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赌波与经济浅谈最近,政府决定将赌波「规范化」,换句话说,是合法化。很多公众舆论认为,反对「赌波合法化」的理由,通常是基于一些宗教或伦理理由。本文尝试从一个理性的经济角度,去探讨这个问题。禁之不绝便要立法?首先,有人认为,赌波活动非常严重,牵涉金额非常庞大,因此,是「禁之不绝」,所以,若将之合法化,反而可减少一些黑社会或非法组织之收入云云。这个论点,并非全无道理,但另一方面,亦有不少商榷之处。第一,「禁之不绝」的其实并非赌波一项。吸毒、卖淫、甚至盗版影音产品,人口贩卖,印制伪钞,同样是「禁之不绝」的!为甚么政府近年大力打击「盗版」,禁绝人口贩卖,多次更改辅币及钞票以打击伪钞,却独独要将赌波合法化呢?可见「禁之不绝」并非唯一理由,并非唯一考虑!第二,就算要将赌波合法化,也不见得必须由赛马会统筹。如果目的是要增加库房收入,何不将赌波经营权拍卖,就像拍卖流动电话经营权一样?如果目的是要更深打击非法外围赌波,政府可以「零盈利」的方法经营。需知经营非法赌波之组织,同样要雇用员工,要赚钱。但如果政府本身成立另一个机构,透过网上户口转移(现时很多赌波活动皆由网上进行),而且指明「零盈利」,这样,派彩一定比「非法外围艇家」更丰厚,更吸引,但为甚么政府没有这样做呢?可见政府所关心的,不单是赌波那么简单。难道政府是看中经营赌波的盈利,想分一杯羹?马会收入近年正在减少,影响马会对一些社会福利的捐输,这可能逼使政府稍后要增加开销。因此,政府「借花敬佛」,把赌波活动交由马会主理,便可增加马会盈利,从而间接增加收入(从马会抽税),减低开支(因马会继续捐助其他团体)!当然,以上仅是一些胡乱推测,并无「根据」,但若政府只草率行事,单单用一些片面的民意调查作根据,实在难以令人明白信服,亦制造一个让人误会误解的空间。金融市场也是赌?有人认为赌波是一种「赌」,金融市场也是一种「赌」,既然我们容许大家在金融市场上投资,甚至投机,理应容许市民「赌波」。这个说法似是而非,是歪曲2了金融市场所扮演的角色。如果股票市场有人热烈买卖,那么,会更激发企业家的斗志开发新产品,努力创业。所以,股市有它的正面作用。楼市的炒卖,鼓励了发展商开垦荒地,建设楼宇,于是楼宇的数目增加,而由于炒卖炽热,间接也令楼宇质素提高,因发展商现时可负担较昂贵的材料和设计,而仍然有利可图。但是,楼市炽热对其他行业的刺激作用有限,现时香港亦正承受这些楼宇炒卖的恶果。但赌波呢?它能激发运动员的表现更出色吗?能令队伍的合作精神更好?还是增加了队员们中间的猜疑,带来了「打假波」的可能?因此,赌波和其他金融市场活动,是不可以混为一谈的。事实上,除了伦敦,世上有那一个金融中心是鼓励赌博的呢?新加坡准许赌波合法化,对他们的金融市场有丝毫帮助吗?更不用说,「赌波合法化」对社会带来的许多病态家庭,其社会成本极之高昂,只不过通常要在施政后一段时间才出现而已。特区政府一方面强调儒家精神,终身学习,一方面又将赌波合法化,不是有点奇怪吗?编辑后记:其实从经济学上看,赌博始终是一个「零和游戏」,对整个经济根本没有生产意义,不会为社会带来利益。而根据「边际回报递减定律(LawofDiminishingMarginalReturns)」,当赌博给人的新鲜感和满足感下降后,人就需要更大的投注额及更刁钻的投注玩意方式来得到同等的刺激感(就如吃药一样),以致人对赌博的需求便愈来愈大,情况就如今天政府推行赌波合法化一样。再者,参与赌波,须通宵达旦地看球赛,第二天上班的状态必然受到影响。轻则工作散漫,重则告病假,甚至旷工,影响生产力。此外,若市民能用于消费的金钱不变,投注赌博后,他们能用于其他消费的金钱便自然减少(如有1000元,在球赛中投注了500元后,因十赌九输的缘故,便只余500元)。除了与赌波直接有关的行业(如波经、酒吧、投注站附近的食肆和便利店)的收入会增加外,其他零售行业将一如世界杯期间的消费情况一样大幅下跌(消费零售协会指出,在世界杯期间,本港股市、楼市、零售及餐饮业生意额,均录得不同程度的下挫,总销售价值下跌7.7%,生意成交额减少合共逾六百亿元),请各位支持赌波合法化的商界人士不要掉以轻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