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制度第一章财务管理规则第一节总则第1条为加强公司的财务工作,发挥财务在公司经营管理和提高经济效益中的作用,特制定本规定。第二节财务工作管理第2条会计年度自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第3条会计凭证、会计帐薄、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并符合会计制度的规定。第4条财务工作人员办理会计事项必须填制或取得原始凭证,并根据审核的原始凭证编制记账凭证。会计、出纳员记账,都必须在记账凭证上签字。第5条财务工作人员应当会同总经理办公室专人定期进行财务清查,保证帐薄记录与实物、款项相符。第6条财务工作人员应根据帐薄记录编制会计报表上报总经理,并报送有关部门。会计报表每月有会计编制并上报一次。会计报表须会计签名或盖章。第7条财务工作人员对本公司实行会计监督。财务工作人员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不予受理;对记载不准许、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可要求更正,补充。第8条财务工作人员发现帐薄记录与实物、款项不符合时,应及时向总经理或副总经理书面报告,并请求查明原因进行处理。第9条财务工作应建立内部稽核制度,并做好内部审计。出纳人员不得监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券和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第10条财务审计每季一次。审计人员根据审计事项实行审计,并作出审计报告,报送总经理。第11条财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财务工作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总经理、副总经理监交。第三节支票管理第12条支票有出纳员或总经理指定专人保管。支票使用时须有(支票领用单),经总经理批准签字,然后将支票按批准金额封头,加盖印章、填写日期、用途、登记号码,领用人在支票领用薄签字备查。第13条支票付款后支票存根,发票有经手人签字、会计核对、总经理审批。填写金额要无误,完成后交出纳人员。出纳员统一编制凭证号,按规定登记银行帐号,原支票领用人在《支票领用单》及登机薄上注销。第14条财务人员月底清帐时凭《支票领用单》转应收款,发工资是领用工资内扣还,当月工资扣还不足,涿月延扣以后的工资,领用人完善报账手续后再补发工资处理。第15条对于报销时短缺的金额,财务人员要及时催办,到月底按第二十一条规定处理。凡一周内收入款项累计超过10000元或现金收入超5000元时,会计或出纳人员应文字性报告总经理。凡与公司业务款项,不分金额大小由承办人文字性报告总经理。第16条凡1000元以上的款项进入银行帐户两日内,会计或出纳人员应文字性报告总经理。第17条公司财务人员支付(包括公私借用)每一笔款项,不论金额大小均须总经理签字。总经理外出应有财务人员设法通知,同意后可先付款后补签。第四节现金管理第18条公司可以在下列范围内使用现金:1)职员工资、津贴、奖金;2)个人劳务报酬;3)出差人员必须携带的差旅费;4)结算起点以下的零星支出;5)总经理批准的其他开支;6)钱款结算起点定为100元,结算规定的调整,由总经理、副总经确定。第19条除本规定第18条外,财务人员支付个人款项,超过使用现金限额的部分,应当以支票支付;确需全额支付现金的,经会计审核,总经理批准后支付现金。第20条公司固定资产、办公用品、劳保、福利及其他工作用品必须采取转账结算方式,不得使用现金。第21条日常零星开支所需库存现金限额为2000元,超额部分存入银行。第22条财务人员支付现金,可以从公司库存现金限额中支付或从银行存款中体提取,不得从现金收入中直接支付(即坐支)。因特殊情况确需坐支的,应事先报经总经批准。第23条财务人员银行提取现金,应当填写《现金领用单》,并写明用途和金额,由总经理批准后提取。第24条公司职员因工作需要借用现金,需填写《借款单》,经会计审核;交总经理批准签字后可方借用。超过还款期限即转应收款,在当月工资中扣还。