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5合作合同违约【汇编4篇】在人们越来越相信法律的社会中,合同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它可以保护民事法律关系。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合同感到非常苦恼吧。下面是网友为大家分享的“合作合同违约【汇编4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合作合同违约【第一篇】甲方: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乙方: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按照平等互利、团结协作、共同发展的精神,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双方共同参与的工程项目达成如下协议条款:第一条总则1.1本协议为双方长期联合协议。协议的各项条款仅对共同参与的项目实施具有约束力。1.2各项条款均应遵守国家颁布的各项法律、法规。1.3合作双方是独立的平等伙伴,按照双方的职责分工进行合作范围内的经济及生产活动。第二条工程项目的安排及费用2.1双方共同承担的工程项目全部由甲方组织施工,并承担该项工程施工所发生的劳务费用、材料费用、机械费用、试验费用、缺陷修补费用、保险费用、税金以及甲方与业主签订的工程施工合同及往来文件中明示或暗示的所有风险和法律2/15义务。2.2甲乙双方共同管理工程项目,协调与业主及相关部门的关系。2.3甲乙双方合作项目的施工管理费用及人员工资、现场费用、差旅、通讯等费用计入成本由双方共同承担。2.4甲乙双方合作项目共同对其进行成本合算及利润分配,自负盈亏。分配原则为净利润的50%第三条甲方职责3.1项目实施由甲方负责,工程施工进度、质量、安全及其他管理正常工作。3.2负责项目的前期,中期,后期等相关工作。3.3负责所实施的项目保质保量,达到与业主方所签订合同的相关实施标准。第四条乙方职责4.1负责提供合作项目的信息并协助甲方签定合作项目的相关合同、协议等。4.2责协调所参与项目的资金款项的收取和安全。第五条其他5.1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5.2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盖章后生效。甲方:____乙方:______年__月__日__年__月__日3/15合作合同违约【第二篇】甲方:______身份证:______乙方:______身份证:______丙方:______身份证:______就甲、乙、丙三方合伙经营x公司一事,经甲、乙、丙三方充分协商,达成合伙协议如下:一、合作原则三方本着风险共担,利益均沾的原则,共同投资,共同经营,共同发展,确保所经营的公司稳步发展。二、合作期限初步商定,合作期限为10年。自20xx年x月x日开始,至20xx年x月x日止。三、投资要求及规模初步商定,本公司全部出资额为x万元。其中甲方出资x万元,占出资比例的%;乙方出资x万元,占出资比例的x%;丙方出资x万元;占出资比例的x%。四、出资要求本协议签字后,即发生法律效力。投资各方必须在本协议签字之日起7天内交齐本协议所约定的出资额。凡逾期交纳出资额的,按预期天数,承担每日千分之一的违约金。五、利益分配及风险承担每个日历年终了后,进行财务决算,按盈亏状况和各合伙4/15人的出资比例进行利益分配和亏损负担。若有盈利,利益分配应当在次年的1月31日之前完成。分得利益者可以将盈利取走,也可以将盈利的部分或全部留在公司作为再投资,公司接受后,应当对该部分新增投资给予计付不低于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利息,或按议定的利率计付利息。若出现亏损,按投资比例分担亏损。亏损可以按公司的议定原则处理,由以后的赢利弥补;也可以由各合伙人按投资比例所分担的亏损额另行出资,补足亏损额。六、退伙或转让出资本协议生效后,合伙人不得退伙。如遇特殊情况,必须退伙时,应取得其他合伙人的同意。若中途有人需转让出资,首先应当在合伙人内部转让出资。其他合伙人不收购转让人的出资额时,可以向合伙人以外的其他人转让出资。七、重大事项的议定原则本公司在经营过程中,正常经营时按议定的管理办法处理。若出现正常经营以外的情况或有另外的经营变化或改变经营策略、经营方向时,应当召开全体合伙人会议待通过之后方可实施。八、合同的终止或解除本合同履行期满自然解除。本合同履行过程中,遇有国家政策发生重大变化或自然灾害、战争等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时,本合同终止,互相不承担违约责任。5/15九、违约责任任何一方如果不能按时足额出资,视为违约,应当承担违约责任。除按本协议第四条约定的利息承担以外,还应赔偿因不能足额及时出资所造成的经营损失。正常经营过程中,如果有人非法占用合伙资金,视为违约,按本公司正常经营过程中该本分资金所能获得的盈利给予赔偿。十、未尽事宜,另行协商解决。甲方: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合作合同违约【第三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及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全体合伙伙伴在诚实守信、平等互利、自愿入伙的基础上,经共同协商一致,达成合伙经营协议如下:一、合伙企业的名称和经营范围、经营场所。第1条合伙企业的名称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第2条合伙企业的经营场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二、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6/15三、合伙伙伴的姓名、住所。1、合伙伙伴: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2、合伙伙伴……四、合伙伙伴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出资的期限。1、合伙伙伴_______________,出资________万元人民币,________出资(现金、实物、劳务或财产权利),本出资应在合伙协议签订之日时缴付。2、……五、合伙伙伴权利和义务第3条本合伙企业为普通合伙企业,由合伙伙伴共同出资、共同经营(由……对合伙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对其出资额承担有限责任)。第4条合伙伙伴在合伙正常经营范围内的一切行为,由全体合伙伙伴承担民事责任。如某人超越权限的行为所产生的民事责任则由该合伙伙伴个人承担。第5条在执行合伙业务过程中,因合伙伙伴的过错致使他人遭受人身伤害或者财产损失的,由全体合伙伙伴承担连带责任。第6条合伙伙伴不能成为其他合伙企业的合伙伙伴。第7条合伙存续期间,合伙企业积累的财产和权益为合伙7/15财产,为合伙经营使用。第8条合伙财产在普通合伙清算前不得分割。六、利润分配、亏损分担方式(未约定或约定不明,按实缴出资比例分配;比例不明,平均分配;不得约定全部利润归部分合伙伙伴及亏损只由部分合伙伙伴承担)。第9条本合伙企业税后利润提取10%公积金(用于扩大再生产和转为合伙伙伴增加投资、弥补亏损),提取10%公益金(用于合伙伙伴和职工的福利),余下按投资比例分取红利;(公积金或公益金不是法定提取项目)第10条企业亏损,按合伙伙伴投资比例承担责任。