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国家宪法日的心得体会范文通用5篇【学习指导】这篇学习资料“关于国家宪法日的心得体会范文通用5篇”由三一刀客漂亮的网友为您精心整理收集,供您学习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喜欢就分享下载吧。国家宪法日的心得体会【第一篇】一、通过学习提高了思想认识,增强了遵纪守法的自觉性。通过学习,使我深刻地认识到,不学习法律法规有关条文,不熟悉规章制度对各环节的具体要求,就不可能做到很好地遵守规章制度,并成为一名合格的员工。因此,掌握法律法规基本知识,学好内部的各项规章制度,对我们的工作和生活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和现实意义。二、通过学习进一步掌握了学习方法,并力求在理解和用运上下功夫。法律法规的学习不是一蹴而蹴,一时半会就可学成或学好记牢的,关键要靠长期的学习和积累,要养成长期学习的习惯,要有刻苦钻研的精神,要有不怕吃苦的毅力,只有思想上认识到学习的重要性,才能真正在实践中去学习,并自觉做一名遵纪守法遵章守纪的合格人员,学习法律法规,我认为没有捷径可走,要在短期尽快熟悉浩如烟海的法规体系知识,确有难度,而且做为上班的员工,也没有那么大的精力。但是任何事物都有它的两面性,同样对法律法规的学习也应有规律可循。在日常生活中有些法律法规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一刻也不能离开,我们就要重点地去学,下功夫去理解和记忆,以便在工作能够熟练地运用。如国家法典中的《宪法》、《刑法》、《民法》、《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等这些与我们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我们就要重点去把握、去理解。在学习方法上,要联系岗位重点学习,并做到学习与实践用运相结合,学法与守法相结合。能在工作中自觉做到不违章、不违纪。国家宪法日的心得体会【第二篇】据了解,在宪法日活动期间,东城全区各中小学都将开展“宪法晨读”活动,通过诵读宪法部分内容,营造仪式感,让学生感受宪法的尊严,从而彰显宪法,弘扬宪法精神。据东城区教委相关负责人介绍,在12月2日-12月8日期间,全区各中小学校学生将登陆教育部全国青少年普法网,观看百个青少年宪法课堂视频,参加线上宪法知识挑战,争当“宪法小卫士”,并点亮“小火炬”。各学校在开展活动时,坚持课内课外、线上线下、日常集中相结合,充分利用普法网相关宪法学习资源,在校园内张贴宪法挂图,设置宪法活动签名墙,组织学生学唱宪法歌曲,在校园内营造浓厚热烈的宪法学习教育氛围。预计全区将有近十万学生参与到此次国家宪法日及宪法宣传周学习活动中,通过多样的学习宣传活动,学生对宪法有了更深的认识。此外,宪法宣传周期间,东城区青少年法治学院还将举办以“运用法律思维提升家校沟通效果”为主题的第四届东城学区普法讲堂,以此提高教师与家长沟通技巧,培养教师依法施教能力水平。宪法宣传周期间,教育系统各单位开展各样活动300余场,做到中小学生、干部教师全覆盖。各中小学校根据自身特点举办70余场宪法教育活动。东城区教委相关负责人介绍,下一阶段东城区将继续加大宪法主题教育的力度,将充分发挥东城区青少年法治学院法治实践教育优势,扩展宪法教育实践基地数量,开展实践活动;依托东城区教师研修中心围绕宪法主题进行学科教学评优活动和师资专题培训;此外,还将面向中小学生开发研究适合不同年龄段学生学习的宪法(法律法规)学习资源。国家宪法日的心得体会【第三篇】提起宪法,也许会有同学认为:宪法与我们无关,离我们还很遥远!在生活中,我们似乎又感受不到宪法的存在,感觉不到宪法与自己的生活之间的关系。其实,宪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它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公民的各项基本权利等等。立法机关再依据宪法制定具体的、有可操作性的法律——就是我们日常生活中经常接触到的一些如《未成年人保护法》《刑法》《交通法》等行政法律法规。我们就生活在法制社会中,我们的社会有着正常的秩序,是因为有若干的法律法规保护我们幸福快乐的生活。上课时,老师讲了许多关于法律法规的知识。我们了解了一个国家、一个民族如果没有法律,那么就会乱做一团,矛盾和战争不断,只有法制健全的国家,才是文明发达的国家;还知道了世界上最早的一部法典是《汉穆拉比法典》,因为有了这部法典,希腊成为最早的文明古国。我国也在建立了新中国后,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我认为法律应该是约束我们行为的一种规矩,就是因为有了法律,我们的社会才能得以和谐发展。作为一名小学生,我们应该去了解、去遵守我们国家的根本大法《宪法》。比如,《宪法》就规定,所有的青少年依法享有受教育的权利。在广东省,每年都有中小学生因经济困难而辍学,失去了受教育的权利。为此,广东省政府共计出资3亿,让这些孩子重新返回学校接受教育。其实,这就是政府在保护着宪法赋予我们的权利。法律像是一件安全的外衣。人从一生下来开始,法律就对受教育、生命财产不受侵害做保护。法律的保护让我们快乐地成长,安全地拥有,幸福地生活;法律也是行动的指针。我们的言行都要受到法律的约束,同时也受到法律的保护。法律保护我们的社会运行有序,和谐相处,健康发展。法律并不遥远,它就像空气和水一样,时时刻刻在我们身边。作为小学生,我们首先要掌握与自己生活密切相关的一些最基本的法律常识。邓小平同志曾指出:法制教育要从娃娃抓起。的确,我们是祖国的未来,是祖国的希望,要时刻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当有人故意毁坏教室的桌椅,打碎电灯时;当有人上下楼梯不靠右侧通行,随意破坏学校规则时;当有人破坏草坪、花卉,随意污染环境时;当有车辆乱闯红灯或逆向行驶时;当有人携带易燃易爆品乘车坐船时……我们可以视而不见吗?离开法律,就像河流离开河床就会泛滥,大雁离开雁阵就会坠落,电脑离开网络就会寸步难行一样。法律就像一张无形的安全网,覆盖在我们生活的天空。对于我们小学生来说,我们是祖国的未来,我们更应从小学习好法律知识,遵守法律和社会规则,将来成为一个对国家和社会有用的人。国无法不治,民无法不立。“国不可无法,家不可无规,校不可无纪”,我们是守法小公民,是祖国的未来,随时随地都要遵纪守法。从我做起,从小做起,学习法律、懂得法律、运用法律。法律将伴随我们一生,让我们受益匪浅!只要我们学法、守法、遵法、用法。我们的社会就会更加和谐、更加美好。什么时候,我们国家不仅经济实力足够强大了,而且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的荣辱观也真正被全社会广泛认同、自觉追求,阳光照耀之处都有相应的法律保护时,中华民族的实力才能软硬兼备,傲立于世界民族之林。最后,让我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序言的最后一段话作为演讲结尾:“本宪法以法律的形式确认了中国各族人民奋斗的成果,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是国家的根本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全国各族人民、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并且负有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的职责。”