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店从业人员管理规章制度内容精选4篇餐饮店从业人员管理规章制度内容7从业人员的管理规章制度是一个餐饮店的生命,因此每个餐饮店都会制定管理规章制度。下面是网友为大家分享的“餐饮店从业人员管理规章制度内容精选4篇”,欢迎大家来参考下载。餐饮店从业人员管理规章制度内容【第一篇】一、加工前检查食品质量,变质食品不下锅、不蒸煮、不烧烤。二、食品充分加热,其中心温度不低于70摄氏度。油炸食品要防止外熟内生,烘烤食品受热均匀。三、烹调后至食用前需要较长时间(超过2小时)存放的食品应当在高于60摄氏度或低于10摄氏度的条件下存放,需要冷藏的熟制品应在放凉后再冷藏。四、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必须符合国家卫生标准。五、剩余食品及原料应按照熟食、半成品、生食的卫生要存放,不可混放和交叉叠放。六、隔顿、隔夜、外购熟食回锅烧透后再供应。七、灶台、抹布要随时清洗,保持清洁。不用抹布揩碗盘滴在盘边的汤汁要用消毒布揩擦。八、工作结束后调料应加盖,工具用具洗刷千净、灶上、下地面应清洗冲刷干净,不留残渣、油污,不留卫生死角,及时清除垃圾。九、严格按照《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废弃食用油脂管理规定》要求,收集处理废弃油脂,及时清洗油烟机罩。餐饮店从业人员管理规章制度内容【第二篇】一.服务员的岗位职责与奖罚制度1、上班必须严格遵守工作时间,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不准擅自离岗;服从工作安排,按时按规范标准完成任务,不无故拖延、拒绝或终止工作。2、女员工:上班不准浓妆艳抹,长发要盘起,短发不过肩,留海不超过眼睛,不准梳过于夸张的发型;不准留长指甲,不得涂有色指甲油。不准用刺激性很强的香水;上班时间不准戴手镯、耳环、项链等饰物。3、男员工:头发不准染发,不留胡须,不留长指甲,勤修面。4、衣服要整洁,无油渍、无皱痕。5、大堂服务员在为客人服务过程中要掌握轻重缓急:先帮客人就座,客人入座后先送上例汤;然后到客人面前点餐,有良好的酒水推销意识。6、大堂服务员要面向就餐客人;不要背对客人、倚窗往外望或聊天等,要时刻注意客人就餐状态,随时随地为客人提供服务;如有客人抽烟,及时为客人送上烟灰缸。如有客人要茶水的,及时为客人送上茶壶、茶杯等。7、不要忽视每一位潜在客人。不要放过来本店的每一位客人,哪怕他只要了一盘青菜或是与熟人就座,也可及时送上一个例汤,并可向他(她)推介本店特色。8、当上菜速度较慢、客人等了较长时间才上菜时,服务员在报完菜名后要对客人说“先生(小姐)或靓仔(靓女),对不起,让您久等了,您的饭菜,请慢用。”9、对突发事件和客人投诉能灵活应变,巧妙使用语言与沟通技巧,处理不了时,及时汇报。避免人员的转换,时间的拖延,而使投诉的性质和发展恶劣化。10、所有员工要做到分工不分家:该帮忙时要帮忙,该出手时要出手,协同作战,互相帮助。11、不能当着客人的面做不雅观的动作,如抓痒、抠鼻子、挖耳朵、梳头发、剔牙、大呵欠、喂奶、喂小孩等,打喷涕应适当遮掩。12、检查仪容,仪表应到卫生间或客人看不到的偏僻处。13、凡违反以上规定一次视情节轻重扣款5元,一月内无出现差错者奖励50元。二.卫生工作制度A、个人卫生1、勤洗澡、勤换衣、勤洗头、不能有头屑、身体不能有异味。2、衣服要勤洗、勤换、不得有油渍、皱痕和异味。3、大、小便后手要洗净、擦干。B、区域卫生1、地面无杂物、桌凳按要求摆放整齐美观。2、桌面无油渍、无尘灰,餐具无破损、无油渍、无灰尘、无水滴、无茶渍,餐具必须清洁。3、工作台要干净、整齐、物品按要求摆放一致,托盘要干净、无污渍。4、不准乱扔果皮纸屑,不随地吐痰。要随手捡拾地面杂物,讲究公共卫生。5、门窗、玻璃、墙壁要保持光亮,无灰尘、无油渍、无蜘蛛网。6、卫生间要保持干净、整洁、无异味,卫生工具摆放整齐。7、每天员工轮流值班,保持卫生清洁。每天晚餐后搞一次扫除。8、违反以上规定者,视情节轻重罚5——10元/次。三.劳动纪律1、提前十分钟到岗,换好衣服,检查好仪容、仪表。2、上班时间站立规范,不得倚墙、靠椅,不准聚一起闲谈,上班按规定时间在自己区域站立规范,面带微笑迎接客人的到来。3、遇到客人,要主动问好点头致意,不能视而不见。4、客人来了要说欢迎光临。在服务过程中请使用礼貌用语,客人买单要致谢,客人离时要送客,“请慢走,欢迎再次光临”。5、不准与客人争吵,要记住客人永远是对的,不准向客人索取物品与小费。若因态度问题导致客人不买单,给餐厅造成的损失由本人承担。6、拾到客人物品必须上交,并尽快与客人取得联系,不准私自留藏,占为已有。7、如遇客人较多时,不得擅自离岗。否则所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担。8、不准在餐厅内奔跑,不准在餐厅大吼大叫、大声说话。9、不得罢工,或聚集闹事,严禁向外界人员透露餐厅的商业机密或抵毁餐厅形象。10、在工作中随时服从,工作完后再提出见解,不得当众争辩。11、违反以上规定者,视情节轻重罚10——20元/次。餐饮店从业人员管理规章制度内容【第三篇】一、食品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1、从业人员每年进行健康体检,持健康证上岗;新员工必须体检、培训合格后才能上岗。2、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将从业人员健康证明原件或复印件按照岗位分类存档,到期前组织从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确保健康证明在有效期内。3、从业人员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疾病的,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从业人员有发热、腹泻、皮肤伤口或感染、咽部炎症等有碍食品卫生病症的,应主动报告,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原因、排除有碍食品卫生的病症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4、实行每日岗前健康检查制度,每日上岗前由班组长逐一检查每个从业人员个人卫生、健康状况,并详细记录。