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棚房工作总结范文【最新5篇】为了给您提供更优质的参考下载体验,栏目网友为您精心编辑了“大棚房工作总结范文【最新5篇】”,供您参考和使用。请您收藏和分享。在现代办公文化中,文档的撰写已经成为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在这个时候,范文的作用就显现出来了,分析范文有助于我们从多个角度思考道德和价值观念的本质和关系。大棚房工作总结【第一篇】西瓜大棚整治工作总结随着全国农村环境治理与乡村振兴战略的不断加强,针对我国农村地区存在的环境问题进行整治已成为当前的重要任务之一。在此背景下,为解决大棚西瓜种植过程中存在的污染和环境问题,各地方政府相继开展了西瓜大棚整治工作。一、西瓜大棚存在的环境问题在农村地区,西瓜是一种较为常见的果蔬之一。然而,在西瓜种植过程中,却经常存在着污染和环境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化肥、农药过量使用。为了获得更好的收成,一些西瓜种植者会大量使用化肥和农药,从而造成环境污染。2.土地浪费。许多西瓜大棚占用了大面积的农田,造成土地浪费和耕地荒芜。3.排水不畅。由于一些西瓜大棚排水设施不完善,导致雨季或灌溉时积水严重,甚至出现水浸情况,对周围环境造成不小的影响。4.垃圾污染。一些西瓜种植者在大棚周围随意堆放垃圾,导致周边环境脏乱差。以上问题的存在,不仅会影响周边环境卫生和人们的健康,而且也会严重威胁当地生态环境的稳定。二、西瓜大棚整治工作的推进为解决上述问题,各地政府开始采取措施开展西瓜大棚整治工作。具体措施如下:1.加强督察力度。各地政府将加强对西瓜大棚的监管和排查工作,积极开展执法督查行动,追究责任人的责任,强制整改。2.开展技术指导。针对西瓜种植和农村环境保护存在的问题,政府会组织专业人员和技术人员,对当地西瓜大棚展开技术指导和培训,加强农户的环境保护意识。3.倡导生态种植。政府鼓励农民采用生态、自然种植方式,减少化肥和农药的使用,保护生态环境和耕地资源。4.加强宣传广告。为提高农民对环境保护的意识,各地政府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宣传保护环境的重要性,倡导人人参与保护环境。三、西瓜大棚整治工作的成效近年来,各地政府对西瓜大棚的整治力度不断加大,对环境隐患的治理和整改力度空前。在生态种植方面,政府有关部门采取加强技术服务、提高扶持补贴、加强宣传引导等措施,鼓励农民采用可持续、环保的种植方式。在环保意识方面,政府通过开展宣传教育、科技培训等方式,提高农民的环保意识,促进整个社会的环保理念不断深入。在环境治理方面,政府对西瓜大棚的污染问题制定了具体的治理措施,如对大棚厕所进行改造、设立垃圾收集站等。同时,对于环境违法行为,政府也进行了明确的责任追究和处罚。西瓜大棚整治工作的推进,有效地端正了人们的环保观念,加强了农民的环保意识,也使得当地环境得到了改善和恢复。其成效不仅是为了解决环境问题,更为了促进当地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推动乡村振兴计划不断向前发展。四、结语通过对西瓜大棚整治工作的梳理和分析,可以看出,只有当政府部门、农民群众和企业家们齐心协力,共同参与到环保事业中,才能实现农村环境的高质量发展和人民生活的满意,推动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同时,在树立良好的环保形象和乡村新风上,也为我国的环境治理工作积极探索和尝试,推动健康、长远、可持续的农业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的发展。大棚房工作总结【第二篇】根据农业农村部、自然资源部《关于开展“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坚决遏制农地非农化的方案》、《福建省农业厅、福建省国土资源厅、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开展“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坚决遏制农地非农化方案的通知》(闽农综〔20-〕165号)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农业局等三部门关于开展“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坚决遏制农地非农化方案的通知》(漳政办发〔20-〕80号)有关要求,-县于20-年9月至20-年3月在全县范围内集中开展了“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坚决遏制农地非农化。