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议题存在不足的原因集合(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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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议题存在不足的原因集合(4篇)【前言导读】由网友为您整理收编的“第一议题存在不足的原因集合(4篇)”精选优质范文,供您参考学习,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喜欢就下载支持吧!第一议题存在不足的原因【第一篇】自2003年国务院颁发《法律援助条例》以来,通过近十年的努力,我国法援已摸索出一套符合国情的制度。法援组织形成四级多网架构的形式,在中央一级,司法部法律援助司和法援中心统一对全国法律援助工作实施指导、协调,省级法援中心对本省法援工作实施指导、协调,市级法援中心对本区域工作实施管理和组织,县级中心具体组织实施本地法援工作。除政府设置的专门法律援助机构外,我国还存在社会团体和民间组织设立的法援机构。法律援助的专业实施主体确定为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工作者和社会志愿者。法律援助的资金来源主要是政府出资、社会捐赠。应该说,几年来我国法律援助制度取得了极大的成绩,对于提升我国国家形象和应对人权批评,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但是我国的法律援助制度在现实中仍存在着多方面的问题。一、立法层阶问题国务院颁发的法律援助条例是我国关于法律援助制度方面的首部规范性方法,在法律位阶上属于行政法规。在社会上反响较大,但它本身先天不足,不能适合社会舆论的巨大反响,享受不到人大通过的法律应有的法律实施监督检查等。社会对法援的认识程度、重视程度不高,这从而也是法援面临的人员、经费等困境的重要原因之一。二、援助经费问题这个问题包括两方面:一方面法援虽是政府责任,虽然被写入条例,但实际各级各地政府重视程度不一样,各省各地财政支持力度差异巨大。即使是同属发达地区,各县市的财政拨款也不相同。将争取财政支持寄希望于领导的重视和法援机构的争取等人为因素上,而不从制度上保障,是为法援困境一大弊病。另一方面,纵观全国法援办案补助,有报道说平均每案仅有区区的几十元,以此来吸引优秀人才办理援助案件,岂非天方夜谭。指派专业人士办案,仅强调其义务性,而不鼓励其积极主动性,法援办案的质量无从保障,久而久之伤害的就是社会对法援的信任。少部分地方,法律援助开展得有声有色,大部分地方法律援助流于形式,正是当今中国法援弊端的现状之一。三、受援面问题随着社会法律事务的大幅度增加,法律援助事务大量增加。但是,能够享受到法律援助的案件,据有关报道说,不足十分之一,致使大量应援案件得不到援助。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笔者认为还是应该从制度上来进一步完善。据笔者所知,有些经济欠发达地区,法律援助仅限于上级交办和信访案件,国务院和地方规定范围内,大量的应援案件无人问津,这种选择性援助使法律援助有名无实。对此,笔者建议:一、建议制定《法律援助法》。由全国人大或人大常委会立法,引起最高立法机关重视,进而引发社会各阶层关注、讨论,引起地方领导的重视和舆论的关注,以期创造更好的援助环境。二、法律援助经费大幅度提升,并加大监管力量。制定严格的援助案件补贴发放制度,严防地方政府部门侵占挪用,并逐步提高补贴标准。从现实情况看,法援补助标准畸低,严重影响了办案人员的积极性,使法援流于形式。必须提高补贴标准,虽然不能使之与律师收费标准相一致,但必须根据当地居民的收入支出、经济发展水平,制定相应标准,并逐步提高。更关键的是,鉴于目前的法律援助机构隶属于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管理,政府拨款或中央补贴经费先行打入司法局账户,又由司法局划转法援机构的管理模式,在实际工作中,不可能避免出现司法行政机关挪用、截留援助经费的情况。甚至于地方政府法援经费有名无实的情况大量存在,建议将法援经费专项管理,加强监管力度,拿出切实可行的举措,将援助经费由专门部门掌管,直接发放援助人员。3、降低援助门槛。首先对经济困难的标准把握上,应从宽掌握,不能局限于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户、农村五保户、农村低保户。对于因遭受重大变故,致使经济困难者,以及特定案件,应当进行援助。当然,在现在经费保障不力的情况下,应援尽援尚且难以做到,拓展新的援助领域并不切合实际,但援助事业要想做大、做好,必须有此前瞻性考虑。