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合同法律规定【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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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委托合同法律规定【4篇】在人们越来越相信法律的社会中,合同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它可以保护民事法律关系。合同对于我们的帮助很大,所以我们要好好写合同。下面是网友为大家分享的“委托合同法律规定【4篇】”,希望大家可以喜欢。委托合同法律规定【第一篇】;第一条为完善××公司重大经济活动决策程序,规范重大经济活动法律监管制度,保证对外签订重大经济合同的合法性,维护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公司工作规则》等有关法律及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以市公司名义对外签订的经济合同以及市公司所属各单位对外签订的标的额30万元以上经济合同的法律审核。市公司所属各单位应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本规定制定本单位有关合同审核的规定,加强对本单位对外经济合同的法律审核及合同管理工作。第三条本规定所称“合同”是指买卖、借款、租赁、担保、保险、建设工程、技术开发、咨询、服务等方面的经济合同。第四条市公司法规处负责市公司经济合同的法律审核。第五条合同法律审核坚持依法、及时、准确的审核原2/10则。第二章审核内容第六条合同审核部门对下列合同事项依法进行审核:(一)合同形式。合同形式应采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当事人约定的形式。国家规定采用标准合同文本的,应采用标准合同文本。1、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2、标的;3、数量;4、质量;5、价款或者报酬;6、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7、违约责任;8、解决争议的方法。(三)合同效力。签订合同应主体适格,意思真实,目的合法,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同时,合同中不得含有无效条款。第七条业务部门对经审核的合同有实质性条款变动的,应将合同送交合同审核部门再审。第三章审核程序(一)合同项目立项审批意见;(二)财务部门关于项目预算审批意见;(三)签订借贷合同的,附担保物的有关说明;(四)签订担保合同的,附主合同原件或复印件及有关情况说明;(五)授权他人代理签订合同的,附授权委托书;(六)欲变更、终止、解除合同的,附原合同文本及书面3/10变更、终止、解除合同的说明材料。(七)其他相关材料。附送有关材料不全的,合同审核部门应要求业务部门及时补全。合同审核部门应对送审的合同进行登记,送审人和受理人应在登记表上签字。第九条审核意见审批。合同审核部门确定专人负责审核工作并提出审核初步意见,经本部门负责人复核后,报市公司领导审批。第十条审核意见反馈。经市公司领导批准后,合同审核部门应及时将审核意见书面反馈至业务部门,并将送审合同文本原件、相关材料退回业务部门。审核重大经济合同应召开合同审核部门专题会议,实行集体审核制度。第十一条审核期限。合同审核部门原则上应在受理合同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完成对送审合同的法律审核。对于重大复杂的合同可延长至五个工作日。第四章档案管理第十二条合同审核部门应明确专人负责送审合同的接收、登记备案,并将送审合同及相关材料、审核意见的复制文本予以归档。第十三条合同及档案管理实行分类编号管理,按照合同名称分类归档,并按照审核顺序制定编号,做到管理规范。4/10第五章附则第十四条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第十五条本规定由市公司法规处负责解释。相关热词搜索:;委托合同法律规定【第二篇】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律师为甲方第审代理人。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权限是:_________________二、律师必须根据事实和法律参加诉讼活动,认真负责地履行律师的职责,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三、根据国家《关于业务收费标准》的规定,甲方向乙方支付代理费元,标的费元。四、乙方为本案调查、出庭所需差旅费,按国家规定标准全部由甲方负担。甲方向乙方支付差旅费元。五、甲方必须真实地向律师叙述案情,提供证据。在接受委托后,如发现甲方担造事实,弄虚作假,乙方有权终止代理,依本合同所收费用不予退还。六、如乙方无故终止合同,代理费和标的费应全部退还甲方;如甲方无故终止合同,代理费和标的费不予退还。七、如一方要求变更本合同条款需另行协议。八、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或其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生效。九、本合同有效期限:_________________自签订之日起至本案终结止(判决、调解、案外和解、撤诉及调查结案)。十、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5/10委托合同法律规定【第三篇】办理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贷款的利率,应当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贷款利率的上下限确定。借款利率是指借款人和贷款人约定的应当收取的利息的数额与所借出资金的比率。借款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利率向贷款人支付利息和本金。我国目前正处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发展的转轨期间,总的看来,各方面对资金的需求大于资金的供求。为了稳定国家的金融秩序,防止贷款利率的任意提高,国家有必要对金融机构的借款利率作出规定,保证借款人在国家规定的利率限度内借款,减少借款人的生产成本,促进国民经济健康有序地向前发展。国家的利率政策是中央银行货币政策的主要组成部分,其制订和调整都对国民经济产生重大影响,中央银行也是通过对金融机构贷款利率的管理达到对国家金融秩序进行调整的目的。一中国人民银行根据市场经济的发展及资金供求关系,一般在一定时期内对金融机构的贷款利率作出规定。目前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国务院批准和国务院授权中国人民银行制定的各种利率为法定利率,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无权变动。法定利率的公布、实施由中国人民银行总行负责。金融机构在中国人民银行总行规定的浮动幅度内,以法定利率为基础自行确定的利率为浮动利率。金融机构确定浮动利率后,需报辖区中国人民银行备案。金融机构可以对逾期贷款和被挤占6/10挪用的贷款在原利率的基础上加收利息。加收利息的幅度、范围和条件,由中国人民银行总行确定。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利息。