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8工矿配件承包合同_工矿配件范围精选10篇在生活中,越来越多人会去使用协议,签订签订协议是最有效的法律依据之一。拟定合同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下面我就给大家讲一讲优秀的合同该怎么写,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工矿配件承包合同工矿配件范围【第一篇】合同号:甲方:乙方:为明确甲乙双方的经济关系和责任,遵照《^v^合同法》、《^v^矿产资源法》、《^v^安全生产法》、《^v^环境保护法》等有关法规和有关安全、技术规定,以及省、市、县有关矿业开发、生产、施工、安全方面的规定、条例,在遵法守纪、平等互利、精诚合作的基础上,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合同条款,双方共同遵照执行。一、总则1、工程名称及内容工程名称:矿井下中段至采掘工程及其附属工程,包括开拓工程、采准工程、切割工程、采矿出矿生产、巷道探矿工程。工程地点:。2、承包方式及范围2/38实行采掘工程单价总承包的方式,包括风、水、电、提升、运输、通风、排水等采掘工程所有工序及相关费用。⑴掘进:含凿岩、爆破、出扒渣、支护、掌子面通风、运输、提升、管线架设、轨道的铺设等掘进相关工作。⑵采矿:含落矿、采场通风、支护、顶帮管理、大块处理、漏斗搭设、平台制作、天井支护及安装、设备安装、出矿、运输、提升、系统通风、对应管(线)路维护等采矿相关工作。⑶新增永久设备、设施的安装。⑷甲方负责提供变压器、发电机、主排水管道、主空压机、主绞车、主扇风机、主电缆给乙方使用、维护、保养及修理。⑸乙方以包施工、包生产、包设备(除甲方上述提供设备之外)、包设施、包材料、包人工、包安全的承包形式对甲方项目进行总承包。为保证工程施工的顺利进行,甲方负责解决工程施工外部环境及施工占地征用和费用。(6)乙方施工过程中的永久性设备、设施由甲方负责采购,乙方负责日后的维护、保养及修理.(7)不允许乙方对承包的工程进行转包,矿山施工生产的行政管理、设备(设施)管理、安全管理、安全教育(培训),必须由乙方直接负责实施,不允许“以包代管”。(8)乙方应按有关规定在旗办理施工、资质认证登记等手续。3、工期、工程量及质量标准3/38⑴日期:。⑵工程量:具体数量以甲方生产作业计划为准。⑶工程质量标准:工程质量总体达到《矿山井巷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j213-90)、甲方工程设计标准和现行行业标准为准,合格率100%。不合格工程不予验收结算。4、施工、生产方式(1)乙方按照甲方的生产、施工计划和工程施工设计方案、采矿质量要求以及有关安全技术要求进行工程施工和采矿生产作业。(2)乙方对甲方的生产、施工计划和工程施工设计方案一经签字同意,即视为认可,不得自行变更,并对施工生产和安全负责。(3)本工程施工过程中一切变更、修改均应由甲方技术人员签发的书面形式为准,乙方必须服从,但乙方可提出不同的意见和建议。5、工程单价(见附表)(1)表中未涉及工程项目根据实际需发生工程量,比照表中同类工程单价双方协商解决。(2)甲方设计工程规格大出表中同项工程规格的部分,折算成立方量,按同项工程的立方量单价80%给予乙方补偿。(3)临时支护(长度在4米以内)由乙方承担。超过4米时,材料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承担其他费用。4/38(4)经甲方认可的厚度小于的需采矿体和已采矿房的残采作业,甲乙双方另行协商采矿单价。二、生产计划的制定和施工要求1、生产计划的制定(1)年计划的制定:每年12月底,由甲方向乙方提供下年度生产计划,作为双方下年度施工生产计划的控制依据。(2)月计划的制定:在保障双方确定的年度计划总前提下,由甲方综合考虑制定,双方在每月各自生产调度会前后,召开甲乙方矿山工作协调会,以确定或调整下月矿山生产计划、施工计划。(3)因甲方原因不能保障月计划的完成,甲乙双方可根据实际情况商榷,由甲方对月计划进行必要的调整。乙方不得对月计划进行私自调整。2、生产施工要求(1)生产矿量要求:按当月生产计划执行。(2)矿石块度要求:由乙方控制进入选矿厂矿石块度不得超过350×350mm。