现阶段,能够充分不打折扣地落实国务院、省级的规定,对现有法援机构来说是已是重任在肩了。其次,对于国务守和省确定的援助范围对象,结合最高法院和司法部联合下发的文件,切实做发衔接工作,法院经审查确定进行救助的案件,不必再进行审查,无须再履行法援的申请、调查、核实、决定等程序,可以凭法院的救助决定等文书,径行立案受理,切切实实地履行两部门规定。现实生活中,对此落实和衔接得并不十分融洽,希望加强监管,从而实质上也降低了援助门槛。第一议题存在不足的原因【第二篇】按照市直机关工委要求,我就抓基层党建工作情况进行述职,请各位领导和同志们予以评议。一、主要工作情况1、加强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我积极完善机关支部党员理论学习制度,组织机关全体党员干部全面系统地学习了系列讲话和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等,全年共组织集中学习教育20次、领导干部讲党课6次、专家辅导1次、播放专题片8次、专题研讨2次。通过学习,使机关党员干部的理论素质、政治素养和业务水平进一步提高。2、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根据我办人事变动的实际情况,对支部委员进行了调整,将党性强、素质高的工程科负责人补选为支部委员,壮大党建力量。严把党员入口关,做好发展党员工作。20pc年,将新调入的秘书科负责人培养为入党积极分子,不断增加党组织的新鲜血液。相继制定和完善了“三会一课”制度、民主评议党员等8项党内制度,通过开展监督检查确保党内制度落实到位。3、开展“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年活动”。在开展“党组织服务日”活动中,先后3次组织干部职工80多人次参加机关工委组织的“背街小巷”卫生清理活动。组织开展“党组织联系社区”活动,为金河社区购买了1500余元的锣鼓等文体宣传用品。在开展“在职党员进社区”活动中,组织在职党员全部到所居住的社区报到,根据社区实际需求,认领工作岗位,积极参加社区活动。在开展党内帮扶活动中,组织全办党员干部为鸡冠砬子村20户贫困户捐赠了米、面、油等价值人民币5000元的生活必需品,并送上了慰问金1000元。为商*理处患病职工鞠永久同志进行爱心捐助5000余元。二、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思想认识不到位。存在“重业务、轻党建”的思想,基层党建工作不同程度地存在“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的现象。二是党组织服务能力和水平还不高。对健全和完善功能方面抓得不够,部分党员干部缺乏科学决策、组织协调和处理复杂问题的能力,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解决得还不够好。三是在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队伍的先锋模范作用方面还存在差距。对党员的思想政治建设工作重视不够,抓得不实。宗旨意识不强,个别党员把自己等同于普通群众,没有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针对上述问题,认真剖析原因,我感到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抓党建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不够强。“抓好党建是政绩”的正确政绩观树得不牢,在精力分配和工作摆布上抓业务工作多,抓党建工作少。二是对党建工作研究不深入。没有深入细致地研究党建工作,没有认真分析研究新情况、新问题,处理热点、难点问题方法简单,办法不多。三是由于我平时只注重业务工作完成的结果,忽视了对党员干部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从而导致对机关党员干部教育引导不到位,部分党员缺乏应有的党性锻炼,不能很好保持先进性。三、下步工作思路和主要措施1、提高认识,创新党建工作的思想观念。我们要深刻认识基层党建工作服务中心的重要作用,加大党建工作力度,着重调整党建工作方法,切实树立“党建第一责任人”意识和抓好党建是政绩的政绩观。从严落实好党建工作责任制度,带头搞好调查研究、带头解决问题,充分发挥好基层党建工作的保障和促进作用。2、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增强服务能力。必须创新后备干部选拔培养机制,健全基层党务干部动态管理机制和科学考评机制。