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M在线公布二○○七年第二季度财报(2007年7月23日,北京)中国领先的无线互联网公司TOM在线有限公司(美国纳斯达克:TOMO;香港创业板:8282)(“本公司"或“TOM在线"),今天公布本公司及其受控制经营实体(包括附属公司及可变动权益实体)(统称“本集团")截至二○○七年六月三十日的第二季度业绩报告。财务概要于二○○七年第二季度:总收益达3,439万美元,比去年同期下降30.4%,比上一季度下降2.1%。无线互联网服务收益为3,024万美元,比去年同期下降32.9%,比上一季度下降5.0%。无线互联网服务收益占第二季度总收益的87.9%。网上广告收益为338万美元,比去年同期下降13.2%,但比上一季度增加27.0%。网上广告收益占第二季度总收益的9.8%。二○○七年第二季度净亏损为956万美元,而二○○六年第二季度的净利润为1,175万美元,二○○七年第一季度的净利润为15万美元。二○○七年第二季度的净亏损,包括对公司的无线互联网业务计提的商誉减值682万美元和本集团应占TOM易趣合营公司(「合营公司」)之亏损395万美元。撇除计提的商誉减值682万美元之影响,非公认会计原则净亏损为274万美元。每股美国预托股份全面摊薄亏损为18.0美分,或每股普通股0.22美分。撇除计提的商誉减值之影响,非公认会计原则每股美国预托股份全面摊薄亏损为5.2美分,或每股普通股0.06美分。截至二○○七年第二季度末,本集团的现金及现金等值项目和短期银行存款结余约为1.4438亿美元。二○○七年第二季度–财务表现回顾截至二○○七年六月三十日止的三个月内,TOM在线未经审核的综合收益为3,439万美元,比去年同期下降30.4%,比上一季度下降2.1%。无线互联网服务收益为3,024万美元,比去年同期下降32.9%,比上一季度下降5.0%。无线互联网服务收益占第二季度总收益的87.9%,而二○○七年第一季度则占90.6%。于二○○七年五月,中国移动引进新营运常规,向下载WAP页面至手机的WAP服务用户显示服务费提醒讯息,并在执行下载要求前请求客户做出确认。此外,在以往,中国移动与几家选定的手机生产厂商建立战略联盟,在该等手机内置功能表上装有中国移动梦网无线平台上所有流行产品的连接,包括本公司的产品。但是,从二○○七年五月起,中国移动已开始在该等内置功能表上仅推广其自身无线产品之连接,而非本公司或其他第三方增值服务提供商的产品。该等政策已经于二○○七年第二季度以及随后对公司无线互联网业务(尤其是WAP服务)产生负面影响。网上广告收益为338万美元,比上一季度增加27.0%,但比去年同期下降13.2%。网上广告占本集团第二季度总收益的9.8%,而二○○七年第一季度则占7.6%。二○○七年第二季度其他收益为77万美元,而二○○七年第一季度及二○○六年第二季度的其他收益分别为66万美元及50万美元。其他收益占本集团第二季度总收益的2.3%。其他收益包括来自于网络游戏,付费电子邮件及其他收益。毛利为898万美元,比去年同期下降52.9%,但比上一季度上升4.7%。毛利率由二○○七年第一季度的24.4%上升到二○○七年第二季度的26.1%。毛利率持续小幅上升的主要原因,是由于今年第二季度网络广告收益占本集团整体收益的比例比上一季度有所上升,并且本集团的网络广告业务比本集团的无线互联网业务的毛利率高。二○○七年第二季度总销售成本为2,541万美元,而上一季度为2,656万美元。二○○七年第二季度的营运费用总额为1,492万美元,而二○○七年第一季度及二○○六年第二季度分别为584万美元及758万美元。营运费用较上一季度大幅上升,是由于销售及市场推广开支的季节性反弹(本季度销售及市场推广开支是210万美元,而二○○七年第一季度是56万美元),及与以安排计划方式建议私有化相关的专业服务费用增加83万美元所致。另外,在考虑到二○○七年五月由中国移动实施的新营运常规对本公司之整体无线互联网业务(尤其是WAP服务)产生的潜在负面影响,TOM在线于二○○七年第二季度对本公司无线互联网业务计提商誉减值682万美元。