第25条符合本规定18条的,凭发票、工资单、差旅费单及公司认可的有效报销或领款凭证,经手人签字,会计审核,总经理、副总经理批准后由出纳支付现金。第26条发票及报销单总经理、副总经理批准后,由会计审核,经手人签字,金额数量无误,填制记账凭证。第27条工资由财务人员依据总经办公室及各部门每月提供的合法工资资料代理编制职员工资表,交副总经理审核后,总经理签字,财务人员按时提款,当月发放工资,填制计帐凭证,进行帐务处理。第28条差旅费及各种补助单(包括领款单),由部门经理签字、会计审核时间、无数无误并总经理复核后,送总经理签字,填制凭证,交出纳员付款,办理会计核算手续。第29条无论何种汇款,财务人员都须审核《汇款通知单》,分别由经手人,部门经理,总经理签字。会计审核有关凭证。第30条出纳人员应当应建立健全现金帐目,逐笔记载现金支付。帐目应当日清月结,每日结算,帐款相符。第五节会计档案管理第31条凡是本公司的会计凭证、会计帐薄、会计报表、会计文件和其他有保存价值的资料,均应归档。第32条会计凭证应按月、按编号顺序每月装订成册,标明月份、季度、年起止、号数、单据张数,由会计及有关人员签字盖章(包括制单、审核、记账、主管),由总经理指定专人归档保存,归档前应加以装订。第33条会计报表应分月、季、年报、按时归档,由总经理指定专人保管,并分类填制目录。第34条会计档案不得携带外出,凡查阅、复制、摘录会计档案,需总经理批准。第六节处罚方法第35条下列情况之一的,对财务人员予以警告并扣发本人月薪1-3倍:1)不定范围、限额使用现金的或超出核定的库存现金金额留存现金的;2)不符合会计制度规定的凭证顶替银行存款现金金额或库存现金的;3)未经批准,擅自挪用或借用他人资金(包括现金)或支付款项的;4)利用帐户替其他单位和个人套取现金的;5)为经过批准坐支或未按批准的坐支范围和限额坐支现金;6)保留帐外款项或将公司款项以财务人员个人储蓄方式存入银行的;7)违反本规定条款认定应予处罚的。第36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财务人员应予解聘。1)违反财务制度,造成财务工作严重混乱的;2)拒绝提供或提供虚假的会计证,帐表,文件资料的;3)伪造、变造、谎报、毁灭、隐匿会计凭证、会计帐薄的;4)利用职务便利,非法占有或虚报冒领、骗取公司财务的;5)弄虚作假,营私舞弊,非法谋私,泄露秘密即贪污挪用公司款项的;6)在工作范围内发生严重失误或者由于玩忽职守致使公司利益遭受损失的;7)有其他渎职行为和严重错误,应当予以辞职的。第二章财务预算制度第一条目的及依据为提高本公司经营绩效暨配合财务部统筹及灵活运用资金,以充分发挥其经济效用,各单位除应按年编制年度资金预算外,并应逐月编列资金预算表,以便达成资金运用的最高效益,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资金范围本办法所称资金,系指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及随时可变现的有价证券而言。为定期编表计算机收支运用方便起见,预计资金仅指现金及银行存款,至随时可变现的有价证券则归属于资金调度的行列。第三条作业期间1)资料提供部门,除应于年度经营计划书编订时,提送年度资金预算外,应于每月二十五日前逐月预计次三个月份资金收支资料送会计部,以利汇编。2)会计部应于每月二十八日前编妥次三个月份资料来源运用预计表按月配合修订。并于次月十五日前,编妥上月份实际与预计比较的资金来源运用比较表一式三分,呈总经理核阅后,一份自存,一份留存总经理室,一份送财务部。第三章财务部会计报销制度第一节报销规定第一条目的为了加强财务会计管理,严格规范财务会计基础工作行为,增收节支,现制定财务部会计报销制度。第二条保险额度严格按照各部门当月费用审批后预算标准执行,超出部分作为计划外支出,报请、核准后方可予以报销。第三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各个部门职员。第四条制品购置程序与要求1.在办理采购物品材料之前,有关人员应按预算费用,办理填申请购物单,逐项填写,字迹整齐清楚,内容详尽。2.采购员填写无误后的[申请购物凭证]由申请人签字,其部门负责人签字,财务专人审核是否为计划中支出,如计划内支出财务负责人签字方可授权出纳现办理申请人员支票或现金各项手续。