本行动工作情况总结汇报如下:一、清理整治基本情况(一)清查基本情况南靖县共清理排查设施农业温室大棚23361个,占地总面积亩。其中,塑料大棚23274个、面积亩;连栋温室21个、面积亩;日光温室0个、面积0亩;其他类型大棚66个、面积亩。全县发现“大棚房”违法违规问题8宗,违法违规占用耕地面积亩,其中:占用基本农田面积亩。(二)图斑核查情况上海督察局下发南靖县疑似“大棚房”问题图斑3994个,其中疑似建设用地图斑3092个,疑似设施农用地或临时用地图斑902个,总面积8067亩,其中耕地面积亩。目前,全县已完成全部“大棚房”问题疑似图斑核查工作,共发现“大棚房”问题3宗,图斑面积亩,占用耕地面积亩。其中疑似图斑“4410”为已上报金山镇东建村迎达物流停车场;“2257”为已上报山城镇六安村刘阁兰园管理房;“2261”为已上报同兴兰园管理房,均已整改完成。另外发现不属于“大棚房”问题的一般违法用地15宗,南靖县自然资源局已另案查处。(三)整治情况南靖县共排查出“大棚房”问题8宗,占地面积亩,其中耕地面积亩、基本农田面积亩。上海督察局下发2宗,20-年度新增排查6宗。截止目前已上报整改到位8宗,整改到位率100%,占地面积亩,其中耕地面积亩、基本农田面积亩。全县8宗“大棚房”问题的整治情况如下:1.---有限公司停车场。业主-有限公司,位于金山镇东建村,在耕地上非法建设停车场,上海督察局下发图斑为亩,图斑中包括厦蓉高速改扩建工程高速护坡,这部分不属于大棚房整治范围,非法建设的停车场面积为亩,目前已拆除复耕到位,已整改完成。2.----旗舰体验中心。业主-股份有限公司,位于龙山镇棠溪村,违法建筑作为路虎(福建)小镇旗舰体验中心使用,该项目为福建省现代服务业重点项目,项目规划红线范围亩,为旅游休闲项目。20-年11月南靖县人民政府与厦门明大路虎商务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签订该项目的投资协议书。20-年4月南靖县发展和改革局准予备案,20-年5月该项目开工建设。该项目规划为三部分:1、路虎接待中心:占地亩,建设配套简易木屋,在龙山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为允许建设区,地类为水田及有林地,建成后作为接待中心使用。该地块已于20-年8月22日完成用地报批,报批面积亩,其中耕地亩,批文为闽政地685号;2、路虎赛道:主要利用原有林间小道、森林防火通道进行改建,平均宽度4米、全长公里,埋设枕木作为防滑障碍设施,道路护坡及道路边缘局部绿化,全程无硬化;3、旧鱼塘改造:项目区域内原有3口旧鱼塘共亩,于20-年6月起进行清淤改造及边坡绿化,20-年2月已重新注水恢复原状,无重新开挖、无硬化。该项目已整改完成。3.-休闲餐饮场所。业主-,位于龙山镇奎山村,违法建筑作为休闲餐饮场所使用,为两层活动房一座,目前已拆除复耕到位,已整改完成。4.-兴兰园管理房。业主-,位于山城镇六安村,在兰花园内非法建设管理房及埕地,目前已拆除复耕到位,已整改完成。5.-餐厅。业主-,位于山城镇六安村,违法建筑作为餐厅使用,现状为彩钢板板房一座,目前已拆除复耕到位,已整改完成。6.-兰花合作社管理房。业主-,违法建筑作为管理房及埕地,位于山城镇六安村,目前已拆除复耕到位,已整改完成。7.-菜馆农家乐。业主-,位于山城镇下潘村,违法建筑作为休闲餐饮场所使用,为砖混墙体彩钢板顶建筑一座,目前已拆除复耕到位,已整改完成。8.-兰园管理房。业主-,位于山城镇六安村,在兰花园内建设看护房作为住宅及经营场所使用,目前已拆除复耕到位,已整改完成。二、主要采取措施(一)成立领导小组,多部门联合督导。县政府明传《关于开展“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的通知》(靖政办发〔20-〕57号)通知,成立由副县长-任组长,县农业局局长-、县国土资源局局长-任副组长的南靖县开展“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推进专项行动,调度通报进展情况,研究提出政策措施,联合开展督导检查,指导和督促各地落实清理整治任务,总结进展和成效。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农村局,承担日常工作。(二)出台行动方案,落实属地管理责任。经县政府同意印发《南靖县农业局、南靖县国土资源局、南靖县城乡规划建设局关于印发开展“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坚决遏制农地非农化方案的通知》(靖农〔20-〕150号)文件,成立由县农业局局长-任组长的南靖县“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协调推进小组,协调推进小组下设办公室,承担日常工作。公布举报电话:县农业农村局-、县自然资源局12336、县两违办-)。各镇(园)政府承担实施专项行动的主体责任,镇(园)长为第一责任人,负责专项行动组织落实,做好进度安排、任务落地、资源调配、整治整改等工作。