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器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及流程_电器设备管理规定【参考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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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电器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及流程_电器设备管理规定【参考4篇】人的记忆力会随着岁月的流逝而衰退,写作可以弥补记忆的不足,将曾经的人生经历和感悟记录下来,也便于保存一份美好的回忆。写范文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呢?有哪些格式需要注意呢?接下来网友就给大家介绍一下优秀的范文该怎么写,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电器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及流程电器设备管理规定【第一篇】4、进行电梯运行的日常巡视,记录或督促记录电梯日常使用状况;5、检查电梯安全注意事项和警示标志,确保齐全清晰;6、妥善保管电梯钥匙及其安全提示牌;8、接到故障报警后,立即赶赴现场,组织电梯维修作业人员实施救援;9、实施对电梯安装、改造、维修和维保工作的监督。电器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及流程电器设备管理规定【第二篇】一、建立健全放射防护机构及三级防护责任制1、放射科防护负责人,应对本科安全防护负主要责任,每年一次对全科放射防护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并将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解决措施向院防护负责人(院长)出书面汇报。2/72、设备维修人员负责防护措施中硬件的落实。3、各班组防护负责人,负责安全操作制度的落实。4、放射科工作人员应严格执行有关安全操作规程。5、每次检查会议汇报内容应有书面记录,列入科内文书档案。二、新从事放射工作人员,须经健康检查后,方能从事放射线工作,所有放射工作人员应有上岗证。三、从事放射性工作人员要佩带个人剂量监测仪,接受个人剂量监测,并将监测结果记录在个人剂量档案内。四、放射工作人员应按照规定,定期检查身体,建立放射工作人员职业性健康档案。五、工作场所必须有醒目的电离辐射警示标志,门上方设有警示红色信号灯,并有防止工作人员和公众受意外照射的安全连锁装置。每日检查各项安全防护措施是否处于正常工作状态。六、新放射设备启用前,须对机房面积(不得小于30平方米)、机房高度(不得小于3.2米)、门窗防护不得有放射线外漏、工作人员控制台防护(应有隔室操作)事先有论证,设计有要求,启用前有检查,确实符合要求方能使。七、制定完善的安全操作规程,严格按照规程操作,并告知病人和相关人员辐射的危害性,使用场所张贴醒目的辐射有害健康的标识。八、制定放射安全应急预案,每年评估检查,不断完善。3/7发生事故后应及时上报。九、工作时严格按照放射质控(qa/qc)标准,维修工程师、物理师定期对机器进行机械精度及剂量的监测和校正。根据中华人民共《放射性污染防治法》、《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防护条例》的'规定,为了加强放射源的安全管理,保证放射源的安全使用,保护人体健康和环境,特制定本制度。总则第一条、公司安环科对各单位放射源实行统一管理,各使用单位对放射源的日常管理负责。第二条、公司新建、改建、扩建放射工作的安全防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审批、同时施工、同时验收。采购第三条、购买放射源必须选择具有放射源生产许可证厂家的产品,按计划采购,采购的放射源必须有生产厂家产品合格证明等资料,采购时必须签定废源返回协议。第四条、购进的放射源应做好登记,建立完整的用户档案,以备随时核查。使用存放第五条、放射工作人员必须经专业部门进行防护知识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放射源必须设安全防护网,24小时上锁,钥匙由工作人员专人保管。第六条、放射源安全防护网上必须悬挂安全警示标识,根4/7据辐射源防护最优化原则,各单位积极做好防护工作,使照射保持在合理状态,达到最低的照射水平。