意事项,相关技术参数和维护记录,并置于显见易读的位置。仪器使用者必须认真遵守操作规程,并做好仪器设备使用记录,定期维护仪器设备。5、仪器设备所用的电源,必须满足仪器设备的供电要求。用电仪器设备必须安全接地。电源插座不得超栽使用。仪器设备在使用过程中出现断路保护时,必须在查明断电原因后,再2/11接通电源。不准使用有用电安全隐患的设备(如漏电、电源插座破损、接地不良、绝缘不好等)。6、仪器设备在使用过程中发生异常,随时记录在仪器随机档案上,维修必须由专业人员进行,并做维修记录。7、仪器设备使用结束后,必须按日常保养进行检查清理,保持良好状态。8、所有仪器设备应加贴唯一性标识及准用、限用、禁用标志。9、在压力容器、大功率用电设备、高速旋转设备运行期间,必须有人看守,并有处理事故的相应措施及设备。长期用电设备(如冰箱、培养箱)应定期检查,并记录运行情况。10、因故障或操作失误可能产生某种危害的仪器设备,()必须配备相应的安全防护装置。11、使用直接接触污染物的仪器设备前,必须确认相应的安全防护装置能正常启用。实验工作完成后,必须对接触污染物的仪器设备进行相应的清洗、消毒。12、科内应指定专人对安全设备和实验设施/设备维护管理,保证其处于完好工作状态。仪器设备较长时间不使用时,应定期通电、除湿。有记录,保持设备清洁干燥。(例如每年应对生物安全柜进行一次常规检测,须特别关注高效过滤器。定期对离心机的离心桶和转子进行检查)。13、冰箱应定期化冰、清洗,发现问题及时维修。实验区冰箱内禁止放个人物品及与实验无关的的物品。3/1114、所有仪器设备在维修和维护保养前运出实验室前必须进行消毒处理。生物安全管理制度最新【第二篇】做好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工作,防止出现实验室感染和病原微生物扩散,确保工作人员职业健康安全和周围环境的生物安全。实验室各项相关工作(1)检验科主任职责①负责检验科的日常管理;②熟悉实验室生物安全防护知识和有关法规、制度、规程并组织培训;③决定进入实验室的工作人员;④监督有关法规和操作规程的执行,纠正出现的违规活动并有权停止实验;⑤定期组织对实验室设备各项技术参数的检查和实验室装备的维护保养;⑥负责实验室紧急情况及事故的处置并向生物安全委员会和生物安全领导小组报告。(2)实验室负组长职责①熟悉实验室生物安全防护知识;②向生物安全委员会提交所开展项目的“微生物危害评估报告”和“实验操作规程”;4/11③负责项目相关实验按有关法规和操作规程的执行。(3)实验室工作人员职责①熟悉所有相关实验的安全操作规程,了解实验室安全原理和所从事实验活动潜在的危险掌握预防暴露以及暴露后的处理程序,定期接受生物安全培训;②在科主任或组长的指导下,开展对病人的各项检测工作;③负责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生物安全防护程序;(4)实验室任何人员都有权拒绝执行来自任何级别的不符合安全操作规程要求的指令。(1)实验室设置和准入①实验室要合理设置清洁区、半污染区和污染区;②严格执行《实验室人员准入制度》,禁止工作无关人员进入实验室。③实验室内不得进食和饮水,或进行其他与实验无关的活动;(2)相关工作人员必须被告知实验室工作的潜在危险,并接受实验室安全教育,自愿从事实验室工作;(3)相关工作人员须经检验技术操作和安全防护操作培训,熟悉特殊生物检测流程及防护标准;必须遵守实验室的所有制度、规定和操作规程。严格按sop文件的规定对细菌室检验项目目录中列出的检验项目进行检验,新项目要经进行生物危害评估后方可开展。不得开展超出二级生物安全防护要求的检验项目。5/11(4)对违章操作造成实验室病原微生物外泄的,根据情节追究其操作者和相关领导的责任。(5)对于意外事故要能够提供紧急救助措施,足以应付紧急情况。①实验室事故处理:工作人员在操作过程中发生意外,如针刺和切伤、皮肤污染、感染性标本溅及体表和口鼻眼内、衣服污染、试验台面污染等均视为安全事故;②要填写正式的事故登记表,并按规定报告给国家相应级别的卫生主管部门。