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财务顾问协议本协议由以下双方于年月日于中国市订立:甲方:地址:法定代表人:乙方:地址:法定代表人:丙方:地址:法定代表人:鉴于甲方委托丙方投资并代持xx公司股权,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协助甲方完成对xx投资并最终收回投资的相关事宜达成共识,特订立本协议,以资共同遵守执行:第一条委托内容甲方委托乙方担任其财务顾问,委托期间为本协议签署日起至从丙方收回对xx公司的全部投资及收益止。第二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根据工作进程和乙方要求及时提供有关文件、资料、信息。2、为此次财务顾问工作配备适当的项目人员。3、根据本协议支付相关财务顾问费。第三条乙方的权利、义务1、协助甲方进行与丙方之间的协调工作。22、及时提供甲方要求的有关文件、资料、信息。3、促成甲方与丙方就对xx公司投资及委托持股达成相关协议。4、在丙方为甲方投资xx公司代持股期间,监督丙方的相关投资管理工作。5、为xx公司未来可能上市的工作提供合理化建议。6、为xx公司未来可能上市的工作协助甲方与丙方当地政府和监管部门进行沟通。第四条财务顾问费及支付1、甲乙双方本着公开、合理的原则,根据乙方本次工作的内容和责任,确定乙方向甲方收取的财务顾问费为甲方投资xx公司取得的全部收益的%,最终收取的财务顾问费不超过万元。2、甲方同意其在结束并收回对xx公司投资时,委托丙方将其应支付给乙方的财务顾问费汇入乙方指定帐户,款到后的三个工作日之内乙方向甲方出具合法发票。第五条乙方的承诺1、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承诺勤勉尽责履行委托事宜。乙方处理受托事宜时,不得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乙方若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其责任自负,与甲方无关。2、乙方应确保合法规范使用依据本项协议收取的费用。第六条保密义务1、乙方对在本协议履行中了解到的和获得的有关甲方以及xx的资料、信息、数据,所形成的有关方案及有关甲方和xx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如果根据法律要求(或实际需要)向第三人披露、提供的,须事先经甲方书面同意。2、甲方对乙方提供的专业意见、建议、方案、合同文本、各项分析资料等负有保密义务,不得提供或传播给与本协议无关的任何第三人,除非已事先获得乙方的书面同意。3第七条违约责任甲、乙双方均应严格信守本协议并按协议约定履行各自义务,任何一方违反协议都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对方由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第八条适用法律与争议解决1、本协议的签署、履行与争议均适用中国法律。2、本协议各方之间因本协议产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争议,首先应协商解决。如果协商解决不成,协议各方应将争议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照该会规则在北京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均有约束力。第九条协议生效及其他1、本协议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2、本协议下的任何修改或补充必须经双方书面同意方能生效。3、本协议一式六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4(以下无正文,为××公司与xx公司就xx项目签订的《财务顾问协议》之签字盖章页)甲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年月日5(以下无正文,为××公司与xx公司就xx项目签订的《财务顾问协议》之签字盖章页)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年月日6(以下无正文,为××公司与xx公司就xx项目签订的《财务顾问协议》之签字盖章页)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