明确分工,压实责任,协调联动,形成合力,把清理整治措施落到实处,确保取得实效。(三)召开行动部署会,提高行动成效。1.20-年8月31日和9月7日分别召开全国和福建省开展“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电视电话会议后,副县长-进行强调要求各相关部门、各镇(园)思想上要高度重视,按照会议精神提前做好摸底排查工作。2.20-年9月21日全市“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视频会召开后,副县长刘升蔚在会上对“大棚房”问题进行强调并对工作进行部署,要求认真解读掌握“大棚房”问题的整治范围,严格落实属地主体责任,不择不扣按市政府部署全面开展整治行动。3.20-年9月12日召开南靖县“大棚房”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动员部署会。副县长-强调“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工作是落实最严格耕地保护制度,维护土地管理利用秩序的重要举措。县农业局、国土资源局主要领导详细解读整治方案,要求增强责任意识,全面排查,做到无遗漏、全覆盖、无死角;各镇(园)要细化清理整治行动方案。4.20-年10月12日召开全县“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工作推进会。县农业局局长-强调要求准确摸排,找准问题,把握政策,实事求是,认真扎实抓好落实,部署“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具体工作,推进“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5.20-年10月22日县长钟科主持召开县政府20-年第9次常务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大棚房”问题的重要指示精神,提出贯彻意见,要求各镇(园)、各部门要严管严控农地非农化现象,尽职尽责做好“大棚房”清理整治工作,以强烈的政治担当把清理整治工作落到实处。6.20-年1月11日召开全省落实“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春季攻坚战”工作视频会,由县委常委副县长-,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及相关业务科室负责人参加,会后县委常委副县长何东平要求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要分清各自职责,督促各镇(园)抓紧对各自辖区的“大棚房”疑似问题进行排查确认。7.20-年1月14日召开南靖县落实“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春季攻坚战”工作会,会上县自然资源局局长-强调,一要深化认识,提高思想站位;二要学懂弄通,及时如实上报;三要扎实推进,切实整治整改。8.20-年3月1日召开全国、全省推进“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电视电话会暨全市“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视频会,会后县委常委副县长-、副县长-再次强调要切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扎实推进“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四)遵照属地原则,各镇(园)开展自查。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各镇(园)充分利用土地遥感监测成果,组织精干人员和力量,运用卫星图斑逐一对照核实、逐一现场勘查,在辖区内开展“大棚房”问题全面清理排查工作。各级农业农村和自然资源部门通过开展明察暗访,加强督查指导,及时发现问题,推动解决问题。对近期国家自然资源督察上海局明察暗访及卫片执法检查中发现的疑似“大棚房”问题线索,进行分解梳理核查,将涉及“大棚房“问题范围的违法组织力量整治整改到位。(五)全面严格分类整治。对排查清理发现的“大棚房”问题区分类型,依法依规,分类明确处理,做到一事一档,逐一对应建立整改整治清单,明确工作责任,切实抓好整改整治工作,确保不出现反弹回潮。对违法违规占用的耕地,尤其是基本农田,按照“谁破坏、谁恢复”的原则,采取有力措施恢复农业生产条件,做到农地农用。(六)进一步开展深入查彻底查。2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