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面提高开放型经济水平的若干意见》政策解读一、起草背景二、总体思路三、核心内容一、起草背景•外部背景十八大报告强调,要适应经济全球化新形势,实行更加积极主动的开放战略,完善互利共赢、多元平衡、安全高效的开放型经济体系。商务部明确提出,要立足于完善开放型经济体系,加快转变对外经济发展方式,推动开放朝着优化结构、拓展深度、提高效益方向转变。要创新开放模式,推动沿海地区开放型经济率先转型升级。胡春华书记指出,“要综合利用好国际国内两种资源两个市场,推动更高水平的对外开放与合作,增强与国内其他地区的经济联系。”“东莞必须坚定不移地推进发展方式转变,不管遇到多大困难,都不能动摇。推进转型升级,要制定切实可行的目标,但在方式方法上可以多种多样。希望东莞大胆探索,走出一条加工贸易转型升级的新路子,为全省提供经验。省政府工作报告指出,必须加快外经贸战略转型发展,全面提升开放型经济发展水平。同时提出了促进进出口协调发展、培育外贸新增长点、推进加工贸易转型升级、提高利用外资质量和水平、加快实施“走出去”战略、深化粤港澳台和国际合作等六项工作部署。一、起草背景•内部背景政府服务“加一”、综合成本“减一”,是东莞市委、市政府稳增长、促转型的重要思路,两个方面是相辅相成、一体联动的。今年2月,《关于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以市政府1号文件出台,通过一整套政策“组合拳”,2013年预测将减轻全市企业负担约35.50亿元,这是历年力度最大的减负。一、起草背景•内部背景企业估计可减轻负担中央省财政减收市级财政减收镇街财政减收2013年新增的减免措施(行政事业)4.71亿2.40亿390万2.268亿2013年新增的减免措施(经营服务)1.0398亿-905万-继续维持的减免措施9.75亿0.46亿9.29亿-中间环节20亿元-01.02亿总计35.50亿2.86亿9.42亿3.288亿一、起草背景•内部背景企业普遍反映,市政府1号文的减负措施到位、有效、及时、管用,有信心应对明年挑战;同时也明白在这一力度空前的措施实施之后,东莞“减一”的空间已基本释放,在综合成本持续提升、长期向上的形势下,希望东莞重点转向“加一”,在贸易便利化、产业升级、技术创新、金融服务、人才支撑等方面提供更多更有力的服务,协助企业实现高增值。市委1号文《全面提高开放型经济水平的若干意见》,对此作出了具体而全面的回应,确保东莞营商环境形成“低成本”+“高增值”的复合优势。一、起草背景•小结行到水穷处坐看云起时二、总体思路不落后,够得着:根据中央、部、省关于开放型经济的专题部署与具体要求,面对省内外各兄弟城市开放型经济加速发展的竞争态势,充分考虑本《意见》的前瞻性、创新性与可行性,尤其是不简单重复我市原已出台的一系列政策,确保我市开放型经济在全省、全国继续保持领先,支撑高水平崛起。本《意见》是十八大作出“完善开放型经济体系”部署之后,率先出台的一份相应文件,有两个显著特点:一是体现了沿海地区开放型经济率先转型升级的路向;二是着眼于开放型经济体系的建构,并全面把握我市整个经济体系与开放型经济体系的互动关系,作出系统的部署。二、总体思路有特色,有实效:坚持问题导向,紧扣东莞开放型经济存量庞大、亟待升级,短板明显、结构失衡的实际,确保解决东莞问题、完善东莞模式。过去已积累的问题:招商引资质量效益及国际分工地位较低——创新招商引资工作机制和手段,推动传统产业高端化和新兴产业规模化贸易发展不平衡问题突出——实施多元平衡,推动贸易便利化自主创新能力不足——推进科技金融产业融合与协同创新整合资源、区域协调发展不足——优化空间布局,强化市级统筹营商环境优势弱化——着力推进改革,实施“加一”、“减一”现在新面临的问题:存量提升的步伐亟待加快——实施加工贸易提质增效工程和“十个100”计划“走出去”步伐滞后——完善扶持措施与服务保障现代服务业发展滞后——大力发展服务贸易应对贸易摩擦,维护经济安全的能力较差——完善相关指引与服务涉外工作统筹、协调力度不足——建立联席会议机制与指标考核体系二、总体思路有继承,有创新:突出“升级”这一导向,以针对性和实效性为标准,系统梳理已有的工作措施和将来的工作思路,承前启后,新旧互补,形成新一轮发展的“组合拳”。