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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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资料汇编陕西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宣传研究项目组二○○七年八月目录第一部分领导讲话1.在全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会议上的讲话··································································国务委员陈至立(1)2.加强领导细化管理狠抓落实——在全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会议上的发言··············································教育部部长周济(12)3.在全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会议上的总结讲话·································································教育部部长周济(19)4.抢抓机遇真抓实干加快发展中等职业教育——在贯彻落实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助学政策座谈会上的讲话·······················教育部部长周济(24)5.统一思想扎实工作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落实到位——在全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会议上的发言···························································财政部副部长张少春(44)6.在教育部2007年第7次新闻发布会上的讲话···························································财政部副部长张少春(51)7.在全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会议上的讲话·························································陕西省副省长赵正永(56)8.在全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会议上的主持词·························································陕西省副省长朱静芝(67)9.关于建立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有关情况的介绍························································教育部部长助理杨周复(72)10.加强领导夯实责任扎实工作把党和政府的阳光惠及每一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全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会议上的发言·····················································陕西省教育厅厅长杨希文(77)第二部分政策规定1.陕西省关于建立健全高校和中职学校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实施意见················································································(84)2.陕西省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暂行办法················(88)3.陕西省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暂行办法················(94)4.高等学校学生勤工助学管理办法···········································(98)5.陕西省高等学校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102)6.陕西省高等学校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106)7.陕西省高等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110)8.陕西省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114)9.陕西省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实施暂行办法·······················(119)第三部分政策问答陕西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新资助政策问答·································(126)1在全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会议上的讲话国务委员陈至立(2007年5月16日)同志们:全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会议是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部署建立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各项工作。下面我讲三点意见:一、深刻认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的重要大意义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六中全会对这项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胡锦涛总书记和温家宝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多次作出重要指示。去年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34次集体学习时指出,要进一步完善帮助贫困家庭学生上学的资助制度和扶持政策等,保障人民享有接受教育的机会。今年,温家宝总理在十届人大五次会议的《政府工作报告》中郑重宣布,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建立健全国家奖学金、助学金制度。5月9日,国务院第176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了《意见》,这是继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之后,中央为促进教育公平作出的又一重大决策。近年来,为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对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全部免除学杂费,并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寄宿生补助生活费,建立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制度,在高等教育阶段初步建立“奖、贷、助、补、减“有2机结合的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经过各有关方面的共同努力,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上学问题已经得到较好解决,非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习和生活困难问题也在一定程度上得到了缓解。但是,目前我国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还不够完善,尤其是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面临的问题比较突出,这同当前经济社会发展形势和人民群众对教育的需求不相适应,在一定程度上也制约着教育事业的持续健康发展。