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人员保密协议甲方(聘用单位):地址:电话:乙方(受聘人):身份证号码:地址:电话:甲乙双方根据国家和本市有关法规、规定,按照自愿、平等、协商一致致的原则签订本保密协议。第一条:商业保密范围1.公司重大决策中的秘密事项;2.公司尚未付诸实施的经营战略、经营方向、经营规划、经营项目及经营决策;3.公司内部掌握的合同、协议、意见书及可行性报告、主要会议记录;4.公司财务预决算报告及各类财务报表、统计报表;5.公司尚未公开的企划方案、预算;6.公司职员人事档案、工资等资料;7.公司出资开发、研制、购买的软件;8.公司设计方案、图纸、报价表、效果图,客户资料;9.其他经公司确定应当保密的事项,如管理流程、行政、人力资源及各部门管理第二条:财务机密保密范围1.公司财务状况,经营状况;2.财务部的收款、存款、付款、现金流量等财务状况;3.客户资料情况,合作伙伴情况,以及公司将要发展方向的方针、策略;4.材料设备采购方式、采购价、采购渠道,采购合同,分包商资料情况;5.项目成本核算、经营成本、劳动力成本、机械成本、管理成本;6.合同及分包商合同、协议;7.在经营活动中的保密行为;8.公司领导临时交待的保密事项;第三条:不泄露、不使用商业秘密乙方同意,在甲聘用期间以及聘用期终止之后,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决不公开发表或对其他人泄露甲方的任何商业秘密,决不为其它目的而使用甲方的任何商业秘密,决不复印、转移含有甲方商业秘密的资料。第四条:限制竞争性行为乙方同意,自己在受甲方聘用期间,决不直接地或者间接地从事同甲方业务具竞争性的业务,决不同时接受甲方竞争对手的聘用,决不对甲方竞争对手提供(无论直接的或者间接的)咨询性、顾问性服务,决不聘用甲方的任何其他职工为自己工作,也不唆使甲方的任何其他职工接受外办聘用。第五条:蓄谋恶意损坏行为鉴于乙方受聘用期间职位的特殊性,可能会掌握甲方更多、保密等级更高的商业秘密乙方承诺:无论在甲方受聘用期间或者聘用结束(无论因何原因而结束)后,无论出自任何原因,乙方到工商、税务、劳动等相关单位进行所谓的投诉、举报等发泄私愤的行为的,均为蓄谋恶意损坏甲方名誉及利益的行为,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均山乙方自行承担。第六条:聘用期终止后的义务1.当聘用期无论出于何种原因终止时,乙方同意立即向甲方移交自己所掌握的,包含有职务开发中商业秘密的文档、记录、笔记、提纲、数据、源程序、目标程序、模型、样品以及任何其它材料,并办妥有关手续。2.乙方也同意,在聘用期终止后仍然严密地保守自己在甲方任职期间所了解的甲方的商业秘密,直到这些信息在本行业中成为公知性信息为止。第七条:法律责任1.乙方违反第六条第二款,其法律责任(包括民事、行政、刑事责任)山乙方个人承担,甲方不负任何法律责任。2.乙方利用甲方无形资产获取的利益,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交付给甲方,并保留诉讼的权利。3.乙方违反本协议的义务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损失,并保留诉讼的权利。4.乙方违反本协议的,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数额以乙方月工资标准的五倍计。5.乙方违反本协议造成甲方商业信誉、商业营业上损害,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所受损失时,乙方应赔偿不足部分的损失。造成重大损失的,有权追究其刑事责任。第八条:附则本协议是《职员聘用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职员聘用合同》同时生效。甲方(盖章)乙方(签字)代表(签字)时间:年月日时间: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