第七条、非岗位操作人员严禁进入放射源工作岗位,岗位操作人员,要做到熟悉操作,尽量减少操作时间,没有操作任务时,不准在放射源周围停留。第八条、各单位要加强放射源的安全保卫工作,严防放射源损坏、丢失或恶意破坏等事件的发生。第九条、放射工作人员必须定期接受健康检查;并符合辐射安全健康要求。第十条、放射工作人员接触放射源时必须佩带个人剂量元件,并定期送有关部门检测。第十一条、严禁私自挪动、拆除放射源的安全警示标志、安全防护设施,放射工作人员近距离操作时,必须穿戴专业防护工作服。第十二条、放射源属毒性物品,使用的放射源应经常检查,对于长期不用的放射源不能与其它杂物堆敬在一起,必须装箱入专库,由防护安负责人负责保管。废源处理第十三条、由于工艺的改变,退役的放射源必须,应尽早与当地环保管理部门联系,送交废源库或退回原销售单位,不得随意丢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私自处理。第十四条退役后的放射源处置后20日内应向环保部门备案。5/7应急处理第十五条、发生如:泄漏、丢失等事故,必须立即采取防护措施,控制事故进一步扩大,保护好事故现场,及时报告辐射环保领导小组和公司安全环保科、保卫科部门,同时启动《放射源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电器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及流程电器设备管理规定【第三篇】一、加强对学校内部电气线路、设备的安全管理,杜绝违章操作,防止火灾危害。二、应根据学校用电最大容量的需要和电气线路、设备敷设、安装环境,对配电间、供电线路、导线类型、设备安装进行设计,搞好总体规划和布局。电气设备的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电气设备的安装、使用和线路、管路的设计、敷设,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消防安全技术规定。锅炉等重要设备及易燃易爆场所的设置及其电器线路、设备的敷设、安装应请示消防、劳动安全部门。三、学校建筑内的导电线路应采用铜芯导线,不允许采用铝芯导线,敷设线路进入夹层或闷顶内,应穿管敷设,并将接线盒密闭。照明灯具表面高温部位不得靠近可燃物。碘钨灯、荧光灯(包括镇流器)等,不应直接安装在可燃物件上。不准用可燃物做灯罩。四、主要的电气设备、移动电器、避雷装置和其他设备的接地装置,每年至少进行一次绝缘及接地电阻的测试。严禁在6/7电器线路上私自增加容量,以防过载引起火灾。在配电室和装有电气设备的机房内应配置适当的灭火器材。五、各种电气设备的使用和操作都应明确操作程序并严格遵守。重要电气设备应安装自动控制装置和消防安全保护措施;应配备专职电工或熟练工人,持证上岗;使用中发现问题,要及时报告,迅速处理,严禁带病运行等。特种设备、锅炉压力容器等必须登记建档,按期检测,安全设防施及附件齐全。六、防火重点部位禁止使用电炉、电取暖、电熨斗、电烙铁等电热设备(因特殊情况需要使用,必须落实防火措施并经单位领导审批),严禁乱拉乱接电线和超负荷用电,严禁损坏和随意更改用电保险装置。电器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及流程电器设备管理规定【第四篇】安全有效的使用各种电气设备,使各种电气设备、设施达到安全可靠,减少用电设备的事故隐患。本制度适用于全公司所有的电气设备、设施。3.1.维修部负责对全厂用电设备、设施的安全运行进行管理。4.1配电室的管理4.1.1维修部电工负责对底压配电室的低压电柜按时进行检查,检查结果填入《电气设备检查记录表》。4.1.2电工在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上报维修部7/7主管,尽快组织维修。4.1.3电工对变低压柜的检修清扫,应每周进行一次检修、清扫,确保电气设施的安全运行。4.1.4检修人员在检修时,必须有两人在现场,监督作业。4.1.5电工每月检查一次挡鼠板,必要时施放老鼠药。4.1.6非维修人员严禁进入配电室、动力房。4.1.7电工应对外包高压电房的维修、检查和管理进行监督。4.2生产性用电设施的管理4.2.1维修部人员对电气设施及时巡查,排除隐患。4.3.1各部门、岗位的空调、风扇及其它用电办公设施要有专人管理,下班前要检查是否断电。4.3.2如发现有故障隐患,应立即断电再通知维修人员进行维修,并填写《制作维修单》。4.3.3对维修好的设施,维修人员应向负责人及部门主管交接验收,在《制作维修单》上签字。5.1电气设备检查记录表5.2制作维修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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