如计划外还需要填写申请报告,总经理签字,副总经理签字后方能执行,财务经理签字授权出纳员办理各项手续。3.如果是计划内支出,财务负责人审核无误后,访俄授权出纳员办理指出手续,如果现金,出纳员可直接支付现金款额。4.如果支票则需要出纳员按照[申请购物凭单]上的金额按照财务科规定填支票,会计审核、盖章,借款人需在支票存根与支票登记薄上签字后出纳员付给借款支票。5.借款要求:凡在本公司财务部借用现金或支票者,除当天办理各项手续外,三天之内(总经理和副总经理在五天之内),必须到财务部执行借款报销或退回手续,不得拖延。如有特殊原因,也要办理再续借款手续,如有不到财务部各项手续者,除扣当月薪酬外,还罚一个月不得到财务部办理借款事宜,其后果自负。第五条其他报销程序报销人员领取支出凭单,填写、签字后财务经理签字,计划外需总经理签字及申请报告,计划内财务审核无误后签字并授权于出纳员付款。第六条报销要求1.填写各项凭单,要用签字笔,书写字迹要清楚、整齐,不得涂改,逐项填写,不得遗漏。2.报销人员要严格执行和遵守财务报销制度及国家有关财务制度,严格遵守报销手续,规范财务会计工作行为,不能白条抵,报销人员一定要用国家税务监制的合法发票为报效依据。3.报销时间:每星期五下午13:00至17:00分第七条退款程序对于借款采用退回或收回款项者,将款项交出出纳员,并要求出纳员开出[资金往来发票](收据)并注明款项来源,金额,收款人签字,交款人签字。出纳员撕下两联,第二联交款人备查,第三联收款人作为记账依据。第二节通讯交通费用报销标准和规定第八条目的财务部门为了加强公司职员通讯费报销的管理特制定该通讯费用标准和规定,方便公司全体职员遵守执行。第九条使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第十条内容1.经公司同意使用手机的职员,手机费用每月可凭发票报销一次,报销标准如下:普通职员:150元/月;部门经理:300元/月(限于正式任命的各部门经理及总监)。副总经理以上实报实销。在外出差期间按15元/天追加标准。2.因工作需要使用其他通讯工具费用,在发生后一周内(外出人员可按回来一周内)凭发票办理报销,过期不予办理(特殊情况例外)费用自理。3.其他职员因工作需要产生通讯费用,须经领导同意,持正规发票,并经相关人员证明后可以按实际数额报销。4.乘车规定:公司职员因工作需要乘坐公共汽车或出租汽车,由部门经理批准即可。财务人员乘坐出租汽车,须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按实际发生额统计,实报实销,车票必须注明日期、来回地点、事由、经办人签字。公司职员因工作需要乘坐出租汽车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分别按下列规定执行:管理人员因工作需要接待客户,可乘坐出租车,并按照实际发生额报销。市场人员因接待客户需乘坐出租汽车向部门经理申请,经同意可乘坐出租汽车,在报销时需持部门经理签字,方可按照报销程序报销,否则费用自理。其他部门因公需要,如提货、送货、取款等向部门经理申请,经同意后可乘坐出租车,车票必须注明日期、往来地点、事由、经办人签字,次日必须要部门经理签字,方可按照报销程序报销,否则费用自理。4.对于自行驾驶的职员,按月给予补助,金额如下:(自行驾驶期间不到一个月时按日计算,在每月发薪酬时支付)部门经理:500元;总经理所认可的部门经理以下职员:300元。第四章公关费支付规定第一条目的本规定以确定在支付公司业务公关费用过程中的支付程序及支付基准为目的而特别指定。第二条支付步骤因公司运营或为执行特殊业务而需支付公关费用时,需经副总经理批准或总经理特别授权的管理人员批准才可予以支付。第三条支付限额公关费的支付限额以税法规定为标准,年度公关费用的总额由董事会在每年初裁定,每笔公关费用的最高限额由总经理或由其特别授权的管理人员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第四条支付与领取(发票)在支付公关费用时,需事先得到主管部门经理确认,事后凭发票财务部报销,并同时提交支出明细清单。第五条严守机密相关职员不论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得在公司内或公司外部泄露任何相关接待业务内容与公关费用支付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