七、合伙企业事务的执行。第11条经全体合伙伙伴一致同意,委托_________为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伙伴,对外代表合伙企业,其他合伙伙伴不再执行合伙企业事务人;第12条执行事务的合伙伙伴依照合伙章程或合伙伙伴授权进行经营活动,对全体合伙伙伴负责;执行事务的合伙伙伴应当向不参加执行事务的合伙伙伴报告事务执行情况以及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合伙伙伴为了了解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有权查阅账簿;第13条不参加合伙企业执行事务的合伙伙伴有权监督执行事务的合伙伙伴,检查其执行合伙事务的情况;第14条合伙伙伴对合伙企业有关事项作出决议时,实行一人一票的表决办法(可约定按出资比例等其他方式行使表决8/15权,约定不明或无约定,一人一票,且经全体合伙伙伴过半数通过;以合伙财产份额出质,法定必须全体合伙伙伴同意,约定无效);第15条被委托执行事务的合伙伙伴不按照合伙协议或者全体合伙伙伴的决定执行事务的,其他合伙伙伴可以决定撤销该委托;第16条合伙伙伴不得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不得从事损害合伙企业利益活动;合伙伙伴因前述行为所得利益,应当归合伙企业所有;第17条下列事项,应当经全体合伙伙伴同意,作出决定(可约定):1改变合伙企业名称;2改变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3处分合伙企业的不动产;4转让或者处分企业的知识产权和其他财产权利;5向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手续;6以合伙企业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7聘任合伙伙伴以外的人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8合伙伙伴与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9合伙伙伴向合伙伙伴以外的人转让财产份额(其他合伙伙伴的优先购买权;另,向其他合伙伙伴转让,应书面通知其他合伙伙伴,约定其他合伙伙伴的购买权)。八、入伙与退伙9/15第18条新合伙伙伴入伙时,应当经全体合伙伙伴同意(可约定),并订立书面入伙协议。订立入伙协议时,原合伙伙伴应当向新合伙伙伴告知原合伙伙伴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第19条入伙的新合伙伙伴与原合伙伙伴享有同等权(可约定),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第20条下列情形之一,合伙伙伴可以退伙(此项以约定合伙期限为前提;未约定合伙期限,以不妨碍合伙事务为前提,可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合伙伙伴决定退伙):1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可约定退伙事由,如约定出现以下第25条规定的情形,未取得全体合伙伙伴一致同意,除名提议合伙伙伴有权要求退伙以自我救济,第35条规定,选择退伙);2全体合伙伙伴同意;3发生合伙伙伴难于继续参加合伙企业的事由;4其他合伙伙伴严重违反合伙协议约定的义务。第21条下列情形之一,合伙伙伴当然退伙:1当合伙伙伴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其他合伙伙伴同意,继承人成为合伙伙伴;或继承人不同意,或法定资格欠缺,或合伙伙伴约定在先,退还继承人财产);2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经其他合伙伙伴同意,或转为有限合伙企业;不同意,该合伙伙伴退伙,向其或其继承人退还财产份额);10/153个人丧失偿债能力;4作为合伙伙伴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宣告破产;5法律规定或者约定合伙伙伴必须具有相关资格而丧失该资格;6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分额。第22条合伙伙伴违反本协议第20条、第21条第1、2项规定退伙的,应赔偿由此给合伙企业造成的损失。第23条退伙事由实际发生之日为退伙生效之日。第24条合伙伙伴退伙时,合伙企业进行结算后,以货币(或约定以实物)退还退伙人财产;退伙时有未了结的合伙企业事务的,待了结后进行结算;退伙人对其退伙前以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与其他合伙伙伴承担连带责任。第25条合伙伙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伙伴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1未履行出资义务;2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3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时;4合伙协议约定(其他事由)。第26条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接到除名通知,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被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11/15日内,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九、合伙企业的解散、清算第27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合伙企业解散:1当合伙协议约定的经营期限届满,合伙伙伴决定不再继续经营的;2合伙协议约定的解散事由出现(具体约定);3全体合伙伙伴决定解散;4合伙伙伴已不具备法定人数满30日;5合伙协议约定的合伙上书经实现或无法实现;6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被撤销;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原因。第28条合伙企业解散后应进行清算,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伙伴担任;经全体合伙伙伴过半数同意,可以自合伙企业解散事由出现后15日内指定一名或者数名合伙伙伴,或者委托第三人,担任清算人;据上款规定期限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伙伙伴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第29条清算人依法履行清算事务,依法定程序进行清算。第30条合伙企业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依法定顺序进行债务清偿后,所余财产按本协议约定进行分配。十、违约责任第31条合伙伙伴违反本协议的应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