本《意见》共40条,40%即16条为原有措施实践后的提升优化,这些措施本身已在全省、全国领先;而60%即24条为新战略、新机制、新手段。有重点,有突破:本着出拳要准、重点突破的原则,考虑到我市围绕扶持外贸发展、内资引进培育、推动科技创新、推动人才引进、科技金融产业融合等已经出台了一系列相关政策,本《意见》不做面面俱到的重复性部署和财政性投入,而重在针对当前发展短板的提升和发展制约的突破,提出适用、管用、好用的新对策。(一)充分认识我市全面提高开放型经济水平的重大意义(二)全面提高我市开放型经济水平的总体要求(三)构建区域领先的产业体系,全力当好全国加工贸易转型升级的排头兵(四)打造多元平衡的贸易体系,全面增强贸易拓展的动力(五)扩展开放协同的创新体系,充分激发自主创新的活力(六)培育功能完备的金融服务体系,积极释放金融创新的潜力(七)壮大支撑有力的人才体系,不断提升集聚人才的能力(八)健全务实深入的合作体系,有效利用对外开放合作的助力(九)完善整合联动的工作体系,切实发挥服务保障的合力三、核心内容(一)构建区域领先的产业体系——在东莞早升级、先转型(二)打造多元平衡的贸易体系——在东莞接单多、出货快(三)扩展开放协同的创新体系——在东莞创新快、转化快(四)培育功能完备的金融服务体系——在东莞融资易、扩张易(五)壮大支撑有力的人才体系——在东莞人才多、创业好(六)健全务实深入的合作体系——在东莞商机多、平台大(七)完善整合联动的工作体系——在东莞服务优、保障强三、核心内容·企业解读版三、核心内容开放型经济是东莞经济发展的生命线,是东莞转型升级的重要动力源,也是东莞高水平崛起的重要突破口。机遇:东莞面临的机遇,不再是简单纳入全球分工体系、扩大出口、吸引投资的传统机遇,而是承接新兴产业、集聚创新要素、广泛整合资源、重塑分工格局的新机遇。挑战:我市开放型经济发展中,招商引资质量效益及国际分工地位较低、贸易发展不平衡、自主创新能力不足、区域协调发展不足、营商环境优势弱化等原有突出问题,以及存量提升步伐亟待加快,现代服务业发展滞后,“走出去”步伐滞后,应对贸易摩擦、维护经济安全的能力较差,涉外工作统筹、协调力度不足等新面临问题相互交织,加上综合成本上升、资源环境瓶颈、区域竞争加剧等外在因素,又使我市开放型经济面临着复杂严峻的挑战。(一)充分认识我市全面提高开放型经济水平的重大意义三、核心内容面对新的机遇与挑战,我市必须在原有基础上,实施更加积极主动的开放战略,加快转变对外经济发展方式,推动开放型经济朝着优化结构、拓展深度、提高效益方向转变,破除传统发展模式并严防其复归,才能巩固和增创东莞开放型经济的发展优势,在各种发展制约和区域竞争中率先突围,为实现高水平崛起构建强有力的支撑。向开放要创新要素、升级动力和发展空间以开放创制度红利、发展活力与合作格局(一)充分认识我市全面提高开放型经济水平的重大意义三、核心内容加快建设支撑高水平开放型经济的产业体系、贸易体系、创新体系、金融体系、人才体系、合作体系与工作体系。构建开放型经济的综合优势,推动我市由制造大市、出口大市向创新强市、开放强市加快转型。总体目标是着力提高多元平衡的水平着力提高国际分工的地位着力提高开放开发的效益着力提高服务保障的能力(二)全面提高开放型经济水平的总体要求三、核心内容十项具体目标:主要指标增速高于全省平均水平和全市生产总值增幅对外贸易、利用外资规模保持全国、全省领先当好加工贸易转型升级全国排头兵“三重”项目所承载的市外、境外高端资源大幅增加境内外科技金融产业资源的对接融合大幅提速贸易结构持续明显改善现代服务业的规模实力明显提升企业境外投资、经营能力明显提升营商环境与人居环境的国际化水平明显提升外贸、外资、外经、外汇、外智、外包、外联、外宣一体联动、全面争先,完善对内对外开放统筹推进的协同机制(二)全面提高开放型经济水平的总体要求全面实施“加工贸易增效计划”。