国家宪法日的心得体会【第四篇】12月4日是宪法日,在普法期间,我们坚持宣传宪法精神,普及宪法知识,努力提高宪法观念和宪法意识,树立宪法,为贯彻实施宪法、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奠定了较好的基础。法是保持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长治久安的法律基础,是中国共产党执政兴国的法制保证,维护法律特别是宪法是我们的职责。最近学院组织了学习宪法的集中教育活动,本次学习后我有如下几点体会:一、通过学习提高了思想认识,增强了遵纪守法的自觉性。通过学习,使我深刻地认识到,不学习法律法规有关条文,不熟悉规章制度对各环节的具体要求,就不可能做到很好地遵守规章制度,并成为一名合格的教值工。因此,掌握法律法规基本知识,学好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对我们的工作和生活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和现实意义。二、通过学习进一步掌握了学习方法,并力求在理解和运用上下功夫。法律法规的学习不是一蹴而就,一时半会就可学成或学好记牢的,关键要靠长期的学习和积累,要养成长期学习的习惯,要有刻苦钻研的精神,要有不怕吃苦的毅力,只有思想上认识到学习的重要性,才能真正在实践中去学习,并自觉做一名遵纪守法遵章守纪的合格人员,学习法律法规,我认为没有捷径可走,要在短期尽快熟悉浩如烟海的法规体系知识,确有难度,而且作为上班的员工,也没有那么大的精力。但是任何事物都有它的两面性,同样对法律法规的学习也应有规律可循。在日常生活中有些法律法规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一刻也不能离开,我们就要重点地去学,下功夫去理解和记忆,以便在工作能够熟练地运用。作为一名教师,知法是重要的权利义务,学法是重要的必修课程,守法是重要的师德内容,用法是重要的基本功架,护法是重要的基本职责。让我们与法同行,做一名让人民满意的合格的人民教师。国家宪法日活动心得2党的十九大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作为我国新时代完善宪法、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要指引,才能确保我国违宪审查制度、宪法监督制度的建设与完善符合我国国情,具有中国特色,才能使之切实可行。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才能确保我国在十九大报告确定的时间表内(从2020年到2035年)基本建成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再从2035年到本世纪中叶,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全面提升我国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社会文明、生态文明,把我国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为深入宣传学习、讨论宪法精神,2018年10月23日15点30分,云南大学化学科学与工程学院·药学院全体同学于东陆校区化学楼101室开展了主题团日活动,该活动以国家宪法日为主题。本次团日活动由班级团支部书记孙燕同学主持,她从“十九大引领依法治国新时代”、“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设立国家宪法日的意义”以及“国家宪法日系列宣传活动”四个方面向同学们阐述了她所理解的宪法精神。《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大法,规定拥有法律效力。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曾于1954年9月20日、1975年1月17日、1978年3月5日和1982年12月4日通过四个宪法,现行宪法为1982年宪法,并历经1988年、1993年、1999年、2004年四次修订。2001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决定将我国现行宪法实施日12月4日,作为每年的全国法制宣传日。在这一天中,在全国普遍开展宪法教育,弘扬宪法精神,建立宪法宣誓制度。国家宪法日的心得体会【第五篇】开展宪法教育,弘扬宪法精神。我校刚发的《宪法》读本,我认真学习了,通过学习提高了我对宪法的理解,对国家提出的依法治国有了更深的理解。一、对宪法的认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根本法。中国政治制度和国家其他重要制度的最高法律依据。全国各族人民、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负有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的职责。二、对宪法内容的理解:1、我国现行宪法明确了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并且通过将“一切国家权力”赋予“人民”,通过进一步保障人民的民主权利,通过保证代表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依法履行宪法职权,全面地体现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所赖以建立的人民主权原则。2、宪法规定了国家机构活动的民主集中制原则。我国现行宪法在肯定各级人大是代表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国家机关基础之上,又确立了国家机构活动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强调国家机关行使国家权力,既要体现民主精神,又要有适当集中。3、宪法强调了公民的基本权利与基本义务相一致原则。宪法在明确公民的基本权利的同时,还坚持了权利与义务相一致原则。这具体表现在宪法第二章将“公民的基本权利”与“公民的基本义务”并列加以规定。宪法规定,任何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同时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此外,宪法还规定了一些公民的权利既属于权利,又属于义务,例如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劳动的权利和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现行宪法还对权利与义务之间的相互关系作出原则性要求,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行使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