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秋国开大学电大:理论联系实际,谈一谈你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认识与我国宪法法律规定公民享有的权利和必须履行的法律义务有哪些?(附答案)2022秋国家开放大学电大《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大作业终结性考试试题及答案考核说明:本课程考核采用形成性考核与终结性考试相结合的方式。形成性考核占课程综合成绩的50%,终结性考试占课程综合成绩的50%。课程终结性考试成绩必须及格且课程综合成绩达到60分及以上(及格),可获得本课程相应学分。题目:理论联系实际,谈一谈你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认识。论述题:在马克思主义科学理论的指导下,在中华五千年文明的润泽下,伴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徐徐展开,党带领人民大力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纳入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方略。理论联系实际,谈一谈你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认识。(100分)答: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基本内容包括马克思主义指导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社会主义荣辱观。这四个方面的内容相互联系、相互贯通、相互促进是一个有机统一的整体都是社会主义意识形态最重要的组成部分是从我们党领导人民在长期实践中形成的丰富思想文化成果中提炼和概括出来的精华是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深刻内涵的科学揭示。马克思主义指导思想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灵魂。马克思主义决定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性质和方向,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最根本的是坚持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地位。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思想,以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为共同理想,以弘扬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进程中形成的时代精神,不断丰富民族精神的新的时代内涵,坚持社会主义的荣辱观和道德规范,这些都充分显示了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特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体现了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本质层面。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以理论层面为主导,统领理想、精神、道德等不同层面。就其性质来说,它是社会主义的:就其构成来说,它涵盖了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核心部分:就其内容来说,它已不限于总的根本的认识,而是形成了一个基本方面相互联系、相互贯通的科学体系。社会主义是我们所要建设的核心价值体系的总的方向,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在社会主义意识形态中占据十分重要的地位,是社会主义制度的内在精神和生命之魂,它决定着社会主义的发展模式、制度体制和目标任务,在社会主义所有价值目标中处于统摄和支配的地位。明确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中的地位。十七报告在总结过去五年工作时强调,“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扎实推进”,取得了很好的效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的开创,为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新境界的开拓,发挥了非常重要的作用:同时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的成绩,其本身也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新境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建设新成就的重要体现。今后五年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为适应国内外形势的新变化,顺应各族人民过上更好生活的新期待,综上所述,在经济体制不断发生深刻变革、社会结构和利益格局不断发生深刻变动,尤其是人们的思想观念不断趋于更深刻变化的条件下,不断地丰富和加深对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理论的认识,并以之引领社会思潮,最大限度地形成社会共识,将具有重大的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这也是构建和谐社会、建设和谐文化的必然要求。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无疑是继续迈大步子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道路的体现,我国的发展道路,历来都是建立在我国的基本国情之上的,将全民族人民的共同愿望作为目标,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实现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发展,长期以来都坚持改革开放,与时代接轨,与全球接轨,最终目的就是将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这一宏伟中国梦付诸于实践中,落实在行动上。我党成立的出发点便是实现人民的利益,党和政府的一切行动和政策都是为了群众,让老百姓享有自由、民主和平等,享有法律和政策的保护,享有应该享有的福利。我国宪法法律规定公民享有的权利和必须履行的法律义务有哪些?附答案我国宪法法律规定公民享有的权利和必须履行的法律义务有哪些?参考答案二、简答题(20分)我国宪法法律规定公民享有的权利和必须履行的法律义务有哪些?参考答案1: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平等权、政治权利和自由、宗教信仰自由、人身自由权、监督权和取得国家赔偿权、社会经济权、文化教育权和特定主体权利。我国公民的基本义务:①维护国家统一和全国各民族团结;②遵守宪法和法律;③维护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④保卫祖国、依法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⑤依法纳税;⑥其他义务。参考答案2:公民的权利和义务如下:1、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3、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劳动的权利和义务;4、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者有休息的权利:5、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年老、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6、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国家培养青年、少年、儿童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7、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在政治的、经济的、文化的、社会的和家庭的生活等各方面享有同男子平等的权利:8、夫妻双方有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父母有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9、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维护国家统一和全国各民族团结的义务;10、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维护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义务,不得有危害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行为:1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依照法律纳税的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三条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任何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同时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第三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任何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不得强制公民信仰宗教或者不信仰宗教,不得歧视信仰宗教的公民和不信仰宗教的公民。国家保护正常的宗教活动。任何人不得利用宗教进行破坏社会秩序、损害公民身体健康、妨碍国家教育制度的活动。宗教团体和宗教事务不受外国势力的支配。