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评审程序各分行(含总行营业部)、企业局、国际金融局和评审一、二局(以下统称评审部门)依据项目储备库、客户信用评审和贷款评审计划,开展贷款评审工作,贷款评审工作流程如下:第一节贷款评审工作流程评审报告评审局企业局分行国金局评管局贷款评审流程信用局项目储备库信用评审评审调研\谈判编写评审报告内部合规性审核内部审议小组审查提交评审报告评审计划组织评审不合规补充完善第二节贷款评审计划贷款评审计划是开发银行开展中长期固定资产贷款项目评审工作的依据。一、贷款评审计划编制原则评审管理局根据全行年度经营发展目标,贷款评审总量及行业、地区贷款评审结构,按贷款项目属地化管理原则编制贷款评审计划。二、提出评审需求各分行、企业局和国际金融局依据评审计划编制原则,结合本部门的实际情况,制订本部门年度贷款评审计划。在执行过程中,根据工作量及项目的进展情况,按属地化管理原则分批向评审管理局提出该部门的评审建议计划。各分行需要企业局或评审一、二局评审的项目,必须在征求其意见后才能提出评审建议计划。三、评审计划的下达评审管理局负责根据评审部门提出的贷款评审建议计划,按项目优先等级,综合考虑地区、行业的贷款评审规模,按“谁评审,计划下给谁”的原则,按季编制贷款评审计划,上报行领导签批后印发。第三节组织贷款评审评审部门根据项目性质、重要和复杂程度,以及客户沟通的需要,组织贷款评审工作,评审部门负责人确定评审责任人、评审报告执笔人及核稿人,并配备其他评审人员。一、分行评审的项目,视具体情况,可以商请总行有关评审部门派员参与评审工作,协助指导评审工作。二、企业局或评审局评审由分行负责签订合同的项目,分行评审人员必须参加评审工作。第四节评审调查与评审谈判一、评审调查评审调查应首先确定评审方案,利用非现场调查和现场调查等方式对借款人、项目市场进行分析,从各方面获得真实的、对评审有价值的资料和数据,为评审谈判做好准备。(一)设计评审方案评审责任人在认真研阅项目资料、并对现有项目资料进行初步的分析和整理后,根据客户的信用等级及风险限额,提出贷款评审调研提纲、评审进度和评审要求,初步设计贷款评审方案。(二)非现场调查在贷款评审过程中,应充分利用各类统计资料、网络信息资源、报刊杂志等公开出版物、专家咨询意见等渠道获取相关资料,并进行对比、分析和判断,进行非现场调查。项目评审统计资料网络信息资源报刊杂志专家咨询意见…………(三)现场调查1、评审小组在现场调查前应制定调查提纲,确定调查重点和方式。现场调查是到项目建设实地,了解项目建设条件、建设环境、市场供需状况等相关信息。2、根据贷款评审需要,评审人员应与地方政府或行业主管部门、设计单位、基本开户行、担保单位以及其他相关单位等接触、沟通,获得贷款评审的第一手资料。二、评审谈判评审谈判由评审责任人负责,客户经理及其他评审人员参加,必要时可请总行法律事务局参加,与借款方和担保方的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人进行谈判;对涉及地方政府关注的项目,应请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的负责人或其授权人参加评审谈判。(一)评审谈判预案的确定评审责任人和其他评审人员在对评审资料充分研究和现场调查的基础上,设计评审谈判预案。谈判预案设计是取得双赢评审谈判结果的关键步骤,其核心是谈判策略和技巧,目标是实现防范信贷风险和最大限度地维护开发银行利益。谈判预案是贷款条件、贷款组合方案、还款资金、信用结构要点、贷款条件、提供后续合作机会等的整体方案。(二)评审谈判的主要内容评审谈判的内容:贷款利率、贷款期限(含宽限期)、还款资金来源、条件及还款资金帐户(含质押帐户)监管、信用结构、提款条件、资本金和其他资金到位时间、工程超支解决预期、外部建设条件落实及其他影响项目建设与贷款偿还的解决方案;还包括有无需还评挂钩及今后继续合作机会,以及管理资产业务的类别、额度与期限。(三)评审谈判的纪要评审进行评审谈判后需形成《评审谈判纪要》,并经有关各方代表签字后备忘。《评审谈判纪要》应作为评审报告的附件。第五节评审部门合规性审核评审部门完成评审报告后,必须由核稿人对评审报告、附表和附件与相关评审资料、工作底稿进行复核,具体复核内容由评审部门自行规定,可以参考第二章“评审报告合规性审查”进行审核。评审报告经核稿人签字,确认合规后才能提交审议小组审议。第六节评审部门审议评审部门应对评审报告的完整性、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确保评审报告的质量。评审部门应对贷款评审报告进行审议,在有效防范贷款风险的基础上,向行贷委会提出评审结论及贷款的建议方案。一、审议小组评审部门应成立贷款评审审议小组,人员相对固定,对评审小组提交的评审报告进行集体审议。评审部门审议小组由分行行长(局长)任组长、主管副行长(副局长)、评审处处长、客户处处长、信用管理处处长和经营管理处处长(企业局、评审局、国际金融局自行确定)等人组成。二、评审部门审议会议评审部门审议会议由分行行长(局长)主持召开,如果需要可以授权主管副行长(副局长)主持,也可以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适当调整参加会议的人员。注:如果审议小组成员为评审报告执笔人,则不能作为本项目的审议小组成员。(一)审议要点1、评审报告是否按本手册的要求编写,对报告中数据的真实性、客观性、完整性和准确性负责。2、项目审批、建设条件及其他资金能否落实。3、我行贷款的主要风险点,评审设计的信用结构是否能覆盖贷款风险,具体措施实现的可能性。4、还贷资金来源是否落实。5、评审建议贷款方案和条件能否支撑贷委会决策。(二)审议会议程序1、评审责任人汇报贷款评审情况2、审议小组成员提问、讨论,评审人员回答问题3、审议组长总结提出建议(或修改完善)意见审议结束后,评审报告必须经全部审议组成员和评审人员签字,签字表是评审报告必备的附件。第七节贷款评审报告的报送评审人员根据审议小组提出的建议意见,修改完成评审报告后,将评审报告电子文档(包括附表和附件)通过行OA系统提交到评审管理局,同时将纸质评审报告一式28份送评审管理局。评审管理局负责将纸质报告分送综合计划局、信用管理局和法律事务局各2份,信贷管理局和国际金融局(分行评审的外汇贷款项目)各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