③人员暴露于感染性物质时,要及时向实验室负责人汇报,并记录事故经过和处理方法。(6)各项检验只接收来自本院的临床标本,不接收临床背景不清楚的外来标本。外来标本检、验须经医务科和检验科主任同意,方可检验。(7)严格执行《实验室生物安全保卫制度》,防止具有感染性的标本丢失、盗抢。检验后的尿液、便好体液等标本要用含有效氯20xxmg/l含氯消毒液浸泡1小时以上;所有微生物的标本、培养基、废弃物和血液标本运出实验室前必须进行高压灭活;用过的针头必须直接放入防穿透的容器中。各种检验用一次性物品,使用后按医用垃圾处理,不得重复使用。(8)实验室建筑条件要符合国家标准和要求的生物安全实验室。(9)配备必要的个人防护设施、设备,工作中严格采用二级6/11生物安全防护。(10)实验室仪器设备出现故障时,要先消毒,后维修。生物安全管理制度最新【第三篇】1.工作人员必须认真负责,严格遵守实验室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各种操作规程。2.工作人员在实验室应穿工作服,必要时需带防护眼镜。3.工作人员手上有皮肤破损或皮疹时应戴手套。4.可能产生致病微生物气溶胶或出现溅出的操作以及处理高浓度或大容量感染性材料均应在生物安全柜(ⅱ级生物安全柜为宜)或其他物理抑制设备中进行,并使用个体防护设备。5.应有相应的生物安全防护sop操作规程。6.在实验室中应穿着工作服或罩衫等防护服。离开实验室时,防护服必须脱下并留在实验室内。不得穿着外出,更不能携带回家。用过的'工作服应先在实验室中消毒,然后统一洗涤或丢弃。7.当手可能接触感染材料、污染的表面或设备时应戴手套。如可能发生感染性材料的溢出或溅出,宜戴两副手套。不得戴着手套离开实验室。工作完全结束后方可除去手套。一次性手套不得清洗和再次使用。8.每天至少消毒一次工作台面,活性物质溅出后要随时消毒。9.实验室内严禁吸烟或吃喝。7/1110.实验室主任应制定规章和程序,只有告知潜在风险并符合进入实验室特殊要求(如,经过免疫接种)的人,才能进入实验室。否则不得进入实验室。11.实验室工作人员每年须进行健康状况体检,接受疫苗接种,建立个人健康档案。生物安全管理制度最新【第四篇】1、科室主任为生物安全第一责任人,其指定专人监督检查实验室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的落实情况。2、实验室除辅助工作人员外,从事实验室活动的相对固定的工作人员必须具备正规院校学或生物学教育经历,具有医师或技师等专业技术资格。3、必须经过较系统的生物安全技术专业培训,并经实验室所在单位考核合格。4、实验室要对固定的工作人员建立健康档案,定期进行必要的预防接种。5、实验室工作人员在工作时应穿着工作服采取标准预防措施做好个人安全防护。不应穿着实验室工作服离开实验室。1、在实验入口处应粘贴生物危害警告标志,注明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等级和负责人电话。未经许可,非授权人员不应进入实验室,实验室门应保持关闭状态。2、实验室必须是独立的实验区域,实验室内严禁设立生活区和办公区。8/113、实验室出口处应设立专用的感应式或手柄式开关的洗手池、干手器。4、实验室内应设有适当的空气消毒装置,可进行良好的通风换气;配备合格并满足实验室需要的生物安全柜;配备高压蒸汽灭菌器,并按期检查验证合格。5、实验室需配有专用的工作服,常备乳胶手套,消毒剂。6、实验室需配备专用于保存标本和菌(毒)种的冰箱,保存明确含有病原微生物标本和菌(毒)种的冰箱需配备双锁。1、实验室按照《人间病原微生物分类目录》进行病原微生物分类。根据实验室活动的性质、所涉及的病原微生物种类,从事与本实验室相当的实验活动。2、病原微生物的才具应当具有:①与采集病原微生物样本所需的生物安全相当的防护水平;②掌握相关专业知识和操作技能的工作人员;③有效地址防止病原微生物扩散和感染措施;④保证病原微生物样本质量的技术方法和手段;⑤采集过程中应当防止病原微生物扩散和感染,并对样本来源,采集过程和方法等做详细记录。