党中央、国务院总揽全局、高瞻远瞩,作出了建立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重大决策。我们要深刻领会,充分认识实施这一政策的重大意义。(一)建立健全资助政策体系,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本要求。教育是提高人民科学文化素质和思想道德素质的基本途径,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基石。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强调,要着力发展社会事业,重点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教育,是实现个人发展的重要途径,也是经济困难家庭摆脱贫困的希望所在。现阶段,我国地区之间、家庭之间收入仍存在较大差距,部分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不能顺利完成学业,影响了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建立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切实减轻经济困难家庭的教育负担,让这些家庭的孩子上得起大学、接受职业教育,充分体现了党和政府对民生问题的高度关注和生活困难群众的关心,体现了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体现了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二)建立健全资助政策体系,是促进教育公平和教育事业持续协调健康发展的重要举措。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的重要内容。保障人人享有接受教育的机会,是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是我国教育发展的基本政策,也是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我国教育工作的重要任务。建立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3策体系,就是通过加大财政投入,落实各项助学政策,扩大受助学生比例,提高资助水平,从制度上基本解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就学问题,促进教育公平。同时,我们必须以科学发展观统领教育全局,统筹城乡、区域教育,统筹各级各类教育,实现教育事业又好又快地发展实施新的资助政策体系,有助于加快发展职业教育,优化高校学科专业结构,提高高等教育质量,促进城乡、区域教育和普通、职业教育的协调发展。因此,这一举措不仅能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还有利于进一步优化教育结构,促进教育持续协调健康发展。(三)建立健全资助政策体系,是落实科教兴国战略,为建设创新型国家提供人才支撑的客观要求。全面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必须落实科教兴国和人才强国战略。当今世界,科技进步日新月异,科技创新已成为增强国家综合实力的主要途径和方式,成为国家间竞争的焦点。《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描绘了我国未来15年科技发展的宏伟蓝图,提出了建设创新型国家的总体目标。科技创新,人才为本。建设创新型国家,需要一支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各级各类人才队伍。大力发展教育事业,就是要造就数以亿计的高素质劳动者、数以千万计的专门人才和一大批拔尖创新人才。高等教育和中等职业教育的大门必须向每一位具备资质的青年敞开,决不能让他们因经济困难而被拒在校门之外。建立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就是要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孩子读得起书,接受高等教育和职业教育,成长为合格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就是要帮助他们当中一些有潜力的孩子成长为创新人才,为建设创新型国家作出贡献。(四)建立健全资助政策体系,是履行政府公共财政职能的重要体现。公共财政的核心是满足社会公共需要,实现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教育是重要的社会公共事业,发展教育是政府的重要职责。随着我国公共财政体制的建立和完善,国家财政逐步调整和优化了支出结构,把更4多的资金投向公共服务领域,加大了对教育的投入力度,取得了显著成效。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必须更加注重维护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教育权益,更加注重经济欠发达地区特别是农村的教育发展建立健全资助政策体系,充分体现了公共财政的职能作用,是政府实现基本公共服务的重大举措。二、全面理解和把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内容和特点建立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工作,是在胡锦涛总书记的亲自关心、温家宝总理的亲自部署和指导下进行的。财政部和教育部结合当前改革和发展的新形势、新任务,认真总结经验,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在充分论证和详细测算的基础上提出了具体实施方案,形成现在这个《意见》。办好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这件利国利民的大事,必须全面准确地理解和把握《意见》的内容和特点。(一)着眼于系统性和长期性的制度设计。《意见》从系统性和长期性的角度,对资助工作作出了制度设计。一是既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又鼓励优秀学生。国家奖学金奖励对象是普通本科高校和高等职业学校中特别优秀的学生,这个奖励名额比较少,不论是不是家庭经济困难,只要满足条件都可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资助对象是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中品学兼优的学生。国家助学金主要是解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生活费用问题。二是既增加财政投入,又注重多种渠道助学,新的资助政策体系在强调大幅度增加财政投入的同时,要求拓宽助渠道,完善和落实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学校从事业收入中提取一定比例经费用于助学工作,落实和完善鼓励捐助资助学的相关优惠政策措施等。三是既有政策体系的统一性,又兼顾地区差别。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采取了中央与地方共同设立、经费合理分担的办法,在资金投入、资助范围、资助标准及资助方式等方面,统筹考虑中央和地方,兼顾地区,使之更加科学合理、符合实际,体现了政策体系的整体设计。四是既扩大资助面,又提高资助强调。让更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得到更多必要的帮助。五是既增加教育投入,又注5重改善教育结构。助学政策不仅是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就学,而且鼓励学生学习国家最需要的专业或接受职业教育。(二)确立了合理的资金分担机制。《意见》明确了各方资金投入责任,这点至关重要。国家奖学金所需资金由中央财政负担。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所需资金,中央所属院校,由中央负担。地方所属院校,由中央和地方按比例分担,其中,西部地区,不分生源,中央与地方分担比例为8:2,中部地区,生源为西部的,中央与地方分担比例的8:2,生源为其他地区的,中央与地方分担比例为6:4;东部地区,生源为西部和中部的,中央与地方分担比例分别为8:2和6:4,生源为东部的,中央与地方分担比例根据财力及生源状况等因素分省确定。同时,还规定人口较少民族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资金全部由中央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