二○○七年第二季度营运亏损为594万美元,二○○七年第一季度营运利润为274万美元。本季度营运利润比去年同期及上一季度分别减少151.7%及316.7%。二○○七年第二季度EBITDA(「扣除利息、税项、折旧及摊销前之盈利」)为307万美元,年度及季度降幅分别为77.1%及35.2%。本季度之EBITDA收益率为8.9%,而二○○七年第一季度及二○○六年第二季度分别为13.3%及26.7%。从二○○七年二月一日起,本集团根据权益法确认应占来自TOM易趣合营公司之亏损。截至二○○七年六月三十日为止的三个月,本集团应占TOM易趣合营公司的51%亏损为395万美元,并已计入未经审核综合经营报表内的应占一家合营公司股权投资之亏损。二○○七年第二季度净亏损为956万美元,而二○○七年第一季度净利润为15万美元。二○○七年第二季度净亏损包括终止经营业务的亏损30万美元,此亏损因人民币升值产生的汇兑收入95万美元而抵消,该收益主要是由于本集团的功能货币是人民币,在期末折算非人民币负债净额而产生的。撇除计提的商誉减值682万美元之影响,非公认会计原则净亏损为274万美元。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本季度每股美国预托股份基本亏损为18.0美分,每股香港普通股基本亏损为0.22美分。以美国公认会计原则计算每股美国预托股份之基本亏损时,以5,325万股股份计算;以美国公认会计原则计算每股香港普通股之基本亏损时,以42.5965亿股股份计算。撇除计提的商誉减值的影响,本季度非美国公认会计原则每股美国预托股份基本亏损为5.2美分,本季度非美国公认会计原则每股香港普通股基本亏损为0.06美分。计算每股美国预托股份之基本亏损时,以5,325万股股份计算;计算每股香港普通股之基本亏损时,以42.5965亿股股份计算。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本季度每股美国预托股份摊薄亏损为18.0美分,每股香港普通股摊薄亏损为0.22美分。以美国公认会计原则计算每股美国预托股份摊薄亏损时,以5,325万股股份计算;以美国公认会计原则计算每股香港普通股摊薄亏损时,以42.5965亿股股份计算。撇除计提的商誉减值的影响,本季度非美国公认会计原则每股美国预托股份摊薄亏损为5.2美分,本季度非美国公认会计原则每股香港普通股摊薄亏损为0.06美分。计算每股美国预托股份之摊薄亏损时,以5,325万股股份计算;计算每股香港普通股之摊薄亏损时,以42.5965亿股股份计算。截至二○○七年第二季度末,本集团的现金及现金等值项目和短期银行存款结余约为1.4438亿美元。业务回顾无线互联网服务TOM在线二○○七年第二季度的无线互联网服务总收益为3,024万美元,比上一季度下降5.0%,比去年同期下降32.9%。无线互联网服务收益占本集团第二季度总收益的87.9%,二○○七年第一季度这一比例则为90.6%。SMS服务二○○七年第二季度之SMS(“短讯服务")收益为991万美元,比上一季度上升13.9%,但比去年同期减少了47.7%。SMS收益占本集团本季度无线互联网服务总收益的32.8%。2.5G服务二○○七年第二季度之MMS(“多媒体短讯服务")收益为246万美元,比上一季度下降23.0%,比去年同期减少38.1%。MMS收益占本集团本季度无线互联网服务总收益的8.1%。二○○七年第二季度之WAP(“无线应用协定")收益为471万美元,比上一季度减少27.4%,比去年同期减少29.6%。WAP收益占本集团本季度无线互联网服务总收益的15.6%,二○○七年第一季度则占20.4%。本集团WAP业务季度性下滑,乃由于与TOM集团于二○○七年六月二十五日发表的联合公布所述的多个因素,主要由于中国移动开始采取新营运政策,对本集团的无线增值业务,特别是本集团的WAP业务产生负面影响。语音服务二○○七年第二季度之IVR(“语音互动增值服务")收益为950万美元,比上一季度及去年同期分别减少3.0%和19.8%。