超规格矿石由乙方负责到选厂破解。(3)开采厚度要求:回采矿石经双方协商,在矿体明晰、品位较高时,正常最小开采厚度以上,经甲方认可的厚度小于的高品位矿体,双方另行协商采矿单价,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在符合安全技术条件下进行开采。(4)矿房回采率85%,采矿贫化率(5)工程施工要求:乙方按照甲方制定的工程设计方案、技术要求、时间要求进行5/38施工。(6)有关出矿量按甲方计划执行(出矿量按计划可上浮20%),甲方应及时安排车辆将矿石拉往选矿厂。三、甲方责任、权利和义务1、甲方有权定对乙方的采掘施工、劳动组织、生产、计划、质量、安全进行全面监督管理。对不符合劳动用工要求和不适应安全生产要求的问题,乙方必须按要求予以纠正。如不改正,甲方有权对乙方采取停工、罚款、中止合同等处罚措施。2、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公司有关规定加强队伍管理,对违反公司有关规定的行为有权对乙方进行处罚。3、甲方有权检查乙方的施工进度、生产安全和施工质量,如发现乙方存在违反安全生产的行为或施工质量不合格的现象,有责令停工、停岗、整改或按合同有关规定进行处罚的权力。如不改正甲方可立即停止乙方施工直至中止合同。4、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解决好矿石、毛石混杂的问题,一旦发现未经分检或分检不彻底,甲方有权处罚。5、如果乙方不听从甲方合理指挥、出现乙方人员与甲方人员闹事或到甲方住所闹事等,甲方有权随时解除合同。6、如乙方一个月完不成生产任务,乙方应向甲方主动书面说明情况,连续两个月完不成计划任务或分期计划任务,甲方有权中止合同。7、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加强对各类安全生产设施、设备及生活设施的维护和保养,发现损坏由乙方及时修复或照价赔偿,6/38问题严重的甲方有权作出进一步处罚。8、甲方免费提供给乙方住房、生活用水。但乙方必须对生产、生活设施维护好,杜绝浪费。如果发现乙方人员损坏、浪费甲方资源,甲方有权利进行处罚。9、甲方为乙方处理好生产周边环境、确保生产人员不受人为干扰。10、负责编制单体采掘工程方案、施工设计,在施工前2天向乙方提供并下达施工通知。11、甲方在单体采矿工程设计中必须明确回采量、回采率、贫化率等各项技术指标。12、负责对乙方工程施工、生产进度和质量的检查、验收。13、协助乙方做好矿山安全生产工作,并有权督促、检查乙方进行安全整改。14、负责按月结算合格工程款项。15、负责保障乙方能够连续施工的基本条件。16、甲方矿山管理人员的调整,应及时向乙方书面通知。四、乙方责任、权力和义务1、负责矿山施工、生产、生活的内部管理,自行解决生产生活所需设备、设施、物资材料、人员、运输等,并对生产、生活区职工、财产的安全负责。2、乙方接到甲方的单体工程方案、施工设计后,2天内给予提出异议或签收。否则,对影响施工生产负责。3、负责施工质量、施工进度、生产质量以及生产、施工7/38计划的完成,配合并接受甲方管理人员的现场检查、指导。4、对井口堆矿质量及掘进中的副产矿石质量负责,矿石和渣石要求分类堆放。5、负责矿房房壁的加固、支护处理、防止围岩废石塌落混入(经甲乙双方共同认定的特殊地质因素除外)。6、乙方对甲方所下达的各项通知书须签字签收,并负责保障连续施工的基本条件。7、乙方协助甲方搞好、处理生产周边环境。7、对甲方违章和不合理的施工通知书,乙方有权拒签,并及时提出理由和修改意见。8、乙方必须配备安全生产所需要的管理人员、采矿、地质、测量技术员,并经过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乙方矿山管理人员、技术人员、施工人员的调整,主要设备的更换,应及时向甲方书面通知。9、乙方必须配备不少于2人的取得资质的专职安全管理员,负责整个矿山的生产安全工作。10、乙方必须配备现场值班管理员。11、乙方必须将己方施工人员登记造册(含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户口所在地等信息),并将其名单报送甲方留存。乙方如有人员变动必须及时更新名册并报甲方。