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小额贷款公司设立工作指引(试行)根据《辽宁省小额贷款公司试点暂行管理办法》(辽政办发〔2008〕81号)的有关规定,现对小额贷款公司的设立工作指引如下。一、筹建申请受理程序及要件(一)全体出资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签订出资人协议书,确定拟设立小额贷款公司的组织形式、出资金额和股本结构,明确出资人的权利和义务。召开出资人会议,按照法定程序审议通过设立小额贷款公司、成立筹建工作小组,并授权筹建工作小组履行组建工作职责的有关决议。(二)筹建工作小组向县政府提出筹建申请,县政府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出具审核意见,并承诺承担日常监管和风险防范及处置责任后,上报市政府。(三)市政府出具审核意见,报省政府金融办。(四)省政府金融办自接到完整申报材料之日起60日内,按照相关程序做出批复意见。(五)筹建申请要件(附件1):1、筹建申请书(附件1—1)。内容应载明拟设立机构名称、住所、机构性质、组织形式、拟注册资本、业务范围,出资人基本情况、出资比例及是否符合投资条件等。22、可行性报告。内容至少包括当地经济金融发展情况,组建的可行性和必要性,市场前景分析、未来3年业务发展计划和风险处置预案,其中:业务发展计划包括经营机制、目标市场、资金投向、发展战略、业务规模及资产组合、盈利能力、利润分配预案、内控机制及控制目标、不良贷款控制指标、呆账准备提取方案等。3、筹建工作方案。内容包括筹建工作的组织领导、拟设立机构的注册资本、股本结构、公司治理架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配备数量、部门设置和从业人员配置、主要管理制度起草计划、筹建时间安排等。4、出资人协议书。内容包括出资人入股金额、占总股份的比例等。全体出资人应在协议书上签名盖章(自然人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签字)。协议书应附以下附件:(1)企业出资人名录(附件1—2),包括出资人名称、企业法人代码、住所、成立日期、拟入股金额及占总股份比例、资产负债比例、银行贷款情况。(2)自然人出资人名录(附件1—3),包括出资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及复印件、住所、拟入股金额以及占总股份比例。(3)社会组织出资人名录(附件1—4),包括出资人名称、法人代码、住所、注册证明、拟入股金额、占总股份比例,及社会组织的主管部门同意向小额贷款公司出资入股的3决议。(4)企业法人作为出资人的,需提供有权机构同意其向小额贷款公司出资入股的决议,及其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其它有效证明文件。(5)出资人基本情况及最近两年经审计的年度会计报告。5、出资人承诺书(附件1—5、附件1—6)。内容包括:出资人应承诺自觉遵守国家、省有关小额贷款公司的相关规定,遵守公司章程,参与管理并承担风险,不从事吸收公众存款等非法金融活动,保证入股资金来源合法,不以借贷资金入股,不得以他人委托资金入股。6、小额贷款公司筹备工作委托书(附件1—7)。出资人会议同意成立筹建工作小组并授权其履行组建工作职责。7、筹建工作小组成员名单(附件1—8)。8、申请人的联系方式(附件1—9)。9、市、县两级政府的审核文件(附件1—10、附件1—11)。10、省政府金融办要求的其他文件。二、开业申请受理程序及要件(一)筹建工作完成后,筹建工作小组向省政府金融办提出开业申请。省政府金融办自收到完整申请材料之日起60日内,按相关程序对筹建情况进行验收检查,并做出批复意4见。(二)筹建工作小组应自省政府金融办批准开业之日起60日内,凭批复文件到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三)未经省政府金融办批准,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税务部门不予办理工商注册登记和税务登记。(四)开业申请要件(附件2)1、开业申请书(附件2—1)。2、筹建期间有权机构审议通过的决议。3、筹建工作报告。内容包括筹建过程及筹建工作完成情况等。4、公司章程。5、具有资格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6、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7、拟任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申请表(附件2—2、附件2—3),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证明等,以及出资人对拟任人的品行、业务能力、管理能力和工作业绩等方面的综合鉴定,拟任人的个人承诺书(个人诚信、公正履职及是否有大额负债、违法违纪行为等)。8、小额贷款公司依法合规经营的承诺书(附件2—4)。9、公司治理和主要管理制度,内容包括有关组织机构5的议事规则、财务、信贷、审计、人力资源、安全保卫等制度。10、职能部门的设置、职责及主要负责人名单。11、组织结构图。12、经营计划。13、营业场所所有权或使用权的证明材料。14、公安、消防部门对营业场所出具的安全、消防设施合格证明。15、具有资格的律师中介机构出具发起人或出资人关联情况的法律意见书。16、申请人的联系方式。17、省政府金融办要求的其他文件。三、格式要求申请材料一式5份(市、县政府各1份,省政府金融办3份),采用活页装订的方式,纸张幅面为标准A4纸张规格(需提供原件的历史文件除外)。封面应标有“关于申请筹建××县××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的材料”、“关于××县××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开业申请的材料”的字样,申请材料须列明材料目录,用中文简体仿宋GB2312小三号字体书写,一般应双面印制。四、其它要求申请人在收到开业批复文件后60日内到当地工商行政6管理部门办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90日内完成开业。开业后5日内向省政府金融办、当地公安机关、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派出机构和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报送相关资料备案。未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不得办理任何业务。附:1、小额贷款公司筹建流程图2、小额贷款公司开业流程图二OO八年十二月日7一、小额贷款公司筹建流程图60日C:市政府上报材料县(市、涉农区)人民政府初审1.审核意见2.A3.B省政府金融办(按规定程序)B:县政府上报材料市人民政府审核A:拟设立小贷公司申请材料小贷公司筹建工作小组1.筹建申请书2.可行性报告3.筹建工作方案4.出资人协议书5.出资人承诺书6.小额贷款公司筹备工作委托书7.筹建工作小组成员名单8.申请人的联系方式9.省政府金融办要求的其他文件1.审核意见2.A8二、小额贷款公司开业流程图60日省政府金融办(按规定程序)金融办小贷公司筹建工作小组1.开业申请书2.筹建期间有权机构审议通过的决议3.筹建工作报告4.公司章程5.具有资格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6.工商行政部门出具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7.拟任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申请表、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证明等8.小额贷款公司依法合规经营的承诺书9.公司治理和主要管理制度10.职能部门的设置、职责及主要负责人名单11.组织结构图12.经营计划13.营业场所所有权或使用权的证明材料14.公安、消防部门对营业场所出具的安全、消防设施合格证明15.具有资格的律师中介机构出具发起人或出资人关联情况的法律意见书16.申请人的联系方式17.省政府金融办要求的其他文件开业申请材料验收检查批复意见当地工商机关营业执照60日批复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