加快建立加工贸易转型升级“拐点”目标体系,实施“加工贸易增效计划”,推动转型升级的实施主体从单个企业向产业尤其是传统产业转变。(第一条)加快外贸转型升级示范基地建设。以完善公共服务平台、扩展产业增值链条为核心,支持厚街家具、长安五金模具等产业集群申报省级、国家级外贸转型升级专业型示范基地。(第二条)培育加工贸易新增长点。鼓励民营企业发展加工贸易,推动加工贸易企业在做精生产制造的基础上,增设商业分销、保税物流、维修检测、创意设计等新业态,提升竞争力。(第三条)着力招引培育优质企业和重大项目。建立完善政企、校市定期互访的机制,扶持有实力的企业开展并购重组,整合生产布局。鼓励现有优质企业引进新产品制造、设立研发机构、开展品牌营销和开展国内外上市,不断增加企业总部要素,加快打造一批年产值超100亿元的地区总部企业集群。(第四条)三、核心内容(三)做强产业支撑,提升实力着力完善优势产业体系。依托松山湖、生态园、虎门港等市属园区以及镇街连片用地,重点推动优势制造业的高端化与现代服务业的规模化;构建“星月同辉”的制造业集群;打造具有比较优势的服务外包区域品牌。(第五条)着力优化产业的空间布局。着力加快推进粤海装备技术产业园建设,加快推进水乡地区统筹发展,加快松山湖大学创新城建设。(第六条)鼓励民营企业与外商深度合作。积极与外商开展多种形式、多种层面的协作、合作与合资,建立功能或区域总部,实施以内引外、内外联动。在拓宽引资渠道的同时,提高我市民营企业参与国际分工的能力与地位。(第七条)三、核心内容(三)做强产业支撑,提升实力增强国际市场开拓能力。强化贸易政策和产业政策协调;大力发展贸易服务体系;全面实施货物贸易外汇管理改革。(第八条)积极有效扩大进口。支持企业进口先进技术设备、加工贸易原材料产品和国内短缺的资源类产品。积极探索将虎门港打造成为覆盖珠三角地区的高档消费品进口集散地以及原材料、能源、资源类产品的重要口岸枢纽。发展一批服务全省、辐射周边的进口商品物流、分拨中心和专业市场。(第九条)发挥保税物流功能。争取虎门港海关特殊监管区升级为综合保税区。积极引进国外著名物流企业和专业机构进驻运营,开展新型保税服务。率先探索适应加工贸易企业分散布局、各部门对保税料件可控可管的电子化围网监管模式。(第十条)大力发展服务贸易。强化货物贸易和服务贸易并重的政策导向,建立完善服务贸易促进体系,积极发展服务贸易新业态。(第十一条)三、核心内容(四)做宽贸易发展,增强动力构建内销促进平台。完善加工贸易产品内销审价体系,推广加工贸易内销“集中申报”和“集中担保”。(第十二条)大力发展转口贸易。发展面向全省、全国的保税物流业务,加快我市转口贸易发展。(第十三条)加快发展电子商务。借鉴“一达通”商业模式,扩大电子商务在国际贸易和对外经济合作中的应用。(第十四条)提升企业“走出去”能力。实施“百家民营企业走出去”行动计划,着力培育一批开展国际化经营的本土跨国公司。与有关国家(城市)招商机构共同举办投资推介会,寻求与有合作意向且与东莞产业对接性强的地区建立定期交流机制。利用海外莞商网络和我国各境外经贸合作区,支持本土大型企业通过直接投资、品牌和专利收购、兼并重组、境外上市等方式,在其他城市、地区和国家设立销售网络、研发中心、资源供应基地、制造基地,充分利用国内和国际两个市场开展资源和价值链整合,在研发、销售、生产等方面进一步增强国际化经营能力。(第十五条)三、核心内容(四)做宽贸易发展,增强动力积极培育创新型企业。(第十六条)加快完善科技创新公共平台与专业服务。(第十七条)有效推进协同创新。全力推进创新链与产业链、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