3、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样本在取得《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样本转运证》后方可运送,并严格按照要求进行运转。1、实验室应围绕生物安全管理中病原微生物标本的接收、登记、保存、实验操作、生物安全柜、高压蒸汽灭菌器的使用与维护,菌(毒)种运输、保存等环节制定安全管理制度、操作9/11技术规范、应急预案。2、指定专人对涉及含有致病性微生物标本、菌(毒)种的一切实验活动进行如实的、可溯源的记录。记录内容应使用客观计量指标,记录者签字确认。3、严格执行微生物实验室技术操作规范、规程,自觉参加有关知识培训,及时更新知识。4、微生物室标本接种、培养、鉴定等有传染性风险操作必须在生物安全柜内进行,非本室工作人员严禁入内。5、所有样本、培养物均可能有传染性,操作时均应戴手套,穿隔离衣,戴口罩,采取正确的自我保护措施。在认为手套已被污染时应脱掉手套,马上洗净双手,再换一双新手套。6、不得用戴手套的手触摸自己的眼睛、鼻子或其他暴露的粘膜或皮肤。不得戴手套离开实验室在实验室来回走动。7、严格禁止用嘴吸痰。实验材料禁止放入嘴里。禁止舔标签。8、所有样本、培养物和废弃物应被假定有传染性,以安全方式处理和处置培养过程中产生的污染物,应严防病原微生物的扩散,微生物实验室的废弃物必须高压灭菌后按感染性废物处理。9、防治接触用于培养的塞子和胶带等可能含有高浓度的致病菌的一切物体。所有的实验步骤都应尽可能使气溶胶的危险性上升的操作都必须在生物安全柜里进行。有害气溶胶不得直接排放。10/1110、应尽可能减少使用利器和尽量使用替代品。包括针头、玻璃、一次性手术刀在内的利器应在使用后立即放在锐器盒内。锐器盒应在内容物达到3/4前置换。11、发生实验室生物安全事故时立即按生物安全事故处理预案执行。所有溅出事件、意外事故和明显或潜在的暴露于感染性材料,都必须向实验室负责人报告。此类事故的书面材料应存档。12、实验室应保持整洁、干净、每天的工作结束后,应消毒工作台、生物安全柜台面。13、所有弃置的实验室生物样本、培养物和被污染的废弃物在从实验室中取走之前,应使其达到生物安全水平。14、发现可疑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时,必须立即封存标本及培养物,向院内感控处报告。15、在进行可能直接或意外接触到血液、体液以及其他有潜在感染性材料的操作时应戴上合适的手套,脱手套后以及离开实验室前都应洗手。生物安全管理制度最新【第五篇】1、严格按照“生物安全管理条例”中要求的相关规定进行日常诊疗和临床检验。2、医院检验科只设置从事一般临床开展的检测和诊断的微生物室,不用于其他实验活动,不从事含第一类、第二类病原微生物等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实验活动和临床检验项目。11/113、从事微生物检测的工作人员经考核合格的,方可上岗。4、所有临床实验检测一律在微生物室内进行,工作场所要保持卫生,各种操作排列有序,注意窗户密闭,防止污染,严格保管传染菌种。5、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保证病原微生物样本质量的技术方法和手段,确保报告准确无误。普通微生物标本要保留到出报告结果的两天后方可处理,特殊微生物标本经市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销毁。6、发现和怀疑由第一和第二类病原微生物所致疾病时,立即对病人进行隔离,并在两小时内上报市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在市疾控中心的统一部署下治疗处理。封闭被病原微生物污染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