对支付利息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借款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借款期间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向贷款人支付利息是借款人的主要义务,借款人不仅应当按照约定的数额支付利息,而且还应当在约定的期限向贷款人支付。支付利息期限的方式有多种,当事人既可以约定在借款期限届满时和本金一并支付,也可以约定在借款期间内分批向贷款人支付。我国金融机构对于借款期限一年以上的借款曾经实行过按年结息的办法,但是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目前我国金融机构对借款期限一年以上的贷款统一实行按季度结息的做法,结息日为每季度末月的20日。如果当事人对支付利息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虽然约定了,却约定的不明确,那么,借款人按照什么期限向贷款人支付利息呢?一些国家的法律对此问题有所规定。比如,意大利民法典第608条规定,消费借贷约定有利息者,除另有约定外,利息应在每年终了时支付,如消费借贷在一年终了前返还者,应在返还时支付利息。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和意大利民法典的规定有所不同,根据本条的规定,在当事人对支付利息的期限没有7/10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首先应当依据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来确定,即当事人可以就支付利息的期限进行协议补充;不能达成协议的,则依据合同其他条款或者双方当事人之间的交易习惯来确定。如果依据以上原则仍不能确定支付利息的期限,那么,借款人按照以下规定的期限向贷款人支付利息:(一)借款合同在一年以内的,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即利息在借款合同期限届满时和本金一并支付。(二)借款在一年以上的,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一年的,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比如,甲向乙借款100万,借款期间为两年半,未约定支付利息的期限。那么,甲应当分三批向乙支付利息,第一次支付利息的时间为借款期间一年届满时;第二次支付利息的时间为借款期间二年届满时。由于合同的履行期间剩下的时间不足一年,所以,第三次支付利息的时间为合同期间届满时和本金一起向支付。委托合同法律规定【第四篇】为进一步规范保健食品委托生产行为,加强保健食品委托生产监督管理,制定了食品委托生产的相关管理规定,下面小编给大家介绍关于食品委托生产管理规定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保健食品批准证书持有者可以委托生产保健食品,受托方不得再转委托生产。保健食品委托生产由委托方向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出申请,填写《保健食品委托生产申请表》8/10(附件1),按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事指南指引提交相关材料。外省企业委托我省生产的,由受托方向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出申请,具体要求同上。二、委托生产保健食品的双方应当签署委托生产合同,合同内容必须涵盖《广东省保健食品委托生产合同(范本)》(附件2)的全部内容。三、委托生产的保健食品产品质量由委托方负总责;受托方必须按照委托方提供的配方、工艺、标准对原辅料检测验收,按《保健食品良好生产规范》组织生产,检验合格后交付委托方。四、委托生产保健食品应当执行保健食品备案标准,其配方、生产工艺、包装规格、标签、说明书、批准文号等应当与原批准的内容相同。委托生产的保健食品包装、标签和说明书,应当标明委托方企业名称、注册地址和受托方企业名称、生产地址、卫生许可证号。五、委托期限不得超过保健食品注册证书及受托方持有的卫生许可证、保健食品gmp证书的有效期限,并与合同期限一致,最长不超过2年。六、在核准的期限内,双方终止委托生产关系的,双方或外托我省生产的受托方应填写《广东省保健食品委托生产注销申请表》(附件3)向省局申请办理注销手续。9/10七、省局将根据实际情况组织开展对委托企业现场检查(见附件4)。各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加强对本辖区内保健食品生产委托方和受托方的日常监督检查。对委托方重点检查:委托生产的管理制度是否落实;是否审核物料供应商资质、原辅料检验报告书(若原料为提取物,应审核提取工艺是否与注册工艺一致)、批生产记录、检验记录、成品放行;是否具有与产品经营相适应的储存及可溯源的销售台账;是否制定留样制度并对每批产品进行留样;是否在产品营销过程中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等。对受托方重点检查:是否有按照保健食品gmp的规定组织生产;物料储存、检验是否符合规定;是否按保健食品注册批准的配方工艺进行生产;委托方是否对生产全过程进行质量监控和技术指导;成品是否按备案标准检验合格出厂;成品储存、运输是否符合规定;批生产记录是否按规定记录、保存;是否对每一批产品的留样等。八、监督检查中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应按《食品安全法》、《保健食品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处理。各相关单位在执行过程中遇到问题应及时向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保健食品监管处反馈。2、产品或其包装上应当标注委托方的名称、地址以及生产许可证标记、编号。二、无证企业(委托方)委托有所委托产品生产许可证企业(被委托方)进行生产,委托方负责全部产品销售的,产品或其10/10包装上应当标注委托方的名称、地址,以及被委托方的名称和生产许可证标记、编号。三、任何企业不允许委托无证企业进行生产许可证制度管理产品的生产,一经发现,按无证产品查处。四、对采用以上标注方式的企业应持委托方和被委托方签署的有效合同及企业的生产许可证到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许可证办公室备案同意后方可标注。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许可证办公室应将备案情况报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并及时跟踪和掌握企业变化情况。广东托加工的需要如下手续:委托加工的还需按《广东省食品委托生产卫生监督规定》的有关要求填写《广东省食品委托生产申请表》并附委托加工合同及公证书;原料中使用食品添加剂的还需出具来源证明及卫生许可证件。委托加工如果是属于qs管理范畴的,必须委托有qs食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加工,还需要在标签标明委托加工企业名称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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