5、从业人员应保持良好个人卫生,操作时应穿戴清洁的工作服、工作帽,专间操作人员还需戴口罩,头发不得外露,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佩带饰物。6、上岗操作前应洗手,操作时手部应保持清洁。接触直接入口食品时,应该经常用75%酒精擦手进行消毒。7、自觉接受企业内部的健康晨检制度;并熟记本岗位卫生知识及应知应会的内容。8、入厕前必须换下工服,出厕后必须洗净双手、重新换上工作服方可进入食品操作场所二、食品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管理制度1、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依照《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组织职工参加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学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食品安全知识,明确食品安全责任,并建立培训档案。2、应当依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加强专(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食品安全管理知识的培训。3、从业人员必须接受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工作。从业人员包括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中从事食品采购、保存、加工、供餐服务等工作的人员。4、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认真制订培训计划,定期组织有关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含新参加和临时人员)开展食品安全知识、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及职业道德培训,使每名员工均能掌握岗位食品安全知识及要求。5、培训方式以集中授课与自学相结合,定期考核,不合格者应待考试合格后再上岗。6、建立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档案,将培训时间、培训内容、考核结果等有关信息记录归档,并明细每人培训记录,以备查验。三、食品从业人员个人卫生管理制度1、餐饮从业人员必须进行健康体检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取得合格证明方可上岗。2、从业人员必须认真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知识,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操作规程。从业人员要注意个人卫生及形象,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不得穿工作服入厕,头发梳理整齐置于帽内。3、遵循科学的洗手习惯:操作前、从事食品原料处理后以及从事与食品无关的其他活动后应洗手,先用消毒液消毒,后用流动水冲洗。4、坚持四勤(勤洗手、勤剪指甲;勤理发;勤换洗工作衣帽);从业人员不得涂指甲油、戴戒指等有碍食品安全的首饰。不得在食品加工场所或销售场所内吸烟、吃零食;不挖耳、不揩鼻涕、不用手直接抓取直接入口食品。餐饮店从业人员管理规章制度内容【第四篇】为规范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健康管理,保障公众餐饮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浙江省食品经营许可实施细则(实行)》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管理制度。一、凡在本单位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的所有餐饮工作人员包括采购员、库管员、厨师(学徒工)、洗碗工、洗菜工、传菜人员、售菜人员、服务员及食品安全管理员等均应遵守本管理制度。二、新参加或临时参加工作的人员,应经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餐饮从业人员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必要时接受临时检查。三、凡患有痢疾、伤寒、甲型和戊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四、从业人员有发热、腹泻、皮肤伤口或感染、咽部炎症等有碍食品安全病症的,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原因并将有碍食品安全的病症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五、食品安全管理员要及时对在本单位餐饮从业人员进行登记造册,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组织从业人员每年定期到指定查体机构进行健康检查。六、食品安全管理员和部门经理要随时掌握从业人员的健康状况,并对其健康证明进行定期检查。七、从业人员健康证明应随身佩带(携带)或交主管部门统一保存,以备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