五、安全生产、安全施工责任1、甲方负责督促乙方做好矿山安全管理、安全检查、安全教育等工作,乙方负责矿山安全管理、安全检查、安全教育、8/38安全设施、矿山救护等矿山安全工作的具体实施,并建立健全矿山安全保障机构、设备、设施、人员。2、乙方在矿山必须配备齐全并持有资格证的安全管理人员,建立完整的细致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实施办法,做到安全责任层层落实到班组到个人。3、乙方必须按国家规定对新工人进行岗前培训,定期对工人进行安全教育,保证所有特种工持证上岗,每天召开班前安全生产会。4、对甲方下达的符合安全生产规定的有关安全整改通知书,乙方必须无条件签收,并付诸于行动。5、乙方在施工生产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人身事故、工程事故、生产事故、设备事故等均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甲方可以协助处理。6、甲方人员下井前须通知乙方,并服从乙方现场管理人员的合理安排。7、甲方人员下井检查过程中,乙方管理人员必须陪同。8、乙方必须及时为井下所有工人办理工伤保险,并为施工场地内自有人员生命财产和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9、乙方必须交纳甲方安全风险抵押金20万元。签定合同时交10万元,其余10万元在结算时分期扣除。待工程结束后,如乙方未出现安全、拖欠工人工资等未解决问题,甲方将押金全部返还乙方。9/38六、每月工程验收、生产验收、安全检查办法1、每月甲方财务结算前(每月25-28日)由甲方组织并会同乙方人员(乙方验收人员不超过3人)对工程量、工程质量、出矿量、出矿质量进行验收,同时对安全管理、安全施工、安全生产进行系统检查。验收前甲乙双方确定参加验收人员名单,验收后所有参加验收人员均须在验收单上签字。严禁非验收组成员参与验收现场。2、对不合格的工程项目当月不予验收、结算。乙方负责返工合格后在次月一并验收,返工费用自负。3、没有施工通知书的工程和超出施工通知书的工程不予验收。4、存窿矿量的验收:实地测量计算矿量数为准,矿石松散系数。5、采出矿量的验收:以实际过磅计量数为准。6、凡安全检查不合格,乙方必须按期整改,否则甲方有权对当月所有工程量、生产量暂不予结算,待整改合格后再行结算。7、副产矿石量,从当月出矿量中扣除(矿石实方比重为3吨/立方)。7、工程验收单、安全检查表一式三份,甲方乙双方签字后,甲方执两份,乙方执一份,作为结算依据。七、结算、付款办法1、工程量以验收单为据结算工程费用。10/382、采矿工程的验收以矿石过磅单(重量)为依据进行结算。3、月结算日为当月28日验收(特殊情况除外),15天内付工程款的90%,余下10%留存甲方作为乙方风险抵押金(风险抵押金留足20万元后不再留存),双方合同终止时一次全部付清。4、乙方符合甲方技术要求和现场指导下开采的运至地表的生产矿石,甲方予以认可,并按合同单价和结算办法给予预结算。5、工程施工、出矿生产等费用按结算额支付。6、结算时乙方须出具正式发票和甲方矿山主管部门的验收单、结算单。八、甲乙双方对保障生产计划完成、保障生产质量、保障安全施工生产的约定1、乙方将所承包矿山属于乙方的井上所有主要设备、设施作为施工生产和安全生产的抵押保证,其产权和使用权归乙方所有。2、井下排水电费由甲方负担(单独装表),其他生产电费由乙方负担。甲方生活区用电由甲方负担(单独装表),乙方生活区用电由乙方负担。3、凡因乙方主观人为因素造成的停工,停工一天对乙方罚款1000元。4、乙方将掘进中废石倒入矿堆,发现一次,按1000元—5000元对乙方进行罚款。11/385、乙方将掘进中副产矿倒入废石山,按每车1000元—5000元对乙方进行罚款。6、乙方没有及时处理矿房壁或及时支护采场而发生围岩混入的废石,乙方负责人工挑拣,如由甲方安排人工挑拣,其费用由乙方支付。特殊地质因素除外。7、在甲方设计的开采范围,回采时不能剔除的夹石,由乙方安排人工挑拣,其费用由甲方支付。8、严格杜绝超标大块矿石进入选厂。对无论何种原因进入选厂的大块矿石,不再安排反运回矿山,按实际形成量扣除乙方相应的出矿量和采矿费用。因大块矿石造成选厂停产,乙方须承担选厂停产造成的损失和费用。9、甲方按当月采掘进度计划和采矿贫化率对承包人进行考核,未完成当月进度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