要以群众满意不满意、愿意不愿意、支持不支持作为检验基层党务干部队伍的基本标准,着力选拔“党性强、能力强、服务意识强”的干部充实到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中来,全面提升党建工作整体水平。3、加强教育,坚定理想信念。重点抓好党员干部的理想信念和宗旨意识教育,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牢固树立服务意识、大局意识,激励党员干部在各自岗位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强党员爱党敬党的党性意识、责任意识、大局意识,确保党组织的先进性和党员的模范带头作用。第一议题存在不足的原因【第三篇】思想不正。相对其他企业来说,干部员工压力较小,收入较高,普遍存在着依赖烟草、依赖企业的思想,缺乏必要的责任感和危机感,对严格规范、注重效率的承受能力较弱,这或许有长期工作在良好的发展环境里的原因。作风不实。不坚持实事求是,不从实际出发,急功近利,不按企业发展、市场变化的客观规律办事。有的工作思路单一,只安于表面,把自己份内的事做好就可以了;有的工作作风还不够扎实,对问题不作深层次的分析,思考不深刻;有的工作作风上拖沓,工作落实不及时;有的工作方法简单,作风不够主动,在预见性和超前性方面也不够强,工作忙于应付;有的实施管理不深入,对一些突发性工作调查了解不够,没有作全面了解就主观从事。执行不力。工作执行力差,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政令不畅,办事拖拉,不讲效率,相互推诿扯皮,敷衍塞责,平时不抓紧,忙时乱应付,与本企业发展要求不相适应。有的只为困难找理由,不为解决问题想办法,使上级的决策部署在执行过程中走样、变味,落实大打折扣,不符合上级要求或与上级精神背道而驰;有的不注重学习领会上级精神,不主动加强学习业务知识,不与时俱进;有的不把心思放在工作上,不把精力放在落实上,不注重工作实效,不注重基础工作,不注重过程管理,只为检查时能应付过关;有的大局意识不强,全局观念较差,把本部门利益和个人如何平稳过渡看得太重。守纪不严。主要表现为不严格遵守管理制度,不严格落实管理措施。有的不遵守工作纪律,自由散漫,无故迟到、早退、串岗、脱岗,玩忽职守,工作时间内上网聊天、玩游戏等;有的缺乏规范的程序意识,事前无计划,事中无报告,事后无反馈,办事拖沓,推诿扯皮;有的工作缺乏积极性、主动性,工作思路不清晰,被动开展工作,满足于做好上级要求的工作,主观能动性不强,不能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一旦出现问题就找理由为自己推脱责任。创新不够。创新不够就是学习抓得不够,没有能力使自己认识新事物,找到新思维;就是自我满足、安于现状、不思进取。这样,就致使很多工作走老路,发展陈式化,求稳不求进;就是对本职工作思考不够、分析研究不够,以及对新事物和未来设想思考研究不够等。第一议题存在不足的原因【第四篇】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规矩也就是规章制度,最一般的含义是: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一个企业推行一种规章制度的诱因在于这个企业期望获得最大的潜在效益,而最直接的原因则在于提高企业的协调性和管理的有效性,协调组织内各部门之间协作效果和组织与外部衔接的有效性。按照制度的刚性程度和作用范围,我们可以将一个组织的制度简单分为5种:一是管理制度:是组织管理系统的基本框架,保证管理秩序的根本性的管理制度。二是管理规定:对某专项的涉及全组织或某一个专业系统内的工作所做出的具体要求。三是管理办法:对于一项具体工作、操作步骤或对于一个具体的项目的管理所做出的要求。四是实施细则:对于组织管理系统内某一个管理制度的具体实施步骤所做出的具体规定。五是工作条例:组织内部局部性的、或阶段性的工作所做出的系列化规定。企业的规范管理、高效运作,离不开完善和可持续优化的制度建设机制。因此制度建设是企业管理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是一个制定制度、执行制度并在实践中检验和完善制度的理论上没有终点的动态过程。随着有色行业的发展,笔者所在企业流程再造后的管理跨度和管理难度不断加大,规章制度的重要性日益凸显,制定一套统一、规范、系统的企业规章制度,已成为企业更新管理思路、完善管理理念、提高企业形象、加快实现转型跨越发展的重要举措。目前制度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第一,制度种类繁多,且制度之间缺乏系统关联。一是制度多而不精。条款多、规定多、程序多、执行比较繁杂。二是涉及多个部门,各部门各自制定本部门的制度,制度之间缺乏关联性,制度中存在部分职能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