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外干部队伍建设的分析及建议培养选拔党外干部,是我们党干部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巩固和发展爱国统一战线的一项战略性任务。近年来,**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的意见》精神,积极探索创新党外干部工作新机制,为实现“两化互动,统筹城乡,追赶跨越,加快发展”发展战略提供了强有力的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撑。一、基本情况和主要特点区委高度重视培养选拔党外干部工作,认真贯彻上级指示精神,坚持从实际出发,努力做好党外干部的培养选拔工作,取得了较好效果。目前,全区党外干部实职安排25人,其中配备党外区人大副主任1名,副区长1名,政协副主席2名,正科实职领导4人,副科实职领导17名,配备党外后备干部40人。全区党外人士政治安排302人,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54人;区人大代表83人,区人大常委会委员4人,区政协委员165人,政协常委34人。从党外干部队伍建设的现状来分析,有以下几个特点:1、党外干部的任职范围和层次有较大突破。正职领导干部有新的突破,近年来,配备了非中共人士担任畜牧局局长、农机局局长,改变了过去党外干部只“姓副”的状况。党外干部的任职范围由科、教、文、卫逐步向经济和综合管理部门拓展。2、党外干部的结构有较大改善。近几年,党外领导干部文化层次逐步提高,平均年龄下降,干部结构有了较大改善。25名党外领导干部中,具有研究生学历1人,大学学历的15名,平均年龄38.5岁。3、党外干部的作用发挥较好。坚持党外领导干部列席党委(组)会,保证他们有职、有权、有责,发挥他们在参与政府事务管理、参与政策及规定的制定和执行、参政议政、民主监督方面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同时,组织党外代表人士围绕全区经济和社会发展重大问题展开调研。每位党外干部和后备干部每年必须报送一篇调研文章和反映社情民意的信息。近年来,共形成优秀调研成果20余篇,为区委决策提供了有益的参考。二、存在问题1、党外后备干部队伍基础仍然较薄弱。一是受编制的影响,党外干部的入口变窄,致使总量储备不足。二是愿意留在党外且有较好社会影响的拔尖人才和优秀年轻后备干部不多。2、少数基层中共党组织负责人对培养党外干部的认识有待进一步提高。个别基层单位的少数领导干部对选拔党外干部存在片面认识,总觉得优秀的同志都入党了,党外干部普遍表现一般化,同时觉得清一色好管理。3、党外干部综合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党外干部的大多数专业能力较强,但与优秀的党员干部相比,不少党外干部的政治敏锐性、政策理论水平和组织领导能力存在一定差距,尤其是担任重要岗位驾驭全局和处理复杂问题的能力还有待进一步提高。4、党外干部队伍建设和党外干部的推荐、培养、考核、任用还未形成科学的管理体系。近年来,尽管各级党委对党外干部工作在认识上有所提高,但在管理机制上仍然存在一些薄弱环节,有待进一步优化完善。三、思考与建议党外干部队伍建设作为干部人才队伍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扎扎实实做好新形势下党外干部的培养、选拔工作,加快推进党外干部的健康成长,是新时期组织、统战工作者必须担负的时代责任。(一)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选人用人观念。一要破除求全责备的思想观念,不能简单地用党员干部同党外干部比,要从加强我党民主政治建设,巩固我党的群众基础的高度来认识党外干部工作。要多看党外干部的优势和长处,多为党外干部的成长和提高创造条件。二要破除狭隘单一的思想观念,无论是在政府部门还是司法机关,都要有一定数量的党外干部,确保党外干部安排使用政策的落实。三要破除求稳怕乱的思想观念,不能担心班子里有了党外干部,不利于合作共事。(二)改进选拔培养方式,提高党外干部综合素质1、健全选拔机制,进一步拓宽选才渠道。健全组织部门与统战部门的联系协调机制,明确各自职责,共同研究确定党外后备干部人选、制定培养使用计划,在区级部门、企事业单位及民主党派、人民团体中广泛开展多层次的推荐和选拔活动,层层推荐,严格筛选和考核考察,把德才兼备、有发展潜力和专业特长的干部纳入视野,健全党外科级后备干部人才库,进行动态跟踪管理。同时,通过各种丰富多彩的活动发现人才,如举办论坛、调研、情况通报会、建言献策等专题活动,在活动中发现人才。2、注重培养锻炼,提高党外干部工作能力和领导水平。坚持“缺什么、补什么”和多形式、多渠道、多层次的原则,建立党外后备干部培训机制,采取短训班与长训班相结合、在职学习与脱产学习相结合、理论研讨与业务培训相结合等方式,着力提高党外干部的理论素养和业务技能。采取本地下派挂职与到发达地区挂职相结合的轮岗交流方式,进一步加强对党外后备干部在政治理论、文化素质、领导能力等方面的培养,让他们在实践中拓宽视野、丰富阅历、增长才干,提升素质。强化实践锻炼,有计划地选派党外干部参与重点工作项目、信访锻炼、轮岗交流,切实加强对党外干部的多岗位锻炼,不断丰富工作阅历,提高实际工作能力和领导水平。3、加大使用力度,积极搭建党外干部成长成才的“绿色通道”。一是放宽党外干部的使用范围。凡涉及行政执法监督、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紧密联系知识分子、专业技术强的政府工作部门、法院、检察院等司法机关均要选配党外干部担任领导职务。二是在公开选拔科级领导干部中,鼓励党外干部积极参与,有意识地为优秀党外干部脱颖而出提供机会。三是在科级干部轮岗交流中,有步骤地把党外干部“苗子”提拔、交流到重要科级领导岗位上来,交任务、压担子、铺台阶。四是要完善竞争机制,采取公开选拔、竞争上岗等方式选拔党外干部,优秀的要注意选拔为部门行政正职。(三)健全“四项制度”,确保党外干部健康成长。形成一套目标明确、责任落实、运作有序的工作机制。一要完善县处级党员领导干部与党外代表人士交友制度,常同他们交心通气,倾听其意见和建议,帮助解决其工作、生活中的困难;二要坚持和完善组织和统战联席会议制度,加强沟通,通报情况,研究党外干部培养、选拔、安排、调动、交流等,不断增强培养选拔党外干部工作的整体合力;三要完善党外干部举荐任用制度。形成党委统一领导,组织、统战各负其职、密切配合,共青团、妇联、工商联等人民团体、相关职能部门有序参与的工作运行机制;四要健全党外干部工作督查和情况通报制度。组织、统战部门要对党外干部培养选拔工作进行经常性的督促和检查,以促进党外干部工作逐步走上规范化、制度化轨道,从制度上确保党外干部健康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