本季度,IVR收益占本集团无线互联网服务总收益的31.4%。二○○七年第二季度之CRBT(“彩鈴")收益为344万美元,比上一季度及去年同期分别增加2.8%及6.6%。CRBT收益占本集团无线互联网服务总收益的11.4%。其他无线互联网服务其他无线互联网服务收益为22万美元,比上一季度下降25.3%。其他无线互联网服务收益占本集团本季度无线互联网服务总收益的0.7%,主要包含来自基于JAVA的手机游戏下载服务的收益。过往本公司其他无线互联网服务收益当中包含來自Indiagames业务之收益,但因Indiagames业务已于二○○六年年末分类为「持有作出售」,相关亏损已于「持续经营业务」之亏损以下,「终止经营业务」之亏损一项另行呈列。网上广告及门户二○○七年第二季度的网上广告收益为338万美元,比上一季度上升27.0%,但比去年同期下降13.2%。门户网站仍是本公司的重要业务,公司在争取广告商分配给目标受众(即年轻及时尚群体)的广告预算份额时,继续面临竞争压力。新业务商机TOM-SKYPE合营企业和TOM易趣合营企业截至二○○七年六月底,本公司拥有超过4,200万名TOM-Skype注册用户,比二○○七年三月底所公布的3,550多万名有所增加。从二○○七年二月一日起,本集团根据权益法确认应占来自TOM易趣合营公司之亏损。截至二○○七年六月三十日为止的三个月,本集团应占TOM易趣合营公司的51%亏损为395万美元,并已计入未经审核综合经营报表内的应占一家合营公司股权投资之亏损。可能于一定条件下将TOM在线私有化之建议于二○○七年三月九日,本公司及TOM集团有限公司(「TOM」)各自之董事联合宣布,于二○○七年三月三日,TOM致函本公司,表示TOM正在考虑根据开曼群岛公司法第86条透过协议安排提出将本公司私有化之建议(「该建议」)。于二○○七年三月九日,TOM要求TOM在线之董事会向TOM在线股东提呈该建议。于二○○七年四月二十五日,TOM宣布四月二十五日之股东特别大会已批准该建议及其相关交易。有关建议之计划文件(「计划文件」)及相关购股权收购建议已经由本公司和TOM于二○○七年四月三十日寄发本公司股东及购股权持有人。投票表决计划文件和该建议的会议原定于二○○七年六月八日召开。本公司和TOM建议将该会议延期。经过例行决议,该会议被延期。有关该计划文件之补充文件已经由本公司和TOM于二○○七年七月十日寄发本公司股东及购股权持有人。.该建议之进一步详情,请参阅本公司及TOM于二○○七年三月九日之联合公告,本公司于二○○七年三月二十八日之公告,本公司及TOM于二○○七年三月三十日之联合公告,TOM于二○○七年四月十一日,TOM于二○○七年四月二十五日之公告,本公司及TOM于二○○七年四月三十日之联合公告,本公司及TOM于二○○七年六月六日之联合公告,本公司及TOM于二○○七年六月八日之联合公告,本公司及TOM于二○○七年六月二十七日之联合公告,以及本公司及TOM于二○○七年七月十日之联合公告。该等公告已于二○○七年三月十二日,二○○七年三月二十八日,二○○七年四月二日,二○○七年四月十三日,二○○七年四月二十五日,二○○七年五月二日,二○○七年六月七日,二○○七年六月十一日,二○○七年六月二十七日以及二○○七年七月十日分别发布于香港联合交易所创业板之网站。该等公告和关于该建议之资讯于二○○七年三月十二日,二○○七年三月二十九日,二○○七年三月三十日以6K报告,二○○七年四月十二日以13D报告,二○○七年四月三十日以13E-3报告(包括计划文件),二○○七年五月二日,二○○七年五月二十九日,二○○七年六月七日,二○○七年六月八日,二○○七年六月二十七日和二○○七年七月十日(包括补充文件)以修订13E-3报告和6K报告备案于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完关于TOM在线TOM在线(美国纳斯达克:TOMO;香港创业板:8282)为中国领先业界的无线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