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二章行政许可法律制度【一】行政许可概述【二】行政许可的设定【三】行政许可的实施【四】行政许可的监督检查和法律责任2第一节行政许可概述【一】行政许可的概念和分类【二】行政许可的特征【三】《行政许可法》的基本原则3一、行政许可的概念内涵1、行政许可《行政许可法》第二条规定:“本法所称行政许可,是指行政机关根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经依法审查,准予其从事特定活动的行为。”许可事实形成的基本过程:申请——审查——准予逻辑结构展现为:自由的普遍限制——准许——自由或权利。《行政许可法》是规范政府共同行为的重要法律。它也是世界上第一部规范行政许可的、集中的法典式法律,开创了国际上行政许可法的先河。42、行政许可的特征(1)行政许可是依申请的行政行为。【解释】如出国护照审批、公司债券发行审批等行政许可活动均以事先提出申请为前提。5(2)行政许可是行政机关依照法定职权对社会事务实施的外部管理行为。【解释1】《行政许可法》明确规定:“有关行政机关对其他机关或者对其直接管理的事业单位的人事、财务、外事等事项的审批,不适用本法。”【解释2】行政机关对其“内部事务”的审批(如对公务员参加在职学位教育申请、职务任免、人事处理等审批),或者按照隶属关系由上级行政机关对下级行政机关有关事项的审批(如对下级行政机关请示、公文等的审批)都不是《行政许可法》规定的行政许可。【案例】国家公务员甲某被免除处长职务,这属于行政机关对其内部事务的审批,不属于《行政许可法》规定的行政许可。6(3)行政许可是一种经依法审查的行为。(4)行政许可是准予从事特定活动的行为。【解释1】如排污许可证、机动车驾驶执照的取得。【解释2】这种特定活动的主体是相对人,它不是一次性行为,往往是“一种”“数次”行为。73、行政许可与相关概念的区别性质特点举例行政许可依法审查的行为;准予从事特定活动的行为(1)依申请的行政行为;(2)外部行政行为(1)事业单位的人事、财务、外事等事项的审批,不属行政许可(2)“内部事务”的审批不属行政许可(3)上级行政机关对下级行政机关有关事项的审批不属行政许可行政审批既可以是许可审批,也可以是确认审批(1)既可以依申请进行,也可以以职权进行(2)既可以是内部行为,也可以是外部行为(1)企业财产损失税前扣除审批;(2)减税免税审批;(3)延期申报和延期纳税审批、税收保全的批准等行政确认具有独立性,通常不因申请行为无效而无效或者被撤销既可以依申请,也可以依职权(1)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2)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3)火灾事故原因和责任认定行政登记(1)一般情况下是行政相对人履行义务;(2)行政机关在登记中一般没有自由裁量权法律、法规规定应当以书面进行记载的事实(1)税务登记;(2)房屋产权登记;(3)出口退税资格审核登记;(4)一般纳税人登记8【例题·单选题】下列关于行政许可或者行政确认的表述中,正确的是()。(2009年)A.减免税审批属于行政许可B.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属于行政确认C.行政许可属于依职权的行政行为D.行政确认属于依申请的行政行为9『正确答案』B『答案解析』本题考核行政许可和行政确认的区别。选项A错误。减免税审批就是减免税资格审批,属于确认类行政审批,不是行政许可。选项B正确。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主要是对事实的甄别,属于行政确认。选项C错误。行政许可是依申请的行政行为,而非依职权的行政行为。选项D错误。行政确认既可以依申请也可以依职权作出。10【例题·多选题】下列选项中,不属于行政许可的有()。A.公证处为郑甲向其侄郑乙赠与房产的合同办理公证B.国资委批准某国家控股的上市公司的股权收购计划C.税务局为某个人独资企业办理税务登记D.国土资源管理局批准将一块土地划拨给某高校建新校区E.经过申请,某市政府准许将某条公交线路的营运权授予徐某11【答案】AC【解析】本题考核行政许可的概念、特征以及与相关概念的区别。A项公证处不是行政机关,是事业单位,所以办理公证不是行政行为;C项办理税务登记不授予任何权利,是为方便管理的行政确认类型的行政登记行为。其余几项都符合行政许可的概念和特征。所以答案是AC。12【例题·单选题】对行政许可与行政确认的区别表述错误的是()。A.行政许可与行政确认均是具体行政行为B.行政许可与行政确认均是依申请的行政行为C.在行政诉讼中,行政确认行为通常不会因申请行为无效而无效或被撤销,而行政许可会因申请行为的无效而导致无效或被撤销D.行政确认法律关系中相对人的权利形成于行政机关作出决定前,而行政许可中相对人的权利产生于行政机关作出决定时13【答案】B【解析】本题考核行政许可与行政确认的区别。行政确认既可以是依申请的行政行为,也可以是依职权的行政行为,而行政许可是依申请的行政行为。故选项B错误。144.行政许可的分类见教材(P33)从行政许可的性质、功能角度可以将行政许可分为普通许可、特许、认可、核准、登记。1.普通许可这种行政许可是准予符合法定条件的相对人行使某种权力。包括:集会游行示威许可、爆炸品生产运输许可、商业银行设立许可等。2.特许这种行政许可是行政机关依法向相对人转让某种特定权力或者配置有限资源。包括:电信业务经营许可、快递业务经营许可、海域使用许可、无线电频率占用许可等。153.认可这种行政许可是对相对人是否具备某种资格资质的认定。如,律师资格、会计师资格、注册税务师资格、建筑企业的资质等。4.核准这种行政许可是对某些事项或者活动是否达到法定技术标准的核实准许。如,消防验收、生猪屠宰检疫等。5.登记这种行政许可是对建立特定法律关系的确定。如,企业工商登记、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设立登记等。16二、行政许可法《行政许可法》于2003年8月27日经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通过,于2004年7月1日起开始施行。它全文约1.1万字,共8章83条,分为总则、行政许可的设定、实施机关、实施程序、费用、监督检查、法律责任和附则。17(一)行政许可法出台的背景1、背景回顾(1)行政许可事项泛滥成灾国务院各部门共清理出审批项目4159项,其中:依据法律和行政法规设定的有1657项,约占40.3%依据党中央和国务院文件设定的有773项,占18.6%18背景回顾(2)政府行为缺乏法律依据,管的太多“馒头办公室”(3)行政许可设定权不明确据不完全统计,我国现行法律法规中有近百部法律、400多部行政法规涉及行政许可,还有大量的地方性法规和一大批部委规章和政府规章也对行政许可作了设定19背景回顾(4)实施行政许可手续繁琐,周期长深圳速度下的高科技项目的审批(5)利用许可乱收费20(二)行政许可法简介1、行政许可法的七大原则合法原则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便民原则救济原则信赖保护原则行政许可不可转让原则监督原则21行政许可合法原则设定和实施行政许可,应当依照法定的权限、范围、条件和程序。22行政许可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解释1】有关行政许可的规定应当公布;未经公布的,不得作为实施行政许可的依据。【解释2】行政许可的实施和结果,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外,应当公开。【相关链接】行政机关不得公开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23行政许可便民原则行政相对人便捷、迅速地申请和获得行政许可。灵魂原则。24行政许可救济原则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在办理行政许可过程中享有陈述权、申辩权,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以及因行政机关违法实施行政许可而造成的损害可以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许可决定以及相应的不作为,或者行政机关就行政许可的变更、延续、撤销、注销、撤回等多项作出的有关具体行政行为及其相应的不作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都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2011新增)25行政许可信赖保护原则【解释1】我国《行政许可法》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取得的行政许可受法律保护,行政机关不得擅自改变已经生效的行政许可。行政许可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修改或者废止,或者准予行政许可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的,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变更或者撤回已经生效的行政许可。由此给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造成财产损失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给予补偿。”【解释2】这是我国行政法律首次确立信赖保护原则。注意出单选题26行政许可不得转让原则除法律、法规规定可以转让的行政许可外,其他行政许可不得转让。(与身份有关的行证许可不能转让)27【案例】经营餐饮类的商户甲将其营业执照转租转借他人使用,从中获利1000元。根据法律规定,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责令其改正,没收其违法所得1000元,并处以3000元以下的罚款。这就是行政许可不得转让原则的体现。28行政许可监督原则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必须建立健全对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的监督制度,上级行政机关应当加强对下级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的监督检查,及时纠正行政许可实施中的违法行为。同时,行政机关也要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从事行政许可事项的活动实施有效监督,发现违法行为应当依法查处29第二节行政许可的设定一、行政许可设定的有关程序制度及可设定事项(一)行政许可设定的有关程序制度设定行政许可四项内容(实施机关、条件、程序、期限)明确。301.听证、论证起草单位应当采取听证会、论证会等形式听取意见,并向制定机关作出说明。2.评价(目的:早日废掉许可)(1)设定机关:应当定期评价;(2)实施机关:可以评价,并向设定机关报告意见;(3)相对人:可以向设定机关、实施机关提出意见建议。3.授权停止实施省级政府:对行政法规设定的经济事务的行政许可→(如市场竞争机制能有效调节的)→报国务院批准→在本省停止实施(市场经济走的快,行政许可死的快)31(二)可设定行政许可事项(六减四结构):1.可设定行政许可的事项(1)安全活动——一般许可;(2)资源利用——特许;(3)资格赋予——认可;(4)技术审定——核准;(5)组织设立——登记;(6)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部门规章不可以)。2.也可以不设定行政许可的事项(1)相对人能够自主决定的;(2)市场竞争机制有效调节的;(3)行业组织中介机构自律管理的;(4)行政机关事后监督能够解决的。32(二)可设定为行政许可的事项1.直接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宏观调控、生态环境保护以及直接关系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等特定活动,需要按照法定条件予以批准的事项。【解释】这类许可的特征是:对申请人的条件没有特殊规定,没有数量限制,一般适用普通程序。332.有限自然资源的开发利用、公共资源配置以及直接关系公共利益的特定行业的市场准入等,需要赋予特定权利的事项。【解释1】自然资源包括土地、矿藏、水流、森林、草原等。【解释2】公共资源包括各种市政设施、道路、航线、无线电频率等。343.提供公众服务并且直接关系公共利益的职业、行业,需要确定具备特殊信誉、特殊条件或者特殊技能等资格、资质的事项(如注册会计师资格)。【解释】认可本身并不直接授予申请人从事特定职业的权利,是否符合条件应当通过考试与考评。4.直接关系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设备、设施、产品、物品,需要按照技术标准、技术规范,通过检验、检测、检疫等方式进行审定的事项。355.企业和其他组织的设立等,需要确定主体资格的事项。【解释1】主要包括两类:一是企业法人登记,如企业工商登记等。二是社会组织登记。【解释2】纳税人取得一般纳税人资格的纳税主体登记事项,不属于此类事项范围。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设定行政许可的其他事项。36可以不设定行政许可的事项1.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能够自主决定的。【案例】公民甲与公民乙可以利用手机、QQ、MSN传递信息,进行在线交流。这属于通讯秘密,完全不应当经过许可。人格权的享有也不应当经过许可。372.市场竞争机制能够有效调节的。【解释】在通过市场主体之间的公平竞争可以有效调节、又不致发生危害公共利益和公共安全后果的领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